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婿依法拒绝赡养怎么办?
提请全国人大修改这条法律,改为女儿女婿都有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儿子儿媳都有养公婆的义务,否则这条法律就是无数家庭制造矛盾的法律依据!为什乡?因为婚姻的结合,原法律只是辅助作用,道德层面,这是不够的,无论何时就有不讲德性的小人,现在许多家庭不孝敬公婆,岳父母就是这个问题含湖不清造成的,这些小人还披着法律的外衣,拉大旗做虎皮呢!必须及时修改,否则无数家庭不合睦原因就在于此!!
女婿依法拒绝赡养,女儿养啊,家庭收入一半是女儿的,不用女婿赡养,同样,公婆也不需要儿媳赡养,由儿子拿着另一半收入赡养。
我的表妹夫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嚣张的不得了,表妹嫁给他之后,每次表妹回家从来没见他跟着回来,哪怕是过年过节甚至是家里办红白喜事,都不见他回来。
那时候表妹跟他,是在一次早晨中相识的。后来几乎每天都在一起晨练,产生了感情才选择嫁给他。当时舅舅和舅妈也考虑过自己的养老问题,毕竟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嫁出去之后即使女儿孝顺,也会忙于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没有时间回来照顾他们。
但是为了尊重表妹的选择,而且女婿家庭条件不错,认为她嫁过去之后会过得很好所以舅舅和舅妈才点头答应他们的婚事。如今他们已经结婚6年了,生有一儿一女。表妹在表妹夫的家里,就是个全职太太,每天负责带小孩,洗衣服做饭,而且还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
因为表妹夫不孝顺岳父岳母,所以他跟表妹结婚至今已经6年了,就是来迎接新娘的那一天来一次,其余的都没有来过表妹家。有一次他做得很过分,我舅舅不小心摔倒了,打电话叫表妹回来送他去医院但是电话打不通,于是舅舅就打电话给表妹夫,但是他不肯回来所以才打电话给我。
在我送舅舅去医院的途中,舅舅含着泪跟我说:你那个表妹夫,真的不成人,完全没有半点孝心,平时过年过节不回来也就算了,竟然连我要求他送来医院,他都挂断我的电话。我不忍心看到舅舅伤心的样子,于是我安慰舅舅说:舅舅没事的,您身边不是还有我吗。
舅舅欣慰的向我点了点头,半个小时之后我把舅舅送到了医院,趁着医生给舅舅做检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表妹夫,那天我对他说:你的岳父摔倒了,叫你回来送他来医院,你怎么不回来,两家之间就相距9公里又不是很远,你这样做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他回答说:我若回去是情分,不回去帮忙是本分,我就是不回去,你能拿我怎么样呢,你有能耐去法院告我啊,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管。说完,他就把我的电话给挂断了,当时我非常无奈。事后,我打电话给我表妹,并且舅舅摔倒,她老公不回来支援的事情告诉她。
第二天,表妹花钱请了三个保姆来家里照顾舅舅和舅妈,可是舅舅和舅妈都是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是辛勤省吃俭用的老农民,他们哪舍得让表妹这么破费。他们想把表妹请来的保姆辞退,但是表妹不允许并且还许诺每个月寄三万块钱回来给他们当做生活费。
舅舅家有三个保姆照顾的这件事,在我们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因为在农村的小家庭里请保姆本来就是一件稀罕事,何况是一次性请三位保姆。后来表妹夫知道表妹给自己家请了三个保姆,每个月都寄钱回家给自己的父母花,就跟她发生了口角争执。
他嫌弃表妹嫁到他们家之后,不为他们家着想,而是整天惦记着自己的父母。为此表妹带了两个孩子回到村里居住,她婆婆发现表妹很多天都没有回家,就来到家里找表妹。结婚表妹把丈夫不孝顺她父母的事情都告诉她婆婆,她婆婆差点没气晕过去。
当天她婆婆就含着泪,向我舅舅和舅妈道歉,称自己教子无方,让他们受苦了。那天她婆婆答应表妹,回去之后会好好教育儿子,会让他懂做人,表妹才答应着跟她回去。就在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表妹夫的母亲就严厉的把表妹夫训斥了一顿,之后表妹夫的思想大有转变。
她对表妹夫说:你老婆辛辛苦苦帮你生儿育女,每天在家帮你做家务照顾父母,你怎么就不会体谅她。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也有父母,她知恩图报懂得百善孝为先,你应该高兴并且向她学习。你换位思考一下现在家里的经济大权你老婆掌握,倘若她不孝顺你的父母,把你父母赶出家门,你心里好受吗?
