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停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只对部分人停工且只发停工待遇是否合法?
首先,不发工资肯定不合法。
但是,这两年疫情亏损倒闭的企业太多了。你可以去起诉,但是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对谁都没有好处。
争取协商解决吧,黑心企业也有,但这两年确实太多企业生存艰难。
根据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另行安排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规定,企业不发工资确实不当,最低应当支付基本生活费。
3月以来
我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
感染人数快速增长
波及范围不断扩大
受疫情影响
很多公司都处于
居家办公、停工停业状态
在此期间,公司能以“不可抗力“
停发员工工资吗?
案件介绍
小张为某物流公司员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其从事跨省货品运送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物流公司于每月月底发放张某当月工资。
受疫情影响,物流公司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施行的防疫措施,自2020年2月3日起停工。2月底,小张发现公司未发工资,便询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答复:“因疫情属不可抗力,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中止,2月停工你无需上班,公司也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小张对此不理解,于3月初,通过互联网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仲裁裁决,物流公司应支付小张2020年2月工资5000元。物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物流公司未上诉。
小法课堂
问:因疫情停工,公司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
不可以!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可适用。
正确做法如下:
(1)员工能够通过电话、网络方式正常劳动的,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
(2)能休年假的,优先抵扣年假;
(3)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
对于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各地政策不同。就各地规定来看,上海及天津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广东、江苏、浙江是80%;陕西是75%;北京、安徽是70%。
问:受疫情影响公司延迟发工资或者未及时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放工资未超过30天,或者未依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问:公司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
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无过失性单方辞退员工或经济性裁员,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当前疫情依然严峻
大家应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才能共同抗击这场战役带来的影响
辞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