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能下岗?
可以肯定的是,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下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至少工作这十几年来,小公还没有见过。既便有离开体制的,大多也是主动辞职,或者违反了党纪国法被双开的。这么说吧,只要你入了编,无论是在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只要你不违法乱纪,哪怕能力差点,工作散漫一点,单位领导不满意也拿你没办法,他是开除不了你的,顶多把你调到差点的岗位。
小公以前单位有个司机,是工勤编,平时工作非常散漫,动不动还和同事领导吵架,后来把领导惹火了,就开了个班子会讨论处理他,决定让他待岗三个月,这司机也是牛B,一听让他待岗,马上找了把菜刀冲到领导办公室威胁恫吓,把领导吓得够呛,处理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试想,连一个工勤人员都处理不了,其他人想让他下岗,谈何容易?
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能下岗?
我在体制内工作十五年了,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能下岗的机会几乎为0。公务员是金饭碗,事业人员是银饭碗,这两个都是响当当的饭碗,哪里会被辞退呢?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是绝对不可能下岗的,放心好了。
当然了,我说的是“几乎为0”,并不代表没有可能。假如出现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时候,是有可能被辞退的;假如出现三年考核不称职或者不合格的情况,也会被辞退;假如事业单位面临改革,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编人员就有可能被改制为合同工,你像公益类岗位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等都是极大有可能被改制,从而丢掉银饭碗的,但即便是这种情况,也不可能让你下岗的。
我的身边见得比较多被下岗的有两种,一种是因为醉驾被下岗;一种是因为主动辞职被下岗。
有一位局长喝多了,那天恰恰没带办公室的人来给他开车。喝醉了就别开车了,可是他偏偏各一路,跟别人不一样,非要开车。结果刚开出去几米远就撞上人车了。人家下来理论,看他喝酒了,要局长5000块钱,局长火了,直接上去扇了人家五巴掌。人家报警,来了以后,做了检测,醉驾。没出一个周,这局长就被双开了。
有一位副处长喝完酒,客人找车把他送回家。到了家门口,这才想起来,车钥匙在自己车里面,自己车在酒店,于是打车去拿钥匙。到了酒店以后,寻思这么晚了,也没人查酒驾吧,干脆自己开车回去吧,这样第二天上班还方便。熟料,刚出酒店十分钟,就被警察逮住了。醉驾,被双开!你们可能会问,到了家门口,难道就不能让自己老婆开门?呵呵!男人难啊!有几个不是妻管严的?!
有一位镇街一把手,北大博士毕业,先后干过好几个单位的一把手,可是有一天,我听说人家主动辞职了,不干公务员了。估计是嫌弃公务员赚的太少,责任比较大吧,人家选择进了当家一家私企干总经理。现在干的是风生水起,好不快活。一年年薪300万,还有股分红。像这种情况,就是属于主动辞职的。
综上所述,体制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几乎是不可能下岗的,要不那么多人都千军万马的来过独木桥?因为一旦考上,就是一辈子的饭碗啊!这下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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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可能
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能下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一切皆有可能!
一、在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下岗的可能性很小,甚至可以说是几乎为零。只要进入体制内,好好工作,每年考核在基本称职的最低要求以上,就不会下岗。
二、公务员在三年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要辞退,或是动员辞职;事业单位的也是如此;犯错误的、违纪违法的要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这就表明也不是金飯碗、银飯碗。
三、在特殊情况下,也会下岗,历史上就有过几次:
一是五、六十年代的精兵简政,由组织动员辞职。同我一个単位的就有被动员辞职的人。当然,被动员辞职的人,基本上是工作能力不够或是有一定的错误、未达到开除程度的。
二是“撒区併郷”时,庞大的区公所干部的安置中,也有被动员辞职和自动辞职的。那时,县下面、鄊镇上面有区公所,一个区公所有正副书记、正副区长以及一般干部,大区有20多人,小区有10多人。区公所机构撒销了,干部就要安置,有的往鄊镇安扦,有的安排去企业当二、三把手。安排得不如意的人就选择辞职(提前退休),也有工作能力差的被动员辞职。
三是干部转公务员时,要经过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才能转,有的文化水平太低,考不及格、补考也考不及格的,就“自动”选择早退或是“内退”。
四是前些年,快到退休年龄的,动员内退,即离岗,待到退休年龄时再办退休手续。
总之,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都是一切皆有可能。但凡努力工作的人、成绩优秀者,下岗的可能性很小,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如果不好好工作,你手上端着的金饭碗、银饭碗,也可能被打烂。
(图片来自网络)
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如果犯了错误被判刑了会开除的,其他好像没有轻易被开除的,所以说不可能从在下岗。
再怎么也不会出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下岗的可能。
公务员、事业单位员是正式进入国家编制的。有了编制,就意味着工作稳定,工资由财政全额发放,还有晋级、加薪、升职、进修培训、退休后养老、医疗有保障,也就是常说的“铁饭碗”。除【1】个人主动要求辞职;【2】个人严重违犯党纪国法被“双开”外只会这个单位调往那个单位,提出警告、处分等。
如果把这些有编制单位员工下岗的话,那曾在公办中小学任教一二十年又被清退的原民办教师就解释不通了!
