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般看押犯人最长时间是几年才判刑?
迟迟不判刑,大致两种情况:
一、像北京等大的城市,看守所的在押犯人太多,检察院忙不过来。但对于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很有经验的,肯定不会押你一年,然后法院判刑半年,再给你半年的赔偿的。
通常会对一些刑期短的预估一下,例如对于大概会判6个月的,把你押到5个月后才会开庭审理,法院也会配合检察院,判你6个月以上。
这样做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每项罪名都可以视情节有一定宽松的量刑范围,尺度完全取决于法官掌握。
例如简单的挑衅滋事罪,疑犯如果言简意赅、虚心地承认错误,表达一下歉意, 法官会直接判最轻的六个月或者缓刑,这样几分钟就完事,大家都很省事。但如果疑犯啰嗦,词不达意,让人感觉不是很服气,或者很小的刑还请个律师辩护,法官最恨这个,多加刑几个月没什么不可以的。
二、共同、团伙犯罪中有逃案的,或者集资诈骗之类涉及人员众多的。看押两年多都无法开庭的非常常见。也有已经判刑,去了监狱服刑,又发现新的案情,重新带回看守所的。
总之,看押多久都是有理由的。无罪释放,只是传说
嫌疑人羁押的时间,要根据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员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羁押期从几个月到几年的都有。
举两个例子大家就能清楚了!
有个嫌疑人因为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拘投进了看守所。他盗窃的数额不大,大概500多块钱,属于在火车站掏包的。
他以前也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属于二进宫了,对一切都比较熟悉,所以几乎马上就适应了里面的生活,虽然没人给他存生活费,但也跟着别人蹭吃蹭喝,过的如鱼得水。
他对自己的事儿比较清楚,在和别人交流的时候,明确说自己这次得判6个月。
这类案件证据确凿没有疑点,公安机关很快就会把案卷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根据流程批捕起诉再到法院,这段时间也就不超过三个月,于是在第四个月就可以宣判了。根据刑事诉讼法,他的盗窃金额不高危害不大,而且认罪态度还好,所以法官果然判了他6个月有期徒刑。当然,他也根本不会上诉。
因为看守所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4个月,只剩下不到两个月刑期了,一般都会在看守所服刑至期满,不需要再劳师动众地投入监狱服刑。
他可以选择继续待在监舍里,也可以向管教提出申请,转为劳动号。这种劳动号各地的称呼不一样,但他们的统一特征就是涉案罪行轻微,剩余刑期不多,日常表现良好。他们能有限度的在警察的监督和指挥下做些日常工作,比如帮着食堂工作人员切菜、腌咸菜,再帮忙搬运些物品等等,比在监舍里相对自由度高些。
再说一个在看守所里过了几个新年的嫌疑人。
他涉嫌贩毒,是被警方从东莞抓捕回来的,属于下面小毒贩的毒品提供者,起诉书里认定他贩卖毒品(病毒,就是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
这名嫌疑人的案情就比较复杂了,涉及到的同案就有将近十个人,有他的马仔还有下线等等,警方侦破案件就花费了很长时间,毕竟贩毒的各个环节都要侦办清楚,还要做到证据确凿,有时候还要补充侦查。进入程序后,还要批捕起诉一审二审申述,最后再有最高法核准等等。
在等待死刑核准(最高法下达死刑执行,意味着他要上路了)时,他在看守所里已经过了三个新年了!
看守所里的生活十分规律,他的家里人又能提供充足的生活费,而他对自己的案情也心知肚明,所以每天都很平静。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内心的不安。
因为一审被判死刑的时候,看守所就给他戴上了脚镣,所以开始的时候生活不是很方便,穿裤子的时候都要先把两条裤腿都从一个镣子里塞进去,然后两条腿分别穿上裤子。上卫生间的时候,也要用一个长布条把脚镣挂起来。
不过他的个人卫生搞的很整洁,和他一起吃饭的人(没有生活费)会帮忙洗衣服等等。剩下的时间他也会向聊得来的人述说自己的案情,并探讨他认为能减刑的情节等等。
还有案情更复杂的时间也会更长,但具体最长能在看守所待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研究过。
欢迎关注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联删。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会收到公安局寄来的刑事拘留证,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个阶段的办案期限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侦查阶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小结: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逮捕后侦查期限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3,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总结 :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侦查结束后,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2,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3,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总结: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三,法院审理阶段
1,普通程序,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3,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同一审。
总结: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四,其他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问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之前已经有律师同行大体统计过,当事人自被拘留开始,至终审判决的最长羁押期限可以超过13年,而且这里也没有穷尽,理论上仍有继续延长的可能性。
最长羁押期限肯定是极其特殊的,一个案件如果真的十年、八年都还没判下来,确实足够奇葩了。很多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在会见时会问我们,这个案件多久能判下来,我们也是根据常理去回答。
抛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罪认罚的案件不谈,对于一般的共同犯罪案件或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自当事人被拘留到一审判决,大概会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这里面包括侦查羁押期限,很多是3个月左右;审查起诉期限,两次退回补侦在一起大概是6个半月;至于法院开庭、判决的日期,往往也是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的期限控制是比较常见的。比较常见的重大复杂、新类型、共同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案件,到一审判决下来大体上是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当然也有一些案件即使到了法院也会多次开庭,甚至由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几次开庭之间就会间隔数月之久,这样一来,就真的很难评估了。如果再算上二审、发回重审相关的期限,确实就很难给出一个相对精准的时间判断。
比如我们在办的诈骗犯罪案件,有的到二审之后3个月左右就出二审判决;有的到二审之后又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现在已经快4年的时间仍未出终审判决。
所以还是希望刑事案件都能体现出常规思维,程序很多时候反而成为负累,对办案机关如此、对当事人亦是如此,不要陷入程序即处罚的困境里。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这个三个阶段根据案件的复杂情况,可长可短。在案件未决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都关押在看守所,法院判决之后再移送监狱服刑。若刑期较短的,则直接在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
若要说从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这个关押期间最长可以到多久。下面这张图就一目了然。
从表中可以看出,关押最长的期限是157个月!折合13年1个月!
当然了,这是最长的关押期限,包括所有刑事诉讼中可能涉及的到所有程序,实践中基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如此之长的关押期限。
但是,这个关押期限,作为家属可以看看。很多家属在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后,都是急得不得了,经常问为什么还没有移送检察院,为什么法院还没有判。其实这是都是正常的现象,这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在合理的办案期限内。
1996年,湖南常德石门县看守所,关了一个贪污犯,判了死刑,只是没有下达执行命令,被看守所羁押应该在1992年左右,当时是以贪污罪起诉,一审判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关了四年多,刚好在这期间颁布了一条职务侵占罪,后来以职务侵占罪判刑10年,送到津市监狱建筑队!名字忘记了,只记得诨名叫Ha pa。侵占的公款好像是20多万,石门新关化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