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再掀热议,还能调高吗?你怎么看?
个税改革基本是尘埃落定,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高至5000元。我们不知道大众应该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
现在的大环境是工资不涨反降,高房价,高房租,高物价。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工资,还完房贷,交完房租,孩子上学,吃喝拉啥都去掉个,剩余的还是能够交个税的,我们就要应该积极缴税,利国利民。可是,“利国利民”又表现在哪儿呢?我们左看看右望望,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也没有看到“利国利民”的表现!
还有,个税本身就是调节税的性质,本源是调解贫富差距。可是,现在的适当通货膨胀,个税的起征点5000元基本上是人头税了。还有调节的功能嘛?
还有就是起征点的调高,意在保护民众,但是,个税的税率也要适当区分开来。就像范冰冰等,年收入达几亿元,那么个税的起征点对于她们还有什么意义呢?
同时,我们劳苦大众基本上没有什么合理避税措施,可是,越是有钱人越有能力逃税。还要美其名曰:“合理避税”,这才是国家征收税收的重点。就是把个税起征点调高到8000元,但是,把娱乐圈都的“合理避税”问题解决,那么,国家税收都不会受到影响!不是嘛?
我们期待朗朗乾坤下,国富民强,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民富国强”!这才是本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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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个税起征点笔者认为还能调高,而且必须要调高。为什么呢?
原因之一,按照我国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真正在我国交个人所得税的都是低收入阶层,高收入的富豪们反而不交个人所得税,富豪和明星们的收入基本不交税,他们的收入都变成了投资收入,都变成了股权收益,都能合理避税,只有工薪阶层才交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起征太低了,按5000元起征,交个人所得税的大部分都是低收入阶层。这对低收入阶层来说,非常不公平,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本来收入就低,交了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后,所剩的那点钱,维持家庭生活,生活压力太大,面对高房价和高物价,普通的工薪阶层才是最艰辛的。
原因之二,按照目前我国的高房价和高物价,个人的所得税的起征点最低也应该提高到1000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是要让高收入的人多交税,低收入的人少交税或者不交税。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是让富人和高收入阶层来补贴低收入阶层的,现在我国的个税设计变成了低收入的人交税,高收入的人避税或不交税。
原因之三,美国的富豪都是争着多交税来补贴低收入阶层,例如,巴菲特等美国富豪总是带头多交税,并呼吁税收改革要让富人多交税,尽量不要让低收入的人交税,更重要的是美国富豪都习惯去世后将所有的财产捐献出来帮助低收入的人。
所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与现在我国的高房价和高物价相比,提高得太慢了,按照我国现在的高房价和高物价,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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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有必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通过个人所得税开征的初衷去了解个人所得税本质。再通过本质来说说是否还有调整空间更恰当。
1950年7月,经时任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同志签发并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曾列举过一个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的税种,但由于当时生产力及人均收入水平低,一直没有开征。
1986年9月,针对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此时,个税制度方才全面建立。此时的个税定性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为800元,现在看来好像特低,但那时城填职工平均收入100元不到。当时的个税,真正体现了收入调节税的性质,是对高收入阶层收入的调节,普通平民几乎没有纳税人员。
但随着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当然物价上涨也相当快),进入纳税主体的普通平民越来越多,竟逐渐成为最庞大的主体。
针对此情况,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贾康先生曾在ccTV做节目时强调:个人所得税不是"人头税",也不是"工薪阶层税",而是所有中国公民,不论身份高低,只要达到标准都应交税。但关键这个标准呢?贾先生以自己为例:当所得税起征点800时,其工资100元。在ccTv做节目时,其工资3000元,是否应是24000元?
以贾康先生所举之例,各位去查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城填居民平均收入,就知道还有没有上调空间了。
按照个税起征点的一审稿中,起征点调升至每年6万元,而每月5000元。然而,从近期的个税法二审内容中,却依旧维持了一审的内容,并保持每月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不变。需要注意的是,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中还是为大众增加了些许的福利,即新增了赡养老人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对此,给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了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以及住房租金等。
如果按照二审的内容给予确认,实际上本次改革存在两个明显的亮点,一个是个税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另一个则是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个税优惠福利分享给更多的群体。对于个税起征点维持5000元的水平,实际上对不同地区的群体,往往会有不一样的体会。虽然说此次个税改革给予大众或多或少的优惠福利,但个税改革仍然存在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而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个税改革所带来的福利,也是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
起征点为年薪十二万,即平均月薪一万。
年薪12一20万,超出部分按10% 税率。
年薪21一30万,超出部分按50%税率。
年薪30万以上,超出部分按100%税率。
这就跟汽油价格一样,为什么不做一个(石油——汽油价格对照表),现在国际什么石油价格,对应什么汽油价格,该涨该跌,涨多少跌多少一目了然,而不是现在给你上涨10%,下降10%,貌似你是平等了,可是结果呢?两年前70美元一桶石油兑换多少价格的汽油,经过两年涨跌,还是70美元一桶石油对应的汽油价格又是多少????
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万元,一年挣6万,其实就是穷人。穷人要征税,那一年挣30万一100万,一年100万一500万,500万一1000万,1000万一5000万,5000万以上的大土豪征多少钱呢?
个税起征点未来肯定还会调高,不过现在国家推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案,真的很符合实际,虽然正在征求意见。
一开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置5000元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嫌低,觉得应该提升到7000元,甚至更高。但是不管怎样,统一设定标准,会有一刀切的嫌疑。
后来国家推出了灵活的调整方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可以有一个人承担。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高达一年6万元。
继续教育费用扣除是每月400或300元。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是每月1000元。
租房扣除根据城市的不同因地制宜,从800元到1200元不同。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2000元限额。
就如此计算,我的个税起征点能达到9000到1万元以上。按照相应标准,每月能够免税两三百元。
目前来看,9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标准已经超出了很多人的收入。而且我们个人所得税不再逐月计算,按照一年进行统计。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以前的时候发年终奖金,还要考虑是不是分摊到每个月里,高额的所得税,非常不符合社会实际。
希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相应的起始标准和专项附加标准也能够跟不断的提高。
至少这个方案,跟我没有多大关系,刚刚工资接近3500元的起征点,又被抛下了5500元。哎~
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远超60000起征点,个税即工资税这点毋庸置疑。还有各种减免政策,现在没细则没配套政策出台时间表,更像画大饼,好看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