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观点,欢迎更多的头条朋友就这个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第一、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不同之处。
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员工属于事业编制,说得简单一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都是由国家财政或者地方财政的国库支付。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可以说是旱涝保收,不存在单位财政支付困难给员工发不出工资的现象。
相反,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出现污损或者倒闭时,单位给员工发不出工资,员工就要面临下岗买段风险。
第二、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可以自己向单位申请辞职。
公务员,是指从事国家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含有公益性质的单位,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由当地市(县)财政局全额拨款,有的实行自负赢亏。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当中,有的人认为自己不适应公务员工作岗位,有的认为工资太低,有的想下海经商,根据个人情况,本人可以向单位书写辞职申请,公务员局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级部门批准后,就可以辞职。
第二、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有可能被单位开除。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如果没有违反单位组织纪律和人事纪律,又不存违纪违法行为,本人又不愿意辞职,单位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下岗的。
除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违纪违法等严重行为,当地纪检察部门立案审检后送当地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到时就会被所在单位开除党籍,并给予处分和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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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都是拥有正式编制的人群,只要不犯大错,基本是不会被辞退的,很多离开的也都是主动辞职,所以可以说是不太可能直接下岗的。
那这里所说的犯大错是什么意思呢?
触犯国法党纪就是大错了,基本上触犯法律的,情节严重会被双开,公职不保,在工作中出现小错误是不会被辞退的。
题主这里所说的下岗应该还有一个意思是机构改革的变动。在机构改革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这类行政编基本是没有变动的,而事业编在机构改革中的变动相对要大些,首先是工勤岗目前基本已经取消,而临聘人员和派遣人员更不用说,如果单位改革,是很可能失去岗位的。目前事业单位中的高校和公立医院已经有部分在缩减编制,转为合同制,这虽然不能叫下岗,但是失去编制对很多事业编人员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事。
另外事业单位部分自收自支的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会直接转企,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员工缩减的问题,那么可能会有“下岗”这种情况发生,但单位也会为员工转岗及分流做好分配工作,也不用太过担心。
总体来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稳定,基本不用为“被炒”这样的事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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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的角度讲,公务员、事业单位是有可能下岗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为什么这么讲呢?
一、《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下岗的三种法定途径
我国的所有涉及公务员的事务,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该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尤其是该法第十五条具体地规定: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这个规定(二)、(七)看,公务员的职务任免、辞退和处分,都必须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因、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凡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进行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辞退和处分。另外,公务员也有权申请辞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公务员的护身符。对于公务员来说,这当然是极为重要的。
从这个规定也可以看出,导致公务员下岗失业的主要途经应该有三个:
1、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事实上,开除公务员,是对己经严重违法触犯法律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严重违犯了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务员给予的最重处分。必须经过严格的调查程序,经过了有审批权的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会议的研究和批准,必须按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不按这一套程序进行,任何人其实是不可能开除公务员公职的。可以肯定:开除公务员公职,是以公务员本人有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事实,并经过纪委、监委和单位查证属实为前提条件的。开除公务员公职,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然,公务员被开除公职,肯定就下岗了,失业了。
2、被批准辞退。公务员的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如果注意看,公务员被批准辞退,有五种法定情形: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不胜任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安排的;因机构变动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小毛病不断,又不适合机关工作,又达不到开除处分条件的;不遵守机关纪律,旷工、逾期不归、超过法定期限的。
概括起来:虽然公务虽没有严重问题,但本人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调整,但不遵守纪律,长期不在岗工作,这样的公务员,经过审批,可以被辞退。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通俗地说,辞退公务员,必须以本人有明确的错误为前提条件。
为了正确适用公务员辞退,2009年7月24日,中组部、人社部专门制订了《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当然,公务员被辞退,肯定也下岗了,失业了。
3、主动辞去公职。所谓的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这一种方式,是公务员本人不想干了,主动地申请辞去公职的行为。《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了公务员不得辞职的五种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公务员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任免机关提出,并且经过任免机关的审批。否则,不得辞职。公务员辞去公职之后,不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很清楚:公务员辞去公职,是个人主动提出的要求,是个人职业的自主选择而已,本人没有任何错误和问题。2009年7月24日,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做为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很明显:这三种途径都能导致公务员下岗、失业。但具体地说:1、公务员被开除公职,从此失去了公务员身份。这是最重的政务处分,会严重地影响其社会保险待遇。2、公务员被辞退,依然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并不影响其以后的社会保险待遇。就这两种途径来说,公务员有错在先,是被动接受。3、公务员辞去公职,对其以后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任何影响。这一途径,是本人主动提出和要求的,本人没有任何过错。
