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八级职员与事业副科有什么区别吗?
管理八级是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规范性称呼,更多出现在干部履历表等正式文件中,事业副科是口头称呼,即指管理八级职员,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出于传统习惯,现实多数人更愿意使用行政级别来称呼事业单位领导,而很少叫职员。
事业单位在实行岗位管理以前,管理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使用行政级别称呼。2006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实施后,事业单位岗位区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按照各自体系晋升。其中,管理岗实行职员制管理,从大到小设置一到十级十个等级,分别对应正部、副部、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八级职员刚好对应副科,按规定享受行政副科职工资和政治待遇。
以县区为例,管理八级即正科级事业单位的副职,除了没有车补外,各项待遇参照平行的行政机关副职级别执行。有工作需要,管理八级职员可以随时调任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登记为公务员。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人事管理条例,在有职数空缺的前提下,管理八级职员任职满两年可以晋升管理七级即正科级领导职务。
不过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后,管理岗迎来职务与职员等级并行,职员等级开始区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员等级,对应行政关系较之以前有了些许变化。其中,非领导职务的职员增加了6个等级,从大到小分别是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和十级。五级职员大致对应公务员的二级调研员,六级职员对应四级调研员,七级职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八级对应四级主任科员,九级和十级职员对应一、二级科员。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分离,职员等级晋升不与职务、政治待遇和领导职数挂钩,只享受经济待遇。
再以管理八级职员为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制度实施后,管理八级职员将出现两个概念,一个代表岗位等级,即领导职务,对应行政副科职,不仅可以享受副科的经济待遇,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政治待遇;一个代表职员等级,相当于公务员的职级,仅仅是享受副科的经济待遇。领导职务的管理八级职员满两年可以晋升正科,而职级待遇的八级职员要晋升七级职,享受正科经济待遇,必须在八级职员或者八级管理岗位任职4年以上。此时的八级职员岗位和八级职员等级是有本质区别的,再以事业副科来称呼就需要厘清职务与等级的关系。
你好,事业单位从2006年开始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原先的科级副职(副科级)改名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但是,体制内一般还是习惯性称呼为事业副科,以便更好地与行政副科(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务)做好区分。
首先,介绍一下事业单位管理岗的有关情况。
2006年开始,事业单位实行岗位分类管理,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个大类。
其中,专业技术岗分为三等13级,工勤技能岗分为5个等级,而管理岗分为10个等级,分别是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其中,十级职员岗位对应公务员的二级科员,九级职员岗位对应公务员的一级科员,不属于领导职务。
但是,再往上的岗位就属于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了,八级职员岗位对应公务员的副科级领导职务,七级职员岗位对应正科级领导职务,六级职员岗位对应副处级领导职务,而后以此类推。
但是,从2022年1月1日起,县以下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大家都知道,从2019年开始,公务员开始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除了领导职务提拔之外,还可以走职级晋升的道路。
而所谓的“管理岗职员等级”,可以简单理解为事业单位的“职级”。
目前,管理岗职员等级仅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实施,仅包含县里的事业单位,不包含市里的科级事业单位。
另外,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共设置6个职员等级,分别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
其中,五级职员大致对应公务员的二级调研员,六级职员对应四级调研员,七级职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八级职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也就是说,从2022年开始,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将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八级职员岗位,属于事业单位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等等,与县财政局副局长(行政副科)一样由县委管理、任免,属于实权领导干部,履行相应的领导职责,享受行政副科同等的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二是八级职员等级,属于事业单位的副科级职级,仅享受副科级的生活待遇,不享受类似的工作待遇,不具备领导职责。
而且,现在的岗位等级和职员等级进行了分割,仅保留“岗位等级”和“职员等级起点”的对应关系。
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
1、原先,事业单位管理八级职员岗位上的干部都是八级职员,岗位等级和职员等级是保持一致的。
例如,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一职的都是八级职员,想要成为七级职员,必须提拔到七级岗位(如融媒体中心主任)才行。
2、现在,担任县融媒体中心的副主任一职的既可以是八级职员,也可以是七级职员、六级职员,岗位等级和职员等级不一定相同。
当然,八级岗位上的干部至少也是八级职员,不会出现九级职员,这就是“职员等级起点”的对应。
同理,县融媒体中心的普通干部也有机会晋升为八级职员,享受副主任类似的工资待遇。当然,其仍然只是一名普通干部,要接受副主任的领导。
最后,介绍一下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的要求。
根据规定,想要晋升八级职员,应当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想要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当然,与公务员晋升职级是一样的,并不是到点就能晋升,也会受到名额的限制。
而且,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是选升的,由单位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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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大,只是一个是规范些的称呼,而另一个则是口头说法,但在现实工作中,两者还是有一定差异的。
事业管理岗的定级序列
众所周知,在事业单位内部有自己的岗设,分了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而这三类岗位都有自己的级别序列。
以事业管理岗为例,规范的名称为“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一级职员”。
因此,“八级职员”是指在事业单位内、对占用事业编制、非公务员身份且岗位级别在八级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规范称呼。
事业副科的现实意义
但是,为了把事业管理岗工作人员的岗位级别同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做一对比或参照,就有了“把事业人员岗位级别行政化”的处理方式,继而得出,九级职员相当于公务员的一般科员;八级职员相当于公务员的乡科级副职,即副科级别。
也就是说,事业副科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事业人员,副科级别”,单纯的就是一种口头说法,并不严谨。
但,八级职员和副科级的公务员,两者之间仅限于参照或对比,毕竟,两者由于身份的区别,在薪资待遇、职务名称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公务员从2016年落实了职务职级并行政策,这一参照或对比在现实工作中出现了一定的差异或者不便。
身边个例
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
我的同事A,研究生学历、本地人才引进战略招录的事业人员,占据事业编制,目前没有具体职务,只是单位的普通职员,但是,她是八级职员。
她个人的工资审批表上在“级别”一栏写的是“八级职员”,我们在上报她的相关材料尤其是职务时,都暂时空着不填。
但是我的领导B,本科学历,从其他事业单位提拔后调入我单位,占据事业编,目前的职务是“副主任”,职务级别为“乡科级副职”。
但是,在领导B的工资审批表上,同样写得是“八级职员”,不过下划线下注明“乡科级副职”,上报他的材料时,无论是职务,还是职务级别,我们都据实填写。
因此,两者在现实工作中的差异不言而喻:八级职员可以理解为等同于乡科级副职的副科虚职,但是,事业副科,有可能就是有实际职务的副科级干部。
没有区别。八级职员,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副职”。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副职”改称为“八级职员”。
事业编制,本就无科级、处级、厅级,只要当今社会人,用公务员的编制,挂靠想象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