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名人书法”和“书法名人”的说法,我的理解是“书法名人”是因为他的书法成就高并为大众认可、熟知的公众人物。“书法名人”的价值是他的书法作品而非其它。“名人书法”就不同,人们注重的是他书法领域以外的其它成就、名声。他的书法作品好像他送人的笔记本、毛中之类的纪念品一样,只是与这个名人有关而已。之所以有些名人的书法售价不菲,那只是名人效应或是追星族炒作的结果。再说即使名人的书法作品果真不错,值得一看,那也不会为这个名人增添多大光彩,因为他的书法成就难以超过使其成名的本行成就。假如这个名人的字因缺乏起码的基本动,不堪入目,那他售字或送字的结果就不但不会为其增添荣耀,反而会影响这个名人的原本声誉。
书法是运用笔墨纸张和作者技艺,功力,理解书写的作品。名人与其它人一样,都能是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水平决定价格。只是名人的作品更有具收藏价值,在价格方面又加了名人的法码。谢邀!
谢悟空邀答!
问:当今社会,如何理解那些名人的书法及其价值?
花是鲜的好,酒是陈的香。成了明星,便弥漫着芬芳,这种芬芳是花香性的,人们嗅过后或许就忘了,其属于时尚品,花不鲜了,香也就淡了,主要是具有商业价值,这是名人书法的价值。
名家的书法价值不同,其也弥漫着一种芬芳,但这芬芳是一种酒香,对于酒香人们的陶醉点不是它的香,而是它的味,如果人们拥有了酒,也就能品味散发不尽的香,其是收藏品,主要具有的艺术价值,这是名家的书法价值。
所以,我认为名人与名家的墨宝都有让人们陶醉的墨香,但一个的价值在鲜,一个的价值在陈,一个是随行就市,一个是随市论价,应该说都有价值,只是一个价值在西山,夕阳无限好;一个价值东山,朝霞晖无限。
纯个人见解,不妥请正。
首先要定义一下什么是书法:书法是按照文字的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的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这一点来说,就可认定书法是高级艺术。我想说的是:艺术种类很多,但术有专攻,每个艺术门类都有其很强的专业技术和创作方法,不下苦功夫,是很难达到其高度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书法称之为艺术也是如此。胡写乱画不能称之为艺术,所以也不能称之为书法。对于那些没有受过严格的书法训练,随手一写,就称之为书法是极不严肃的事,说严重了是玷污了书法。
《论语》里讲: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可在当今拜金的社会里,只要能挣钱,可以抛开一切伦理道德的底线,于是就出现了“名人书法”和“书法名人”这样的新名词。名人不管有没有书法功底,写出的字都可冠上“名人书法”帽子,显示其才能,又美化成“跨界”,在舞台上炫耀。使百姓认不清“那是李逵,那是李鬼”。
金子就是金子,镀金就是镀金,这一切只有用时间去证明,历史会给答案:谁是匆匆过客,谁是真正的主人。
感谢邀请:
“名人”书法的价值,从古到今变有了很大变化。古代名人书法有价值是毋容置疑,但当代的某些名人书法让人不安。总体来说,名人留下了墨迹,在一个方面也留下了名人的一份文化印迹。这在古代尤为珍贵。但古今的意义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在古代,名人留下的墨迹成了我们认识名人的一种跨越时空的重要桥梁,真正的让我们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穿越,让我们更近距离的感受到了古代名人个性鲜明的真实情感;而当今,某些“名人”趋之若鹜地跨界秀书法,喧嚣弥漫的商品气息下,让我们更多的是闻到了方孔兄的味道。
我上中学时读过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好多脍炙人口名篇,也看到了李白的画像。他写的诗大家都承认是他写的,那他的画像他本人长的就是那个样子吗?谁都会怀疑。这也是不能对这位伟大的诗人了解更多的一种遗憾吧。直到前几年,我在网上看到了李白的手迹《上阳台帖》时才了却了我的一个心愿,见字如面。原来李白写的字是这个样子呀!据说《上阳台帖》是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唯一的一件传为李白的墨迹。这个帖的风格与李白的诗风也是极为吻合的,笔势豪放、俊逸、雄浑而又气势飘逸,其落笔雄强,收笔开放洒脱流畅,文如其人,诗如其人。宋朝黄山谷曾经评说:“李白在开元,天宝间,不以能书传。今其行,草殊不减古人”。(《山谷内集》卷二十六《题李白诗草后》)。清人周星莲《临池管见》也说太白书“新鲜秀活,呼吸清淑,摆脱尘凡,飘飘乎有仙气。”看到李白的墨迹和后人对他书法的评价,我们是不是更能读懂了唐代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了呢?我们也更能感受到了诗人那种率直、潇洒的浪漫情怀呢?
