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农民该怎么办?
无地农民很无奈。
我们这里是平原地带,今年牵扯着合村并镇村里拆迁,村里的田地全部流转到袁隆平海水稻公司管理,每个人一亩三分口粮地,每年公司就给村里的农民每人1300元钱。
60岁以上的农民和年轻人去工厂和工地,或是搞工程都好说,还有要这个年龄的农民工。
年过60岁的农民工厂、工地没人要,自己有心搞点小工程和小富业心有力也不足了,每天基本在家给子女们带孩子,每年就靠公司给的
1300元地钱和政府给的每年养老生活补贴1200元钱生活,朋友们大家说一说,无地农民该怎么办?
只能等到二轮承包期结束,是否真的调整,要看中央的决策,按现行的说法,二轮到期后再延包30年,大不动小调整,把机动地,荒滩荒沟荒山,或整户消亡的土地,分给新增人口,或者是给没分到土地的人,这样的办法或许是皆大欢喜,不过,对于地少的村,或是没有多少土地的村子就难办,但愿我们都能耕者有其田,人人有份,这样才觉得公平!
谢谢邀请!
新生代农民虽然没有地,他(她)们的父母应该有地?说不定他们的祖父母的地还在他们父母手里呢?一句话,家里有地就有粮,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吃饭不是问题!也正因如此,国家土地政策才又30年不变!
再说,农民的生活收入早已由只靠土里刨食,转变为打工,经商,工程,运输物流,企业,培训等等多渠道收入了?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许多的农民家庭也早已不再指望手里的那一亩三分地了!
对于新生代农民来说,他们的心里肯定是不会老守田园的!他们的生活目标更是要弃乡奔城了!
因各种原因,很多农民是没有土地的,有的是新增人口,有的是当时粮价低,搞农业收入低,然后出去打工了,就没有参加二轮的延包。根据我国最新政策规定,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而在承包期内,承包地要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不能打乱重分,这让很多无地农民很是不满。
一、承包地应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不能打乱重分
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意见》还规定,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 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届时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除了此次《意见》有提出承包地要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二、承包地为什么不能打乱重分?无地农民怎么办?
此次《意见》规定,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其实,早在2018年3月7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说过这个问题,他说:“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不能完全依靠无限的细分、均分有限的土地资源,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地块越分越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通过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统筹解决这个问题。”
综上,从国家目前的政策来看,无地农民如果指望在重新分地时能分到土地,那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对于无地农民,目前只能分集体的机动地,不过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已经无机动地可分了。另外,目前很多地方在试点承包地有偿退出政策,被退的这些土地也可以分给无地农民,个人认为,这也是未来无地农民能分到土地的大机会所在。
全国大中小城市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城市农村居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对失地城区农民土地有所补偿,政府跟城乡农村居民协偿达成协议。
给 每个家庭按排了公益岗位,购买了养老保险,城区农村居民身份变居民,如果是农村居民,大多数农民都有土地,农民靠种地是养活不了一家人,年轻人外岀打工补贴家用真的不容易,无土地的农民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
无地农民更好办。
农民可以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市居民养老金待遇。无地农民除可以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在我们这里,还可以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两种保险,可任选一种。
建议你到你们当地社保部门询问、投保,以便领取养老金养老。
无地农民该怎么?人总得要生活的,天无绝人之路,老天饿不死瞎家雀。现在国家政策好,绝不会让饿死人的。
无地农民,为什么没地呢!可能是以下情况:
一、在第一轮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分地后出生的人,是没有土地的。土地在30年不变的基础上又延续30年,在这期间,原则上说土地不做调整,即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
这样的人群,或许有父母留下的土地,而自己没有土地可耕种,随着结婚生儿育女,人口逐渐增多,单靠老人留下的2亩地是不能保证生活的。这就需要另谋出路,如打工、创业、搞其它事情创收了。
二、可能是因为,国家建设或其它行业建设,而把土地被征用了等情况,而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这个问题倒不是很大,征用土地必然都给予了相对的补偿的。如果考虑补偿不足以保证生活或生活一辈子的。那么,年轻人能打工创业的也只有打工创业了。
三、其他没有地的人,不一定就是农民的。即没有地,又或因种种原因下岗失业等又没有工作工资收入的人。这类人群,年轻些的也只有打工自谋生活出路了。
无论哪种情况,农民没地的,或无业人员,都需缴纳社保,到年龄大了没有劳动工作能力时,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生活。再说了,国家对鳏寡孤独、五保户及困难户,都有补贴照顾的,绝不会因为没地而不能生活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的农业生产,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的三十年到期以后,又在第一轮的基础上又延续了三十年,也就是说等于是六十年。虽然这六十年在大部分的农户家庭中,在人口自然添去上能够达到平衡,可是还是会出现有的人多地少,有的人少地多的情况。特别是死人种地的情况更加明显。
作为我国的农民,他的主要生活基础就是依靠土地,才能够进行生活和生存。可是作为农民一但长久失去了土地,可以说就等于是失去了生活的支撑。做为现在农村在维持第二轮土地承包的三十年中,确实是农村也出现了长久无有分配到土地的农民,这完全也是事实。甚至有的会在第一轮的基础上,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最长的可能将近六十年中都无有土地可种。这些农民虽然还是农民的户籍身分,可是他完全失去了农民的真正身分意义。也就成了社会上的无有职称的人群,到底他们的生活保障有社会上谁去承担,就成了实际问题。
作为我国的农业第二轮承包期,在第一轮的基础上,又延续了三十年,这主要是为了我国的农业稳定生产,在粮食安全生产和供应上是起着重要稳定性作用的,才在第一轮的基础上又延续了三十年。所以做为现在农村有的农民长时间失去土地,在生活上就完全失去了依靠。这和我国的农业为了长久稳定生产,就出现了有利和有弊的实际问题。在作为我国农业生产能够保正长久稳定生产,又使现在农村长久失去土地种的农民,得到妥当的解决,我认为用下面两种方法解决,比较妥当。
一是把这些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民,地方上把他们列入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当中,根据当地的生活最低标准,每月给他们发放一定的生活上面的补贴。但是并不能够享受到社会上真正的低保户的一切待遇。只是每月给他们适当的生活补助。
二是把那些大量人少地多的土地,也就是现在问题实际的情况,死人种的地,有集体统一收回,给他们现有人口留足最高土地上线,也就是当地人均土地面积的最高人均面积。多余的土地集体收回分配给那些长期失去土地的人。在还无有分配到土地的农民,还继续每月给他们生活上的适当补贴。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第二轮土地稳定度过三十年的承包期,也是解决长久失去土地农民的最好补救措施。社会才会更和谐!
