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刚签完合同不到半个月,该楼盘房价就大跌了,该怎么办?
有这样的事吗,太不幸运了。
确实现在年底了,开发商为走量,开启了打折促销模式,接近年底价格还会更有优惠。网上也有爆料说碧桂园一些地方的楼盘开始下跌,然后客户就维权。
不知道你买的楼盘,下跌多少,如果不多就不要纠结,如果下跌太多,可是你签定合同了已经,但是只有半个月房贷应该没有下来。按照合同法,签定完合同不管价格上涨还是下跌都与你无关,但是不幸是下跌。
和开发商沟通沟通,看看有没有优惠补充,或者礼品,或者现金补充,虽然开发商不见得会同意,可以沟通沟通。
目前的房价大部分还是稳定的,如果说存在大幅度增长或者降价,购房者还要考虑卖房噱头的问题,也可能只是宣传的途径,具体能降多少并不好说。如果说已经认定存在大幅度降价,购房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购房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购房者现在想退房或者重新以低价购买的话,需要考虑合同违约成本问题,也就是考虑违约金与房价降价空间大小的问题。
如果说违约金的数额高于降低的房价,那就没有必要折腾了;
如果说违约金的数额低于降低的房价,那还可以考虑捣鼓一下,但是出了这个因素,也要考虑时间、精力的问题。
2、考虑是否属于可撤销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协迫、乘人之危等。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需要购房者自证开发商存在上述欺诈的情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存在着很大的难度,所以说该路径仅供参考。
3、双方协商
房价存在大幅度降价,肯定有一部分的业主进行维权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协商,比如说看卡法上能否再给一部分的降价优惠、赠送礼品、车位优惠活动等等。
所以说,除了降价,购房者也需要考虑退房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签完合同以后大跌和小跌的处理方法是完全不同的。题主对于大跌的定义是多少决定了该如何处理。
跌幅20%以上的处理方式
这种情况在如今不太多见,但不意味着未来不存在。如果题主说的大跌是指跌幅在20%以上。或者说半个月跌幅超过10%,估计再过一段时间跌幅会继续扩大,短期内很有可能跌到20%以上的话,题主可以选择解除合约并赔付违约金。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都会有违约条款。其中规定了双方违约时各自要承担的责任。而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一般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当房产在短期内跌幅超过或接近20%时,卖家必然是不愿意解约的。因为他在市场上无法再找到愿意付出相同价款的买房人了。这时,你就直接支付20%的违约金了事,这样能够使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举例:签合同时房价为100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大跌至75万元。你应该选择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可以在市场上以75万元的价格买到同样的房产,这样买房一共花了95万元。其实,你也可以和卖家商量,直接签订补充协议,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原来的房产,甚至双方谈判后各退一步,比如90万元买下房产。
跌幅不足20%,且短期来看不可能高于20%
如果房价真的在半个月内跌了10%,相信对于买房人来说也会觉得是“大幅下跌”了。毕竟房产总价高,100万元的房子即使跌10%也要10万元了,更何况一线城市动辄500万元总价的房子,10%的下跌就是普通人好多年的工作收入了。
但10%并不能算是法律合同上的大跌,因为距离20%的违约金还有一半的距离。这种情况下,只能劝你调整心态了。最多和开发商商量一下,能否降低一些价格或者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比如赠送车位、免除5年的物业服务费等。但这时候的主动权在卖家手里,他确实可以完全不用顾及你的损失。所以我说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能捞回一点是一点。
对于自住来说,房价即使有下跌也不用过分担心。你可以这么去想,你买的其他消费品其实从买入那天起就开始贬值了。无论是生活用品还是车子都符合这一客观规律。把房子当做是普通商品忽略其投资品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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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刚签完合同一天,房价大跌的损失也都只能是购房者自己承担。
购房合同的签署,也就决定了买卖双方权利与责任的交割,合同签署后房子原则上就是属于购房者的了,房价涨跌所造成的收益与损失也都全部由购房者自身承担。这个时候具体该怎么处理,主要还是看购房者具体缴纳的金额以及购房的付款方式等。
假如购房者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只是缴纳了一部分的首期款,如果房价跌幅已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么购房者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大不了就是损失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这个主动权其实并不在购房者本身,毕竟开发商是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购房者按时缴纳剩余的房款的。
如果你已经付清了购房全款,那么协商退款的可能性基本就非常低了,这时候如果你担心后期房价还会持续下跌,可以考虑将该房源进行销售,这时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进行内部更名,毕竟房子的房证没办理之前,开发商内部是存在更名的可能性的,如果可以实现内部更名,则你可以减少一定的损失。
如果你选择的是贷款购房,那么选择的余地就进一步减少了,毕竟此类房源再销售的难度也在增加,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将房源出手,那么只能祈祷遇到合适的客户了。
房子作为一种商品,价格涨跌都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很多人总是认为房子永远都会涨价,最起码不会掉价,其实这是受到特定时期内房价走势的误导,从世界范围的角度来看,房产的价格就是有涨有跌的,因此最好不要把买方当作成为一种投资,其中潜在的风险其实也是很大的。
一般情况下房价的走势都是受整体大环境影响的,短期内一个楼盘出现大跌其实也算是一种异常情况,如果只是你购买的楼盘出现大跌,那么也就说明楼盘本身存在着巨大的问题,这也就说明了人们在当初选择楼盘时的重要性。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认赌服输,要是接受不了就去跳楼。
购房人最怕遇到的两件事,一是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项目烂尾,另一个就是买房后价格下跌了!购房合同签完才半个月,便遇到房价大跌,的确让人很揪心。此时,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应对:
第一种:认栽,支付一笔违约金后离场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双方签字之后,合同便生效。此时,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对对方约定金才行。
而一旦遇到房价大幅度下跌,购房者可将违约金额与房价下跌的金额进行一下简单的对比。
- 如果违约金较高,那么没啥可说的,只能先当“接盘侠”,有问题后续再考虑。
- 反之,那么便可以综合考虑一下,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然后再购买也可以。不过,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并不大,通常短期内房价的下跌幅度,肯定不会超过合同违约成本的。
第二种:待价而沽
这也是应对方式之一,房价一时的下跌,又不代表着会一直下跌,总会有回涨那一天的。
另外,就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无论从政策面、经济面,还是基本现状来看,房价或许会下跌,但不存在大跌的可能,至少短期内大跌是不允许出现的!
