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某些教授提出:不生孩子应该适当惩罚,出发点是对的吗?
生过孩子的人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社会保障待遇?而没有生过孩子的人则享受稍差的社会保障?这种观点我认为不对,而且出发点也是有失欠妥。
这其实就是一个恶性循环。不生孩子的年轻人,大部分原因不是因为不喜欢小孩,而是因为经济压力大。
现在养小孩可不比以前,养小孩的成本比养自己的还高。如果说生孩子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那么那些经济充裕的人,意愿上肯定会想生。本来家庭经济就好,愿意生小孩,老了还能享受更好的社会保障。
而那些还在为生计奔波的人,因为养不起小孩而选择做丁克,老了的生活反而得不到保障?这是什么理呢?
如果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去达到目的,我认为可能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因为没有从根本上去考虑问题,也没有从底层逻辑上去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一天不落地,这种幼稚的想法和做法也是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