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刑两年半,交纳罚金5万,可改判两年一个月,家庭条件一般,这个钱要不要交?
题主“刑事案件判刑两年半,交纳罚金5万,可改判两年一个月。家庭条件一般,这个钱要不要交”的问题,我的回答很明确,罚金是法院依法判处的,具有强制性,这个钱必须交。
现在不缴,以后任何时候,法院都会强制追缴,甚至把你列入黑名单,你的信义就会扫地,一辈子也抬不起头。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二类。罚金就是你判处二年半有期徒刑的附加刑,作为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 判决指定的期限内 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法院裁定,可以延期、酌情减少或免除。
上述法条规定的十分清楚,我不想再作解释。应该强调的是,按时缴纳罚金,说明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可就低不就高从轻判处。
比如,真诚悔罪,取得受害人谅解,法定刑期在三至五年,法院量刑时,考虑到认罪态度等方面,可就低判刑三年或三年多。反之,态度恶劣,拒不认罪,可就高判刑五年。
法院的案件,虽然情节手段各不一样,但认罪态度却有好坏之分。
你按时缴纳罚金,至少说明你认罪服法,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不是你缴了罚金,就少判五个月,不缴罚金就判二年又六个月。你这样的认识,完全是对法律的误解和亵渎。实践中,除了渎职犯罪,没有人敢收钱,为罪犯减刑、续命。毕竟,好过一时,要搭上自己的前途,终究难逃法网。
当然,如果你遇到像汶川大地震或者河南水灾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可向法院申请裁定,延期、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否则,我劝题主就不要以家庭条件一般,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缴纳罚金。
综上,题主“刑事案件判刑两年半,缴纳罚金5万,可改判两年一个月,家庭条件一般,这个钱要不要交的问题”,答案很明确,要尽最大努力,交纳罚金。一次无法缴纳的,可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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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罚金,是必须要交的钱,首先如你所说交了罚金可以减少5个月,在外行人眼里可能会觉得5万块才少了5个月的刑期可能不值,但你看完我的回答,你就会知道这5个月其实是赚回来的。缴纳罚金,法院会给你一张发票,这张发票要给监狱,如果没有交罚金,对减刑是有影响的,另外在刑满释放前,监狱会有一张释放证明,上面会注明是否缴纳罚金。最后,罚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你有财产,法院可以直接扣划,如果你没有财产,你两年半出狱后这笔钱也是要交的,法院会拉黑限高等。综上,罚金最后都是要交的,主动交可以减少5个月还有减刑的N个月,不主动交最后强制执行也要交。
看到这里有些人可能会疑惑,交钱法院就能改判决时间,似乎看起来法院很随意,但我要说的是,这是合乎法律规定的,认罪认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当然要交了,就是借钱也要交!理由如下:
1.交与不交之间的刑期差了5个月,要知道在外面可能觉得5个月不算什么,可是在看守所里,在监狱里,真的是度日如年呀,一天都不想呆。
2.在刑罚交付执行以后,在决定是否减刑的时候,是否缴纳罚金是认定悔改态度的一个表现。如果缴纳罚金了,那么减刑的时候会优先考虑,减刑的幅度也会大一点,也就更加影响到实际在监狱里待的时间。
3.如果此时不缴纳罚金,在判决里也会判定你在一定期限内交纳5万元的罚金,然后会移送到法院强制执行。在你出狱以后,任何时候、有任何收入都是可以执行的,这包括你微信里的钱、支付宝里的钱、打工的工资收入以及退休金的收入等等。在你交清之前,会对你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贷款等等。
4.5万元对你来说可能不是一个小数,但是跟以上这三个理由相比起来,应当还是可以借到的。
你好,如果确定可以轻判五个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建议主动交。
人身自由无价,不应以金钱衡量
日常生活中以及在我们律师执业过程中,对于这样的问题,也会遇到有人会算个经济账,他们认为五万元五个月,相当于一万元一个月,如果给他提前五个月出来,五个月还挣不到这个数。
但是,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一样重要,都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生病了需要治病的时候,当然要不惜代价治疗,特别是确定有疗效的时候;同样的,如果确定交罚金可以换回人身自由,当然也要“不计代价”。
交或者不交,罚金都在那里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来说,法院主动通知去缴纳罚金,被告人委托亲属主动缴纳罚金了,一般会认为有认罪态度好和有悔罪表现,都可能有一定的酌情从轻。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金钱来买刑罚,一方面,不是因为主动缴纳罚金本身从轻,而是从认罪认罚态度上酌情考虑;另一方面,也不意味着愿意以更重的刑罚来抵减罚金。