在国家土地承包时,只要在村镇有户口的农民都分得了承包地,为什么现在有的农民没有土地?我认为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搬走了又搬回来的,二,一家分成多家都没分到的,三,被国家拆迁证收了的,四,或者私人交宜转让出去了的。也许还有其他原因?
土地属集体所有,我只知道属于国家征收了和自己转让出去的土地,政府不会再给你分配,因为政府和购买土地的人给你补了安值费。你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农民了。只要不是以上两种情况造成沒有土地的人,在土地有剩余的情况下,我认为政府会作适当调节。
答:实际上现在农民经济收入,根本就不来自于土地,全国平均每人一亩左右土地,靠种粮食每年收入个千八百块钱,根本连自己也养活不了,更不用说养家糊口了,这就是目前有些地方,土地抛荒的原因。
根据我们村的情况看,岁数大沒有土地的农民,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己家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这些失地农民,按照当时国家的政策规定,要从卖土地款中,拿岀一部分,先给农民买一份养老保险,再要求地方政府,给他们按排一份工作,来解决他们失地就业和养老问题。但是,有些农民非要把钱要在自己手里,最后钱到手饭到口花掉,到老了土地没有了,养老保险也没买,所以,老了以后又想向村集体要土地。
(二)一九九九年第二轮分配承包土地时,由于某些农民,对国家政策理解的不深,总觉得国家不会真搞分田单干,分两年试试,以后还得收回集体所有。因此,在分配土地时他们不重视,随便的就把自己家,应分得的承包地给了别人,后来发现国家分田单干,政策是动真的了,又想从邻居家要回自己的土地,可是邻居又不给,和村集体要,集体也不会让你得到重份土地,最后成了失地农民。
(三)由于九十年代,农民苛捐杂税负担过重,有些农民就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成为城市空挂户,来逃避国家的苛捐茶税,后来农村好了,又迁回了农村,因此,这些农民也沒有分配到承包土地。
总之,个别农民没有土地的原因,在我们村大体可归类于以上三两种原因,怎么办呢?既然你还想在村里种地,你可以流转农民的土地种吗,现在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也不贵,比喻:我吧,我在城市女儿家,土地也不种了,我就每亩地二百元流转给别人种,二百元实际上是一百元一亩,因为,国家直补那一百来块钱,也给了土地流转者。
(原创于2O2O年12月4日)
土地是国家的,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能服从国家意志,无论是没有分到土地的或者征收的。必须服从,没有什么可说的一句话,自己寻出路!其实我们仔细用头脑想一想就会明白为什么土地承包又延长了三十年了。
现在没有土地的还会在家里等四十年后国家土地重新划分吗?
现在有土地的农民四十年后存在与世的还有多少?
想通了这个问题,一切就就迎刃而解了!土地四十年后是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新农庄!
无地农民怎么办?这个事情多少年来无人问津,没有地的农民也没有怨言,也没有向政府诉苦,我家几口人没有地无法生活。
其实大家都明白,地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多少种一点够吃就行,每天在地里忙,收获的粮食也卖不了几个钱。还不如另想办法,干一些其它的工作,收入比种地强多了。
现在许多人都不想种地,特别是年轻人更不愿种地,有时间到外面打工,一个月就能挣几千元,买粮食可买几千斤,全家人可吃上一年。这样算来,没有地出门更利索,有地不种,马上就荒废了。
身为农民,要说应该都有地种,可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已经落实,不能随便变动,这就导致新增人口(新媳妇和新生儿)没有分到地,当年的小媳妇变成了中年妇女,当年的小孩,已长成美少年,都上初中了。
二轮承包期延续三十年,可以想象没地的农民,都变成老人了,半辈子都没有一寸土地,也许人们会想自己是农民吗?是农民和地无缘。
好的条件是,农民是自由职业,只要吃苦耐劳,可以从事各种工作,换一种生存方式,只要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日子一样过得红红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