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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月球被中国登入,并且投入大量人力资源去建设管理,以后月球会是中国的吗?

提问时间:2023-07-05 02:35关键词:中国,管理,资源,月球

如果月球被中国登入,并且投入大量人力资源去建设管理,以后月球会是中国的吗?

点赞1、嘉峪关市 网友:撒娇惯犯

如果月球首先被某个国家登陆,并且被某个国家投入建设,那么月球可能成为某个国家的“殖民地”吗?从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看,有能力登陆月球的国家非常之少,那么未来月球有可能像殖民地一样被各个大国分割吗?

殖民地

其实这种担忧是非常正常的,毕竟人类历史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殖民期,从哥伦布发现美洲开始,殖民就开始产生了。先进文明挤占原始文明,在19世纪的时候,大英帝国的统治面积达到了34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142个英国的大小,3.5个中国的大小。

在那个时候,殖民统治的思想统治人心,尤其是在工业革命加持后的欧美各国,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张, 列强瓜分全球的土地。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来看的话,等人类有条件上天之后,势必又是一场恶战。

无主权领土

然而,在地球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地方,它不受任何国家的控制—南极。南极的气候条件非常恶劣,在人类首次发现南极之后,经过了一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得以发现它的全貌。实际上,在19世纪西方各国探险南极的时候是很想将南极据为己有的,毕竟很多殖民地都是先到先到,谁先发现就被谁先强占了。

虽然在过去的近百年里,一直有国家对南极的部分领土宣告主权,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国际上的认可。二战的结束更是让人们想留下南极这最后一片净土,所以《南极公约》应运而生了。1955年,多个国家对南极的问题开展了一个国际会议,并且决定了没有国家能够占领南极的格局,1959年,《南极条约》正式签订。南极只能作为科考的地点,而不能被某个国家私有。

月球的领土

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的今天,我们发现,只要一个问题普遍在国际上得到了共识,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至今,从来没有人想侵占过南极的土地。

同样对于太空,也有类似《南极条约》的这样一个条约—《外层空间条约》,这是1966年12月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这个条约要求任何国家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它方式把外层空间占为己有。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参与了这个条约的签署。

也就是说,目前人类对于月球的基本态度应该是全人类共有的,已经和早期的殖民思想大不相同了,并不是谁先去就是谁的。毕竟现在执行一个太空任务,全球人民都虎视眈眈地望着呢。

科学无国界

对于宇宙探测,月球的探测,包括对太阳系其它行星的探测,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应该是全人类共享的,从这一点上来说,科学的研究是无国界的,因为都为的是全球人民的福祉。而且,目前人类对于月球、火星和金星等的研究仍非常局限,凭一国之力要开发月球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而且谁敢将月球占为己有?这面临的国际压力也将是空前绝后的。

如果未来人类的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能够在月球建造基地的话,这种基地和南极科考站的性质是差不多的,同样没有国家能够宣誓主权。

如果太空的探测还按之前的流氓殖民逻辑来进行的话,那么未来世界上的某个国家将成为太阳系大国,这也太可怕了。

小结:

如果月球率先被某个国家登陆并且建立了基地,那么月球能被某个国家占为己有吗?结果是不行的,即使你宣誓了主权,国际上也没人答应,没人承认,相当于白搭。可以具体参考南极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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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2、茂名市 网友:东方翔

1966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外层空间条约》,第3条规定: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层空间据为己有。到了1985年6月30日止已有84个缔约国和30个签署国。

其实有点像现在的南极基地的建设和使用,大家心照不宣,各自分配了一些区域,可以进行科研活动,但是由于南极对地球环境十分重要,本身的环境也很脆弱,不能随便开发。太空空间或许有点不一样,环境对地球没有影响,并且由于航天发射昂贵、只有工业化齐备的国家才有能力进行,外部空间又是那么的大,尽可以各搞各的偶尔相互合作,没必要争个你死我活。月球未来人类大概不会放过,但就现在来说有能力的国家没几个,而月球那么大,几个国家可以分别开发,可以合作但不会有太大争执。