苏东坡在黄州寒食节时因为心境不好写了一幅《寒食帖》,被誉为天下第三行书。这个帖子也是我们能够近距离观察苏轼当时心境的一个最好方法了。苏轼把宋书尚意的说法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也是这位名人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其价值不是能用金钱所衡量的。其书法被后人称开“文人书法”之先河。其学养、性情、才气、理性等都寓于其中,体现那个时代名人的综合素质和非凡的气度,瞬间成永恒。
当代名人所写的字,这里我只能称其为是墨迹。实际上,许多人对书法知识的了解是不够的,更别提练习书法了,所以他们写出来的字只能说是他本人的手书。也就是他个人在其生活年代留下的一些印迹。这些墨迹对我们认识他们的个性,了解他们的学养,研究他们的成长过程是有价值的。但他们手书的艺术价值显然是不高的,有些甚至只有经济价值。而当代某些名人跨界秀书法也就是为这经济价值而来的。向隅而写几百小时才能写成的小说,不如半小时一挥而就的一幅几个字值钱;从研究剧本到排练再到演出几个月才能推出的一部戏,不如在众目惊羡下狂放挥洒的几个大字让人欢呼雀跃,文化快餐,尸位素餐,娱乐至上,娱乐至死。古代名人书法表达心境,有感而书,率性抒发。他们写出了气势、写出了情趣、写出了渊博的知识、写出了鲜明的个性气质;当代某些名人写字是为名而写,为利而写,为钱而写。写出来了另一个名利场上的声名鹊起,写出了狂野江湖雄霸豪气!当代某些名人书法是一种文化低劣浮躁的宣泄,是商业氛围中追名逐利的一种利益经营,与真正的价值毫无相干。
个人理解:不是名人的作品就是好作品(特别是现在的所谓名人或名人作品),之所以这些名人的所谓书法作品等到很多人的追捧,不是因为他的作品多好而是因为“名人”的本身价值。即所谓“名人”社会背景的显赫;资产财的富裕;吹捧者利用媒体的宣传……等等。比如书法丑书者的垃圾、央视主持人、娱乐圈大佬的破画、烂字都成为吹捧者的香饽饽,都成为商品市场的天价。倘若按专业的角度看,他们的水平、质量还不如一个初学者所画、写的作品。
好的就是好的、经典的就是经典的,它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弱风采。破烂就是破烂,随着“名人”效益的显示,最后还是连人带画被扫进垃圾箱。
自己看着顺眼就行,愿意花十块还是花万块买,只要自己高兴就好。
谢谢邀请,首先名人书法和书法名人其实是两个概念。
名人书法指的是名人的书法墨迹,这个名人可能是在其它行业出名,比如主持人赵忠祥的书法、著名小品演员赵忠祥的书法、才女徐静蕾的书法、导演张艺谋的书法、作家贾平凹的书法、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书法、著名歌星刘德华的书法、某某官员的书法、某某网红大v的书法等等,
他们在某一个人领域本来已经出名,同时也学习书法,书因人贵,随着自身身价的提高,书法价格也会水涨船高,比如最近网上传的某明星的书法,以前每一幅作品拍卖高达几百万,但是名气下来以后,几千块钱一幅都没有人问津了。还有一些书协的领导,在位的时候十几万一平尺,等到退下来以后,几百一平尺也没人要了。
对于名人书法,我觉得不是老百姓能够玩的起的,一幅几百万的作品,既不是古董,又不能放在家里把玩,又没有人可送,和普通作品一样,价值不大。
而书法名人则是那些靠练习书法出名的人,因为书法而成名,比如启功先生、欧阳中石先生、刘炳森先生、赵朴初先生等等,这些老一辈书法家的作品市场比较稳定,还是可以保值甚至升值的,但是一些新兴的书法名家就不一定了。
比如一个书法比赛获奖了,可能会出名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没有持续的坚持学习,而去跑市场、搞销路了,很快作品的水平也会下降,等下次不能够再次获奖,那么作品的价格会很快下降到起点。只有那些持续可以获奖的人,其投资价值才大。
