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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一个车位但能停我家两台车,物业不允许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3-07-05 02:40关键词:物业

购一个车位但能停我家两台车,物业不允许怎么办?

点赞1、东莞市 网友:沉醉红颜

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对停车位合理使用的权利。

1、停车位被业主购买后,业主对此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该项权利不被他人非法限制,否则,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虽然业主对于停车位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业主对于停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循其固有的用途。就是说,除了停车,一般不能摆放其他东西。

4、业主对于停车位的使用,不能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

5、业主有权在一个停车位停两台车。只要业主遵循上述规则即可。

6、物业限制业主停车数量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物业公司是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专业机构。物业公司的权利来源于业主授权和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的权利说到底也是民事权利,业主使用停车位的权利也是民事权利。一个民事权利限制另一个民事权利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和依据。这个依据或者是法律规定,或者是合同约定。如果是合同约定,还需要约定合法。就本案而言,在一个停车位上停放两台车的行为,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的地方。如果其停放行为不妨碍别人,为什么一定要给予限制呢?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点赞2、宜威市 网友:浴血擎刀

一个车位能否停两台车?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翻阅法院的判例,发现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其实也并不少见,而对于物业公司拒绝业主停两辆车的做法,依据不同的情况,人民法院却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判决。

01案例:黄女士买大车位停两辆车,法院判决黄女士胜诉。2017年3月,黄女士接到物业通知,其原来停放两辆车的一个车位上今后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原来黄女士此前在小区购买了一个建筑面积达26.6平方米,车位宽3.74米,长7.16米,可停放两辆小型轿车的车位。买车后,黄女士也在车位停放了一辆奔驰牌小型轿车和一辆飞度牌轿车。物业表示,黄女士车位的尺寸实际上不能满足同时停放两辆汽车的需求。若强行停放两辆汽车,必然侵犯公共空间或者邻近车位的空间。业委会也表示,黄女士多次遭隔壁两车位业主电话投诉。无奈之下,黄女士于2017年7月将小区物管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包括打桩、锁车、限制出入等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权。该案中,黄女士作为案涉车位的所有权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可使用该车位停放汽车。两被告称相邻车位业主多次电话投诉,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记录,也未能说明清楚如何核实投诉人身份情况及投诉内容;黄女士现场示范在案涉车位停放两辆汽车,基本可以停放在案涉车位内,虽有少许超出部分,但并不妨碍其他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也不致影响相邻车位的使用。因此,黄女士主张当车辆大小符合一定条件时,案涉车位可停放两辆汽车的说法,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法院还指出,虽然小区业委会对较大车位能否停放两辆汽车问题作出了决定。但该管理规约并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也未向其他业主公布,因此对业主并不具有约束力。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物管公司不得限制原告黄女士的车辆正常出入小区停车场,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原黄女士驾驶汽车正常停放、进出该车位的行为。近日,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

02案例:王先生一个车位停两辆车,法院判决王先生败诉。2008年6月28日,王先生在小区购买了一个12.5平方米的地下车位。王先生购买的时候就是看中车位的后方有不少空间,完全可以停得下两辆车,并且购买时开发商也允许他停放两辆小车。购买该车位后,王先生一直停放两辆车辆,但是几年之后物业公司突然不允许王先生再停放两辆小车。王先生于是将物管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王先生作为产权车位所有人,是否能够在其车位上停放两台车辆。经查,王先生产权证记载的车位套内面积为12.5平米,其作为车位产权人,占有、使用该车位的范围应该以车位套内面积为限,该车位产权套内面积与其他车位并无区别,不能推定该车位属于停放两台汽车的车位。王先生称购买车位时,开发商口头承诺其可以停放两台车辆,该事实王先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该承诺没有双方合同约定,即使王先生曾经以停放两台车的形式长期使用了该车位,也不能就此认定双方就停放两台车辆形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共有的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王先生停放两台车的行为并未得到其他业主的共同授权,故物业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管理规约对王先生的车辆进行管理,并不属于妨碍王先生车位产权的行为,故不需要予以排除妨碍。最终,法院依法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从这两个判决结果完全不同的案例来看,我们一时有点糊涂,到底一个车位能否停两辆车呢?我觉得其中还是有迹可循的,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除了物权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相邻权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购买了一个车位,能否停放两辆车,取决于签订车位销售合同时开发商的书面承诺书,以及经过全体业主或者全体车位产权人共同表决通过的地下车库管理规约。有了规则,按照规则约定,当然就可以停或者不可以停了。

点赞3、福清市 网友:称雄三界

现在物业厉害的很,我们给他钱,养着他们,他们还当老爷,天天高高在上的,前段时间听说国家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来承担,我觉得这个是非常好的,这也是国家为大众提供服务的一个非常好的方式,现在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非常多,物业公司收费非常高,提供的服务非常低,到了必须规范一下的时候啊,因为现在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很多老百姓都住进那小区,物业费收的那个要高啊,服务那么低啊,真是让人很生气,非常希望能改变这种现状

点赞4、深圳市 网友:不成眠

物业不是法律,车位有证,就是私有财产,停什么车只要不出界,不影响它人安全,停几辆车物业管不着???

强调管理整齐,那你物业就换成青一色的车,能成吗???

点赞5、江都 网友:再無牽掛

谢邀:

物业没有这个权力,我一家住几个人,他管的着吗!(一个车位,我停十辆自家车,跟物业没半毛关系)

点赞6、滁州市 网友:夏殇ら

即是自己掏钱购买的车位,就有自己的佳用和分配权,物业或他人,无权干忧其使用权。

点赞7、高州市 网友:淺色年華

看了那么多的解释回答,我想说物业不允许是正常的,一人示范,多人效应,那岂不是乱套。

根据你买的的车位,原则上肯定只能停一辆车,然后不排除你买的时候有其他的空域,可以摆放两个车,你要说可以停,并且不影响其他人和车辆,这个也没问题,站到消费者的层面,肯定没问题,站到物业管理的角度那肯定不行,所有人买一个车都停放两个车,这如何能行,后期估计还有人停到过道上,或者其他地方,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增加事故率

并且这对于购买两个车位的人家庭也是不公平,你想想对不对,你买了一个车位享受两个车位的权益,这个你让购买两个车位的人怎么想,容易增加摩擦。

当然你要说你有这个权利 ,那没问题,可以申诉可以起诉,但是正常人谁有那个精力去搞这个事,并且现在都在讲和谐,你把物业得罪了,常年在小区住,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也挺尴尬。

点赞8、达州市 网友:风轻云淡

只要自已未妨碍别人,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找住建局找消协投诉,再不行到法院诉讼。

点赞9、通州市 网友:豆豆鱼

关物业啥事,买了车位,就是业主可以自由支配的,物业有啥权利去限制我们的使用。停不停车,停几台车是我们的权利,他根本就没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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