根据我国探月机构的说法,未来几年我国将要发射嫦娥五号、六号、七号、八号,将继续进行月球探测,希望带月球样本返回,更重要的是要考察月球南北极等水储量较大的区域建设月球基地的可行性。我们建设的基地自然使我们自己的,有我们的主权,可以行驶一切权利,但是仍然不能将整个月球纳为己有,在长久的未来我们都没有这个能力(事实上谁有呢?美国也不行),而在更遥远的未来,局限于月球也是不合适的,还有火星、小行星等可以供人类开发。

将月球据为己有是很愚蠢的行为,不仅舆论上对自己不利,并且航天探索和开发耗资很大,也需要国际合作,全部都自己搞是很吃力的,就像嫦娥四号这次的科学实验,除了自己研制的科学仪器,还有外国的仪器。

点赞3、惠州市 网友:逍ж遥

不会的,太空是全人类的公共空间,被全人类所共同拥有。不然的话,美国人在半个世纪前曾先后六次登陆过月球,并在月球表面上插上了美国国旗,月球岂不是成了美国的了?

事实上,为了避免太空成为某些国家的专属,联合国早在阿波罗宇航员登月之前就已经推出了《外层空间条约》(Outer Space Treaty),其中第三条基本原则——不得据为己有原则,作出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者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对外太空宣示主权,这与有关南极的条约相类似。不过,如果在月球上建造起月球基地,对于基地所在之处拥有使用权。

我国的探月工程目前尚处于第一阶段,即无人探月阶段。而这一阶段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现在只是进行到第二步,即把嫦娥三号和四号送到月球表面。接下来将会实施第一阶段的第三步,我国将会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发射嫦娥五号,到时该探测器将会在月球上着陆,采集月球样本,并返回地球。此后,还有嫦娥六号和七号也会进行月球采样返回任务。到了嫦娥八号,将可能会在月面上开展前期试验,以探索在月球上建立基地的可能性。

如果未来人类能够成功实现可控核聚变,那时月球将会成为人类的关注焦点。这是因为月球土壤中储藏着不少的氦-3,而它们在地球上十分罕见。氦-3是理想的核聚变燃料来源,它能与氘(重氢)发生核聚变反应,结果不会释放出中子,所以也就不会有核辐射产生。

因此,未来人类有可能会争相去月球,并在月球上建造基地,大规模开采氦-3。虽然月球是要共同开发,但前提也要有能力才行,先到才能先得。

点赞4、兴宁市 网友:不缺我i

先占者得!

谁先占据,基本上,占据的地方就是先占者的。

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具备到月球上占一块地方的,就只有中美俄欧印五国,甚至,目前最可能先占据月球某块领土的,就是咱中国。

众所周知,印度前几天登月行动失败了。而美国目前还只是在计划当中,离真正的实施还有一段时间。欧俄的客观条件要比其它三方还要差一些,欧洲是经济问题以及政治团结问题,短时间内,也基本无解。

所以,结论是,目前中国在月球上的行动能力,有点“空虚寂寞冷”的感觉。来者都还有点遥远。

但是,就算是投入大量人力资源去建设管理,月球也不会是中国一家的。想想看,世界其它国家哪个会同意呢?

所以,在法理上,是不可能被承认月球的归属权问题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其它国家没有能力去做这件事情,那么,月球这块处女地,我们如果有能力时,不是想干嘛就干嘛吗?

而后,我们既然先到了,那么,就有权先挑最好的位置,占据最好的资源。等以后就算是联合国开会,解决月球的归属问题,中国肯定也是非常有利的。

至少,我先占据的地方,没有人敢不承认主权,至少是永久的使用权。

点赞5、那曲市 网友:猪头美艳

中国即便强大到 Number one了,也不可能把月球据为己有。因为根据《国际法》、《外层空间条约》等,任何国家或者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对外太空宣示主权,除非活腻味了,刻意挑起国际争端。

