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生死协议,免责约定,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架斗殴这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性行为,轻微违法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可以进行治安处罚。若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一个建立或订立的基础是在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上,原则上这样的行为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从民事法律方面分析,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另外一个,打架或约架所签订生死状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这样的生死状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赔偿,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当然,签订这样的协议可以在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及主观恶性方面有所降低,在对量刑或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作用!
回答,若两人签了生死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法律不承认所谓的生死状,根据法律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签了生死状也是个人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法规也没有这条规定,所以是无效的,一样会受到法律制裁。谢邀。
这种情况下,当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死状是无效的约定。
从宪法的规定来看,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人的生命,这里的任何人包括你自己。
按照现行民法总则以及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一个法律行为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1.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3.双方的约定,或者这种行为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善良风俗。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里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包含过失造成也包含故意造成。
二、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签生死状的这一种致人伤亡的,一般面临的刑事处罚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原因,在量刑时可以酌定从轻。
2.民事赔偿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所以,即便签了生死状,最终致人死亡伤残的,就要依据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大概只有古代才不会承担责任吧。
看到这一个问题,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穿越回到了古代,因为只有在古代或者在电视剧中,我们才有可能看到生死状这种文书。我们才有可能看到在电视剧中打打杀杀,死人遍地的时候,而不用追究到底是谁把人杀死的刑事责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所谓的生死状是绝对的违法和无效的!
你这里所提到的生死状,其实就是一份内容为,相互免除对方打死或者打伤自己时对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内容的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把人打死,或者打伤,显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那么这样的责任是不能被任何私下的协议所代替或者免除的。所以即便打架双方之间签署了这样的协议,一旦一方把另一方打伤构成轻伤以上或者直接把对方打死,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算你拿出双方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废纸一张。如果这样的协议被认定为有效,那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吗?
这种协议,即使是双方签字同意,也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协议本身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条款。
第一,《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这种所谓生死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当然无效。
第二,《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这个规定,类似的约定当然是无效的。
因此,即便是签署了所谓生死合同,双方签字同意,也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完全无效,打人者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约定而免除相应的责任。如果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事情经常遇到。例如:
领导对下属说:来了(索要货款的),给我往死里整,出了问题我负责,或者公司负责。
某甲对某乙说,你去把他整一顿,出了问题找我。
某丙和某丁签署合同,因为某丙管理现场秩序造成人员伤亡,后果有某丁负责处理。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