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生活百科知识

注册/登录|最近发布|今日推荐

主页 综合百科生活常识数码科技传统文化互联网健康时尚影视娱乐教育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常识

在领导干部公示当中常常见到的“拟进一步使用”,是什么意思?

提问时间:2023-07-05 02:27关键词:领导,干部

在领导干部公示当中常常见到的“拟进一步使用”,是什么意思?

点赞1、菏泽市 网友:王者之魂

“拟进一步使用”就是没有提拔晋升,仍然在原职级徘徊,但已担任比原岗位更加重要和关键的岗位。

2019年3月正式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提出: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

举例说明更加直接:

(一)普通副县长转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属于政府系统,县委常委属于党的系统。二者在职务层次上是相同的,都是副处级领导职务。但县委常委作为县委核心领导成员之一,相比普通副县长,当然是更加重要和关键的岗位。这种调整,属于典型的“进一步使用”。

(二)市直部门局长转任县委书记、县长。仍以地级市为例,市直部门是职能部门,正处级。县委书记、县长是“一方大吏”,也是正处级。一个管线,一个管面。很明显,担任县委书记、县长是明显的“进一步使用”。

(三)县委常委转任县委专职副书记。在职务层次上,县委常委与县委专职副书记都是副县级。但后者的党内地位更高,是除县委书记、县长之外的“三把手”。所以,类似的党内地位提供,也是明显的“进一步使用”。

(四)乡镇长转任乡镇党委书记。在乡镇,镇长是政府主官,属于“二把手”。因为在地方,党委书记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二者虽然平级,但属于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里的党委书记,可以是在本地直升,也可以赴异地提任。

欢迎关注@体制内特派员

点赞2、延安市 网友:悠悠蝶梦

在领导干部公示当中常常见到的“拟进一步使用”,是什么意思?这种公示就是预示这个干部,在同一级别调整到重要岗位进一步使用。

比如:

①虚职转实职,这是进一步使用无疑,当然也是重用。比如说:四级调研员任副处长(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等)。二级调研员任处长。级别相同,一个是虚职的非领导职务,转为一个实职领导职务,需要按一定组织程序,即经上级党组织开会研究,拟定提抜的人选,然后经组织部考核,要进一步使用所在进行单位郡众测评,测评好评率80%以上者→进入组织部公示干部拟任职务(科长在县级范围内公示,副处长(副县长)、正处(县长)等在地市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没有问题,再由上级党组织发文任命。

②实职转实职:同级转重要岗位,比如:处长调整任县长或县委书记;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调整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等职务;地市局局长调整至县长等重要岗位,也是需要按上面组织程序进行的。

干部进一步使用是指从同级别岗位转到其他重要岗位任职,不一定是进党委班子。进一步使用有两个共同点:一是都不涉及提拔,属于转岗,不改变级别;二是都必须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走必须的组织程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即删。

点赞3、海门市 网友:纯~情∵

进一步使用是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出现的概念,通常俗称为同级重用,指一位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调整后,虽然行政级别相同,但是岗位更加重要。

如果有关注过干部公示信息的朋友,肯定会在2019年之后看过这样一句话,“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拟进一步使用的几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所以,进一步使用的流程和提拔是基本相同的,也要历经“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一系列步骤。

不过,在民主推荐这一环节,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会相对宽松一些,不一定需要谈话调研推荐或会议推荐,可以只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

具体来说,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七种:

第一种,行政级别不变,但从政府职务转到党委职务。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例如县长升任县委书记、副市长升任市委常委等,公示中的表述是“现任**市副市长,拟任设区市党委常委”。

第二种,行政级别不变,但党内地位提升的。

这种也比较常见,例如市委常委升任市委专职副书记,公示中的表述是“现任**市委常委,拟任设区市市委副书记”。

又比如,局党组成员升任党组副书记,公示中的表述是“现任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机关党组副书记”。

第三种,行政级别不变,但管理权限上移的。

例如,全国的县委书记都是省管干部,而市局的局长属于市管干部,从市局局长转任县委书记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第四种,行政级别不变,但担任的职务有明确的先后排名。

这在公安系统比较常见,比如市交警支队政委转任支队长时,级别不变,但从二把手变成了一把手,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又比如,有些部门的总师的级别和和副职相同,但是,从总师转任副局长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第五种,从群团机关或事业单位转到党政机关任职。

例如市文联主席转任县委书记、本科高校副校长转任副市长等。

第六种,从人大或政协的副职转到党委或政府任副职。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例如县政协副主席转任副县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转任副市长等。

第七种,从个人高配转任对应的实职。

例如,市纪委常委(明确正处级)升任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普通副校长(明确正处级)转任常务副校长。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情况都不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筹:

1、从经济落后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工作,但职务不变的,如副县长到县级市副市长,不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2、从二线部门到一线部门任职,如市体育局副局长到市财政局副局长,也不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3、职级公务员转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如二级巡视员、处长升任副厅长),属于“提拔”的范畴,不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点赞4、增城市 网友:海之绝恋

近一两年来,在各级的提拔干部公示时,出现了公示对象的去向是“拟进一步任用”的情况,别的都是明确提拔成什么级别,让人有点搞不懂。

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原有级别保持不变,但要到同级别更重要的岗位任职。

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办事员和科员属于普通干部,长从副科级开始算领导干部,然后是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部级、正部级、副国级、正国级,一路向上。

但在同样的级别上,不同职务的重要性还是差距很大的,对下一步的提拔影响也很大。

“拟进一步使用”这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任用上,其他情况的同级别转任是不会公示的。

比如说,一般在乡镇党委政府里有三个正科级职务,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乡镇长、人大主席要担任同级别的书记就是进一步使用。

到了县一级,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正处级,但要到县里担任书记和县长就是“拟进一步使用”。

同理到了市级,省里的正厅级要到担任市委书记或市长也需要公示“拟进一步使用”。

点赞5、海口市 网友:孤皇寡帝

说到拟进一步使用,我们会想起干部选拔的其他几个常用词语:提拔、重用,以及拟进一步使用。这些词语的意思,连我们很多公务员也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下面说说这三个词语的大体意思,仅供参考。

一、提拔

提拔一词,本质上就是职务提升了,职级晋升了。因此,提拔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职务提升了;第二层是职级晋升了。只要满足任何一个,就属于提拔。比如:

市直单位,从一级科员变为副科长,属于职务提拔;

②从一级科员调整为四级主任科员,也属于提拔,毕竟职级晋升了;

③从镇长调整为副县长,职务从正科级调整到副县级,属于妥妥的提拔;

④镇长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其职级从二级主任科员调整为一级主任科员,也属于提拔。

那么,非常委副县长,调整为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属于提拔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不属于提拔,因为职务还是副县级,没有任何变化。

二、进一步使用

进一步使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对进一步使用的表述。归纳起来,拟进一步使用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层是从非班子成员调整为班子成员,职务级别没有变化。第二层是从非重要岗位调整为重要岗位,职务级别没有变化。第三层是大多指四大班子成员的调整。比如:

第一点中的举例,非常委副县长,调整为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就是从非常委调整为常委,属于进一步使用,但职务级别没有变化;

人大副主任调整为副县长,从非重要岗位调整到重要岗位,属于进一步使用,职务级别同样没有变化;

③县委常委兼县委秘书长,调整为县委副书记,职务排序更靠前了,也是属于进一步使用。

另外,有一种是带有括号的情况。比如一位县委书记(副厅级)调整为副市长,这属于拟进一步使用吗?我认为也属于进一步使用。欢迎友友们讨论。

三、重用

重用一词,在所有干部选拔的规章条例中并没有相关解释和明确。重用,它只是我们体制内人员对岗位调整的主观认为,认为从边缘岗位到平职调整重要岗位属于重用,从非常委调整为常委属于重用,从经济小市调整到经济大市也属于重用。我们经常所说的重用与进一步使用非常相似,但又有细小区别。

①重用与进一步使用的相似之处。职务等级都没有变化,都是从非重要岗位调整到重要岗位。

②重用与进一步使用的不同之处。重用的范畴比较宽泛,有些重用不需要公示;而进一步使用大多是四大班子成员调整,范畴比较窄一些,所有进一步使用都需要公示。

比如从民政局局长岗位调整为发改局局长,这属于实打实的重用,但是任职不需要公示。而从县政协主席调整为县长,这是四大班子成员之间的调整,属于进一步使用,必须进行公示。

点赞6、新余市 网友:浅时光〆

拟进一步使用,是近几年出现的新名词,大慨意思是在同一岗位上的提拔,某副市长,进一步使用后是市委常委,尽管是同等职位,但市委常委是重要的岗位上提拨。

点赞7、曲靖市 网友:韩紫萱

“拟进一步使用”的意思就是职务和级别没有晋升,但担任的职务更为重要了,说白了就是平级重用

一,拟进一步使用的例子有很多,最常见的是从政府部门调整到党委部门。

比如副县长调任县委常委,虽然级别还是副处级,但岗位明显更为重要。

还有比如县人社局副局长调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也是进一步使用。

宣传部和人社局虽然都是正科级单位,两个职务也都是副科级,而且人社局副局长也要比宣传部副部长更有实权,但宣传部是党委序列,人社局是政府序列。

二,拟进一步使用的例子还有从事业单位调任到行政单位的。

比如从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调任县水利局局长,虽然两个单位都是正科级,两个职务也都是正科级,但一个是事业单位,一个是行政单位。