对于对于这类作品,一定要看准时机,要么投资有潜力的年轻人,要么投资书风成熟的中青年书法家,这个要看个人对于书法的认识了,不懂行不要乱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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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当今的书法界所谓名人,我是这样理解的:一、是否是真正具有学问真功夫名人。二、真也好、假也罢。一切检验最好方法是时间,谁说了不算。三、艺术界、艺术家、艺术作品都是时间检验后的结果,才是真正好的结果。四、用炒作、假学问等等,最恐惧时间。五、作品本身好劣才是说话的铁证。六、什么院校、什么师承关系、什么自学。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作品的护身符。七、一件真正艺术作品、非艺术合格作品。都不能瞒过每一双欣赏者的眼睛,也包括作者自己。
随着科学技术的先进、发展、运用。这些现象相对也会多起来的。不过,很多东西由于可以一吹就成功,那艺术、学问、知识也太秒小了。知识就是力量也不是什么真理了。吹就是真理了。那么天天吹,吹出个红彤彤的艺术世界来吧。
在现在的时代,也不能排除没有优质水平的艺术,也不能一慨论之。反正,作品讲水平,欣赏者带眼睛。谁不欺谁!
当今社会,名人书法泛滥成灾,已成为文化的拉圾了,大部份名人书法都不具备收藏价值,这是不争的事实。仔细分析箇中原由,主要是因为书法作品具有雅贿的功能,所以深受贿赂双方的青睐,并在阴暗的地方大行其道。名人书法的昌盛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勿容置疑,是真正到了应该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书法的真正价值是书法本身。所谓的名人书法,其附加值不是书法本身,而是名人效应。名人下世,则书法难存。然而,只要你喜欢,又有闲钱,玩玩可以的。
名人书法一般是指那些不是专业书法家和艺术家,他们一般都有与书法无关的其他职业和工作。书法纯粹是业余爱好,但因为是国内比较有影响到名人,于是他们的书法也名人效应带来一定的影响。名人书法实际上仍然是名人在前,书法在后,所以他们不是书法名人,后者是以书法而名世,前者则非以书法名世。
这类书法作品或者说现象,无论其作品的艺术性如何,也没有什么大的不良社会效益,所以在一定的社会范围还是有一定区域的存在价值。这有些像名人做广告那样,商业意味要比艺术价值更大。但也不可否认一些名人的书法具有较高水平,甚至不弱与国家承认的书法家的水平。对于名人书法都存在,如果对我们的口味,不妨也去做一下他们粉丝。如果实在不喜欢,发表一下自己的言论也无可厚非。实际上名人书法都生存范围或环境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和社会环境或条件的。既然有市场,存在自然有存在的道理和价值,名人的影响力毕竟是客观存在。也就是说其价值往往社会影响力的价值大于书法艺术性的价值。
关于书法,社会上有一种错误认识,似乎只要提笔写字都是书法。殊不知,很多人的字根本就不是书法。
在刚过去的东京奥运会上,马龙、许昕、樊振东再次勇夺男乒团体冠军。看他们打球,那真是一种艺术欣赏。乒乓球很多人都会打,但是和他们比较,我们不敢说自己打的是乒乓球。
书法与写字的差别,就如同普通人与国手的乒乓球水平。写字只要求把字写正确、整齐、美观,让人们容易认识;但书法是有一整套标准和原则的,我们必须按要求书写,这就是书法之所以称作书法的原因,要求按“法”而书。
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尤其是一些名人、明星,人一出名就喜欢附庸风雅,提笔乱写,美其名曰书法。而观者也是乱起哄,大声叫好。这其实是对书法的亵渎。
比如马云的“鬼画符”,比如本山大叔的“江湖体”,还有央视一干主持人的“老干体”。
所谓“术业有专攻”,咱们普通人打不出“龙队”“小胖”的高水平,没临过帖的名人、明星也别张口闭口就讲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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