即使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判决的时候也不会因此少判罚金,比如你这个案件中,如果不主动缴纳罚金,判刑二年六个月,但同时还是会判罚金5万元,不会因为多判六个月而减少罚金刑。这样的话,以后等服刑出来,法院仍然还要强制执行罚金。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总归还是得缴纳,只是早缴纳和迟缴纳的问题,而迟缴纳要多服刑六个月并且严格来说还需要支付滞纳金,还不如早点缴纳可以少几个月。
也有例外的情况
比如,自身经济条件实在不具备,那也就没有办法;再比如,还有一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遇见,对于一些惯犯屡教不改的,特别是涉毒、赌这类成瘾型的被告人,有时候有些亲属反而希望他在里面多呆一些时间,以便更加彻底地改造,更彻底地与不良圈子隔离,这又另当别论了。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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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内 交与不交有两个方面 您考虑一下
1.刑期本来就短,交了可以通过表现减刑;同时一年以内不减刑,第二年开始计分看表现,评定是否有减刑资格,然后再走流程(您心里预估下整体的时间)。
2.不教一天刑期也不减的同时,出狱后会强制执行;执行人出狱后名下有资产(银行卡各种支付APP内)会被直接划走直到满足罚金金额(这个是强制执行并不是失信老赖)。
综上所述您斟酌一下。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这里说的罚金是法院判决的附加刑的话,个人建议还是要交的,因为刑事案件判决是有两块的,一块就是有期徒刑多少年,再一个就是并处罚金多少钱。这个罚金如果不交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罪犯在坐完牢出狱后,法院还是可以继续追偿这个罚金的。既然早晚都得交,而且现在交了后还可以少坐五个月的牢,为什么不现在交呢?为什么要等到多坐这五个月的牢后再去交这个钱呢?
如果这个所谓的罚金是额外花的,也就是托人找关系需要花的这个钱,那么就不建议交了,本身五个月也不是很多,再加上一个人在五个月是否能够挣上这个五万块钱还是很难说的,一个月挣一万块钱,反正我是做不到的。那样的话还不如不交这个钱,直接在里边坐牢,还省下这五万块钱,其实也是变相地挣了五万块钱。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题主的问题“翻译”过来就是,1万块钱可以换一个月的刑期,5万就可以少蹲五年的大牢,在家庭条件一般的情况下,交还是不交?
第一、从经济角度来看,如果被告人是个好吃懒做的懒汉,又没有正当的职业,交了5万块钱之后,他在外边不仅赚不回5万块钱,搞不好家里还要往里搭钱,我觉得就没有必要交纳罚金了。如果被告人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每个月都能赚到1万多元,五个月就能赚回5万元,同时还获得了人身自由,那为什么不交呢?
第二、从人身自由的角度看,正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格高,若为自由故,二者即可抛。自由无价,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如果你是坚定的自由主义者,无自由,毋宁死,那就交了吧,自由万岁嘛!
第三、从亲情角度来看,如果被关进去的那个人是你的至爱,不管是基于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你都可以为对方赴汤蹈火,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能早点出来,就是花10万,我也要花,那就交了吧,否则,你内心会很痛苦的。
现实生活中,你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你就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每种选择都有它的道理,只是大家站的角度不同,所以选择不同,没必要相互攻击,众生皆苦,要多理解对方的不易。
有很多人认为监狱里没有自由,度日如年,生不如死,这也是我们普遍的认知。但还有一些人在自由的世界里混到了没饭吃的地步,想找个地方享受免费的午餐,于是他们很主动地来了。当你隔着铁窗与他四目相对时,他觉得你跟他没什么不同,你只是被关在一个更大的“笼子”里而已。
司法实践中,积极交纳罚金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积极交纳罚金,在刑期上会对被告人给予适当的照顾,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积极交纳罚金也是被告人诚心悔过的一种表现,但从轻的幅度不宜过大,否则就会堕入“以钱买刑”的深渊,这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被告人是不公平的。
朋友们,面对这个选题,你们会作何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