虽然月球上蕴含丰富的核聚变原料氦3和其他矿产资源,惹的很多国家眼热,但前提是谁有能力谁先行开发。这个能力,不光是拼国力财力,更拼耐力定力。

而建科研基地是可以的。这有点类似于现在被切成蛋糕的南极,站内也完全可以插上自己国家的国旗专属排它,这也是被允许的。

不过,有个穷疯了的美国人霍普,在1980年的时候竟宣称太阳系都是他自己的,居然公开售卖起了月球土地,并设立了“月球大使馆”,自任总裁。在美国以20美元一英亩(约合6亩)的价格对外出售月球土地,据说生意还不错,已经售出了数亿英亩的月球地产,拥有了300多万客户。2005年的时候,此人更是把他的分公司开到了中国,但不幸的是,一毛钱还没赚到,就被我工商部门以涉嫌投机倒把截胡了。






点赞6、盘锦市 网友:冷月花魂

对于宇宙空间,各国于1967年签署的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外太空不属于任何国家,属于全人类,任何国家不能对外太空和地外星球宣誓主权,所有国家只有开发使用权,且不能建立军事基地。

这是永久性的国际法律,在这个国际法约束下,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月球独占。

事实上,航天技术美国遥遥领先其他国家,我国登月开发,必然落后于美国。俄罗斯的航天技术也是世界顶尖,尤其是在航天的核心领域,火箭发动机技术上与美国并驾齐驱,经济复苏它也会上月球。

在面临最少有美国先到的情况下,我国登月再怎么建设,拼命盖五星大饭店也没独占的可能,难道要打跑先到的美国人,再打跑后到的俄罗斯人?

这样独占月球,只会招致美俄联盟,这世界上还没有国家可以挡得住美俄联手,未来也不太可能。不切实际的野心,只会让中国的政治生存环境变的急剧恶化。

并且月球并不是一个小星球,它的表面积约为3793万平方公里,建立一个月球基地并大力发展,加上矿区最多也就几十平方公里而已。以现在的技术条件,在无法大规模移民的情况下,想统治其他地区都有心无力。

航天技术上,能载人登月并建立月球基地的国家,在短时间内无非美俄中日欧盟几个国家,未来会有印度、巴西、以色列加入,其他国家在极长时间内,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约380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几个国家分还不够吗?月球是个很敏感的地外星球,它离地球太近了,适可而止才是最好的结果。

只有在遥远的深空,《外层空间条约》的约束才会不存在。

例如海王星的卫星海卫六,这是一颗204×184×144公里的小行星。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登陆后寻找一片合适的区域开始建设基地,并在适合降落的地区,修造建筑物并部署上防空武器,形成“先到先占”。

那么外国航天器要降落,必须要通报中国请求允许,否则可能被视为不明陨石予以击落。而降落后合适建造基地的地方都已经覆盖了中国政府资产,拆毁是不太可能的。

这就形成了事实占领,资源独享,后来的国家没法立足,只能补充给养后离去。

这个场景在未来,会很普遍的发生,尤其是在至关重要的空间节点上,例如土星的卫星,柯博伊带边缘的小行星等深空航行必须的航程中继点上。太空基地起着探索,导航,预警和补给等众多的功能。

适合建造太空基地的地外行星有很多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个国家在上面建造了设置,后到的国家很可能只能望洋兴叹。

中美俄日欧这些先发国家,必然会争先恐后的抢占,而等到坦桑尼亚,洪都拉斯这些国家的飞船到达,只能是访客了,都会尽地主之谊,但是其上的任何资源,他们都没有开采的机会了。

点赞7、丽水市 网友:倾冷之月

按照国际惯例,国土以外的地域,若果现在的所谓国家没有向世界各国做过主权宣示,且所宣示的所谓主权也没有被国际社会承认,这些地方就是公共区域。世界各国都有权利对公共区域进行勘探、开发、研究的权利。比如南极、北极,各国都有共同研究开发的权利。但同时不允许对其环境进行破坏。 1959年由苏联跟美国牵头多国签订了《南极条约》,条约冻结了许多国家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规定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南极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属于全人类。根据规定,签署了南极条约的国家都是缔约国,但是缔约国对南极事务没有表决权,只有成为协商国才有话语权。

