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大概是吃完饭三个半小时以后,现在厂里认为是我的饭有问题,请问有没有这个可能!
我曾经也是做餐饮的,也有很多朋友在做这一行,其中就有一个朋友的饭店,发生过你说的类似事情。
因为朋友的饭店比较大,可以同时容纳300多人就餐,所以一次一家旅行社在他那里订餐。
餐点的时候来了五辆大客车,拉来了接近200人,中午吃完饭以后,就有几个客人出现呕吐和坏肚子的状况。
因为他们是应该比较大的团队,领队直接就给卫生防疫部门打电话。防疫部门来了以后,先封存了客人吃剩的食物,然后让朋友的饭店关门,等候检验结果出来。安排客人去医院检查住院。
这样朋友的饭店停业了三天多,赔了食客的医疗费,200多人的餐费也没要。还被防疫部门罚了一笔,才让开业。因为他给客人的食物里有海鲜,检查大肠杆菌超标。加上一般饭店的后厨,如果放在显微镜下检查的话,估计多少都会有事。
那么做快餐行业,800多人吃饭,5个人坏肚子有没有可能是饭菜问题
现在一般能做800人快餐的,基本都是比较大型的餐饮企业,所以检疫和消毒已经很跟得上了!
加上现在卫生防疫部门,一般每天大型餐饮企业的饭菜,都要求分别留样的,一般要保存两天以上。就是为了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好保留证据进行检验。
那么虽然1/160的比例被你赶上了!而且还有其它人说你的菜品有问题,那么你要不选择私了赔钱,要不让卫生防疫部门介入。虽然很可能不是你的菜品问题,但是你觉得你能经得起检验和检查么?
即使经得起检验,那么对你的快餐的声誉也会有很大的不良影响,所以我觉得表明态度,赔偿拉肚子这五个人的医疗费用,以及损失。毕竟800人就餐的大生意,这点费用算不了什么。息事宁人、和气生财最好!
本期导读:我是做快餐行业的,中午供了八百人吃饭,其中有五个人吃完后拉肚子了,有没有可能是饭菜原因?
在我个人看来,不管是不是饭菜的原因,你多要把饭菜送去检验的,因为有条文规定的,只要有五个人有同样的症状,那么就有可能是饭菜的问题,而只要有可能是饭菜的问题了,那么就要把剩下的饭菜送去检验的,
而且送去的饭菜,还必须是留样的饭菜,不能是提供吃剩下的饭菜和新做的饭菜,因为提供这些饭菜的话,是检测不出什么问题的,何况自己主动送检的话还有二个好处的,也就是洗清自己饭菜的问题
和留下有但当的好印象了,但没有留样饭菜的话,那么这个事情就不好处理了,因为没有留样饭菜的话,那么就没有主动权了,而一但没有主动权了,那么就要根据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做处理了,
但千万不要自己私下协商处理的,因为一但自己私下协商处理的话,那么就是没有问题也变成有问题了,所以在没有留样饭菜的时候,就要以医院的检验报告为主了,而且在我个人看来
这件事情也不完全是饭菜的问题,因为要是饭菜有问题的话,那么就不可能是五个人有问题了,而是十几个人几十个人了,所以在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先要问清楚这五个人到底有没有吃这些饭菜,
要是没有吃的话,那么就是什么问题多没有了,而一但他们吃了这些饭菜,就要问下他们的饮食习惯了,因为有的人体质就是这样,只要吃到不合适的饭菜,那么就有可能拉肚子了
所在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也要把饮食习惯排查一下,但在我个人看来,要想完全杜绝这种事情,就要规范餐饮行业的留样制度了,而只要规范留样制度了,哪怕就是再遇到这种事情,只要把化验单拿给给顾客一看,
那么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何况饭菜每次去化验一次,也才一二百块钱左右,而这一二百块钱对于餐饮行业来说,不过就是小半天的流水而已,况且化验饭菜这种事情,又不是每天多去的,而是一个月去一次的
很有可能是吃了你家的饭菜导致的!
