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农村户口,户口在村上,但是没有分地,说我是公职人员。
我认为公职人员应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自己已经在农村老家结婚成家,有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土地,有妻子儿女(或丈夫儿女)在家务农,后来经过自己努力或者其他原因参加了工作,成了公职人员,老家的土地由于三十年不改动的政策,村里也没有抽回去,妻子儿女长时间呆在都呆在老家务农,这部分公职人员,应该享受坼迁补偿。他们应该是还没有完全脱离农村,与农村有着息息相关,千丝万缕的联系。
另一部分是在父母都还不算年纪太大,兄弟姐妹都还没有成家的时候,自己因为考学或者考干参加工了作,发奋努力成了公职人员离开了农村老家。因为离开农村老家的时间长,既没有自己的那份土地,父母也没有为自己建家立院,自己成婚成家之后呢,又在城市里建有了自己的房屋,这部分公职人员,就不应该享受农村坼迁补偿。对他们来说,除了农村老家有父母要赡养,其他方面已经与他们分得清汤寡水,没有了关系。总不至于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吧?
公职人员能不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这个问题取决于拆迁补偿的性质。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农村的拆迁补偿有多种情况,有一些拆迁补偿公职人员是可以依法享受的,有一些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就不能享受。
什么性质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可以享受呢?
比如,公职人员依法继承农村父母遗留的房产及承包地,这种房产一但被拆迁征占,公职人员是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的,这种补偿范指房屋财产的损失补偿和宅基地承包地的退出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其中进城农户就包含了原来农转非的公职人员,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也应该获得合理经济补偿,更不用说拆迁。
什么性质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不能享受呢?
公职人员不能享受的是农村拆迁涉及到户口移民安置的部分补偿。比如,某地修建水库,公职人员在农村的合法房产及承包地被征占,并要求移民搬迁。这种类型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享受宅基地和承包地征占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但还有一部分人口安置补偿,公职人员就享受不到,因为公职人员的户口不在农村,不涉及户口移民安置,只涉及财产和土地的占用补偿。
所以,公职人员在农村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及土地,被征占拆迁,除不能享受人口移民安置补偿的部分以外,房产和土地补征占都是可以依法获得补偿的。
确实要分是什么性质的拆迁补偿,补偿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集体土地占用补偿、承包土地林地宅基地占用补偿、青苗及果树林木等财产性补偿,还有一部分是就业安置、搬迁倒腾等人身生活性补偿。具体能不能享受,财产性补偿取决于你对拆迁财产拥有的权利,你对拆迁房或者地拥有财产权,就应获取补偿,如果你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员,属于村集体的财产补偿你应该是没有的。人身性补偿取决于你的身份,就业安置补偿应该是没有的,如果你实际居住在拆迁房里,倒腾费用也是要考虑的。
可以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公职人员的身份并不必然排除你获得补偿的资格。
能不能获得补偿,要看你对补偿的对象是不是享有权利。比如你还是农村户口,你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拆迁的对象是你们家的老宅子,那你就有权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这方面对应的补偿项目。再如你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无论是与家人共建还是你单独所建,这个房屋对应的补偿项目也是你所应得的。
所以,如果你们正面临着拆迁,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是去了解拆迁政策,看看你是不是符合拆迁政策上规定的条件,不要只听村委会或拆迁部门的说辞。一定要拿到拆迁政策,去研究,去比对,这样的话,如果你有什么意见,你也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这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救济渠道,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
公职人员在农村不可能有地,地是村集体的,村民有份,你没有份。
农村的房子如果是你的,或者是你父母传给你的,那你有份。
所以,如果是征地,那你不会有补偿,因为你没有份,不可能给你补偿。但是,如果是拆迁你家农村的房子,是有补偿的,因为房子你有份。
不要搞那么复杂,就是这么简单。
看起来是一句话,实际要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公职人员能不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有很多种情况,和你现在是不是农村户口没有必然的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看你现在农村里是否有属于你的宅基地及房屋、责任田。
你虽然现在是公职人员,你说你是农村户口,这句话就很费理解。意思是你原是农村户口的人,后来有了工作岗位且挣工资成了“商品粮”,户口仍然还是农村户口。
什么户口倒不是重点,重点看你原先有没有你名下或有你继承权的房基地,责任田?如果有,那么,不论房屋拆迁、土地(责任田)被征用,理所当然应该有你的补偿款。
