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小区地下停车位已经购买几年了,在地下车库门口放个栏杆每次按个喇叭都能进,也不管有没有车位都能进,自从去年物业开始把没卖掉的车位租给别人每个车位每年300块,而现在物业又通知所有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每个车位要缴纳240元管理费!购买车位的业主是不是感觉很冤?租一年才300,购买的一年还需要缴纳240!不缴纳还不给进!有懂的吗?
小区物业收取购买车位的费用后,还向业主收取管理费,你怎么看?
关于当下小区车位管理的问题,可以用一个“乱”字来概括。
一是卖与租的问题,有的地方只卖不租;二是管理费的问题,有的小区收管理费比物业费都不得少多少,导致业主不满;三是租车位的出管理费,可是买了车位的也要出管理费;四是小区物业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因为停车的问题。
有人因此算了一个帐,买车位是完全不划算的。比如每年的车位管理费,如果是每年300元,那么10年也就3000、20年也只有6000元。可是买个车位一般都会在8万元,有的甚至炒到了15万元等。而车位是不可能升值的,甚至连产权也没有。所以买个车位有什么意义。
因此,如何规范小区车位的建设与管理?关键在于恢复停车位的公益属性,所谓公益属性,就是要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这在当下车辆普及的情况下,应该是一种基本需求。
一是每个小区应该按照1户1个的基本标准,配置车位。
二是小区车位原则上不能对外开放,只能属于业主所有,无论是买或租,并且只能允许一个业主一个车位。严禁炒作车位。
三是小区车位原则上只允许收取管理费,也就是说,以车位的出租为主,而不是以出售为主,并且车位必须要对业主出租,而不能空着不使用。特别是绝对不允许“只卖不租”。
四是小区业主买了车位的,可以考虑免交管理费,或者是少交管理费。
在这些方面,相关物业法规规定应该予以明确,并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从而有效防止物业纠纷的发生。
物业公司收取车辆管理费是正常的。车辆管理服务是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个子项,是一项特约服务,大部分都是收费的。
既然物业公司提供了车辆管理服务,收取车位管理费,合法合理,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在小区停车,收取停车服务费,成了大多数人的共识,不具有新闻性。如果因为停车管理,拒交物业费,业主堵门、冲岗,甚至打伤门卫这一类新闻却能成为社会热点。今年4月24日,延安某小区业主因进小区停车与门卫发生冲突,将入职仅一个月的老保安殴打致死,便是一例。
提问人所说的情况,应该发生于四线、五线城市。小区停车免费了几年,自去年开始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过每个月才20元,一年才240元,老实说这个真是良心价,价格低到只是意思意思。
这个城市,如果是在路边停车,应该是不收费的,市场环境就是如此,小区收取停车费,价格高了,物价局也可能不会批。市民还没有养成停车消费的意识与习惯,在小区停车付费成了困惑。
提问人的小区,车位想必众多,销售情况也不好,明显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少部分业主有了超前意识先行购买了车位,但现在尴尬的是,超前超的太多,没有其他人跟随。大量的车位积压在开发商身上,资金回笼困难,只好委托物业公司,出租未售车位,以弥补少许损失。300元/年的出租价格还不够支付车位开发的积压资金的利息。
由于小区的其它情况不了解,当地的车位销售政策也不是很明确,这方面就不予评说。可以说的是,开发公司对于车位销售方面是很失败的。
首先纠正一点,能销售的车位是开发商的,与物业公司没有半点关系,卖车位的钱开发商不会给物业公司半分。不要误导广大吃瓜群众。
其次,个人向开发商所购买的私家车位只是拥有单独使用权,属于公共区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物业公司对于停车场日常的维护、清洁、照明、巡查、监控、消防等工作一样不少,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停泊服务费,按照各省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私家车位每月停泊服务费50元/70元/90元不等。所以收费是合法合规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但是要用来学习,学习知识,学习法律!
我们根本就不需要物业、也可以说物业在中国没必要存在!电灯我们自己换、水暖我们自己找水暖工、费用比物业省多了、态度也比物业那帮玩意儿好!业主们在集体出资雇佣个做清洁的、咋滴都比物业强!
物业公司按照公摊面积收入管理费,其实就已经包含了小区全部的面积,购置车位已经是一种畸形的存在,再收管理费显然就是双重收费。而且我认为,一个小区如何管理是全体小区居民提出方案并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按要求执行,而不是物业公司提出自己的规矩要求全体业主遵守,这是本末倒置,鸠占鹊巢的事,这也是中国一大怪现象吧。
现在的物业是最操蛋的,交了物业费,还要交什么公共能耗费。小区的照明,绿化不就在物业费里面吗。反正只要有名目收费的,物业都要收,最后看见小区里的服务人员只有几个看门的,扫地的。物业领导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哪是业主雇的人,就是自己开的公司。
我认为物业费再不应该单独收取车位费,我初步预算二楼六户二十九层计6x28X2OO二33600这是每个月不少于3万,这个钱是一栋的,一个小区十几栋,这个钱是业主出的,难道就请个爷爷看看门,老奶奶扫扫地消费得了的吗,难道物业已是加在业主身上的一把刀,应该取消物业,由小区业主花钱请保安,请清洁工,明明白白地消费,得到更好的服务,还至少要省一半以上的钱,业主是皆大欢喜
其实这个问题提的很有水平,单纯的回答对与不对都是草率的。
第一,物业费是业主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后的服务报酬支出,当车库车位产权捆绑在房屋内一起消售的,为什么不能实行一费制呢?如果在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随意收取高额物业费比比皆是)之外,再收取你保洁费,房屋小修费等,你觉得可以吗?(有车与无车另题讨论)
第二,停车管理费往往是霸王合同,并不理会你车位产权所有人的意见,物业说:就是我来管,我说80就80!你他妈的別啰嗦,赶紧交钱,否则,你就不能停在你买的车位上!有意见,愿上哪你上哪?
所以,大部分业主恼火的并是交不交管理费,而是以上第二条!扪心自问,你说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