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
在古代,江湖对应的是朝廷,没有进朝廷编制,而且不踏踏实实做农民往外跑,就叫“走江湖”。假如外国人再问你:江湖在哪里?你就告诉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一种生活方式。
曾经小说中的江湖人物乔峰、花无缺、张无忌让我们心驰神往;任盈盈、赵敏、王语嫣让我们牵肠挂肚。
武侠小说中有江湖“上四派”:少林、峨眉、武当、昆仑。江湖生意中有“下六帮”:漕帮、盐帮、镖局、赌场、青楼、丐帮。
“上四派”都是佛教、道教组织,能得到朝廷认可和资助,动不动就赏赐几千亩土地。“下六帮”则是被朝廷不待见,需要自负盈亏,自己讨生活。当然细数起来江湖门派众多,金庸武侠小说中的明教、全真教、天地会、白莲教、洪门、八卦门……也在历史上有过。
不过,江湖门派可不是没事就打打杀杀的“武夫”。就比如《笑傲江湖》中的峨眉派,人家可是有着几千亩土地,没事收收地租、放放高利贷、经营当铺、甚至经营赌场,还有不断的香火钱。灭绝师太,放现在那就是身价上亿的主儿,人家金贵着呢,才不会亲自操刀子打架。
江湖门派大多数是以“产业”为主的。比如镖局,那就是武装亚运。盐帮,就是大江南北走私倒贩私盐。摸金校尉,当然以盗墓和倒腾古董为生。
江湖势力的生意,有的属于古代朝廷允许的,有的是朝廷严禁的。“侠者,以武犯禁”,也就是说江湖中人不服朝廷管教很正常,偶尔快意恩仇、仗剑杀人也不稀奇。有诗为证: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怕死,纵死敌手笑相迎。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一般名门正派是不会“以武犯禁”的,经常快意恩仇帮派的早早就被归入“邪门歪道”。所以江湖势力,有的跟朝廷关系很好,有的更朝廷水火不容。
比如,元朝时期的“全真教”。几乎每个皇帝上台都要慷慨封赏,加上全真教自身产业也很大,几乎是富的流油。《射雕英雄传》中的“全真七子”是真有其人,据记载,全真七子个个都家产几十万贯以上。
有没有比全真教还财大气粗的,《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就很牛叉,几万的帮众,势力遍布天下。据说朱元璋就是明教中人。光明左右使杨逍、范遥,两人名字合起来的含义就是:左右逍遥,快意恩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江湖中盛传的“终极杀人王”是唐朝盐帮头子黄巢,据说他是恶鬼转世,必须要杀够八百万。“满城尽带黄金甲,我花过后百花杀”。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代一样有法律和监狱,没这么夸张的。
比如红楼梦中,薛蟠最后打死了饭店的小二,依然会被斩首至少也是入狱多年。
水浒中,鲁智深错手打死了郑屠,一样也要逃命,甚至做和尚来脱罪。
但古代也确实有所谓的江湖。
古代因没有现代金融,一些贵重货物运输都必须依靠镖局。
而土匪又多,经常和镖局出现抢夺的情况。
这种时候,大部分也是双方谈理,看谁的实力强,商讨出过路费的价格。
然而,如果真的谈不拢,还是会拼命的。
这就是所谓江湖。
但是,土匪抢劫肯定是在深山老林偏僻之处。
古代地广人稀,很多地方没有人居住。
这里杀了人,就地一埋而已,尤其是土匪被杀更是随地埋了,难道土匪还能去官府告状吗?