其次,再看事业人员下岗的三种法定途径。在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法规是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在涉及到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时,当然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与《公务员法》相比,《条例》以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为前提,规定比较简单。如果再结合人社部、原监察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基本可以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岗也有三种途径:
1、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在经过严格的调查程序的基础上,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很明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及以下刑事处罚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当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严重违纪行为,也是可以给予开除处分的。
2、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这个规定,与《公务员法》规定的辞退相似,也以本人有明显的过错为前提条件,属于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很明显,无论是开除,还是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都会导致事业人员下岗。但是,但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能下岗?综上所述,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政策的规定都是有可能下岗的,这是肯定的。但就导致其下岗的实质性原因的角度看,有明确的惩戒性质的,无非就是两种途径:1、开除。因其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被依法依纪开除公职,这将造成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视同缴费年限被清零,以前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重新参加工作也会受到严格限制,甚至是禁止重新录用。2、辞退。适用于那种大法不犯、小违纪不断的人,可以依法依程序被辞退。被辞退的工作人员,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对重新参加工作没有任何影响。3、辞职。毫无惩戒性质。完全由个人主动提出,经过正规程序批准就可以。对以后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毫无疑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我国公职人员队伍的主体,每一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认真工作,积极向上。相反,如果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工作安排,完全有可能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这是人员管理的底线,当然不允许任何工作人员突破。
国家公务员肯定是不会下岗,除了违规违法行为被开除,事业编制要看是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如果是自收自支或者是差额划拨有可能会被改制成企业,那下岗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考生报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报考单位是属于哪种类型的编制。
公务员犯错会被辞退,纯事业单位员工因改制有可能下岗
1、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因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和无收益的公共服务性职能,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职能不存在取消的可能,也不存在推向社会或改制为企业的可能性,因而,公务员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不存在下岗的可能性。不过,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连续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纪律法规,受到处分的,会被辞退或者开除。违反法律的,会依法惩处。
2、公益一类未参公单位和部分公益二类中的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由于这些单位承担着由国家规定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其职能不宜推向社会或企业经营,也不存在下岗的可能。同样,连续考核不合格或者违法犯罪的人员,会被辞退或依法处置。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这部分事业单位的服务职能突出,同时具有收费权力,可以被社会代替,或者推向社会实现公平竞争,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类事业单位有可能改制为企业,其人员按照不同类别,有的可能会下岗再就业。不过,国家为了维护稳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肯定会妥善处置,不会搞一刀切,也不会随意就把职工推向社会。
4、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会改制为企业,自负盈亏,其工作人员也会按要求推向社会再就业。
需要说明的是,在3、4类事业单位中,存在一部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这类编制是国家取消的对象,其人员也会另行安置分流或者自主就业。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虽然号称铁饭碗,但是一不小心也会下岗的。
对公务员的处理方式有六种,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和开除。
大多数情况很少有人会遭到开除待遇,但是一般违纪违法的行为,特别是触犯了刑法,肯定会被开除的。
事业单位也一样。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旦被判刑,没有交纳养老保险的那一段连续工龄就会作废的。而企业你只要交费,国家就会成为你的缴费年限。
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你的连续工龄作废,就没有相应的视同缴费年限了。这可能是跟企业完全不同的惩罚了,力度更大。
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手里有相应的权力的。希望相应的工作人员能够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且行且珍惜。
如果适应不了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生态,可以主动申请下岗。90年代又叫做辞职下海。
随着我们国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将逐步实现社会化供养。
国家正在打通机关与企业的人才交流通道,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上的转移接续。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机关事业单位跟企业工作人员的待遇会慢慢拉平的。那种时候会有更多的人从机关事业单位跳槽到企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也不会跟现在一样的难考难进了。
所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是非常有优势的,但是他们一定要珍惜目前的工作和岗位,要不一样会被下岗的。
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都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凡是工作,便皆有下岗的可能。
工作下岗,有两种可能。
?正常下岗
就像上世纪90年代国企工人大下岗一样,由于单位的原因,导致人员的下岗,这就是正常下岗。
我家乡所在的县曾在2000年前后对原事业编人员组织进行了一场考试。考试的内容并不复杂,难度也不大,通过的标准也不高,但是由于这些事业编人员不少是“接班”的,学历水平不高,考试能力也较差,最后通过的只有三分之一。
就这三分之一继续保有事业编制,其余三分之二不再是事业人员,被解聘后政府给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每月按照当地最低水平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部分人员被当地镇政府聘为临时工按月发放一定的工资;不愿意的话,给予一次性的补偿。
这在当时,被称为“农口事业人员改革”。
事业单位这些年一直在进行改革,有的事业单位经过改革后变成了企业,其人员的编制也由事业编转为合同聘用制,这样改制之后,按照企业管理的办法,下岗当然很有可能。
对于公务员,目前为止来说,还是很稳定的,一般不存在正常下岗之虞。对于聘用制的公务员来说,可能会因为某项特殊的工作结束而解聘,但这在聘用前已经是双方熟知的,毕竟是因项目而设置的聘用制岗位。
?非正常下岗
这在目前是时有发生的,特别是针对公务员,尤其是目前发达的网络舆论环境。
?违纪违法被开除。这是比较常见的公职人员非正常下岗的原因,有职务犯罪、违纪(酒驾之类的)、引发舆论不良影响的等等。
不管是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只有老实本分、勤勤恳恳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才能一直正常在岗。如果违背了,伸手了,迟早也会下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