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借给闺蜜,结果她醉驾身亡,她爸向我索赔100万,法律怎么看?
早就有“车不外借”的忠告,看来您是真没当回事啊!
“把车借给闺蜜,闺蜜醉驾身亡,其父亲找车主索赔100万,其父亲的索赔主张能不能获得司法上的支持?有无依据?”
具体到这个问题,不同情形下,驾驶人和车辆所有权人所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有些情形下,车辆所有权人无责,而且可以向驾驶人家属追偿车辆因受损而产生的损失;但有些情况下,车辆所有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下面我们就分不同的情形,对驾驶人、车辆产权人的责任进行划分:
第一种情况,车主无任何过错,其父亲索赔100万的请求自然得不到支持
现实中,将车辆借给亲朋好友是非常常见的,法律也未规定驾驶人就必须是车辆产权人,但是,外借车辆时,一定要借给靠谱的人,而且车主在借车前有“审核”的义务:
什么是车主的“审核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审车、审人、审证件”:
第一,当车主明知车辆存在故障,还将车辆借与他人,此时车主未尽到“审车”的义务,车主有过错;
第二,明知借车一方喝酒了或者吸毒了,还将车辆借给他,此时车主未尽到“审人”的义务,车主有过错;
第三,明知道借车一方没有驾照,或者驾照已经被吊销,或者借车人的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此时车主未尽到“审证件”的义务,车主有过错。
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那么车主就属于“过错一方”,一旦发生财产损失或生命安全问题,车主需要在责任范围之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中,对于车辆租赁和车辆外借所造成的损失,其赔偿责任是这样界定的: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当车主没有过错,即不存在上文所说的三种过错责任时,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由驾驶人承担,与车主一点关系也没有。相反,车辆造成损坏的,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侵害谁赔偿”的原则,车主可以向驾驶人追偿,如果驾驶人不幸在事故中遇难,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车主可以向死者继承人追偿,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补齐,否则可以不赔偿。
换一个角度想,倘若驾驶人在车祸中死亡,他名下又没有遗产,那么车主就无法获得车辆损失的赔偿了,特别是驾驶人因为醉驾、毒驾等行为触发了车辆保险的“免赔条款”,那么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行不通,只能自己承担车辆损失。
第二种情况,如果车主没有尽到“审核”义务,那么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曾经有一个案例与这个案例很相似,湖北的蔡先生将车辆借给了饮酒后的好友,明知其饮了酒并要开车,蔡先生还是义无反顾的把车借给了他。
好友将蔡先生的车开走,途中因为饮酒后意识不清晰,路上造成1死3伤的悲剧,好友虽然幸存,但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
交警通过车辆信息联系上了车主蔡某,判定蔡先生因未尽到“审核”义务,明知好友喝了酒还将车辆借给他,属于“过错方”,蔡先生因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60余万元。
这个事例中的蔡先生正是过错一方,倘若他在好友喝酒前将车借给了他,那么他就不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同样的道理,您的闺蜜醉驾身亡,倘若你知道她喝了酒还执意将车借给他,那么他父亲向你索赔100万就有法律依据,至于最终判赔多少,还要看当地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当地经济越发达、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越高,则赔偿金额越多。
如果你在借车前充分尽到了“审核义务”,即车辆不存在故障、闺蜜在借车时没有饮酒或毒驾的情况、闺蜜驾照状态正常且与你车辆准驾车型相符,那么你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相反,你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向闺蜜的继承人追偿车损损失。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闺蜜的父亲索赔的请求能否得到司法层面上的支持,关键看车主在借车前是否充分尽到了“审核”的义务,如果车辆不存在故障、闺蜜不存在饮酒等问题、驾照状态也正常,那么车主是没有赔偿义务的,法律上不会受到支持。
但如果车主有过错,那么将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逃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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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借车的时候,闺蜜没有无证驾驶没有喝酒,没有磕药。你的机动车有交强险并且有在合格年审期间,随便上法院告吧!你还可以反诉要求赔偿机动车损失
看她醉驾身亡与你是否有因果关系?
闺密爸爸见闺女死了,好伤心落泪。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悲惨之事,晚年的寄托,晚年的依靠没了,想想好凄凉。埋怨开你了,向你索赔100万。100万能让她闺女活也值啊。
你闺密之死与你有关系吗?
闺蜜她爹埋怨你不该把车借给她用。是啊,你不借给她车,也不可能醉驾,无车可驾,哪来的醉驾?
