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年,前妻也在几个月前登记结婚了,但她的户口还是在我户口薄里不想迁出,怎么办?
您好,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争取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
首先,第一点,你和你的前妻已经离婚了。既然离婚了,你们也走了正常的离婚手续 ,所以你们离婚是法律所保护的。这也就意味着你和你的前妻不再是配偶。所以,如果你想把你前妻的户口迁出去,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即使你的前妻不同意。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所以说,既然你的前妻不愿意,你就去公安局请求调解日,让他们来帮助你。如果他们调解不成,就遵循法律的判决。
现在,你的前妻不愿意把户口从你那里弄出来,她可能觉得,只要她不同意就没有办法。你就告诉她,把法律条文完完整整的告诉她,让她明白户口的迁出并不是她所能够决定的,让她再心理上输给你。如果她还死皮赖脸的,那你就寻求公安局的帮助。
另外,不管你们是出于什么原因离婚,还是要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以德为重,毕竟你们夫妻一场。
这就是我的建议和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离婚的户口不肯迁出这是个教训,有些是知道要拆迁,想拿点拆迁补偿。
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该考虑周到,把一切四四六六都商议好。〈不单是财产与孩子的归属,离婚前无孩子无怀孕也要明确说明),协议执行不能拖泥带水,不办清爽了就不到民政局办离婚。而且离婚协议书最好趁两人都在现场,花点钱办个公证,不是计较也不是绝情,不然有些人离婚后她像个无尾飞砣那样出省了出國了连影子都找不着。当你想出租或卖房子,二婚生孩子入户,去哪里找她来给你签字做证明。
现在问题里讲到,她虽找得到,但就不把户口迁出,夫妻一场难道为这事去告她,如现任妻子见到前妻户口还末迁出,她不知你俩葫芦里倒底在卖些什么药?估计是个女人看见了心里都十分不爽。
她都登记结婚几个月了,有了新婚丈夫,而户口还不迁出,给各自的家人心里造成藕断丝连的错觉就很不值,以此说服前妻把户口迁出吧!
如果离婚了尽快让女方把户口迁走,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再婚了,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办填写个人申请资料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然后再迁移新婚的妻子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一日夫妻百日恩,最好联系前妻协商让她迁走,实在无法沟通就按照上面的方法!最坏直接把她的户口注销了!
具体需要的资料请联系您那里的户籍办,派出所了解详情!
祝您以后生活幸福美满!
这个事情并不好办。因为婚姻跟户口好像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吧?
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你说她跟别人已经结婚,那么,她跟别人是怎么领结婚证的?难道领结婚证不需要户口本吗?
这一点你前妻是怎么做到的?她是怎么从你这里拿走户口本,用完后还给你还回来的?
另外,她跟别人结婚了,户口还在你这里。她现在的老公也没有话说吗?
这事情,你最好当着她老公的面,提出让她赶快把户口迁走。她不想迁户口,难道还想回来吗?
就这么问,当着她老公的面问。要给他造成一种气势,一种危机感和错觉。让他逼着老婆赶紧把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迁走。
因为,哪个老公都害怕老婆的前夫拿着备用钥匙来串门,搞得自己环保标志太过明显了。
所以,你只能逼迫她老公。要知道,只要你前妻不同意迁出户口,派出所也可能对她没有办法。
另外,你前妻不把户口迁出你家。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呀?比如你家有隐形的矿藏(比如土地征用或者拆迁)呀。等等等等。
如果是的话,你还得赶快把她清理走。原因是她还想从中分一杯羹。
前妻几个月前已经登记结婚,户口还在你的口薄里不想迁出。看样子不想和你断了联系,以此当借口你们能常见面,看来你们的关系不是已离婚那么简单。
一般情况下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看到对方,能分清楚的不会在有牵扯。除非你们还有扯不断的关系,不了情。如果真是有那样的关系趁早断了人家现在是有夫之妇。用不着你的关心玉怜悯。
如果没有不能说的关系,学会断舍离什么事就怕认真二字。前妻的现任丈夫不愿意看到一个还和前夫有其种意义上的联系的老婆。因为你们关联的事太牵强,让人回味。
放手了就纯粹点,彼此寻求新的幸福不是更好吗?
离婚这么久,竟然户口还不迁出去?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她也都已经在几个月前又登记结婚了,户口还在你这个前夫的户口簿里不想迁出去,她的现任老公心里会如何想呢?
