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研究生师妹毕业两年后考上省直事业单位,该单位没有要求服务期限,入职不到半年又考上另外一个省直事业单位,此时还在试用期,请问这种情况下原单位会同意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吗?如果不同意有什么方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和你说说。
首先,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报考其他的事业单位,即使你考上了,单位领导不签字,不放人,作为职工你是没有任何办法的,而且,也是你违约在先,不单是在试用期内,甚至是在服务期内,只要单位领导不放人,你就的默默承受,只有等下次机会在考。
其次,在你所说的此次事件中,如果是在县市及以下单位,基本上没有一丝可能,考上也是瞎折腾。但是,这种情况在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情况又不同,地市以上的事业编制还是很抢手的,单位也不担心招不到人,估计她前脚走,后脚跟着单位就可以选调一个进来,这个时候,最主要的就是看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他如果同意,那么就没问题,如果他不想放你走,你也是没辙。
最后,这个事主要看单位领导意见,当然,即使这边同意放人,你也要各录取单位说明情况,看看这种违约的情况,对方单位介不介意,如果你没有提前沟通,这边同意放你,那边又以你是违约过的,拒绝接受你,这个才是苦逼。
试用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报考别省事业单位,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缺乏组织纪律观念,有点不懂政治规矩,对领导也不够尊重。
不过,好在您进单位时间太短,与领导和同事的人际关系基本未确立,因此可以托人或自己私下和领导沟通,坦诚自己政治上的幼稚,突出自己的困境和报考的迫切,相信单位会配合放行的。
已经入职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需要现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只要能开出这个证明,新单位好办理录用手续,包括转档。
将你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翻出来看看,上面是否写了一些在现单位工作期间考上公务员、研究生、及其他单位的情况。
不清楚你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和领导好好说说,可能不追究你违约的事。
事业单位不像公务员一样有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可能有自己的要求,报考前多问问人社局,也要征得单位领导同意。
上述问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很感谢小可爱邀请回答问题:
一般来讲,原就业单位都不会为难参考人员,只要在单位人缘不差,工作也干得不错,这份证明很容易协商,这一点不用过于担心。而且所在单位是没有服务期限的,是可以报考另外一家单位。建议小可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招考单位的人事、主任好好沟通。
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因人而异,因单位而异。据我了解,一般像教育、卫生等机构对职工管理特别严格,所以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方面具有一定的难度。
我看过一期电视节目,一位老师被另一家事业单位录取以后,在教育局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时,教育局领导推诿扯皮,最后这名老师媒体求助,事件曝光以后,教育局领导在半个小时内开具了同意报考证明。
另外,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存在很大的关系,领导同意就放人,领导不同意就很难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总体上来说,只要接收单位和调出单位没有对试用期作出硬性规定,那你就可以通过沟通协调的办法来解决,开具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实现到新单位上班的愿望。
我们这边组织部和人社局是三令五申,要求在职人员报考其他单位,必须到这两个部门报备,不然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本人小公一枚,以个人看,既然已经考上了另一单位并且比较中意,再怎么说也得说服领导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浪费。但是本人坐标山东淄博,省市县事业单位最晚正式入职前就得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般区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三年,乡镇服务期五年,出了服务期才能再报考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