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外卖小哥离开10多分钟了,120才来,当时他就给打120那个打电话过去说他应该对此事负责当底!万一出啥事他要负责。现在做这好事真的不能做吗?
帮打120的路人要负什么责?做好事难道还要负责任吗?
不仅不负责任,而且公众还应当负责证明路人的清白,社会还应当负责保护并奖励这些见义勇为的做好事者。
外卖小哥摔倒后昏迷了,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任何人见到了这种情况,都有义务进行救助。不说人人都上去进行搀扶,至少打一个报警电话和救助电话是应该的。
举手之劳,救人一命,功德无量。
至于说后来外卖小哥清醒后自行离开,那是他的幸运。救护车虽然白跑一趟,但是这也属于特殊情况。只要不是别人恶意拨打救援电话,对于这样的事情,都不应当追究。救护车应当是以救人为本意,以收费为辅助。
对于好心的路人,其本身就是一种善举,更不能让其承担任何责任。爱心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并且对于献爱心的人,应当给予鼓励和奖赏。
那种动不动就要求别人负责、赔钱的想法之人,心里是狭隘的,是唯利是图之辈。
要相信:到什么时候都会有好人的,并且好人是会有好报的。
简直无语了,外卖小哥能够清醒而独自离开,这是好事,证明快递小哥的身体没有大碍。而打120的人是个热心肠,也可以说是见义勇为了,所以根本谈不上要负什么责任了。
只不过就是救护车白跑一趟的事儿,虽然救护人员白跑了一趟,但是我想他们一定很开心,还巴不得每天需要救治的人能够独自离开呢,这样岂不是很省事,而且作为白衣天使,他们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如果被救治人能够没有大碍,这也是她们最愿意看到的。
至于上面所说,快递小哥走了以后如果身体再有什么意外,而打120的人需不需要负责的话,我想这完全是多余的想法。能够帮小哥打120已经算是很热心了,而且打电话的人一直等到了救护车来才离开,这更是做到了圆满了。小哥也是因为身体无大碍才离开的,即便就是身体再出现了问题,那么和打电话的人有一分钱关系吗?
打电话的人并不是快递小哥的监护人,更不是打电话人把快递小哥弄的摔倒的,所以不管怎么样,快递小哥只会对打电话人心存感激,而不可能怪罪于这位好心人的。
外卖小哥摔倒后昏迷不醒,路人帮打120,清醒后外卖小哥离开,帮打120的人要负责吗?
虽然外卖小哥清醒后走了,留下打120电话的人,面临要不要支付相关费用的事。如果没有人证明,可能还会被认为是打骚扰电话,会受到处理。
这确实是一件会让提供帮助者感到委屈和痛心的事。首先,外卖小哥不应当走,应当留下来为出手相救者证明,证明自己刚才1确实昏倒了,至多掏一个出车费。可是,外卖小哥站起来直闻,从而给打120电话者带来烦恼,小哥有点不该。
周边的行人应当公开站出来为放救者证明,确实有人昏倒,施救都是出于爱心,而非恶作剧。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施救者来说,当然不该支付120的费用,且需要被认可,避免对其心理产生不利影响。至于120出车费的费用,也就单位承担了。只要是事实,120就不该向施救者提费用的事。
不需要负责,我就经历过这事,当时两个女的骑摩托车摔得很严重,不过还是意识清醒的,我开车路过看到了,于是下车问情况,其中一个要我帮忙打120,我打了电话,一系列的问话,了解情况,,,最后出车,,,不过在120来之前,伤者家属先到把人拉走了,,后来120给我打电话要具体位置,,我就告诉他们,人被拉走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外卖小哥摔倒昏迷不醒,路人拨打120进行救助,期间路人一定是在看护外卖小哥,并且在没有医学常识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盲目救治,这是很正确的,当拨打120之后外卖小哥苏醒并且在清醒状态下自行离开,而120在外卖小哥离开十分钟之后才赶到现场。120赶到现场发现伤者不在无法收取出车费用,就给好心群众打电话,让这位好心的群众负责,并且言语里带有责备的意思,说伤者如果出现问题要他负责。