二、农村没有房基地和责任田的情况。
虽然是农村户口的,没有房基地、房屋、责任田的,大有人在。
比如没有赶上分责任田、上学或当兵出去的后来有了工作,在外安了家,而家庭里没有分给自己房屋基地的。
这样情况下的公职人员(即是户籍关系仍是农村户口),你没有房屋、房基地、责任田,你当然就没有农村拆迁补偿了。
因此说,拥有农村宅基地、责任田使用权和继承权的人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和你是公职或什么职位什么户口没有关系。
公职人员一般很难享受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款。因为公职人员的户口一般都不会落在农村,而即使由于种种原因落在农村,但因为有公职,可以明确地证明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以很容易被村里认定为不具有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分享权,从而得不到。
一年多前,老家的村子全部被拆掉了,前几天回老家还去看了一下,特别荒芜,全长满了草,已经不太好确认自己家原来的位置。村子里面的人全部都在周边租房子住,很多亲戚都不知道现在住在哪里,安置房还没有开始建。当时老家还有一栋房子,不大,150多平米。那边房子赔偿非常低,总共赔偿了20来万元。当时也把我们夫妻和孩子的资料报了过去,但最后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首先村里征收公共土地获得的补偿款分配的依据是户籍。我很多年前户籍就不在村里面,所以不能分配。但我的堂弟和表弟都是在一个村里,而且他们上大学之后已经把户口迁出来,不过工作后都不是公职人员,就把户口重新迁回到了村里。所以他们对于村里公共土地的补偿款是有分配权的,而我却没有。
另外,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是按照面积来补偿的,另外加上装修费用等等。除了这些,还有安置费和租房费。租房费是按照实际住在村里来拨付的,不是主要入住的房子是不给的。但安置费只要有房子在村里,一般都有。我舅舅户口不在村里,但有一间房子是属于他的,不仅分配到了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而且还拿到了安置费。但我也没有分到,父母的房子虽也有我的一份,但由于我是公职人员,最终也没有给我安置费。
由于公职人员的身份,很难能享受村里的拆迁补偿等费用,各地的分配政策也千差万别。我19岁上大学之后,户籍才离开村子,之前也是在村子生产生活,也是为村里做过贡献的,按理说应该是可以享受部分补偿的。曾经到先进地方农村去学习,他们那边对于村集体经济和各种补偿的分配分享有一套比较好的方法,可以比较公平公正的分享。
这个方法就是采用积分制来分配。比如规定村里所有户籍人员享有一定的基础分;然后规定成人在村子生产生活一年可以累积一定的分数;户口迁走的、外嫁出去的和娶进来的,都可以按照实际在村的年限累计一定的分数。当然,这个方案要更加完善更加细化,并且要经过村里的表决通过才行。这种方式值得推广,特别容易解决村里外嫁女的问题,因为这个常常引起村里很多的矛盾。
总之,公职人员因为户籍不在村里,更不会在村里生产生活,很难享受到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款。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不仅公职人员,还有外嫁女,在分配之时对于是否享有分配权,都常常会产生矛盾。个人认为积分制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但这需要政府与村里配合,确定合理细化的方案才行。
农村拆迁补偿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权获得补偿,你具有农村集体经织成员资格,任何人都不能以你是公职人员为由剥夺你获得补偿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能依法享受农村拆迁补偿的。我刚回迁不久,所以还比较清楚,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每个地方补偿政策不同享受的也不一样,我们合肥这边的条件是:户口在农村或者祖籍在农村,在其它地方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在农村有自己建设的房屋。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灵光一闪]
主要看户口,户口在村里,就有所有的拆迁补偿。外说,拆迁补偿是按照文件执行的,你读一下你们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就行了。
公职人员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农村户口,户口在村上,但是没有分地,说我是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能不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和户口是不是在村上,没有什么关系。公职人员只要是正式职工,他就是城镇居民,没有分配土地的权利,以前分配的土地,也应该被收回。他的户口只不过暂时在农村,因故没有办理正式的迁移手续,或者已经建立的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没有依法注销。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都已经失去了该农村户口对应的权利。
如果这时发生了农村的拆迁,补偿的对象有没有这个公职人员,主要是看他在农村还有没有宅基地、承包地等。因为继承等原因,公职人员即使是不在农村住,也没有农村户口,也可能因为继承了父母的住宅、自留菜地等,享受拆迁补偿。或者因为刚参加工作,承包地还没有被收回,也可以享受补偿。即使父母健在,农村户口上还有兄弟姐妹,也会因为自己个人应份的宅基地、承包地等,享受一部分拆迁补偿,补偿多少要看家庭成员的协商了。
如果因为参加工作,个人承包地等已经被收回,父母也健在,即使是因为个人户口还没有及时迁转,还在农村户口上,也没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
如果公职人员在农村有合法的宅基地,是可以享受拆迁补偿的。如果是非法取得的,是享受不到拆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