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试用期,现在4个月公司说我效率低要辞退我,这样做合理吗?
两点:合同期3年以上,能证明你不能满足岗位要求,那么试用期的辞退合理。
先抱抱,快过年了被辞退确实影响过节的心情,不过你也可以从中有所收获。
印度的寂天大师曾经说过:"若事尚可改,云何不欢喜, 若已不济事,忧恼有何益?"
- 如果已经确定辞退了,公司没有违规,那么也不用烦恼,正好过年给自己放一个长一点的假,好好和家人过个年,很难得的机会。
- 如果公司违规了,那么正好主张自己权益,拿着更多钱回家过年。
总结一下为什么领导说自己效率低?
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反思和总结非常重要,以后才能在原有基础上进步。
是能力跟不上,那就多学习!
如果是技巧问题,那么就多去问问别人,借鉴一下别人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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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南回答
你好
马上过年了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儿,拍拍屁股去他个球吧。
即使不是个开心的事情,我们也要正能量的面对。
撕逼大战第一场 镜头一 非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临走时检查下劳动合同,看看签的是不是三年以上的合同,如果不是----等等,这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无效合同。这样过4个月就需要按正式员工对待了,解约正式员工赔偿首先提前一月通知(也可以多发一个月薪水)还必须有正当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约要件),然后还要赔付半个月的工资。
撕逼大战第一场 镜头二 没有合同
如果单位没给你签定的,那赚大了,直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了。
撕逼大战第一场 镜头三
即使是签定的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给你书面的不胜任的通知书,也可以扯皮,但是这个说实话胜率很小,很多单位人资处理这样的事情都很有经验的,比如你是否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各类考试,是否有日常的绩效考核表 ,这都可以成为你不合适的证据的。
至于大家回答的需要调岗培训啥的,听听就过了,那是针对正式员工也就是过了试用期员工说的,别被误导了。
撕逼大战第二场 劳动仲裁委 场景布置中
我是何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其实最害怕的就是企业压榨劳动力,客观来讲是对双方考察,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是否解除合同,同时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
若试用期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或者违反公司制度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害的,企业有权利解除合同,但就是有的企业无正当理由而选择白嫖,对于辞退员工而来得有两种情况,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
特别是关于试用期时间,因此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根据《劳动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来说它是与合同期限为挂钩,当然双方也是可以采取协议双方对于试用期的约定,结合本案来将题主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可以根据合同说明劳动期限至少在三年以上。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使用期限来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当然有的人可能非常误导以为签订相关试用期就一定要按照合同期限来,在此需要说明得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并不是约定是试用期的唯一标准。
很多企业在试用期内以单位说了算其实并不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的身份而实行区别对待,试用期员工依法享受劳动中的权利,比如法定节假日,相关福利等等,其次试用期内各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仅享受同等权利同时同时也应有获得相关报酬的权利,并不是因为身份不同而剥夺权利,特别对于试用期没合同解除应基于公平,自愿条件下,任何一方不得以胁迫方式进行解除。
司法实践有一些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最后才签订正式合同,其实目的在于规避法律风险,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然后好用于解除。
对于这项规定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试用期内应约定正式合同当中,劳动合同只约定使用期合同,该试用期无效,还合同只是劳动期限,这一点特别注意,禁止变相设定试用期,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及时保护自身权利。
本案来讲试用期6个月因工作表现好申请转正,对于试用期而言并非法定条件,若是试用期是可以提出转正行为,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得是合法,而不是存在暗箱操作,内部控制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存在以上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实合同,都得用人不能以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规辞退,应给予经济赔偿。
即便辞退用人单位得拿出相关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要承担违反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反之题主真被辞退,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试用期企业单位违规解除合同应赔偿相应的双倍经济赔偿,当然其中并不包含通知金,因题主属于试用期一旦被辞退并不是需要提前30日说明。
因此题主可以根据工作期限长短要求赔偿,劳动期限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且双倍经济赔偿。
结论,企业无正当理由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同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现在还处于试用期内,如果公司有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证据,证明你确实工作效率低,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公司因此辞退你,就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这种辞退没有补偿。
如果你的公司仅仅是口头上说你工作效率低,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也拿不出相应的证据,那么这样的辞退就是不合理的。你们公司要辞退你,那就要支付你经济补偿。由于你仅仅工作4个多月,不满半年,所以补偿金也没有多少,半个月的工资而已。
有一点我一直想问你,你在问题里面没有说,就是你自己觉得自己的工作效率怎么样?确切点说,领导交给你的任务,你能不能按时完成?如果你的工作任务都可以按时完成,不影响部门工作开展,那么你的工作效率就是可以的。如果领导给你安排的工作总是不能及时的完成,那么你的工作效率确实比较低了。所以不管公司要不要辞退你,你都要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有一个确切的了解。
如果你的工作效率真的比较低的话,那么我建议你必须找出导致你工作效率低下的原因,因为这对你以后的职场和职业生涯影响巨大。比如,你是因为不懂操作导致工作完不成,还是因为不善沟通影响了工作的协同合作进度,抑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你只有找准效率低下的根源,然后彻底的改正和提升,你以后才会有发展。否则,你后面到别的公司可能还是会因为工作效率低下而遭到辞退。
总之你必须明白三个要点,一是员工试用期效率低下被公司辞退是合理合法的事;二是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无需补偿;三是必须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希望你重视这一次的经验教训,万一真的被辞退了,无论是否合理,吸取经验教训最重要,至于补偿就别想了。
你好,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试用期期间,公司不能口头说你工作效率低就辞退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有一个前提就是公司要能证明你不符合的证据。
这里所说的证据是,领导对你平时工作的评分情况,以及你连续几个月的绩效考核结果等,作为参考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嘴说效率低就开除,口头的说法毕竟主观色彩太重。
另外,我国劳动法还规定,即使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先是需要对他进行一个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如果员工还不能胜任工作的,那么需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之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解除员工时要按照劳动法进行一定流程的操作,才可以解除,并不是说看领导心情,领导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解除你这样是不合法的,无论是哪一种解除,公司都要拿出一定的证据,才可以合法解除。一般只要是公司单方的解除,如果员工没有过错的,公司都需要额外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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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试用期,现在4个月公司说你效率低要辞退你,是否合理,有以下几点,供你参考:
第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合同期限是三年及三年以上,那试用期六个月,在第四个月的时候已工作效率低唯有予以辞退,只要用人单位拿出明确地证据,证明你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该岗位或者证明工作效率地下,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已经用明确地事实证明你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标准要求,予以辞退的话,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你,就没有什么赔偿,这是合理的。
第三:如果你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满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在第四个月无论以什么理由予以辞退,就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如果符合第三条我说的情况,就属于劳动合同条款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以工作效率低下辞退你,但是你又不同意的话,需要给你的是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赔偿金的规定: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2作为你的赔偿金。
作者简介: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内训师,注册咨询师;中国人才热线特约专家;三茅人力资源网专栏专家;中国人力资源门户网站特约专家,中国HR3000强成员!中国HRD俱乐部西北分会理事长;西安财经学院及西安工业大学特聘导师;从事管理近20余年,先后从业于大型生产企业,百货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多家知名企业!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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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说的问题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下面,我把相关法律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关于试用期时间。《劳动合同法》二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无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1年,不超过1个月;1年<=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你应该看看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3年以上,如果不是,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除了要受到责令改正的要求外,对超过的规定试用期的时间还要按照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二、关于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为违法解除劳动同,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
(一)需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1.用人单位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2.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据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通知劳动者。
《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提到,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否则,就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也就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