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杀人犯在逃跑路上救了三个人,他会被免除死刑嘛?
重大杀人犯在逃跑路上救了三个人,是否可以免除死刑,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重大杀人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刑法规定的最严重的刑罚,也是杀人偿命公序良俗在刑法上的体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法定最高刑,是经过最高法核准的。以前死刑立即执行是由省级法院核准就可以的,为了保证罪行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更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所以死刑改革为最高法核准。
既然死刑立即执行是法定最高刑,如果需要向下调整,则需要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而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只有自首和重大立功,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另外,死刑立即执行也可以通过从轻处罚降为缓期两年执行。
所谓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一个是自动投案,一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从你的题干可以看出,这个犯罪分子应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应该没有自动投案的情节。当然,逃跑不见得就不能投案,如果先是逃跑,后因为良心发现,又到有关部门自动投案的,仍然具有自动投案的情形,但因为有逃跑的情节,不一定会给予其减轻处罚,没准从轻处罚。可是,从轻处罚不能降低法定刑幅度,也就是说不能将死刑降格为无期徒刑,但死刑立即执行可以降为缓期两年执行。你的题干说的是重大杀人犯,仅仅如实供述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个可能性不大!
再说说重大立功,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的,并属于重大立功条件的,这就排除了一般立功,就是说一般立功只能从轻处罚,而不能减轻处罚。你说重大杀人犯在逃跑过程中救了三个人,关键要看他救治三个人的行为性质。如果他仅仅从落水中抢救了三个人,这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只能证实他现实表现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这个酌定不足以将死刑立即执行变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如果他在逃跑过程中遇到有人行凶,而他不顾个人安危,勇于与犯罪分子做斗争,并抢救了三个人,然后将这个犯罪分子扭送归案,犯罪分子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这就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使三人免受不法侵害,保护了三人的生命安全,这应该就是重大立功,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这个减轻处罚就可以降低一个法定刑幅度,就是变死刑为无期徒刑!
所以,重大杀人犯救助了三个人,能否降低法定刑幅度,关键要看他救助三个人的行为性质,如果是一般的见义勇为行为,基本不可能降低幅度。如果属于阻止他人犯罪行凶,这个就可以以重大立功的理由,将死刑立即执行降低一个法定刑幅度,变为无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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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刑犯人在逃跑中救了三个人,是有功,应该嘉奖,但话要分二种,救人归救人,死刑还是难免的,那被杀死者何处申诉呢,桥归桥路归路,二事不能扯在一起并论,法律是无情的,不比以前社会,一个杀人犯跑到庙里做和尚,就不用死刑,当前是法制社会,人人平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他主动从其他犯罪分子手中救下三人,系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请注意,是“可以”,不是“应当”,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你给出的身份是重大杀人犯,实务中免除处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如果三人是意外事故或自杀过程中被救,则不属于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情节,单从法律上是不支持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这个问题我也有兴趣来回答一下!大家都知道,杀人犯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且是很严重的犯罪。一般是指犯有杀人的大罪,手里欠有血债的人,才会被法院判处死刑!
朋友说到被判死刑的人在逃跑途中又救了3个人,会被免除死刑吗?这就是一个假设的问题,现实中死刑犯是无法逃跑的。提问者可能不知道看守所是怎么关押死刑犯的?
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一进看守所就被干部重点关注,根本就没有自由。吃饭睡觉都有人看着你,如果法院死刑判决书送达给本人,看守所怕犯人自残或者畏罪自杀。还要把死刑犯钉床。
大家知道什么叫钉床吗?就是拿一块很厚实的木板,把死刑犯的手脚固定在木板上面。除了吃饭和大便的时候,其余时间就固定在木板上面。还指派同仓犯人24小时看守,请问他怎么去逃跑,他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
不信你们看看,什么时候听见有死刑犯逃跑的。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除非有人劫囚仓。所以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我在看守所关押了7个月的时间,隔壁的5号仓就是关押的死刑犯,死刑犯被枪毙后我们都不敢看那个方向,晚上都是阴沉沉的吓人。
当然,假设一下还是可以的,那就是如果真有机会逃跑,而且在逃跑途中确实是救了3个人,经调警方查属实。有充足的人证物证证明!法院可能会改判无期徒刑。
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关押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改判刑期,也就是把死刑改为无期,无期改为有期。充分体现我国的刑法还是很人性化的,只要有重大的立功表现,减刑改判是肯定的。
不过,我上面也说了,死刑犯绝对没有机会逃跑的,又哪里来救人命一说呢?除非是其他方面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说有什么重大科技发明,或者是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东西!可以改判刑期,逃跑救人是不可能的,
希望大家切记,做人要安分守己,不要去干违法的事情,否则,不会有好结果的。朋友们,我说的对不对嘛?
我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行为,在量刑时是可以从轻或减少处罚。救了三个人属于重大立功,对本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判处缓刑的是有可能的。
这是两回事,你救了三个人,应表扬你就表扬你,该奖励你,还是要奖励你。但是,你之前犯什么罪,刻判什么刑,还是要判什么刑。这两回事不可以扯在一起。因为我们要为死者申张正义,才能维护社会稳定。
根国家法律规定,杀人犯在逃跑上救了三个人,死刑免不了,过大于功,如果在收监时,有重大突出表现,法律会再做考虑
应该免除死刑。以前杀人也许是一时冲动,后来悔过自新,也用了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如果继续杀人那肯定是逃脱不了法律的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