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正常上课学生一下午没到校,学校没与家长联系,学生发生意外死亡,学校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我是一名工作20多年的语文老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我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管有没有责任,于情于理老师都该在孩子没有到校的时候及时与家长联系。
1.学生安全是老师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上课第一件事一定是清点人数。
一个老师教书教的不好,不那么容易出名,但是如果他的班上发生了一起不安全事故,保证他一下子就会出名。
不管是科任老师还是班主任,到班第一件事情是先清点人数。如果发现孩子有缺席的情况,要及时跟班主任联系,如果孩子没有评价,班主任要及时跟家长联系。
前几天,我们班上早自习,有个孩子上课都没进教室。 一看孩子没来,我就紧张了,因为我们学校外面有一条小河,虽然不是很深,但是也曾淹死过人。于是我马上跟他家人联系。他爸爸在城里照看他生病的爷爷,我又给他姑妈联系(他姑妈是我们学校老师)。他姑妈跑到他家里,使劲敲门才把孩子敲醒,孩子来上早自习时就已经是20分钟后的事情了。在这二十分钟里,我是如坐针毡。孩子进教室后,我甚至都不敢批评他,只是了解了情况,结果他告诉我,他把闹钟调到了七点。听了之后我是哭笑不得,因为我们学校是6: 50上早自习。不过好在孩子没有出任何事情。
2.课间活动时,老师同样要提醒孩子注意安全。
不知老师有没有这样的体会,很多孩子出事是在课间活动,因为上课时毕竟有老师在场。
所以课间活动时,老师同样要提醒孩子,不要追逐打闹,不要玩危险游戏,不要去危险的地方。
3.放学时一定要给孩子讲安全常识,督促孩子按时回家。
前几天我们学校六年级毕业考试,而我作为六年级的班主任,必须让每个孩子的家长来接孩子。对于没有家长来接的孩子,我是留在教室里,暂时没有忙放他们回家。然后我一个一个给家长联系,告诉他们孩子状况。
如果家长实在不愿来接,或者没有时,我就给家长发微信告知孩子已经回家了,并请家长在孩子回家之后给我捎个信儿,告诉我孩子已经安全到家。12点半放学生,我是两点钟才觉得心里踏实,至少在那个时候,没有家长给我来电话说孩子没有回家,那就表示孩子们都是平安的。
老师 肩上的担子真的很重,不仅仅要教会孩子读书,教孩子做人,还要保证孩子在校期间的安全。老师在安全这一块儿,一定要特别留个心眼儿,不要让别人抓住把柄,一定要把工作做实,做细。
我是语文教育杨柳依依,关注语文教育,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有责任,特别是班主任,工作肯定是有问题的!
班级有学生不到校,班主任是肯定要找人的,找到人在哪里?就算是在网吧,在家,谎称各种生病,就算孩子学习成绩差,各种不上进,但是如果没有正常到校,没有请假手续,没有各种电话或者短信请假手续,班主任也不关注,确实是班主任工作出现了问题。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在校外出现意外,班主任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逃不开责任,自然班主任有责任,学校领导也就跟着“背锅”,甚至整个学校都是“背锅侠”。
学校不希望任何孩子出事,因为一出事就是大事,这些事情处理起来真的是“劳心费神”,领导班子到处被问责,这不是学校领导和老师喜欢的工作状态,所以出事之后,学校会组织应对小组,和家长沟通,和保险公司沟通,帮助家长。
毕竟每个孩子,不管他们学习有多差,不管他们平时多调皮,他们都是每个家庭的宝贝,学会换位思考,工作更尽心尽力,减少问题的发生,就算所教的班级成绩垫底,也比一个学生出事故来的更简单幸福。
这年头,一旦学生出事,学校不管有没有过错,都要被申讨,都要上审判台,马虎不得啊!