至于其他的江湖杀人,就是绝对不可能的。
剩下的所谓江湖人士,主要是练武的武术界人士,还有就是一些亡命徒流亡江湖的,或者干脆就是地痞流氓恶霸之类。
其实金庸小说中,也有类似的东西。
比如连城诀中,万震山是荆州的大户人家,不敢随便杀人,只能用移花接木的方法暗算戚长发和弟子。
再比如,笑傲江湖中,金刀王家的两个孙子去打绿竹翁,他们爷爷王元霸就吓了一大跳。他也是洛阳的望族,一旦孙子失手打死了这个老人,吃不了的官司。所以王元霸赶忙制止。
这个问题要看如何理解这个江湖了,如果像武侠小说里一样,整天飞来飞去,还有什么绝世武功,千古神兵,绝色佳人,这样的是不太可能,但是如果说团体火拼,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在古代是肯定存在的。
拿现在来说,很多地方摄像头都十分到位,所谓的天网计划等等,出点什么事都可以调监控查得到,这就让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大大增加,人们的安全保障得到大大提高。其实倒回去几年几十年光阴,那时候监控手段远远没有完善,真的有人仇视社会啥的,大街上随机杀人,如果做的够小心的话,还真不一定抓得到。
在古代就更不用说了,不要说什么监控,就连一些基本的刑侦手段都没有,想抓犯人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刑讯逼供。而且更关键的一点,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地广人稀,在一些地方犯了事,随便找个其他地方藏一下,基本就没什么事。
说这些就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在古代如果做一个无根之人,没有固定的家庭住所,杀人成本其实并不高的。而实际上,在秦汉之际,就有那么一群特殊的群体,叫做游侠,这些人不劳动不生产,专门仗义疏财,好打抱不平,杀个人真的不是什么难事。而且他们往往在民间享有很高的声望,法律根本约束不了他们。这些人直到遇上了汉武帝,强硬的汉武帝感觉这些人不但不受法律管制,反而可以煽动民意,是很大的不稳定因素,就把他们赶尽杀绝。可是这个风气一直流传下来,比如到了唐代,大诗人王维还写到:“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足见游侠思想影响之深远。
而且可以看出来,在汉武帝时期,皇权强盛,游侠之风被打压,但在很多时期,古代都是处于一个战乱分崩离析的状态。这个时候,社会自然性的一面就展露出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杀人越货就成了强者的家常便饭。因为乱世时候没有一个稳定的法律环境,也没有合法的朝廷,今天这个人自立为王,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被人推翻了。这样的大环境下,杀人越货都是小事情。
不过从古代诸多文学作品来看,所谓的江湖并不像某些武侠小说那么美好,路见不平 拔刀相助,快意恩仇、行侠仗义。江湖里杀人的事经常发生,不过往往不是为了义气,而是利益之争,你抢了个女人,我夺你的山头。毕竟当个江湖人成本还是很高的,搞不好哪天就被别人杀了,没有利益瓜葛,谁还愿意费那么大劲呢。而且沦落到流落江湖的地步,肯定不是这些人的本愿,好好的日子不过,谁还愿意跑江湖呢。所以绝大多数这样的人跑江湖并不是出于本愿,或者愿意这么干,而是出于各种不可抗的因素。这些人首先讲的就是生存,扯什么道德侠义都是扯淡的。
在今天其实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人,比如在某些地方,有那些耍猴的,演杂技的等等,也可以算是江湖人士。在古代,这种类似行当的人多了去了,辗转于一个又一个地方,没名没姓,说不定哪天被人抢了杀了,也就此烟消云散了。
看到这个题目就想问一下,大家认为的江湖是什么样的呢?比较官方的解释是远离朝廷以及朝廷所统治的民间,现代影视剧中经常描写古时候的江湖儿女,他们快意恩仇,似乎想干嘛就能干嘛,即便是随意杀人都是没人管的,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中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个问题都不用想就可以回答,当然不是。
如果古时候真的是随意杀人,那么天下不是乱成了一锅粥, 早在夏商周的时候就有了法律,那个时候是习惯法,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慢慢出现,每个朝代都会制定法律,有法律则代表犯罪了就要接受惩罚,难道因为他们是江湖儿女,法律就对他们没用吗?要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历史上很早便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了,古代的刑罚早就有了体系,不是谁都能随意去触犯的,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一些江湖儿女在夜晚随意进入别人的家,做一些劫富济贫的事情,实际上从唐朝开始便有这样一条法律,夜无故入人家,就是说如果有人夜间无故闯入民宅,主人将其杀死也无罪,这条规定一直持续到清朝。
当然古代法律也规定有些情况杀人不偿命,比如说丈夫当场发现妻子与人私通,以及当场为父报仇杀了仇人,都有可能不用偿命。也就是说杀人不偿命是有严格规定的。不会因为他是所谓的江湖人士就不用去偿命。
当然江湖儿女有一种情况不用偿命,那就是他们双方二人都是走江湖的,一方被杀也不会有人去报官,挖个坑就埋了,这种情况官府也不知道有命案自然不会去处理。如果说他们碰了普通老百姓,那官府肯定是要按律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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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
答案一定是——非也。
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和史学等等,总之一切有关“人”的研究都证明——人,是社会动物。
所谓“社会动物”,一是说所有人,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二是说,凡是人,都具有社会性。
换个角度说,人,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元素;社会,是由人结成的一张“大网”。
美国有一个著名的人类学家叫埃尔曼.塞维斯,他有一个很有影响的观点——即,人从一开始,就是群居的。而群居的人群,由小到大最后形成了国家。这个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游团—部落—酋邦—国家。
中国的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毕生着力于中华文明的形成及发展的研究。他认为,中国的国家起源,经过了古国—方国—帝国这样三个阶段。“三代”之前是古国阶段;三代属于方国;秦汉进入帝国阶段。中华文明,是在古国阶段就具雏形的。
中国现在的绝大部分人类学、考古学和史学学者,亦将“国家”初步形成,作为“文明”形成判定标准。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同这一观点。良渚文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定为“典型的城市文明”,是很好的例证。
绕了一个大弯儿,想要说明的是,比如在中国,自“古国”开始,这大约在距今7000年前后,当时的人,已经被“编织”进“古国”这样的“大网”里面了。在此之外,并不存在“江湖”这样的“平行宇宙”。如果说“平行”,那也是另外的“古国”“方国”或“帝国”。
那么7000年之前呢?从约距今9000-8000年的舞阳贾湖遗址看,现在尚难确定其时是否已具有“国家”的雏形,因此被称为“新石器时期文化”,但龟甲刻符、骨笛、稻作遗存等等遗存,证明其已具有不少“文明社会”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当时仍属于“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酋邦”社会形态,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也是生活在这样的“小网”或“中网”中的,而不可能另有一个“平行宇宙”的“江湖”,任人们“快意恩仇”。
再往前,就是“旧石器时期”了,可以不必说了吧。
可是,怎么就出来了个“江湖”说法?