人体其实就像一台精密度非常高的加工机器,原材料进去(吃进饭菜或其他从嘴里进去的食品、饮料),产生各种身体功能系统所需的养分和渣质、废水(粪便和尿液)。而这台机器在运转中通常都有一定的不良原材料的兼容性,也就是自我抵御、调节、适应功能,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而有极少数人由于平时有洁癖或讲究卫生过头了,使得其身体机能的抵御、调节、适应等功能退化了,只要原材料稍微和其平时所输入的原材料不一样,其身体机能中的各项系统就会出现排斥。
这五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出于这种原因而拉肚子。但不必大惊小怪或恐慌,等他状态平息后给他来一小碗干净的蛋炒饭,就搞定。
这个可能性不大,八百多人只有五个人拉肚子,这不一定与饭菜有关,很可能是酒和饮料引起的,当然这个和质量无关,有的人饮料喝多了也会拉肚子,也有些人酒喝多了也会拉肚子的,
如果你是接的团队八百人的饭菜你应该都要备份,就是说八百人的饭菜,你必须没每样饭菜都要用打包盒或,者打包留下一份放在冰箱冷藏。这个后手还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后面的突发事件。我店里每次订桌不论大小定桌所有的菜都会留下。目前出现这种问题不要多想立马去医院做检查不要推脱,或者上报卫生局让他也可介入调查。鉴定结果没出来不要多想,是你的就是你不是你的谁也没办法。说一真是一同行在做一中型婚宴出现大面积食物中毒推卸责任最后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立马封店后厨所有东西都贴封条,最后在一个猪肉检查出跟出现食物中毒人的呕吐物中查出一样的细菌。最后结果封店吊销营业执照。厨师老板赔钱,最后听说厨师好想也关了一段时间。所以说大型餐饮活动一定要谨慎。
根据疾病控制中心的规定五人以上的有病状反应都视为疑似食物污染,按说他们可以拿呕吐物提请化验,属实再做结论。
现在按理说八百人都没问题应该不会是食物的问题,而且这五个人是否是在一起吃饭?食物在四十五分钟以后就会被消化吸收,一个半小时以后出事应该不是你的问题,可以不负责任,况且是三四个小时,他们可能中间吃了别的东西。
你可能是相关配套的,也等于是内部食堂,如果需要起诉就会丢掉这个大客户,当然有相关证据还是据理力争,不过还是先协商处理的好!
这五个人拉肚子,可能夜里肚子受凉了。
谢谢邀请。你做餐饮的,对处理此类问题应该有经验。我建议你现在立即做两件事:
一是立即把这5个人送医院检查,由医生判断他们拉肚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拉肚子可能是急性肠炎和慢性肠炎及肠道其他疾病引起的。急性肠炎,就有可能是你饭菜引起的。慢性肠炎,有可能是吃过饭后喝酒,喝凉水或其他刺激性东西引起的拉肚子。这与你饭菜无关。
二是将你中午用过的食材封起来,请市场监督部门上门检测,有无大肠杆菌和其他可能引起拉肚子的物质造成的。他们的检测是最权威的。
做了上述两件事后,可与拉肚子人接触,看其态度和要求。如果是你的问题,就要遵循市场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和适度的赔偿。如果不是你的责任,也要多说好话,适度意思一下即可。拿钱买平安,如对方不让,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是不是由你饭菜造成的,你心里最有数,你的进货渠道和管理水平你最清楚,问别人没用。
不敢妄下结论,不过从你描述来看800人 5人出现不适,占比还是很高了。可以先挨个单独询问,记住是单独,询问他们最近两天饮食,以及三天内是否有不适。再者,看监控,他们食用的饭菜有没有相同,其他食用相同饭菜的顾客有没有出现不适,这些饭菜应该暂时下架。至于跟你又没有关系,他们要索要赔偿的话,我觉得应该报警,让相关部门调查比较好。
我弟弟也是做快餐行业的,他承包了当地一个合资企业的职工餐厅,每天有500多人吃饭,在他承包的三年期间,出现过两次和题主类似的食品安全事故,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的饭有问题?我的看法是,这种概率很大,站在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规范的角度来看,超过几百人吃饭的快餐行业,如果按规范进行全面排查,多多少少都有责任。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的饭有问题?需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排查
1、送餐企业的合法资质
这是问题的关键,离开了这一点,造成一切问题的后果将由送餐企业承担,甲方(吃饭的企业)管理部门也将承担相关责任,这方面包括的项目很多,例如厨师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备餐场地的布局和面积有没有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设计,送餐距离,送餐线路等诸多方面能不能满足食品卫生保鲜等要求,这就和驾驶机动车有没有驾驶证一样,出了交通事故,你将承担所有的责任。
2、食品留样管理是最直接的证据
超过几十人上百人的餐饮配送,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留样管理是最直接的证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餐厅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必须在提供员工食用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具体细节为:
①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5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部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
②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柜工作温度应控制在5℃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食品留样冰柜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③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采集员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④ 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
⑤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使用。
⑥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⑦餐厅工作人员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⑧甲方可随机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权。
小结:
食品留样检测,往往是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后的几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检测的,检测结果多多少少都会对送餐企业不利,为了息事宁人,送餐企业往往都会对事故责任承担一部分责任,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达成协议。
3、提供所有的食材和调味品采购清单证明
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食材和调味品采购清单就显得尤为重要的了,如果我们是在“食品可追溯系统”范围内购买的食材,这将给自己维权带来强大的证据链,因此带来的责任和损失,将归责于由上游供货渠道承担相关责任。
分享两次和题主同样的案例,中午供了八百人吃饭,其中有五个人在吃完饭后拉肚子,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的饭有问题?