当看到这条问题我就想说你120出车一次车费就这么重要吗?谁平白无故在没有人员受伤情况下闲的没事拨打急救120啊。难道作为一名好心群众帮忙拨打急救电话也犯法了?难道就眼看着外卖小哥昏迷而冷眼相视?120这种做法让那些好人蒙受了不白之冤,也让那颗善良的心逐渐变得冷漠,不敢在见义勇为做好事了,可以说伤及无数好心人。
这位题主的做法我想大部分人会采取支持态度,因为这个社会还需要爱,还需要哪些好心人的维护和保养,首先外卖小哥应该不是拨打120群众或者因为他摔伤,所以拨打电话的群众对此事没有责任,相反社会还要给与这位群众以表彰,因为他在发现伤者之后即使拨打电话,虽然没有经过120抢救,外卖小哥自己清醒离开,但是这是一种社会责任心的体现,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所以应该予以表彰,而不是120说的要负责任。
外卖小哥主观意识清醒之后离开属于外卖小哥的主观行为,好心群众在负责看护十几分钟已经尽到了一个局外群众的责任,可以说这位群众的做法值得表彰,而急救车的做法确实值得斟酌,你凭什么要好心群众负责,难道你们出车之后拉不到伤者就那么不甘心?好心群众还非要在外卖小哥清醒之后生拉硬拽不让他走,非要等救护车来了拉去医院吗?可以说这种说法真是荒谬之极。
这个社会需要热心群众的维护,我们希望通过这件事不要伤了这位好心群众的心,也不要伤了广大热心人的心,希望这个社会能越来越真实,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对金钱的欲望,多一些善良的本质,希望这位好心人能继续做好事,让社会多一份正能量。
不用负责,因为路人也是出于好心,担心外卖小哥有危险,120出警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就是接到急救电话必须出警,这是国家规定的接到电话而不出警是要受到处分的,有到地方医院拉到伤者是要算这份钱出院的时候
先讲清楚120是收费的,假如遇到这样的事情,热心人士帮忙打了120急救电话,当120到达现场出事人已经走了,是会像拨打急救电话的人收费的,急救人员跟车费司机和燃油费,所以收费是应该的,当然说明情况后看当地医院够不够人性化不收取费用也有可能,或者随行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老板比较热心不收取费用也有可能,(救护车有些是私人和医院合作的)总之收钱是本分不收钱是情分,在说也没多少钱,遇到这种情况因个人而定,个人碰到这种情况该出手时还是会出手的。
苏州这边,如果出事者不承认,谁打的120谁付钱。之前遇到过一个骑车摔伤的人,之后帮打120,那边打了几次电话过来,说你确定要120过来,如果找不到家属,谁打的120谁出钱。╭(╯^╰)╮搞笑的是开始打的110,110.说我帮你转交警,交警打了电话过来,说帮你叫120.电话打了几次,我说你们不派人来现场吗,人家说他自己摔的,他们来了也没用…
当然不用负责啊!何止打120不用负责,主动施救即使后续出现一定问题也是零责任!
单说大家可能不信,说个前段时间上了热搜的案例吧。2017年9月7日上午8点,辽宁沈阳康平县70多岁戚老太走进一家药店,戚老太站在柜台前,和店主孙向波说自己有些胸闷气短。
店主便给了硝酸甘油药品让她先吃下缓缓,再用血压计测下血压看看问题出在哪,但是血压还没测完,戚老太就倒地了!
店主作为同时持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的“专业药店店主”,立马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发现戚老太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这些基本生命体征后,店主开始为老太进行心脏复苏。
心脏复苏了大概十分钟,但人是救回来了,期间戚老太曾经恢复了意识,身体也有了明显的动作。救护车赶到后立即将老人家送往医院,医院也表示,店主急救得当,戚老太到医院时,生命体征已经趋于平稳正常了,但老太的12根肋骨因心脏复苏而骨折并住了18天的医院。
但是,戚老太出院后第一件事却是将药店店主告上法庭!理由竟是自己心脏骤停的原因是吃了店主的药,自己12根肋骨骨折也是店主急救不当导致的!并且要求店主赔偿自己上万的住院费用!