此时此刻,房价出现波动很正常,千万别因为一时的下跌,导致自己方寸大乱。可以先持有,等到将来房价有所回暖,再卖也不迟。
第三种:刚需一族,对房价不要太敏感
如果你是刚需,只要买了房、付了钱,其实房价的高低,与你而言,只不过是一种“纸上”财富的波动,眼下实际意义并不是很大。
刚需一族,买房是为了住,又不是炒房赚差价。这个时候,房价是否会上涨或下跌,只会影响你的心情的好坏。反正你又不打算卖,房价高低、又有啥关系呢!
买了房刚签完合同不到半个月,该楼盘房价就大跌了,相信谁遇到这种事,都比较闹心,可以理解。
毕竟现在的房子多贵啊,总价可能要几百万。即使一平方跌一两千,也要跌几万甚至几十万,这不是小数,换了谁都心里不舒服。
国内的楼市自从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总体上是牛市行情,走过了二十多年的螺旋形上升的曲线。
房价一直是上涨的思维惯式已经深入人心,所以一旦跌了,就让我们惊诧莫名,感情上接受不了。
的确,仅仅半个月,买的房子就跌了几万几十万,这种跌幅,堪比炒股!
如果是特别有钱的人倒也罢了,可以不在乎,但是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的收入人群,为了买房子耗尽全部积蓄,甚至动用了|“六个钱包”,伤筋动骨的,元气大伤,所以房价跌了,真的是特别痛苦。
但是除了接受房价跌了的事实,好像真的没什么好办法!
市场经济下,应该有契约精神,愿赌服输。试想一下,如果这半个月,房价不是跌了,而是涨了,你会给开发商退钱吗?
所以,你只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接受现实,平常心。
另一个是在合同里找漏洞,想办法找开发商补差价,或者退房,这么做也是合理的,无关乎道德,一切按着合同来,公事公办。
当然,还有第三个选择,就是无理也要辩三分,去找开发商闹事,要求退房或者补差价。
这样做就有些过分了,是素质差的表现,而且好像也没什么用。
总之,现在楼市普涨时代已经过去,买房是有下跌风险的,而且以后这种情况会经常发生,所以出手买房一定要慎重,要有承受跌价的心理准备。如果输不起的话,还是谨慎出手为佳。
如果遇到这种事情那就太倒霉了,有的说房子是商品,有涨有跌很正常,跌了不要怪别人,其实这种事情搁谁身上都不会好受的。
不过你要知道,房价有涨,当然就会有跌,买高了就去售楼部闹,这是标准的巨婴行为。理性投资很重要,永远记住,当万众人声鼎沸,表明一个产业的顶部来了。
现在,你要注意在买房的时候,房地产公司是否在售楼的时候,承诺永不降价降价赔偿差价等承诺呢?如果是开发商的诚信出现了问题,进而降价,那势必会引发消费者维权。期房合约还没履行完毕,价格发生了变化,降价的话买方不乐意,涨价的话卖方不乐意,很正常的诉求。
另外,开发商有权依据市场状况,及公司运营情况进行降价。企业经营者需要对股东员工负责,在其运营过程中,当发现由于价格偏离市场对销售产生影响时,完全有权调低价格,只要不是贿赂,即便是将房子白送给消费者,已经购房的业主也无权干涉。
作为业主来说,也有一个慢慢培养的过程。一方面是作为开发商来说,在售楼之时,就应该提醒买房者,房价存在下跌的风险,而不能诱导买房者,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对于没有提醒风险的开发商,就该由其承担房价下跌的赔偿之责。另一方面,房价下跌的事情出现多了,业主们也就慢慢地会有房价也会下跌的风险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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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怎么办,如果你是买来住的,就交首付,还贷款。它涨了跌了关你什么事?你已经有房子住了。
但是,如果你是炒房客,那么我想对你说,你活该。怎么不跌死你。你知道这样的炒房客害了多少人。商品有涨有跌,价格涨了你就高兴,价格跌了你就维权,谁侵你权了?大家都按合同办事,谁都没招惹你。如果是这样,别问我怎么办,我还巴不得你亏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