中国最早创造“江湖”一词的,大约是庄子。
《庄子.大宗师》曰:“泉涸,鱼相处于陆,相呴(xū)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说,泉水干了,鱼们困在在陆地上相互依偎,靠大口哈气取得一点湿气,各自用口水滋润对方。“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理解不同,有说庄子的意思是讲,(尽管这样很高尚),还是比不上在江湖之中相互不记得更好;亦有认为是说就把过去在“江湖”里的生活忘了吧。
但无论庄子是何意,这个“江湖”,指的都是“江河湖海”之水域。
这是“江湖”一词的本义。
《史记.货殖列传》:“(范蠡)乃乘扁(piān)舟浮于江湖。”司马迁,亦在本义上使用“江湖”一词。
后来,“江湖”含义,有所引申。
南朝梁慧皎《高僧传.竺法汰》曰:“与道安避难,行至新安,(道)安分张徒众,命汰下京。临别,谓(道)安曰:‘法师仪轨西北,下座弘教东南,江湖道术,此焉相望矣。’”
这里的“江湖”,既包含庄子之原义,但更多的是泛指“五湖四海”的“各地”之义了。
唐代,“江湖”有了“社会底层”之义。
杜牧《遣怀》诗曰:“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比杜牧稍小几岁的李商隐,在其《赠郑谠处士》诗中云:“浪迹江湖白发新,浮云一片是吾身。寒归山观随棋局,暖入汀洲逐钓轮。越桂留烹张翰鲙,蜀姜供煮陆机莼。相逢一笑怜疏放,他日扁舟有故人。”
这大约是 “浪迹江湖”一词的最早出处。不过,也用上了《史记》中范蠡的典故。
宋代,“江湖”成了与“朝廷”对称之词。
范仲淹《岳阳楼记》云:“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庙堂”,指“朝廷”;“江河”,则指“民间”。“庙堂之高”,指天子位尊;“江湖之远”,则云介民人微言轻。
南宋,还形成了一个“江湖诗派”,由南宋钱塘书商陈起所刊《江湖集》、《江湖前集》、《江湖后集》、《江湖续集》等诗歌总集而得名。其主要以功名不遂而“浪迹江湖”的下层文人构成,如刘过、姜夔、敖陶孙、戴复古、刘克庄等等。
至此,似乎“江湖”,就是一个与“朝廷”共存的“平行世界”。
这种变化,为后来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奠定了重要基础。
自古以来,逐渐发展的对“侠”和“狭义”之崇拜,对“江湖”成为“朝廷”的“平行世界”,作用甚大。
《说文》曰:“侠,俜(ping)也。”又曰:“俜,侠也。”段玉裁《注》:“轻财者为甹,然则甹俜音义皆同”。又,“立强于世者为游侠”。
概括地说,古人认为的“侠”,就是重义轻财,不畏强权,力折公侯。
《战国策.齐策》所载之“齐人有冯谖者”,应该是“游侠”的最早记载。
《史记》有《游侠列传》。司马迁还说了一段很重要的话,译成白话的大意是——
韩非子说:“儒生以其经典来破坏法度,侠士则以勇武来违犯法令。”他对这两种人都加以讥笑,可儒生却多被世人所颂扬。至于以权术谋取得宰相卿大夫权位,辅佐天子,功名都被记载于史书中,这没什么可说的了。而像季次、原宪,是平民百姓,用功读书,秉持特立独行的君子德操,坚守道义,不与世俗苟合,世俗之人也嘲笑他们。所以,季次、原宪一生住在空空草屋之中,着粗布衣服,粗饭也吃不饱。他们死了四百余年,而其世代相传的弟子们,却从不倦怠地怀念他们。现在的游侠者,其行为虽然不符合道德法规的准则,但他们说话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决断,有诺必应,以示诚实,肯于牺牲,去救助别人的危难。经历了生死存亡考验,却不自我夸耀,也羞于宣扬自己功德,大概这也是很值得赞美的地方吧!