当时表妹夫沉默着不敢做声,他母亲又对他说:你的岳父和岳母就你老婆这么一个女儿,女儿嫁来你家,你们不照顾他们让他们怎么活,你还有没有良心,你现在不孝顺他们,以后你老了,你也休想让你的孩子孝顺你,这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我和你父亲都没有这种情况,怎么会教育出你这么个不孝子。
说完,他母亲就大声的哭泣。而表妹夫一直是非常听从父母话,孝顺自己的父母的,看到母亲哭泣,他于心不忍,就安慰着他的母亲,并且承诺以后会照顾好自己的岳父岳母。通过他母亲对他的教育之后他大有改变,如今他和表妹会回农村来陪舅舅和舅妈居住,也经常会带舅舅和舅妈去旅游。
通过亲戚家发生的这件,女婿不孝顺岳父岳母,不愿意赡养岳父岳母的事情,作者认为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以思想教育为主,实际行动为辅助,现在分享四个办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办法,思想教育为主。先告诉他的父母,让他的父母对他进行教育,如果他的父母的思想也是跟他一样,不愿意照顾岳父岳母,那就向他母亲说明,她也是女儿身,让她换位思考一下,丈夫不孝顺自己父母的感受。
第二个办法,教他目光方放远一点。让他明白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倘若他不孝顺岳父岳母,孩子长大之后也不会孝顺他,毕竟孩子是共同教育出来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所作所为,孩子们都看在眼里。
第三个办法,女婿不孝顺女儿孝顺。女儿孝顺的情况下,女婿不孝顺岳父岳母,女儿可以选择回家照顾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寄生活费给父母,请保姆来照顾。因为女儿是自己的,女婿没有权利干涉自己的女儿回来孝顺自己。
第四个办法,让他亲身体会,使他自己领悟不。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女儿跟公公婆婆演一出戏给女婿看,让他自己亲身体会,老婆不孝顺自己父母的感受,从而使他明白做人要相互理解,将心比心的道理。
当然了,面对女婿不孝顺,不愿意赡养岳父岳母这个问题,作者认为防范比去改变一个人更为简单,因此分享三个防止女婿不孝顺的办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办法,对女儿的教育。从小就要让孩子知道,知恩图报,百善孝为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教育孩子要懂得孝顺父母,因此我们要孝顺自己的父母给孩子做榜样。倘若女儿有孝心,她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就会为父母考虑。
第二个办法,自己未雨绸缪。靠谁都不如依靠自己,趁着年轻,赶紧努力挣钱为自己养老做准备,在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请保姆来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因为女儿和女婿不一定有经济实力来照顾,同时也不一定有时间,所以依靠自己提前做好准备是最踏实的办法。
第三个办法,约法三章。在女儿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应该看准人,看男方愿不愿意赡养自己的父母,同时在他们结婚的时候让女婿签欠债合同,如果回来照顾生活就不用给钱,不回来就得给钱请保姆。
这个办法不过分,因为只有一个女儿,她嫁出去之后,可能真的没有时间回来照顾我们,如果女婿也不愿意赡养,老人的晚年生活会很可怜,法律上有规定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但是没有规定欠债不还钱。
这个办法虽然俗,搞得好像在逼女婿要钱或者像是在卖女儿,但是没有办法,毕竟只有一个女儿,我们大度为别人去考虑了之后,谁又为我们老了之后的生活考虑呢。
丈母娘也依法拒绝带娃![耶][耶]
看了看公婆财产和儿媳妇无关,女婿也不赡养岳父母等等。是很公平,但也让夫妻离心离德。民法典的各种条款是支持单身的,不婚族喜欢民法典。
按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作为男人,要么协助妻子一起履行义务,要么离婚另娶没父母的女子作妻子,同理,妻子也是如此。
女婿依法拒绝赡养岳父岳母和媳妇依法拒绝赡养公婆这件事用法律规定是不妥当的,这件事应该情在法之上。上辈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现在组成一个家庭为未来一起奋斗是情理中事,如果女婿不养岳父岳母那就只有女儿养生父母了,儿媳要是不养公婆那只有儿子养生父母了,这样无形中就把一个家和经济收入都分开了,还有夫妻俩的孩子生活成本不也要俩个人公给费用吗?夫妻俩都必须自己挣钱孩子谁带,假如有一方的父母生病了要去照顾,那这个家和父母生病的费用不全是一个人的负担吗?在双方原生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如果不分开小夫妻俩还可以互助一下,假如夫妻俩中有一个突然出了某种事故或疾病,那他她的父母也生病了怎么办,本来就是藕断丝还连着的事情,依法去切断就不如男不娶女不嫁就更省事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每一个家庭要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依法能行吗?父母有退休金还好点,要是有一方父母是农村的一个月一百来元钱能行吗?不公平的事是法解决,在双方原生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组成一个新家庭,对赡养老人必须是抱团取暖分不开的,法律应该规定是必须双方共同赡养双方父母,而不是规定谁的父母谁可以依法不赡养。
我建议人大修改这一条法律: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在我们中国现阶段的过程当中,男婚女嫁,儿媳妇不要说100%,大多数协助自己的老公,或者是独自承担了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中国的传统就是:女性出嫁之后,住在公婆家里,公婆生病的时候,大家在同一个屋住着,没有几个儿媳妇能做到不给生病的公婆饭吃!