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条就明确了,如果因闺密醉驾开车撞上隔离带,隔离桩,撞上桥,撞上大门,撞上大树,撞上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责任自负,闺密身亡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的车未经过检验,方向盘,刹车片,发动机,车轮等存在安全隐患。明知没有安全保障,本应去修,而没修。却带病借给了闺蜜,你是有责任的。
如果明知道闺密饮酒醉烂如泥却不阻挡,仍旧将车借给她,你是有责任的。
如果上述两项你均不存在过错,你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既然你车存在安全隐患,知道她醉酒。她醉驾身亡,你也不是负百分之百的责任。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对醉驾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多年己形成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规矩。闺密不可能不懂,取得驾照科目一就是道路交通法及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或者闺密负主要责任,你负次要责任,或者你俩负同等责任。
因此闺密父亲让你赔偿100万是没有道理的。
他要一再要求赔偿,你让他到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协议调解书,让他上法院起诉吧。
若她家父母先不仁,就别怪我无情无义,对警察说,正准备报警自己的车被盗,才知道被闺蜜私盗开出去出车祸了,说可能是闺蜜来家中,先将车钥匙先盗走了后,她后在等我上班后,在将车盗走开出去的,反正朋友之间借车也不会打借条的,所以反起诉她父母赔偿车子的钱钱,让他女儿死后也要背一个盗贼的骂名。
#原创#
她是成年人
向你借车
通常认定她不会干违法乱纪之事
你也没有授意她干违法乱纪之事
你同意借车给
自然认定她会遵法驾驶
你那里知道她会酒后驾驶身亡
因此她的死亡与你借车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不承责任
她爸向你索要百万赔偿费
无法律依据
故,她爸说了不算
#五爱教育##凌远长著#
首先你要说明你的闺密是否有驾照,如果ta有驾照,你的车借给了一个有驾照的人人来用,你是没有错误的,也就是说你没有法律责任。而且,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损失。
这里面涉及法情理三方了。
1、闺蜜向你借车,你敢不借?有时候,她根本就不需要你同意与否,直接拿你的手袋从中拿出钥匙把车开走,你敢制止吗?那些说什么车不外借,估计在这行不通。
有人质疑闺蜜的资质是否具驾照,如果她没驾照,她敢要车吗?
这是情。
2、法律上,没法证明你有错,你可以不赔。那些所谓的法律条文,都是硬邦邦的。没人情味。
这是法。
3、但你还是要适当照顾她爸的情绪,毕竟你内心也很内疚,因为假如……假如你不借车给她,她未必会死。她的死,与你可能无关,但与车,与驾驶有关。你真的觉得自己不内疚吗?
她爸向你索赔100万,情理之中。毕竟你们关系太好,你当她爸是你爸不就成了?如果钱能够让她活回来,我估计你愿意出200万。
这是理。
这要看你出借给对方,是否具有过错,如果没过错,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则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一、出借机动车,车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机动车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一直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尤其在家庭用小轿车普及后,借车会不会被“巴到”,成了许多人关心的事情。
那么,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不要承担责任呢?《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车主(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有过错才赔,没过错就不赔。
那么,哪些行为才构成过错呢?一般而言,这个过错指的是资格审核的过错,也就是车主用人不当,将机动车交给不应该驾驶的人,进而导致交通事故,这是审核过错。
二、审核义务包括驾驶资格、是否醉酒等
车主的审核义务,是指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对驾驶应该尽到的最基本的注意义务,比如,必须具有驾驶资格证书的人才能够驾驶机动车;又比如,醉酒、意识不清等情况下,不应该驾驶等。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明知道找自己借车去驾驶的人员不具备驾驶条件,却放任这种状态发生,最后出现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则车主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在题主所说的情况中,只提到闺蜜醉驾身亡,但这种醉驾的状态是否为题主所明知,即题主借车给闺蜜时,闺蜜是否已经醉酒,或者有很大可能性即将醉酒(比如是借车前往酒会,且准备自己酒后开车回家),如果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则题主很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但如果题主对闺蜜醉驾的事情毫不知情,且无证据表明题主清楚闺蜜有醉驾可能性,则闺蜜身亡、其父不能向题主主张赔偿。
三、车主的过错责任有度,主要责任仍在使用人
我们前面强调,车主对损害后果是承担的过错责任,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也意味着,车主并非承担全部责任,不可能为驾驶者自己的违规行为买单。
题主所说的情况中,闺蜜显然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是其醉驾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而题主的责任最多只是选人不当、轻易将车交给不应当开车的人,二者相较,闺蜜是主要责任人,而题主顶多是次要责任,甚至无责任。
所以,闺蜜父亲索赔一百万的主张,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小结:
借车给人有风险,审核时候应仔细,否则可能飞来无妄之灾,平白损失金钱。
另外,车辆的使用人在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如果造成他人受伤、死亡,或者造成车辆损失,同样要赔偿。
与车主相比,车辆的使用人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了解情况不够全面,只好假设。假如存在以下情况车主需要承担责任,责任多少另说:
1、明知道闺蜜无驾驶证或酒后或吸毒等有害安全驾驶的情况,仍然将车子出借的。
2、车子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且事故原因是由于安全隐患导致的,比如刹车失灵。
3、车主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比如闺蜜开车过程中车主抢方向盘。
否则,一般情况下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