司马迁接着说,况且,危急之事,是人们时常遇到的。太史公说:“以前虞舜在淘井和修廪时遇到了危难,伊尹曾背负鼎俎当厨师,傅说亦藏身傅岩服苦役,吕尚也在棘津遭困厄,管仲曾经戴过脚镣手铐,百里奚曾经喂牛当奴隶,孔子曾经在匡遭拘囚,在陈、蔡受饥困。这些人都是儒生所称扬的有道德的仁人,尚且遭遇这样的灾难,何况是中等才质而又遇到乱世的人呢?他们遇到的灾难怎么可以说得完呢!”底层的人有这样的说法:“何必去区别仁义与否,已经受利的就是有德。”所以伯夷以吃周粟为可耻,竟饿死在首阳山;而文王和武王却没有因此而损害王者的声誉。盗跖和庄蹻凶暴残忍,而他们的党徒却歌颂他们道义无穷。由此可见,“偷盗衣带钩的要杀头,窃取国家政权的却被封侯,受封为侯的人家就有仁义了”,这话并非虚假不实之言。
他进一步说,现今拘泥于片面见闻的学者,有的死守着狭隘的道理,长久地孤立于世人之外,哪能比得上以低下的观念迁就世俗,随世俗的沉浮而猎取荣耀和名声的人呢?而平民百姓之人,看重取予皆符合道义、应允能兑现的美德,千里之外去追随道义,为道义而死却不顾世俗的责难,这也是他们的长处,并非随便就可做到的。所以读书人处在穷困窘迫的境况下,愿意托身于他,难道这不就是人们所说的贤能豪侠中间的人吗?如果真能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和力量,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太史公的话说得有些长,但讲的道理太棒了。
可以说,《战国策》提供了“游侠”的原型;司马迁建立了“游侠”可敬的“理论根据”,并提供了“侠义小说”的“范本”。
汉代以后,就不乏“游侠小说”陆续出现。至清代的“狭义公案小说”,达到了新的高度,如《施公案》《三侠五义》《彭公案》《李公案》等等。
就此,“江湖”也正式成了与“朝廷”并存的“平行世界”,尽管这些小说中,都是游侠被名臣大吏的“清廉刚正”所折服,保护辅佐其铲除奸逆、除暴安良。
现代武侠小说摒除了“公案”部分,“江湖”平行和独立性就更强了。
题目所问“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其实就是受这些小说影响而来的。
小时候听评书,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闯荡江湖的要叫做”陆“林好汉呢?明明是一人一剑走着康庄大道,又何来的江湖之说呢?后来才见《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方才豁然开朗,江湖不在于外,而在于人的内心。
在古代,由政府来统治的社会称之为 庙堂,而由民间政治下的社会便称之为江湖了
政府中人被称之为白道,民间势力则自然成为了黑道。
古往今来,自然也有很多纵横黑白两道的佼佼者,比如刘邦,常常听人讲,刘邦在沛县时就已经是纵横黑白两道的大哥了。此言虽有些过,倒也相去不远,无论黑道、白道,自然都是要给刘邦几番薄面的。
也许正是因为刘邦对黑白两道的熟悉,所以当他成为统治者的时候,会更注意民间社会的动态,当他真正占据关中之时,他便下达了一条政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
秦之三老是自上而下的,而汉之三老却是自下而上的。看得出来,刘邦这位从民间社会走出来的”大哥“,太懂得把握民间百姓的脉搏了。他从不去扼杀江湖,只是用自己的方法加以引导罢了。
古代的江湖是怎样形成的?
《史记》中所记载的上古年间起,中国便由一个个的部落所组成,他们因血缘而形成,为生存而发展。渐渐地,这些部落开始不断交流,甚至爆发战争,这种部落与部落的交互渐渐形成了国家。再之后,国与国之间又开始爆发激烈的冲突,氏族与部落彻底被打乱,”大家“变成”小家“,作为个体的人开始脱离”大家“而独立交往,一部分人从固有的氏族血缘关系网中脱离出来,渐渐地便形成了一个与国家庙堂相对应的新的社会体系——江湖。
这个江湖却远没有武侠世界里那般快意恩仇,却相反有些残酷
江湖中人,也总是要吃饭的。
在金庸的武侠世界里,黄老邪有整座桃花岛,欧阳峰也有他的白驼山,南帝一灯大师不当皇帝也有庙上的香火钱,洪七公更是拥有整座丐帮。他们的江湖怎么会是真正的江湖呢?
在古代的江湖,贩夫走卒尚有谋生之路,屠夫歌姬倒也不愁吃穿,相反那些”仗剑走江湖“的游侠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这些我们在武侠小说世界里常常看到的江湖中人,或如韩信一般穿有一番本领,却无谋生之门,而受屠夫”胯下之辱“;或如荆轲一般,四处访师拜友,最后却依然逃离不了庙堂的吸引,最终卖命于”知遇之恩“;运气好一些的,倒有可能因为跟对了好”大哥“,成为”座上之宾“或者护院打手。
江湖中的游侠们,虽然多以”重气节、行侠义“为自己的人生准绳,信奉自由与放纵的生活,可以游走于庙堂与望族之间,营造出独自的精神和实力的世界。但是,很可惜,由于生存的压力,他们的所谓义气,却最终被”士为知己者死“的最终理想所代替。
毫无疑问,这里面的”士“有”羊左之交“,也有”伯牙子期“,但谁能否认,大部分的”知己“实际上不过是庙堂之上的当权者、名门望族之中的掌舵人,或者是追求”一步登天“的创业者,比如刘备?再比如宋江?