三,拟进一步使用的例子还有从下属单位调任主管单位副职的。比如从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调任县城管局副局长。

县城管执法大队一般是副科级单位,大队长为副科级;县城管局副局长也是副科级,但城管局是执法大队的上级单位。

四,从部门领导调任地方主要领导也是属于进一步使用。

比如从市纪委科室主任调任县纪委书记。两者虽然级别相同,但市纪委科室主任只是部门领导,而县纪委书记却是主管一县纪律的主要领导。

“拟进一步使用”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管理权限上移的,或者排名上升的,也都是进一步使用。

比如县交警大队指导员调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公安局政委调任公安局长也都是进一步使用。

简而言之,拟进一步使用就是就是职务升了,但级别没动。

“升”不是指实权更大了(一般而言是实权更大了),而是指单位或岗位的地位更高了。

点赞8、宜威市 网友:空城骑士

这种公示,在日常干部使用中,经常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同级重用。即一位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虽然行政级别相同,但岗位更加重要。

通常来说,有以下几种:

其一,行政级别不变,但从政府职务转到党委职务。如县长升任县委书记、副市长升任市委常委等。

其二,行政级别不变,但党内地位提升的。如:单位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转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常委转任市委副书记。

其三,行政级别不变,但管理权不同。如,市直部门的一把手调任县委书记,尽管说都是正处,但从干部管理权限上不同。

其四,行政级别不变,但担任的职务位次或职权不同。如市直部门所属的副处级单位一把手调任主管部门副局长,从行政级别上都是副处,但任主管部门副局长职务位次靠前。

其五,从低职高配转任对应的实职。如本人已经是正处,但任副处实职,调整为对应正处职务。

通常而言,进一步使用就是重用,也是一个重要的进步,都是值得恭喜的。

点赞9、简阳市 网友:菈風莮亽

“进一步使用”是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中出现的新概念,用于表述干部重用情形,指干部在不改变级别的情况下,被交流调整到更重要的岗位的干部使用方式。

干部进一步使用主要有五种情形:

1、因为岗位调整,使干部管理权限发生改变。比如地市的部门局长、主任被交流到县区任党委书记或县区长,两个岗位都是正处级,但前者是市管干部,后者干部管理权限普遍上移省委组织部,这种调整按照现行规定都需要进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属于干部进一步使用范畴。

2、上级部门主要领导下放下辖区域主要领导,或者上级政府部门副职下放下辖区域党委班子成员,比如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调整为乡镇街道正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调整为县区主要领导,省直部门主要领导调整为地市主要领导,包括省直政府部门副职下放地市担任副书记或常委、市直政府部门副职下放县区担任副书记或常委,都属于进一步使用类型。

3、岗位从政府职务调整为党委职务,或者兼任党委职务,比如县区长转岗县区委书记、副县长转县委常委,地市以此类推,都是进一步使用。

4、岗位从地方党委班子成员转专职副书记,部门从普通党组成员或党委委员转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比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转市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转县委副书记,也是进一步使用。

5、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外的领导下放下辖区域的党委班子成员,比如市人大或政协的专委副职、副秘书长下放县区担任党委常委、专职副书记,按规定也要列入进一步使用范畴管理。

不管是哪种情形,“进一步使用“有几点是肯定的:

第一,必须进行任职前公示,到地方任职进行社会公示,部门在单位内部等一定范围公示。我们经常在媒体看到某某领导公示“拟进一步使用为××职务”,就是基本程序。

第二、考察程序相对提拔会简单一些。这点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有明确描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而提拔,不管是哪个岗位都必须严格走流程,先酝酿动议再民主推荐再考察公示,最后下文任命,一步不能落下。

因为考察公示程序和提拔相差无几,现实中很多人也将进一步使用视为提拔。所以如果有人将进一步使用说成提拔重用,也无可厚非。

点赞10、普兰店 网友:偏執狂。

凡在领导干部公示当中提到:“拟进一步使用”,即是要对该人当下其任职作出调整,有提拔、晋升的明确表达含意。

上级相关监管组织部门,在对下一级干部实际工作的使用考察中,发现、肯定并认为该员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可堪大用,将欲提升职位委以重任,便会在公示中有此文字表述。

但在公示期间,更有为稳妥起见,全方位、各层次的广泛征求民众意见之意图在内。

知识推荐

八哥问答——日常生活学习知识分享。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669@163.com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 闽ICP备2023007808号-3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Copyright 2023 www.1260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