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看见一位歹徒正在施暴,我上前阻止然后把他打成了残废,算故意伤人吗?
简单的告诉你,如果你看见一个歹徒正在施暴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上前阻止与歹徒搏斗是时将其打成了残废,按照刑法第20条(1)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伤人,是见义勇为的正义之举。
如果歹徒施暴,是严重暴力行为,比如:故意杀人,强奸,投毒,放火等,你为了制止施暴人的正在实施行为,而导致对方受伤而残疾,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对方的暴力行为已经被你制止,而你继续对施暴人殴打,导致其残疾,你的行为就构成了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了。
如果施暴人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他人的生命安全或危害公共安全,而你劝阻施暴人并把对方打成残疾,你的行为已防卫过当,并且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本人的肤浅看法,仅供参考。
你可以化作正义的化身,阻止歹徒的犯罪行为。但是当犯罪行为已经停止,你却余怒斩旺,依然继续殴打歹徒,那么你小子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人了。
古怪的回答!千万别搭上自已的命,有本事成英豪,没本事呢?自己的命更要紧可贵,注意保护好自已,紧记![害羞][害羞][害羞]
关键问题是歹徒到底是施什么暴力。
如果歹徒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则上前阻止将其打成残废,甚至打死了,都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是一般的口角,以及轻微的互殴(例如打一个耳光一类),这种情况制止可以,但是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把对方搞成残废,那很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了,对方有过错在先,这种防卫过当,承担的责任也应当适当从轻或减轻。
小结:对方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制止是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无需承担责任。此范围意外的防卫,要注意不要超过必要限度。
你说得笼统,但我回答要认真。
这种情况说明:你勇气可嘉,武力出众,给你点赞!
但是,算不算是故意伤人,这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施暴者仅仅是有轻微的掌掴、脚踢等看起来明显没有致命威胁的行为,那你冒然上前下重手打伤别人,这种情况你肯定要负责任。比如:别人两口子打架,可能就是一般的扇耳光、抓头发等等,你上去不问青红皂白,抡起一根铁棒就给那男的或者女的一顿狂打,导致男方或者女方手臂断裂、大腿骨折、头破血流......像这种情况,你的冒失行为不但不能被追认为见义勇为,而且还要承担别人的医疗费用。
所以说,有时候见义勇为不如见义巧为。道德和法律层面,都鼓励每个人在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能挺身而出,给予弱势一方真心地直接的帮助。但是这种帮助要看情况,要分场合,不能没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冲上去给予其中一方重击,矛盾冲突双方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什么原因起的冲突?这些问题都应当搞清楚,否则,自己就会为一时的鲁莽行为买单。
只要是你有相关的证人证言,或者是相关的监控资料等,能证明你是为了国家的财产,或者是为了他人的安全而做出的这一切。我想应该是没问题的。
如果你已经阻止了施暴行为的发生,进而又把他打成了残废,这样算故意伤害。如果你在阻止过程中把他打成了残废,这算防卫过当。具体情况,由公安部门侦查,之后由法院来认定。
见义勇为!
谢邀!
不算故意伤人,应该是行侠仗义,为民除害,见义勇为。
如果在古代,会成为说书评弹的素材,武侠小说的原型。
正义而战,二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