这种情况下,上下午课的所有老师、班主任、学校都有责任。我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管理,下面说说我校对这种情况的管理方式:
一、老师上课的第一件事
我校有相应的教师管理制度,规定老师到教室上课第一件事是点名(名单上附有学生电话、家长电话),查所有学生是否都到场。如果有学生还没有到,老师先联系学生本人,确认该学生在什么地方,几分钟能到教室,确保安全则不联系家长。如果联系不上学生本人,上课老师要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如果联系不上家长,任课老师则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接到汇报也是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及一切可能的联系。如果班主任也联系不上家长,则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部门还联系不上,最后选择报警。
假如一个下午有三节课,三节课分别是三个老师上。第一个老师没有查学生,第二个老师查了,则查的老师没有责任,没有查的有责任。如果老师汇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没有处理,也没有往上报,则老师没有责任,班主任、学校有责任。哪一个环节各司其职,哪一环节出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及时联系家长好处
假如学生在离开家到校的路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果老师能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则可以大大减少意外死亡的概率。比如发生车祸、绑架、诈骗、溺水、跌倒受伤等意外,老师及时联系了家长,确认孩子不在家,肯定就发生了意外,双方就能争取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如果老师没有及时联系家长,家长就认为孩子去上学了,从而耽误了救援时间。
综上所述,责任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做与没做。如果所有环节老师、班主任、学校都做了 ,即使发生意外事故,老师、班主任、学校都没有责任。反之老师什么也没做,也就是没有联系家长,则老师、班主任、学校都有责任。所以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是无小事,有时候看起来是小事,是细节,但没处理好,可能会酿成大错、甚至大祸。切记当老师管理无小事,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在保护自己。
我是中学教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这里有几个细节需要明确:
孩子是何时离校?何时上学的?孩子是否已经被送入校园?
如果孩子是早晨上学,且家长已经把孩子送入校园。孩子溜出去出事了!学校担责--管理责任!担负主要责任!
如果孩子自己来学校,一上午都没有进入校园。老师又没有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学生在校外出事。班主任与学校都脱不开干系,估计要被部分追责--管理责任!(没有及时联系、告知)担负次要责任!
如果是孩子中午放学回家吃饭,后来一下午没来上学,然后在校外意外出事。学校担责--管理责任!(没有及时告知)担负次要责任!
作为资深班主任,我是这样做的:
每天上学时间到了后,学生不到校。我便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并同时上报教务处。
对于某些无赖家长,放学时不来接,不放孩子出校园。
每次与学生家长的通话都会录音,保留证据。所有微信、QQ、短信都会保留到学生毕业离校一个学期后再删除。
在学校里绝不对孩子体罚!如果有孩子不做作业、调皮、犯错等。我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过来处理。否则,哪怕是苦口婆心的教育,也有可能变成对学生的“心灵伤害”!
在校园内我像贴身保镖一样跟着学生,学生上厕所,我立在门口看着……
…………
学校业已成为“唐僧肉”,谁逮着机会都想咬一口!在如此恶劣的生态下,我们唯有小心翼翼的自保!至于教育,往后面排排吧!
不知道其他老师们都是怎么做的?你们还能静心的教书育人吗?