江湖中人,有多少人追求了一辈子的自由,到头来还是走在了追求财富与权力的道路上呢?
从战国四君子到汉武帝与郭解
从长久的历史发展来看,政府与江湖从来都是不断在互补与对立之间切换的。
每逢国家处于长久的战争之时,政府便会吸纳大量的江湖中人,充实到自己的队伍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战国四君子“,楚国春申君、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魏国信陵君,他们四位以养士而闻名天下,自然网罗了大量的江湖中人、有识之士,来为其效力。
此时,国家正致力于对抗外敌,所以这些江湖中人便是国家的助力,自然是受帮扶的对象。然而,当国家统一以后,尤其是稳定之后,江湖游侠却往往会成为国家剿杀的对象。
道理也很简单,国家信奉的是法制约束,而江湖中人信奉的却是自由,二者从本质上是相抵触的。
汉武大帝统治前期,便实施了几次对江湖游侠的打击行动,其中最为知名的就是大侠郭解一案了。郭解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更像是武侠世界里面的大侠,他个子虽然不高,但却极为精明强悍,且下手极其狠辣,为朋友报仇而杀人、藏匿亡命徒、劫富济贫、乐善好施、私铸货币、盗窃他人坟墓等等,这些”江湖事儿“他都没少干,只不过他运气不错,多次幸免于难,要么逃脱追捕,要么适逢大赦天下。
不过,即便如此,流亡于江湖的郭解还是被汉武帝的人逮捕归案,最后由御史大夫亲自审理,终判处”夷灭三族“,一代大侠至此落幕。
总的来说,古代的江湖与武侠世界中有共同点,重义、重信,习惯于”江湖事,江湖了“;不过,也有不同点,即要直面生活的压力,而这也就成为了江湖中人最大的分歧。投身于庙堂固然更容易走入上升的阶梯,但那时又岂是自由的江湖人;追求”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却又将自己放在了庙堂的对立面,往往悲剧收场;最后剩下的才是最纯粹地追求自由精神的江湖人,至于财富上是否自由,就见仁见智了。
也许正如水一白在本文开头所说的一样,江湖是存在于内心的,自由也是一样。
很明显,武侠小说中的“江湖”,肯定是没有的。朝廷也不会允许“江湖”的存在。为什么说朝廷不会允许“江湖”的存在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江湖”首先是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允许随便哪个人都打打杀杀,凭自己武功高强就杀人,杀了人也不偿命。那么,老百姓很可能就人人自危,社会就没有安定感了。
二是“江湖”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江湖”里面的人,整天都不干活,而是提着一把刀,挎着一把剑,四处游荡。这种情况对社会的稳定,显然有很大的影响。咱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为什么古代的统治者会重农抑商?就是因为古代的统治者想要把人固定在土地上,用土地来拴住人,从而让这些老百姓能够安分守己。既然古代连商人都不允许存在,更不允许那些整天提着一把刀四处游荡的所谓侠客了。既然连侠客都不允许存在,怎么会有“江湖”呢。
三是“江湖”威胁到了朝廷的统治。“江湖”就是一个社会,这个社会里面是有等级的。而且非常重要的是,这个社会的势力还是非常强大的。比如,不管是丐帮还是其他什么帮派,手下都有非常多的人。而且,这些人个个都武功了得,简直就是一支强大的军队。
古代的封建社会里,一般都是禁止武器的。如果有人家里藏有武器,那就是一种杀头之罪。特别是如果家里藏着“甲胄”,性质更加严重。元朝这样的朝代,甚至连菜刀都不允许随便拥有。秦朝也是把天下的兵器都收缴起来了。统治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害怕天下人造反,害怕这些武林高手们联合起来,推翻了统治者的统治。
前面我们也说过了,江湖里面的人,每个帮派完全就是一支实力强大的军队。精兵强将众多,所用的武器也是杀伤力非常强的。这样的一支军队,在社会上四处游荡,难道统治者不害怕吗?
