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去30万发票,进项30万,能全抵扣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只要是增值税政策规定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依法抵扣,与购进产品是否销售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一对应关系,并不是根据销售来决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数额,也就是说可以依法全额抵扣,如果当期应税金额小于应抵扣金额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 符合规定条件,还可以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2.决定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的条件是,购进的商品或者劳务、服务是否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否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如果符合就不存在什么问题。
3.实务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就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采取核定扣除的办法。就是如果采取根据销售来确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金额,这种特殊情况,对外销售情况决定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多少。
看你的这个问题就知道你是财务新手或者不是做财务工作的。通常说的抵扣是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只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符合条件的才能抵扣销项税。
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的销项税减去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的进项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开出去的30万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发票30万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符合抵扣条件,才能全额抵扣。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或者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用于简易征收的,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存在抵扣的问题,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可以的,完全没问题。
(1)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①销项税
你开出去的发票是你的销项税,是你要缴的税;你卖产品的时候你的标价是含税的,买家把钱给你,这中间也是含税的,相当于国家的税你代为接收了,是要上缴给国家的;
②进项税
你买进的发票是你的进项税,是你已经缴过的税;跟销项税正相反,你买东西的时候有一部分是你交出去的税,既然已经交过了,那当然可以用来抵扣了。
可能有些朋友还是不理解为啥可以抵扣,那我举个例子:
比如你生产产品,产品的成本有一部分是原材料的价格,原材料是你买进的,买的时候你把税已经交过了,等于你产品的成本里是包含税的,那当你卖产品的时候,如果你再足额缴税,那是不是就是重复了,所以引出了应纳增值税的概念,就是把你已经交过的进项税给扣除掉,剩余部分就是你应该交的税。
(2)应纳增值税就是用你要缴的税减去你已经缴过的税
如果进项税等于销项税,那你的应纳增值税就是0;如果你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那你的应纳增值税还是0,抵扣后剩余的进项税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抵扣。
总之一句话,进项税有多少就可以抵扣多少,本年度抵扣不完可以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抵,直至抵扣完毕。
一般纳税人理论上可以全抵扣,实务工作中,税局可能会找当事人麻烦,会质询操作原因。这个操作属于平开,必须有充足理由,平开就意味着没有销售增值,就没有税金缴纳,平开如果没有依据,就涉及增值税发票虚开,有涉税风险。
最好按照当地税收政策交一部分税,纳税是应尽的义务 ,一点水不纳容易请去喝茶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行业就不行。比如物流行业,开出去30万,你就不能用30万油票全部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