事情发展到这儿各位看官可能就要说了,这不就是当年“扶不扶”案件的另一版本吗,这个故事还是说明不要多管闲事啊,但是法律君告诉各位,这个案子不一样!法律是不会让好心的人寒心的!
2018年11月,法院为了公正判决,特意召开了专家听证会,决意要还原真相,公正审判。而听证会上,专家们根据双方描述和当时的监控录像,得出一致结论——店主的药品合法合规,和老太心脏骤停没有关系!店主的急救措施得当,急救动作标准规范,12根肋骨骨折的后果不应由店主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店主零责任!零赔偿!
在这儿,法律君也特别提醒各位看客,当年的“扶不扶”案轰动又震撼,但事情的真相的确是彭宇先推了老太太再去扶她,彭宇是有过错和责任的,一审没有判错,只不过判决书写的不好,以至于社会舆论被误导。
要是真遇上了这样需要报警、打120、急救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公道自在人心,法律同样会坚定地维护好心人的利益,不让好心人寒心!
既然当好人就当到底,你打了120就要在现场等待120救护车的到来,中间伤者确定无生命危险,自行离开了现场,那么你就应该及时通知120撤回车子,而不是打完120电话就一走了之,这样会造成急救资源的浪费,以前在一线工作的时候,经常碰到这种“好人”。有些路人在具体情况未知的前提下,就拨打120,打完后也不问问具体伤情,我们赶到现场后,伤者一句我没啥事,起来活蹦乱跳的,有些伤者还会反问谁叫你们来的,我不去医院啊,虽然助人为乐是好事,但是这样的做法,只会是需要急救的病人在等死,这种情况最合理的做法就是打完120电话,询问一下伤者,在确定没啥危险或者当事人不需要救护车的时候,就及时告知120调度总台,撤回救护车,把急救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更有不靠谱的“好人”,打完120电话,就直接离开了现场,待我们到了现场附近,找不到伤者,打给这位“好人”的时候,他一句我走了,不在那里了,搞的我们也跟着头大,只能浪费更多的时间明确这件事情,甚至需要呼叫110来协助,总之,作为全国最大的院前急救系统的一名工作者,希望看完我的意见,以后在碰到伤者的时候,能够让好人好事做的更加完善,谢谢阅读!
外卖小哥摔倒后昏迷不醒,路人帮打120,清醒后外卖小哥离开,帮打120的人要负责吗?
看描述语无伦次,没看懂,就根据提问来说吧,外卖小哥摔倒昏迷不醒,路人拨打120,小哥起来后,离开,打电话的路人需要负责?我在想,你要负什么责?你是做好事拨打电话,何况,小哥就已经离开了,说明没啥大事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有人拨打了120电话,即便知道,120来的时候,他都走了,病好了,打电话的人需要负什么责呢,杞人忧天了吧。
即便小哥后来还有后遗症,去医院看病治疗,他又有什么理由找打电话的很好心人麻烦呢?不要说他找不到打电话人电话,即便找到了,他应该清楚自己摔倒跟其他人无关,是自己生病摔倒昏迷的,因此,他不会找打电话的好心人,其实,小哥应该感谢好心人,虽然没事了,但毕竟别人做了好事,就应该感谢,只是,他可能都不知道有人做了好事。
如今做好事,感觉都成了惊弓之鸟,担心别人来找麻烦,都是老人摔倒,好心人扶起来反倒被讹导致,这也说明,这些不好现象,向影响了社会风气,甚至带来极大的破坏作用,导致如今大家都不敢去做好事,做之前,先取证拍视频,导致各种怪现象出现,甚至导致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