郭靖、黄蓉、杨过等人参与了保卫襄阳的战争。他们几乎用几个人的力量,就击退了蒙古的数万大军。如果他们是参与推翻朝廷,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
事实上,金庸小说里张无忌的明教,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就是被朝廷严令禁止的一种民间教派。明教后来延续下来的白莲教,也一直被后来的统治者严厉打击。可见,“江湖”在古代确实是不允许存在的。
那么,既然朝廷是不允许民间有“江湖”存在,为什么在古代的各种作品中,却有那么多的“江湖”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江湖能够把人的体能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保持身体健康,让人体的力量、速度等体能更强大,一直是人类的梦想。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梦想,因此体育才会出现。因为体育事实上就是努力把人的体能发挥到极限的一种表现。“更高、更远、更强”这句话,已经说明了一切。
武功也是一种希望把人的体能发挥到极限的表现。武林高手所表现出来的力量、速度、弹跳能力等等,都是超越人自身能力极限的。体育是一种通过艰苦的训练,能够办得到的。武功则是就算是经过艰苦的训练,可能也不容易办到的能力。
虽然武功对体能的表达,真实的人体是办不到的。但是人们都愿意去进行想象。这就如同古人一直梦想能够飞腾,能够长生不老,因而创造出了神话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功也是一种神话,是古人对人体的体能的一种想象。
二、“江湖”讲解的是一种暴力美学。
“江湖”里面的记载的,其实是非常奇异的。杀人本来是一种血腥的行为,打架本来是暴力的行为,但是在“江湖”的世界里面,杀人和打架却有一种美学的意义。当剑客在舞动宝剑的时候,宝剑的锋利、快捷、弧线等等,甚至包括杀人不见血,都透露出来了一种美学。
比如西门吹雪在杀了人以后,血珠顺着剑锋一滴一滴掉下来,所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暴力美学。
不只是在武侠世界,在一些当代作家的笔下,也有暴力美学。比如莫言的《檀香刑》,里面就有行刑的场面,而这就是一种暴力美学。卡夫卡还在小说中写到一个人发明了一种行刑的机器,最终他用这种机器把自己杀死的故事。这里所讲的,也都是暴力美学。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残酷的美学表达,是在于在人类的世界里,战争等暴力是不可避免性的。所以,人们希望对战争和暴力进行一些能够让人接受的,甚至能够进入日常生活的一种解构。因此,这种暴力美学就产生了。
三、“江湖”讲解的是一种更加规范的道德社会。
在江湖的世界里,“义”是最为重要的。“义”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失去一切,都要为朋友好。
除了“义”以外,“仁”也是非常重要的。关怀别人、解危济困、杀富济贫等等,所包含的就有“仁”的成分。
还有一种就是“公平”。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不公平的东西,因此,在“江湖”的世界里面,就努力地去追求公平。
总之,所有的“江湖”行为,都是在建构一种美好的道德秩序。这种道德秩序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因此才会寄托在“江湖”的世界里。
现代很多人印象中的江湖受到了诸多流行的武侠小说影响,认为其中有着很多侠客、恩仇,以及黑白、正邪等等因素。
但实际上,这些基本都是虚构出来的故事,真正的江湖要更复杂一些,也更真实一些。它真实到,不同时代的江湖有着不同的样貌。
武侠小说里的江湖,更接近先秦时期
在现代流行的武侠小说里,其所塑造的江湖往往突出一个快意恩仇的侠义情怀,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要素就在于“恩仇”二字。无论是正邪对垒的模式,还是主角成长的历程,无“恩仇”不江湖。
这个特征就与先秦时代的江湖环境特别相近。龚自珍在读陶渊明诗歌的时候有感而发,在一首《己亥杂诗》中曾这么写道:
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
诗中提到的战国时期的人物荆轲就是当时江湖侠客的代表,而“田光刎颈荐荆轲”的故事堪称当时江湖人行事的典范。
田光是燕国的一个不肯做官的侠客,但结交了很多朋友,其中就有燕国太傅鞠武,后来通过鞠武的引荐,又结识了燕太子丹。恰巧太子丹正在为“刺秦”计划寻找一名勇士,田光就为其推荐了挚友荆轲。
燕太子丹可能并不太熟悉这些侠客的秉性,和田光分别之际嘱咐他不要泄露此事。田光见到荆轲并征得其同意,完成了对太子丹的承诺。但他认为太子丹之所以临别嘱咐其不可泄密,是因为内心深处并不信任自己,于是便拔剑自刎,以行动来向太子丹证明其遵守信用。
类似的故事在伍子胥身上发生过两次。
伍子胥被楚国追杀,在一个渡口被一渔夫所救。分别之际担心其泄露行踪,便解下腰间七星宝剑相赠,以利相诱。渔夫见此,当即横剑自刎,以示信誉。