我弟弟承包的这个工厂食堂是一个合资企业,中餐有500多号人吃饭,甲又双方的外卖送餐协议每年一签,由于吃饭的人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每到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就会引来大量的同行竞争,我弟弟在执行合同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发生了两次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是两个员工在吃饭时,在装菜汤的不锈钢大桶里发现了一个蟑螂,马上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把情况反映到了甲方的管理部门,这是证据确凿的铁证,无法解释和抵赖,马上就临近下一年合同续签的关键时刻了,我弟弟只好息事宁人,被甲方处罚了两天免单,外加5000无罚款私了。这次事故其实大家心知肚明,甲方管理层甚至还觉得这种下三滥的竞争手段太过于恶劣,反而提前一个月和我弟弟续签了送餐协议。这次事故虽然造成了一定损失,也算是因祸得福,第二年在原有2个视频摄像头监控条件下,又增加了4个摄像头。
2、第二次是给员工送夜班餐时出现了一次较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了十二个员工吃完饭后出现集体恶心,拉肚子的症状,幸好我们在得到反馈后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把员工送到了医院进行全方面的检查治疗,使这12个员工的病情得到了很好治疗,甲方也为此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我们在随后的留样食品检测中找到了事故原因,夜班的餐饮配送是乙方(送餐方)委托第三方,一个实体蛋糕店制作以乙方的名义配送的,由于当时天气炎热,蛋糕店为图方便在下午就把食品都制作好了,中间还掺杂了一些过期的糕点、牛奶一同配送,从下午到到晚上十二点左右送餐,食品的保鲜程度可想而知,这次事故造成了甲方无条件中止了甲乙双方的合同,罚20000元,至于乙方和第三方经济纠纷则于题主问题元关,我就不再过多表述了。
总结与建议:
快餐行业是一个高利润和高风险并存的特殊行业,特别是对于吃饭人数超过200人以上的单位更为突出,无论是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是进货渠道、制作流程,每一个环节都不容轻视,万一出现突发情况一定要先从自身排查原因,采取积极配合受害方治疗的心态先解决问题,把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随后再从多方面查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在此给你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加强自身安全监督管理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要一味的以降低成本的角度来看问题,因为一次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足以让你倾家荡产。
2、从进货源头做起,进货渠道以从“食品可追溯系统”进货为主
“食品可追溯系统”具有强大的从上游环节“可追溯性”功能,是后期出现所有安全责任中最具权威性的有力证据,可在万一出现这类安全事故时转嫁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可以算是给自己买了一个安全保障。
3、每一次送餐中的食品留样是重中之重
一定要在甲方在场监督的前提下抽样留样,按《食品留样记录表》认真填写,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留样的采集和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4、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搞好与用餐员工的关系很重要
很多快餐行业的业主认为,只要和甲方的管理层搞好关系就行了,其实不然,几百人吃饭的口味和习惯有很多差异,一定要尽量满足他们提出的份内要求,不然只需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就足以让你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认为有可能是你的饭有问题,尤其是菜。因为供八百人吃饭,菜就得买不少,你难保不会买到打药不久就出售的菜,很可能某个菜就是农药严重超标的,而那些个农药超标的菜,哪怕一点点就让那五个人吃了,导致农药中毒都会拉肚子的。
之所以这么说,我就以亲身经历、亲眼所见告诉你吧!一个亲身经历:十年前,村里来卖韭菜的,我买了一捆韭菜,卖韭菜的给添了一小绺。因为晚上太晚没把韭菜包饺子全吃了,我只用添秤的那一小绺做面汤吃了,晚上六点吃的,半夜我和我妈就肚子开始使劲的翻腾,拉稀闹肚子了,因为我们家人没有拉肚子的毛病,很明显就是吃了韭菜后闹肚子的,就是韭菜农药毒性超标。
还有一个亲眼所见:本村一种豆角的农户,豆角秧起毛病长虫子了,他们不摘完豆角再打药,而是打完药第二天就摘豆角。我问他们,咋不先摘豆角再打药。他们说,没事,反正自己也不吃,现在的药没多大劲儿,药不死人。这不坑人呢吗?还等药死人啊!这刚打完药的豆角要是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没多大劲,吃了那不拉肚子才怪呢!
- 所以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很可能是你买到了部分打完药不久就出售的农药超标的菜,农药严重超标的菜恰好被这五个人吃了,结果中毒拉肚子了。你可以让他们提供排泄物化验结果,让他们证明没吃到其它的能拉肚子的食物,如果人家化验结果就是吃的你的饭菜里农药成分超标,又能证明没吃别的能导致拉肚子的食物,就是你饭菜的问题,你就得赔偿。
八百人统一就餐,统一食料,统一菜谱吗?都在一个时间点,用的是一样餐具吗?这五人是否在就餐前曾吃喝过外面食饮……?这5人是同一餐桌用餐,一桌几个人,如有其他人一起餐,那另人是否有和這5人一样和类同的反应……!?
一,如同桌人均有腹泻,就可疑食物质量问题,请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初步诊断,化验大便成份是否与中餐食物相附,可作为诊断依据。
二,同均有程度不等症状,也可考虑食物问题。
三,报告有关部门,查证确定。
四,如食堂(饭店)问题,追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