在一次教育研讨会上,一位校长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学校什么最重要,学生的安全最重要!现在学校最怕什么?怕学生出安全事故!只要不出安全事故,一切都好说,只要学生出了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什么升学率都是浮云,什么优秀教师,负责任的老师,都不复存在。说得有没有道理?当然有。人命关天,安全的重要性不必多说。我们学校前年曾经专门请了一位律师给老师上了一堂"依法执教"的课,列举了一大堆老师不能说的话,不能做的事情,这些话和事都容易导致学生安全问题,学出容易"出事",听得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背脊寒凉,现在的环境下,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承担了太多教学外的责任,一旦学生出事,总是习惯于怪罪老师,其实安全问题无论你怎么预防,怎么小心,都是难以预防的。所以很多年前我就呼吁,应当给老师和学生购买足额保险,就叫教育风险险,把太多责任推给班主任,不妥。
就事论事,若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而学校又来通知家长,学生意外身亡,学校有责任吗?学校是否有责任不是我这个老师能决断的,但此事学校管理犯了大忌。我当了20年班主任了,学生安全如山一下压在心头。我建议所有班主任和老师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如果学生没有正常到校学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这非常重要!如果没有通知家长,学生在外面又出了事,那就真的有麻烦了。有老师说班主任总不可能天天守在教室门口盯着学生吧,班主任出差了怎么办?其实班主任不用天天盯着,我是安排两个特别负责的学生负责考勤,如果学生未到,第一时间通知我,如果我不在办公室,可用办公室电话联系我,我再联系家长,也可由班长直接联系家长(贴一份通讯录在办公台边,班长可以查到家长电话)。当班主任很苦很累,但事关学生安全的大事,一定要做到位。希望教育永远平安。
学生上午上课,下午没到校,说明孩子不是寄宿生,是走读生。那么从学校放学到孩子再来上学这段时间,如果孩子的意外发生在这段时间,我觉得学校和老师是没有责任的。
如果家长把孩子送进了大门口,家长就走了,可是孩子并没有进学校,偷偷跑出学校,出了意外。这种情况学校保安和值班老师有一部分责任。不到上课时间,班主任老师不可能就天天待在教室里等待孩子们的。孩子进了大门口,保安和值班老师就不能在允许孩子出校门口了。因为保安和值班老师的疏忽,孩子跑出去了发生了意外,那么值班老师和保安就负有一定责任。上课的老师没有及时和家长汇报情况,错失了时机,或许发现早,事情可以挽救也不得而知了,这样上课老师也负有少量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孩子自己来学校。可是孩子并没有来学校学习。如果这种情况,老师给家长打过电话咨询过,老师和我学校一点责任也没有。如果老师未打电话确认过孩子为啥没来上学,那么老师还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但是我都觉得是负有少量的责任。不会是主要责任。也不知道我这种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不管负不负责任,作为老师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该老师做的事情不要因为懒惰,就不去做了,因为你的小懒惰,或者小疏忽,就会陷一个孩子以危险的境地。
再说的是,不管老师负啥责任,校长都是跑不了的,因为校长才是第一责任人。有的学校学生出事了,校长把责任都推到老师身上,叫老师去签订各种安全责任状书,想叫老师去承担各种责任。这就是现在很多老师不愿意干班主任工作的原因。钱没多赚多少,但是责任却多背了一大堆,没有功劳,只有苦劳,出事了就是背锅的主。那谁还有热情去干这份工作呢。
学校正常上课学生一下午没到校,学校没与家长联系,学生发生意外死亡,学校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责任大小,还要看相关证据。
先看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198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1199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1200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参考学校的相关制度,学生没到校,老师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学校,有学校及时联系学生本人或家长,视情况进行处理。
学校
如果说,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请假,而学生擅自离校未报告老师和学校,显然学生是有过错的;老师发现学生没到校,应当及时履行相关职责,包括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打电话联系学生和家长并事情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说,学校管理比较混乱,压根就没有类似的管理制度,或者有制度但是没有告知学生和家长,或者有制度但流于形式未认真执行,则学校的责任会更大。
在案件发生后的调查阶段,老师和学校的举证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则很容易使老师和学校陷于不利境地。例如,会议记录、文件收发记录、家长会议、班会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现在的学生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发生了意外,会给家长和家庭带来巨大的、不可挽回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老师和学校应当切实履行夜个管理的职责,确保学生上学期间安全。
我认为这个事,学校,班主任都是应有责任的。现在通讯这么方便,难道家长的电话,班主任没有?现在时时处处都讲安全第一,一个学生半天未到校,老师不过问一下,是说不过去的。
我刚教书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当时才七几年,一个学生,一上午没来上课,问其它同路的学生也不知道。当时通讯不方便,只好放学到他家里去看,家长又说到了学校,同院的学生也说没到校。家长慌了,在家四处寻找,结果很不幸,他准备上学前,去解大便,因为当时农村的粪坑敞,不幸掉到粪坑里淹死了,身上还背着书包。他父母很伤心,我也挺伤心的,快将近五十年了,至今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杨志相。
如果是现在,应早就通知家长了,但估计想他不死是不可能的,因为掉进粪坑,一缺氧,要命只是几分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