还有一次,伍子胥被楚国追杀的途中饥寒交迫,被一浣纱女救济,给予其饭食。伍子胥临别之际请求浣纱女为其行踪保密,而这个女子便抱石投江,以死来打消伍子胥的顾虑。
从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或记载来看,“重义轻生”在先秦时代不仅仅是士人阶层的品性,即使在底层的百姓当中也不乏侠义情怀。
但有所不同的是,这个时代的江湖并非没有法度,江湖人同样会受到各个国家律法的约束,只不过他们在快意恩仇的同时,也甘愿承受相应的后果。
比如荆轲赴秦时抱着必死之心;聂政行刺后也自毁面容,挖眼、剖腹;专诸行刺之后被砍为肉酱;豫让受大义感化,未完成刺杀也自刎而死。
与武侠小说不同,这些江湖侠客并非整日行走江湖,他们同样也有自己的生活。这些人成分很复杂,相当一部分是大地主以及一些是依附于地主的门客,还有一些只不过是自己耕种的农民或者贩卖点货物的手工业者,其实多数都是比较普通的人罢了。
之所以把这些人限定在先秦时期,是因为他们的消失与汉武帝有直接关系。
豪侠当中有一些势力庞大的群体,在汉初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他们不仅仅侵占土地,还经常作奸犯科,更有甚者与朝中大臣勾结。汉武帝修建茂陵之后,为了打击这一群体,下令将他们迁移到茂陵地区。其中豪侠郭解找到卫青等人求情,汉武帝都没有答应,反而对一介布衣能让朝廷重臣为其说话而感到愤怒。后来见到郭解等在江湖上声望极高,违法犯纪,于是将其灭族。
自此之后,先秦时代的那种游侠豪杰群体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更具烟火气的江湖。
真正的江湖,寓于浓郁的烟火气中
古代真正的江湖具体是什么样,个中细节其实可以从各类记事、叙事的文学作品中一窥端倪。身处其中的绝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侠客群体,而是一个又一个既平凡又可敬的普通人。
虽然游侠、豪杰等失去了合法地位,但这些群体当中急人所难的侠义精神以及争勇斗狠的血性却并未遗失,而是散入了更为广大的群体之中。
读过《水浒传》的朋友应该还记得,梁山上那些叱咤风云的江湖好汉在落草之前,很多人都是有着正当职业的。比如宋江是郓城小吏,张顺是水里渔夫,戴宗是州府行差,阮氏兄弟是村里渔民……这些人几乎包括了当时社会各阶层的方方面面,“绿林好汉”只不过是他们进入江湖之后的共同身份罢了。
在这一阶段,江湖和庙堂才真正地分开,虽然二者时不时有着合作,但终归已经不再是“杂糅”的状态了。
就像古典小说中的“侠义”题材作品,如《七侠五义》一类的平话小说,展昭、欧阳春等江湖人士与包拯等官府中人虽然有着合作,甚至上下尊卑的关系,但终归不是完全的一路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等言论,更是在“江湖”与“庙堂”之间划出了鲜明的界限。
这与先秦时期是完全不同的,这也导致了后来的很多作品都在塑造民间的英雄、侠客,即使是那些“捕头破案”的传奇,其情节的侧重点也往往在他们江湖历险的故事。
武侠小说作为近现代以来极为火热的题材,它确实能表现出一部分武林江湖的样貌,但也有着极大的限制。它有严重的虚构成分,引起了很多读者对“江湖”这一领域认知上的偏差,还更是有着对其他形式“江湖”的遗漏。而这些更为普通的、琐碎的江湖侠气,在“世情”、“言情”等小说里却有所表现。
近代通俗小说家张恨水在其名作《啼笑因缘》中就塑造了一对江湖父女形象,即关寿峰与关秀姑。这两个人其实就是在街头以卖艺为生的武人,没有什么太高的文化,也不懂什么大的道理,穿着邋遢,生活拮据,连看病的钱都没有。
但就是这样的一对父女,被樊家树救济之后却彰显了身为江湖人士的侠气,多次解救樊家树于危难之中,甚至甘冒奇险,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义条践行到底。
以关寿峰、关秀姑为代表的这一类侠客无疑是当时更为真实的江湖写照,它与古时社会中的江湖是一脉相承的,与武侠小说中整日里行侠仗义、游山玩水的光鲜侠客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他们更具有真实性,也更具有烟火气。
这也就意味着,“江湖”从来都不是独立的,它可能与“庙堂”关系不大,但却与现实生活相融,毕竟构成这个“江湖”的也是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罢了。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致,在很多领域中就会出现一些不成文的规定,而这些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认为的“江湖规矩”。这些“规矩”郭德纲先生近些年介绍的很多,毕竟他们相声这个行当本身就混迹于江湖之中,无论是记载下来的还是口头保留下来的规矩,都是江湖的一部分。
与各行各业的规矩一样,很多行业中也有着一些“隐语”的存在,不是这个行业的人可能接触不到,也听不懂。比如下面这些词语:
平头,空工,横川,侧目,缺丑,断大,皂底,分头,未丸,田心。
或许很多人乍一看并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但其实这就是古时商人之间“一、二、三……十”的代称。不同时代、不同行业对同一种事物的描述还有不同,五花八门,很有意思。
