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弟弟结婚后没有子女,和弟媳妇一块儿做生意,所有的财产都由弟媳妇掌握,现在弟弟有病无法自理,弟媳说他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哥哥姐姐已经年过六十。还有义务照顾弟弟吗?
都是有家室的人了,没有必要还去狗揽三堆屎,只要他两口子身体健康,让他们自寻乐趣,兄弟之间保持一种亲情关系,有什么三灾六痛可以关照一下,平时少管最好!
亲情,与生俱来,永远血浓于水!作为兄弟,你们共有一个爹妈,共有过一个家,身上流淌着的是同样的血水,所以,自己的兄弟姐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妻儿以外最亲近的亲人!
兄弟是什么?兄弟就是从小一个屋檐下长大,一个锅里吃饭,一个屋里睡觉的亲人!兄弟就是也许在关键时刻兄弟能为你豁出性命的亲人!兄弟就是在这个世上你永远无法改变血缘关系的骨肉亲情!就是你喝得烂醉如泥,吐的他满身污物他却又无怨无悔背你回家的人!
所以,自己的兄弟,永远是自己的兄弟!兄弟跟年龄大小没关系!兄弟永远是不能割舍的砸碎了骨头都连着筋的亲人!
也许,时间是把杀猪刀,宰杀了许多的各种情感,但永远宰杀不了骨肉亲情。虽然已经各自成家,虽然自己的弟弟已经是成年人,但是在无助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帮他的也许只有你!
这个问题只能因人而论,如果经济允许,帮帮还是对的,有今生兄弟,还有下辈弟兄,亲情一场,勿留遗憾,让爱永留,反之就没法了。
不管多少岁,兄弟情义是同胞之情,俗话说得好,兄弟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这就是兄弟情意的真实写照。一,一般情况下,兄弟之间分家过日子之后,只要双方生活过得好,相互之间仅仅是礼尚往来,没必要过多照顾,这是指常态。二,如果兄弟出现较大困难,没儿没女,没人照顾,这时,作为哥哥,一定要出手相助,帮上一把,这是兄弟的情谊所在,也是必须的。
六十岁的老人还有义务管弟弟吗?
按本份来说是没有了,按情份是有的。
论现在来说各有各的家庭,没有义务,因都有自己家,没有义务,把自家管理好就是你的义务。
按过去的父母每家都生好几个孩子,轮到最小的弟弟不满成年的时候,父母亲也因年记太大,或因病离世,作为老大哥的,或是姐姐都应替父母承担义务,必须帮助弟弟渡过到成年之后完成任务。
弟弟如果是成年后不能再靠老哥了,如果老哥哥有条件帮他,是哥哥的情份也是因血缘的关系帮助,不帮也没有罪过。
“这是一个没有厘头的问题”,是一个明知故问,埋怨丈夫的可能性极大!提出问题的角度,不难让人想到嫂嫂的角色,语气!
也有可能是哥哥自己在埋汰自己,在照顾弟弟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怨言,或者不满!
弟弟生病,生活不能够自理,弟媳妇说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弟弟生病,在生活上不能够自理,是谁带弟弟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弟弟生病,生活不能够自理,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个律师愿意接这样的案件?
弟弟生病,生活不能够自理,哪个法官能够判他们离婚?
弟弟生病,生活不能够自理,有哪一个村社干部,或者居委会干部,或者政府部门的干部支持离婚?
村社干部,或者居委会干部,政府部门干部,是不能够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不会允许健康的一方,把生病不能够自理的一方推向社会的!
简单地说,弟媳妇,在弟弟生病,不能够自理的时候,是不能够离婚的!
如果弟弟与弟媳妇离婚,是弟弟生病以前!这又是一种情况!
如果是这样,弟媳妇虽然离婚,但是,还是没有嫁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会动员弟媳妇复婚,或者照顾弟弟!
如果弟媳妇不愿意,弟弟就是五保老人,由社会负责养老了!
弟弟和弟媳妇一直做生意,说明他们是很聪明的!没有孩子,他们一定积累了一笔存款!两个聪明的人,在没有生病的时候离婚,可能性不大!生病后离婚,应该是办不了离婚手续的!
所以,这是一个“没有厘头”的问题!有违背社会责任,社会道德,个人财产,个人养老,社会养老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弟弟一无所有,哥哥,或者姐姐照顾弟弟:如果弟弟没有到吃五保户的年龄,政府会用低保来保障弟弟的生活!到了年龄,就是吃五保了!
问题中的弟弟是有钱的,如果是政府负责养老,是要冻结弟弟的个人财产的!弟弟死后,弟弟的个人财产是属于国家的!
因此,这样的问题,是没有讨论的意义!
看了你弟弟目前的境遇深表同情。你弟现成为孤寡老人,又值患病不能自理,你兄弟俩的父母不知是否健在,若均已仙逝,依民间传统风俗习惯,此时身为长兄的你就要担当起为父的角色,况且你同你弟是同胞兄弟,骨肉相连,我想你弟此时最需要你伸手援助,帮你弟一把,鉴于目前,你的岁数也已老,你可动员儿女们参与其中,分担些照顾叔叔的责任。这也是你们在天父母所希望看到的。除此之外,你可为你弟到当地民政部门寻求政府帮助,按孤寡老人的待遇予以抚助。让你弟在生活,治疗方面有些着落,能进敬老院颐养天年更好。相信你一定会看在兄弟情份上,当个好兄长,给子孙树个好榜样,给乡亲邻里留下好名声。
看了你的简短叙述,知道你和姐姐是弟弟的最亲的人了。因为他没有子女,老婆又和他离婚了。估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已达成共同协议。所以说他老婆的财产再多,也不是他的了。更没有义务出钱给他治病了。你们作为他的哥哥姐姐,按法律上没有这样的义务管弟弟了。况且你们已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了,不知你们手里钱是否宽余。如果宽余的话,拿出一部分给弟弟看病也是应该的。毕竟血浓于水吗,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活受吧?况且大病治疗政府报销70-80%。要是不管他,从亲情上讲于心不忍哪。从道德上说,别人会笑话你的。唉!摊上这样的事,谁都有苦难言没啥好的办法,这就是命啊!
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还有义务管弟弟吗?我认为从情义上讲,应该要去管。
一、同一父母养育,一脉相承,手足之情难能可贵。
兄弟姊妹从小在一起长大,感情深厚,这种情亲是无价之宝,无法用金钱衡量。现今弟弟有难,孤身一人,没有钱财治病,又无儿女可依靠。作为哥哥姐姐无论年龄多大,都应该尽力而为,帮助他度过难关。
二、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助人是快乐之本,文明美德,应该发扬光大。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乐于助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互帮互助能使我们感觉到温暖,彼此增进感情。即便是陌生人遇到困难,有能力的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何况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
所以说,即便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没有能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在弟弟有难的时候,也应该尽量拉他一把,去管管他。
从法律角度讲,兄弟姐妹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的。但从情感方面讲,是一奶同胞,血浓于水,存在着情与理方面的义务,(不分年龄大小),义务投入多少要视情况而定。就本例情况下,我认为,作为一奶同胞的兄、姐等直系亲属(不被年龄所限),应查明掌握弟弟与弟媳离婚的详情,特别是财产的分割,如果存在很大的不合理、不公平等情况,要和你弟弟沟通、协商、讲明利害关系,在你弟弟同意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介入,帮助你弟弟维护应得的利益。不管利益多少,作为兄姐和直系亲属有二个选择,其一,把他送到公立养老院,他的财产归公或养老院,其二,养他终老,财产归赡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