我觉得,虽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既然都已经离婚了,并且你自己都已经再婚了,那么,好聚好散,保持一定得距离,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不知道你的前妻究竟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态,不想把她的户口从你的户口簿中迁出去。她是想着再续姻缘吗?她都已经再婚了,还有可能吗?既然没有这个可能,为何要做出让人鄙视,瞧不起的行为呢?
我一个朋友,他俩离婚,原本就是开庭两次才成功离婚的。离婚之后,男方户口不肯迁出去,因为他心里明确的时候,迁出去,户口就没地方挂靠了。再买房,没钱了,还真买不起,所以只能是死皮赖脸的拖着,能拖一天是一天。
但我朋友可不这么想,我朋友想的是:我和他都已经离婚了,你的户口还放在我这里,像什么样子啊?不行,必须得逼着他迁出去,不迁都不行,由不得他!
起先,她还是抱着调和,好好劝说的态度去和她前夫说,结果,这个男人的脸皮比铜墙还厚,死活不肯迁出去,还说:“我就不迁,你能拿我怎么样?”完全就是一副无赖的嘴脸。
朋友气的呼呼的,当时就对他说:“好,既然,你认为我拿你没办法。那么,我一定能找到一条最佳的方法制制你这个无赖!”
说完,朋友就转身离开,去求助法律了。
经过多番打听和了解,她知道,现在,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逼着他把户口迁出去。先是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找她前夫做思想工作,但说了好几次,他前夫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不肯迁出去。后来,她干脆就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直接带着她的离婚证之类的证件,跑去户籍所在地,请求把前夫户口迁出去。
这下,她那个前夫知道不迁不行了,才赶紧又跑过去求她,求她给点时间,他马上自己处理这事。就这样,朋友终于送走了这个大佛!
所以,我觉得,你先去找你的前妻沟通,实在无效的话,那就只能是采取强硬措施了!
就说户口簿丢失了,带上离婚证等相关资料,去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簿。并明确表示不允许前妻户口加入你户口簿。让派出所通知她迁出。
男主!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分户的问题而已。
分户就必须走程序~通常分户的流程就是携带相关的材料证明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照章办理即可。离了婚的双方或一方前去都能办理,不存在说前妻不想迁出就办不了的说法。
分户具体操作也很简单,如果原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只是因婚姻关系解除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分户申请:
(一)《结婚证》~因结婚需要从一个家庭出来,走进另一个家庭去生活,或组建自己的新家庭而需要落实户口的。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那是证明你们不再是同一个家庭成员而需要分户的申请依据。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户口簿通常是有特定的居住场所或地址,就像我们填一些资料,都有户籍所在地这一栏,故而会涉及到所居住的房屋,离婚时也会对原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而通过法律程序来证明哪一方拥有所有权和居住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这是证明离婚后不能再同居一室而需要各住各的住处而分户的依据。
如果你是夫妻之间私下里自行协议离婚,这婚姻看起来是分开了,而事实上也是分开了,但还是受我国婚姻法认可并保护的“婚姻”,因为你们没有去国家民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以这样的因离婚而需要分户的,户口是无法从户口簿上迁出。
如果法律程序走完了,取得政府给你们颁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定离婚书以及有法律效应的《离婚协议书》,你完全可以单方面去公安局户政科把前妻的户口迁出,给她另立门户办一个新户口簿。何来问“怎么办”这一说呢?除非你自己就喜欢这种状态,或者还有啥不可告人的利益在驱使你维持这种离婚了,户口居然还在一起的奇葩!
既然离婚一年了,你前妻也跟别人结婚了,为什么户口还在你家户口簿里不想迁走呢!是出于什么原因呢?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啊!
你和你前妻有孩子吗?既然你前妻已经再婚说明孩子应该归你抚养了吧!她不愿意迁户口是不是因为孩子呢,或者是因为你那里要拆迁呢?既然你们离婚了,办了合法的离婚手续,你和你前妻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你想让她从你的户口簿迁走也很简单了。
毕竟你们夫妻一场,个人觉得如果你们有了孩子,她可能多半是因为孩子才不愿意迁户口的吧!她怕她现任老公没你好,她还想念她的孩子,她不想让你们的孩子知道你们两个离婚的事实,让孩子误认为你们两个感情依然很好,会一如既往的爱他们。你前妻可能还在念及旧情,给自己留条退路,万一哪天她又离婚了,为了孩子她会继续跟你复婚的。每个女人都是感性的,怀念过往都是很正常的。
如果你想让她迁户口的话,你可以找她坦诚布公,把事情说明白说清楚。想必她也会理解你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啊。如果她实在不愿意的话你可以找她现任丈夫,要他要求你前妻迁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