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喜欢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本质上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正是这种生存法则成就了今天的宇宙世界。而现在论及丛林法则,往往是面对人类社会。现实中,丛林法则还有其一定的生存空间,但是用发展的眼光看未来,人与人之间必将是物竞人择、 智者共存的;国际社会一定是命运与共、互利共赢的。这个主旋律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丛林法则"是自然规率,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自然规率就是这样,自然规律是违背不了的,中国人不知道自然规是违背不了的,总是编出一些违背自然规律的大道理,其实是行不通的
波尓波特,希特勒,东条英几。
有胆有认,勇于挑战的人
从达尔文对自然界物竟天择,适者生存规则的引申,可见,人类社会无论是认可这种规则,或者抵制与抗拒这种规则,但是,其规则,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且时时刻刻在人类社会发展着效应,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拳击擂台赛,强者胜出,弱者败退,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理论上综合国力的较量,实际上还是强弱对比的抗衡。总之,这种规则,不会由于一方的软弱无能,就凭空消失,社会的丛林规则也不是人为制订,而是自发产生的。假如试图消灭这种规则,则如试图消除所有的矛盾一样,原有的好像被消除了,但是,变异的新兴的又将诞生,如近年来流行全世界的新冠状病毒,人类指望着完全消灭之,几乎没有可能,人类与病毒能够处于相对意义的和平共处的状态,也就是最佳的状态了!
丛林法则,顾名思义,就是动物世界的生存法则,人首先也是动物,也适用丛林法,但人若要有别于动物就必须超越丛林法…………不能超越的俗称:蛮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