但是随着我们国家计划生育的实施,独生子女在70年代末,80年,90年代,2000年,都是我们国家的主旋律!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传统的男婚女嫁,独生的女儿出嫁的时候,父母倾尽了全力!我一个小姨,她只有一个女儿,在她女儿出嫁的时候,她没有要一分钱的彩礼,也没要求对方买房买车,在女儿女婿生了孩子之后,她还全款给鱼儿雨靴买了一辆车!平时,女婿抽的烟,买的衣服,都是他们给买的!女婿是半子!半子却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因为女婿不与岳父母同住,在岳父母身体不适的时候,女婿例行探望即可,女婿不给岳父母伺候汤药,有几个人会指摘他?!如果是儿媳妇不照顾生病的公婆,有几个人不骂她?
男女我们也不说平等,大家都是独生子女,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办法陪伴,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许多人可以说女儿有!法律是支持女儿女婿离婚呢?!还是离婚呢?!许多人会说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是这个规定的存在,让我们的人情更加淡漠!为什么我们国家会重男轻女?这应该就是理由之一!对公婆好没有义务,对岳父母好,也没有义务!虽然法律规定的是都没有义务,但实际上你天天跟公婆住在一起,你能尽义务吗?!但是女婿不与公岳父母住在一起,情感本来就淡漠很多,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
建议: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此条款进行修改,与女婿与儿媳妇享有同等的义务,结婚之后,不管是男婚女嫁,还是两来两住,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陪伴公婆是义务,陪伴岳父母也是义务!儿媳妇与女婿,同样具有赡养的义务,当然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尤其当女儿被女婿杀害或者是伤害之后,他们的共同孩子,岳父母有优先的抚养权!
此题目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诱导,天下只有一女的家庭不在少数,如果女婿都拒绝赡仰岳父母的义务,你可负不起这个责任哟,兴好在民间有很多女婿,而今是依法赡养了岳父的养老义务,而且还比有儿子的照顾更好,其中我就是跟着女儿女婿居住的,我们感觉女婿比女儿更孝顺,更有责任心,所以,我希望头条里少出这样高谱的问答题:免得教坏了后来人正常去进行自己的赡养义务之责任。回答完毕,谢谢!
有儿子的父母儿子养,没儿子的父母女儿养,如果女婿不让养,女儿该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各回各家各养各妈。妻离子散各奔东西。或者没儿子的父母活该遭人遗弃留落街头孤独终老。
喊了多年男女平等,生儿生女都一样的口号。被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的法规给颠覆了。不得不让人们重拾重男轻女的思想。
民法典规定女婿拒养岳父母不得获取遗产,老人去世了也没办法支配财产了,只有一个女儿遗产不归她归准除非离婚。这条规定不知拆散多少个无儿子的家庭,令多少个独女及父母忧心忡忡忐忑不安。希望修改成顺民心合民意,人人拍手称快的民法典。
国家应该倡导夫妻有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都应该无条件执行。这才是尊老老敬老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老人别说是岳父母,就是与我们不相干的陌生老人,有困难时也应该伸出援助之手。
这些个什么法律砖架们,不偶尔整出点事来,怎么显示TM的价值。整还要让tm自己觉得是标新立异的。一个家庭是个个体,儿媳,女婿没有赡养义务,一方掌管财政。ta不同意那就不要养了?抛开谁掌权不说,一方出钱出力的时候不用让配偶知道吗?嫌家庭矛盾不够多吗?,嫌中国的离婚率太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