北极只有极小的一部分地域属于公共区域。在北极,大多数地方的地面及海面下都有军事设施在用作。其主权很难界定。

目前,我国已实现首次探月计划,可望进一步加快对月球的研究开发。凡是我国在月球上所建立的空间站,科研设施以及有设施的区域,地面使用权归中国。中国可以邀请别的国家一起参与科研探讨。

有一则有趣的笑话是这样的:前些时候,我们一家人在观看电视新闻,无意间看到我国已经实施首次探月计划的新闻。在一旁观看新闻的八岁女儿高兴的对我说:爸爸,这次探月能否见到嫦娥姐姐,我一时无言以对,妻子忙插话说,应该能够见到。女儿又问:嫦娥姐姐在月亮上住了多长时间?妻子答曰,据史书《西游记》记载,玉皇大帝很早以前就派嫦娥去月亮上居住,距今应该有几千年了吧!期间,咱们的二师兄猪八戒还去那里看望过嫦娥姐姐呐!女儿接着问:那月亮就应该是我们国家的地方了吧?妻子笑着说:当然了,别的国家哪有嫦娥姐姐呀?月亮是我们的固有领土!我笑了,女儿也高兴的笑了。

点赞8、锡林郭勒盟 网友:狱火无道

不会是中国的,也不会是其他国家任何国家的,联合国有《外层空间条约》的限制与约束。

早在1966年底,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外层空间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其简称就是《外空条约》,该条约已于1967年10月10日起生效,并规定为永久性有效。

除了《外空条约》以外,联合国还曾经先后签署过《营救协定》、《责任公约》、《登记公约》、《月球协定》等5个条约,这些条约内容共同支撑了所谓的“太空法”,很好的规范了世界各国对于外层空间的合理利用。这其中尤其以《外空条约》最为重要,对很多外太空探索事宜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外空条约》共计十条,其中就包含了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和占有外层空间及各类地外星体、各国不得在包括地球轨道在内的外层空间部署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各国也不得在外空天体上设置军事基地等设施等一系列内容。

所以说任何国家都不可以针对月球“宣示主权”,地球上的所有国家都有平等探索及开发月球的权利,当然这些探索一定是要对人类有意义、有价值的,不得破坏月球的自然环境,也不得无理由的干预其他国家的探索行为。

不过本着“先到先得”的基本逻辑,任何国家一旦在月球建立了“合法”的实验基地,理论上就对于基地所在区域有了自己的使用权,其他国家也不得人为地去破坏该国的相应设施。

其实人类对于“南极大陆”的探索及开发思路就是这样一种方式,人类更多应该考虑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我们的地球上,整个南极大陆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全世界各国都有着“和平开发及利用南极”的权利,任何国家也不得擅自对南极大陆“宣示主权”。各国应该本着科学探索的精神,对南极洲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最终实现为全人类造福的目的。

相较于广袤的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在面对地外空间的探索时,世界各国应该本着“合作共赢”的方式进行拓展。只有集合全人类的智慧与力量,人类在外空探索领域才可能走的更远,最终取得的丰硕科研成果才可能为全人类带来更好的生活。所以说世界各国其实都应该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维方式,去开展外层空间的探索,也只有这样人类才可能更快的取得科技的进步,全人类的生活标准才可能均衡的全面提升。

目前世界上能够深入探索外层空间的国家数量是有限的,这些国家也有责任和义务为全人类造福。

从现阶段世界各国的外向空间探索能力上来看,中国、美国、俄罗斯显然是走在前列的,欧洲方面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其他诸如日本、印度、加拿大等国也在不断的加大探索的力度。

伴随着人类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其实也急需通过外层空间的探索去不断提升科技能力,良性的空间技术发展也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尖端的科技成果也可能有效的改善全人类的基础生活标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国间的“通力合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盲目的“恶性竞争”及“封锁限制”则显然是不可取的。

如果有一天“地外文明”降临地球,希望我们人类届时会有能力实现“自我保护”,并可以与相应的“地外文明”建立和谐的星际关系。

可观测宇宙的范围有930亿光年的浩渺尺度,在偌大的宇宙中很可能也存在着所谓的“智慧生物”,虽然人类目前为止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外星人”存在的确凿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宇宙中就不存在“外星人” 或许在遥远的未来,“外星人”就可能造访地球,希望届时的人类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科技能力,可以与“外星人”实现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并最终为整个宇宙的星际文明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点赞9、汕头市 网友:以茎制洞

此言差矣。俺们的每一代领导人都说过了,中国永远不称霸,题主此公这种称霸心态完全不符合国策。

而且中国目前也还没有任何能够称霸全球的本钱,从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军事实力上比,与老美还有一大截差距,航天科技和军事实力还不如俄罗斯,凭什么去霸占月球呢?

