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承担哪些工作?
法院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承担哪些工作?
人民法院有院长、副院长若干、庭长和副庭长、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以及后勤行政人员。
书记员有些有编制,招聘的书记员没有编制(聘任制)。聘任制书记员亦可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试录取成为法院有编制的书记员。
书记员工作繁杂、工作量相当大,主要任务是协助法官工作。
上班伊始,书记员打扫卫生、法官和当事人谈话时做笔录、电脑上打制法律文书、开庭做“庭审笔录“、陪同法官送达法律文件给当事人(双人双证)、外出办案做笔录、外出执行做笔录、送“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去拘留所并填写《拘留决定书》并做“询问笔录”等等,书记员似乎无所不能矣!
书记员要求学历高、水平高,有时亦要求讲普通话。书记员工作必需耐心细致责任心强且懂电脑、打字等。书记员“官”小本事大矣!
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主要承担法院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各级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不仅各级人民法院设置有书记员,各级人民检察院也设置有书记员,是司法辅助人员之一,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虽然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只承担记录和一些辅助性的司法工作,但其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法院的法官都是由书记员做起,这是因为担任书记员的职务之后,能够加深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够对案件的处理和审判更加熟悉,对今后的法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按照其成为书记员的方式大体分为三类: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这当中只有委任制书记员有行政编制,是实实在在的公务员。
1、委任制书记员。委任制书记员必须参加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录取后取得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委任制书记员也称书记官,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司法辅助工作,是各级人民法官的必经阶段。
2、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虽然也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有聘任期,一般为1~5年,首期大多聘用三年,也有一定的试用期。聘任制书记员在聘任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可以行使公务员职权,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3、聘用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或者由人力资源公司代为招聘,在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占用任何编制。聘用制书记员属于合同工或者劳务派遣工,在工资待遇和发展前景等方面与委任制书记员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院的书记员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有其特殊性,要成为法院的书记员,一般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法院的书记员承担记录和司法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其中只有委任制书记员具有行政编制,是公务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以我爱人单位的书记员为例:
司法改革之前,她所在法院的书记员既有行政编的,也有聘用制的。司法改革之后,行政编的书记员基本都转为了法官助理或者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基本是聘用制的。
但是,因为单位案多人少,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聘用制书记员经常出现辞职现象,流动性很大,所以也有法官助理继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
书记员主要承担的工作是:开庭前准备通知当事人,开庭记录,庭后校对判决书,送达法律文书,整理卷宗,扫描上传卷宗,订卷,承担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法院书记员严格地讲分三种,进入渠道不同,工资待遇也不同,其中一种是有编制的,另外两种是没有编制的。听我道来。
第一种书记员是公务员
1.公务员书记员一般是早年间考入法院,那个时候不要求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所以一直是书记员,也没提拔。
2.还有一种是公务员,考入法院一直从事办公室或者政治处的工作,但是后来想去业务庭室工作,去了以后也没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总之就是公务员身份的人,一直没考过司法考试,现在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他们这些人就在书记员岗位待着,也许他们也不愿意从事行政工作,所以就在业务部门当书记员。
4.不过公务员书记员是有职务等级的,他们可以每两年晋升职务等级,一般叫五级书记员,四级书记员,三级书记员,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等级一一对应。
第二种书记员,是全省统一组织招考的书记员
1.省级法院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通过笔试、速录、面试,最后录取。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都有,带薪休假也有。难度也挺大,考试比例大约70:1。
2.工资待遇大约比当地初级事业编少400-500。每年能够涨员龄工资,就是多干一年多50元。
3.前途的话好像目前没有,但是可以当成稳定工作来看待。因为工资不算低,并且社保有保障,不能随意辞退,只要是认真工作的,能够完成任务的书记员,是不会被辞退了的。书记员比例是和员额法官一致的,也就是前面的书记员不离开,后面就不能招人,也相当于有编制的稳定性。
第三种书记员,就是单位自己聘用的。
1.单位自筹资金或者当地政府向社会购买的提供给各单位用的聘用人员,相当于临时工。他们有的地方没有签合同,有的地方是劳务派遣,工资也比较低1800-2200元每月之间,有的个别地方还不缴纳五险一金。
2.要说发展几乎更没发展,只是临时有个干的。
夜风惊起说:1.公务员书记员有职级保障,将来考过了法考依然可以做法官助理,当员额法官。2.省级法院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好好干可以当成一个正式工作,但是目前就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不能当助理,但是还是建议考公务员和事业编。3.自聘的书记员还是要多加把力,努力早日考上编制离开单位,毕竟没有任何保障。
最后,在体制内工作,编制才是你最好的依靠。
1、基本上有编制。2、基本法官干的活要干,法官不干的活也要干。现在推广开庭录音录像,书记员工作量稍微有所缓解。关键是工资太低了。
有,书面材料
回答,有,他和公式一样。,不过,叫的名称不一样。,处理案子的。,了解问题的。,还有喝酒的。,等着弄不下去了,上法庭吗?就是没几个。
书记员基本没有编制,主要承担的是法院文字材料的整理。
现在搞得很复杂,原来的是法院招干入职后去法警队,然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厅长、庭长、副院长,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