所以说,这也是“江湖”,没有那么多刀光剑影,之所以神秘,只是因为现代人对它不了解,毕竟人对于未知的领域总是充满着好奇心的。
就像那句话所说的那样,真正的江湖是人情世故,而不是打打杀杀。快意恩仇固然令人向往,但江湖的本质,还是构成这个世界里形形色色的人和各自生活的方式而已。
未来在黑夜隐匿,于此静待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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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古代呢,一直以来,都是有明面的规则和潜在的规则这回事。阳光底下的,就是我们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人人都要遵守。但还有一些没有明文规定,但总会出现在为人处世的路上的“不成文”的“套路”,简单的说,这就是“江湖”。
首先说,为什么“江湖”叫“江湖”?该词最早见于《庄子·大宗师》:“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后来被引申为特定的侠客、草莽、甚至黑社会的活动环境。因为只要能存在生物的地方,水定不是至清的。以我们的眼目,“江、湖”深一些,我们就只能看的“混沌”,只缘身在此“江湖”中间,战战兢兢,处处风险。所以有句话叫“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而说起江湖,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金庸、古龙笔下快意恩仇,决战紫禁之巅的“高手”。江湖里确实有不得不说两类人,一是刺客,二是游侠,但真实的他们混迹“江湖”的结局,跟武侠小说里的,还真不是一回事。
刺客
古代十大刺客的故事,很多人都能够讲出几个来,我就不赘述了。为什么要用刺客来行刺呢?因为这些个人本来就不在“体制”内,即使行刺政治对手失败,也不会引起主政当事人的报复。另外,你会发现,最顶级的刺客,本身都有自己的生活,比如聂政,本身是个屠夫,要离拖家带口,这才是真正的刺客。只是,行刺失败和成功,多数刺客最后都会刀上亡。一般请他们行刺的人是顾不上他们死活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活在阴影里的人。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太白先生这首《侠客行》,应该是刺客最好的写照。
游侠
游侠郭解,我不知为何用“侠”来称呼他,在我看来,这就是个势力比较庞大的古代“黑社会人士”。不过太史公这么写了,就这么说吧。
郭解生活在汉武帝时期,那时汉武帝要迁资材三百万以上的富贵人家去茂陵居住,当地官吏害怕郭解,不敢对他用强。卫青上报汉武帝,说郭解并不符合这个标准。汉武帝说:你堂堂一个大司马,都能为这样的江湖人士说情,可见他足够符合迁移条件了。郭解还是被迁居了。郭解哥哥的儿子砍掉杨县轵人杨季主的儿子杨县掾的头,因为是他提名迁徙郭解的。(像不像黑社会行事?)后来郭解又杀死杨季主,被汉武帝通缉,但因为知情人都死去,口供断绝,无法定罪。官府深究郭解之罪,发现一些人被郭解所杀的事,都发生在赦令公布之前。
有儒生说郭解因小事而杀人,不是贤人,被他门客听到,就割了这个儒生的舌头。最后没有查出此人,但御史大夫公孙弘议论道:“郭解以平民身份侠,玩弄权诈之术,因为小事而杀人,郭解自己虽然不知道,这个罪过比他自己杀人还严重。判处郭解大逆无道的罪。”汉武帝于是杀了郭解,并且诛杀全族。
当时的少年人都以郭解为“偶像”,学他手段强硬,睚眦必报,看似“讲义气”,像不像后来出的《古惑仔》,很多人青少年崇拜陈浩南,而去混社会?而这样的人,在混乱可以嚣张一时,最终一定会被收拾掉的。
谢邀!我很少看武侠小说,对古今的武侠小说应该如何评价说不准。古代的确有侠义之士,正史中也有记载。这种侠义之士,不少人具有双重性。一则打抱不平,替人惩治不法之人事。有合情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古代也有法律,任何时代都不会支持私人代替法律惩治。如果存在庞大的江湖,执法机构岂能坐视?这种武侠小说深受民间喜欢,把他们当成司法救助来看待,只是人们对司法不力的一种希望和幻想。侠客的快意恩仇本身就违法,这种现象只是个别存在,不会形成江湖。小说家制造了一个梦幻世界罢了。民间存在的行侠仗义之士未必都表现在打打杀杀上。清初诸城刘翼明与胶南王无竟为诗文之友。后来王无竟被仇家杀死,仇家财广势大,青州府和莱州府不了了之。王无竟夸州上告,州官以王非親戚上告斥回。无奈王无竟告到青卅兵备道衙门,以五伦之中有朋友身份,打动了青州兵备道。行文莱州府审理,终于将杀人者绳之以法。这事在清初广为美谈,声动海内。被称侠义
之仕。这类真事,的确救助于法律,维护了正义。决不会象武侠小说那样,刀剑相向,一杀了之。侠的概念很宽泛,绝非手起刀落是江湖。郭解行侠,也乱法,最终还是被法治。靠杀人报仇是一小部分人的违法过激行动。没有一个人的江湖,只有一个人的行为。小说作用只不过幻影泡沫,安慰而已。是另一种形式的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