再说,联合国1959年就建立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专门负责地外空间和平利用的协调机器产生的法律问题,制定了一些列法律、法规,统称为“太空法”,其主体就是五个国际公约,即《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登记公约》、《月球协定》。

这些条约中国都签署了,难道说一套做一套,自食其言?

以上五个条约都是简称。如《外空条约》全称为《外层空间条约》,是联合国大会1966年12约17日通过的。

当时有63个国家签署,于当年10月10日生效,至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签署并批准生效了,中国1983年签署加入该条约。

可以说这个条约是最重要的一个太空法条约,一共有17条,主要内容有: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权利,参与国都应促进并鼓励国际间合作;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都不能依据国家主权要求,不能以任何方式据为己有或占领;禁止在外太空部署武器和军事基地,以及进行军事演习;无论何国航天员都是人类使者,如因事故降落在公海或他国,各国都有尽力救助义务并安全送其回到本国;任何外层空间飞行器及其配件都属于注册国所有,任何国家境内发现他国航天设施都应该归还注册国;任何国家任何外层空间活动都应向联合国、公众和科学团体报告;任何国家外层空间活动不得损害他国利益,对造成的任何损害应该承担国际责任,并且不能造成环境污染,等等。

《月球协定》全称为《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1972年12月通过,主要内容为:

月球和其他天体专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军事用途;月球和其他天体及其自然资源属于全体人类共同财富,全体缔约国公平分享;任一缔约国对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所从事的任何活动都承担国际责任,需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太空法还有很多规定,都是约束各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原则上是和平开发利用、保护和共享。

当然,现在各国航天技术参差不齐,在外层空间探索和利用过程中,也会有很多问题甚至纠纷出现,但不管怎样,还没有像题主这种想法,明目张胆要独霸某个星球的狂言出现过,这种说法和想法是一种无知且不良心态的反映,幸好世界主流不是这种意识形态,如果都这样,这个世界早就一团糟了。

如果真像题主所说,我们中国把月球据为己有,就是一个违背国际法,倒行逆施的行为,那些鼓吹“中国威胁论”的言论就成为事实,我们在国际上就会孤立,甚至一些友好国家也会离我们远去,我们过去说过的所有承诺都成为谎言,题主想过这种后果吗?

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够乱的了,如果把这种乱在带到外层空间,人类真的就离灭亡不远了。

我希望有想把月球据为己有小人心态的只是极少数,而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与全人类共享心态的人是我们社会的主流,这样俺们泱泱中华才真正能够屹立于世界,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时空通讯相信,中国今后在太空探索中即便取得再大的成就,都会用获得的成果造福于人类,用实际行动遵循国际法和国际义务,履行自己一贯的承诺。

就是这样,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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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10、项城市 网友:小疯狂。

这不好说,要看到时候我国的国力有多发达。

虽然早在上世纪,人类就签订了《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了外太空为人类共有,任何国家不能独自占有。但有一点也要清楚,和平的代价是战争换来的,或者换句话说:因为世界各主要大国都有相互制衡的手段,因此大家才会走到谈判桌上商议,否则谁管那几页纸的协议呢?有利可图你不去吗?

但这样的前提是国家实力极其强悍,即便是其他国家采取围魏救赵的策略合起伙来进攻我国,都无法与我国抗衡(甚至是核弹攻击,我国都不在乎),如果到了这种程度,那么即便是直接宣布月球是我国的,那也没什么问题。

弱肉强食,从人类诞生至今都没变过,只是换种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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