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如题。如果我想回县城,就算放弃副科也可以,有什么途径可以回去?谢谢。
调动工作其实和试用期没有关系,但对很多人来说,即便放弃了副科也调不回去。
一、副科领导干部有试用期,副科职级没有试用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担任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及纪委、法检内设机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比如,人社局副局长、政府办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等,都需要有一年的试用期。一年使用期满以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只能按照以前的职务层次安排任职。但是像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等职级,和之前的非领导一样,是没有试用期的。
二、任职试用期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同,试用期内是可以调动的。
任职试用期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完全不同。大家知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不得调动是硬性规定,但任职试用期却没有这么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任职使用期制度主要是为了从方便干部熟悉领导工作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来考虑的,试用期内一般不得调整岗位。但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不满试用期的人员进行调动的,并且调动以后也没有降低职务层次,仍然会保留相应待遇。
三、试用期并不是阻碍你调动的因素,主要还得看领导是否同意你调动。
在体制内工作的都知道,不论公务员还是事业编,调动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并且你现在仍然在试用期内,即便你不享受副科待遇了,领导也不一定同意你调动。像你这种情况,你只能是从你家庭或者个人身体方面来考虑,给县委打申请,比如,家庭确实困难需要照顾,或者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乡镇工作。
但是这样对你肯定有负面影响,因为以后再有机会领导估计就不会考虑你了。所以说,能坚持的话最好是坚持,毕竟试用期只有一年,稍微一晃就过去了。当然了,如果你确实回城心切,并且也不考虑将来的发展的话,你倒是可以试试这个办法。
总之,试用期不影响调动,但调动确实很不容易,毕竟试用期只有一年,能坚持的话还是要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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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同一个科室的兄弟,去年提拔到县里任副县长,在其任免通知中明确注明有一年试用期,但是他到任后,在副县长岗位上待了八个月,就转岗统战部长,进入了常委班子序列。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小公有个小老弟就是乡镇干部,他在提拔乡镇组织委员后,试用期内被抽调到市委政法委跟班,被领导看中后直接调入了政法委机关,从动议调任到过编委会,整个过程搞完不到半年时间,手续全部办完后试用期都没结束。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因工作需要是可以交流调动的。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明确界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按照干部使用的惯例,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提拔和进行跨度太大的交流。但是这仅仅是不成文的惯例而已,政策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试用期内调整交流干部。这意味着,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如有工作和岗位需要,经报组织部门批准,是可以调动交流的。而工作需要,更多取决于领导和组织意图,换言之,有领导同意,试用期内调动没有问题,反之哪怕是政策允许,也很难调动。
按照规定,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调动单位,试用期的考核会麻烦点。试用期内不到半年就调动的,原则上在调动后的单位进行考核,而如果试用期超过半年才调动,除了在调动后的单位考核,还需要到原单位考核,两个阶段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下文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新提拔的乡镇副科级人员,未满试用期,是否可以调动到其他单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并没有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是否能够调动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虽然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即使属于试用期,其实如果是组织需要,调动工作也是可以的。
但是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想调动工作并不是组织的需要,而主要的原因还是想回县城,如果属于个人行为,自己要去跑调动,在新任领导干部的试用期内,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的领导干部属于选任制和委任制两种形式,选任制主要是针对主要法定程序,需要进行选举形式产生的干部,委任制主要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讨论决定任命的干部。
选任职领导干部,在乡镇一级主要是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需要召开乡镇党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包括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进入乡镇党委委员的干部都属于副科级领导干部;乡镇政府班子成员,包括乡镇长、副乡镇长、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这些干部需要召开乡镇人大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党委会或是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如果在届中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比如新调整提拔为党委副书记,或是新提拔为副乡镇长的,只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属于新提拔的,新提拔时是属于委任制的,都要有一年的试用期。如果遇到换届选举时,由委任制变成了选任制,由于提拔时已经经过了试用期的考验,所以不再有试用期的规定,但是如果属于再提拔的,比如由副科级提拔到正科级,就需要适用试用期的规定。
对于新提拔的乡镇一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如果还属于试用期的,也就是说还不满一年,还没有转为正式的领导干部,按照一般的常规,是不允许调整其到其他工作岗位工作或是调离本岗位工作的,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没有规定不能调离的规定,但是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用人的具体操作实践中,一般是不会轻易调动试用期干部的岗位的。如果从组织需要的角度去考虑,是否可以调动呢?这种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毕竟组织上在考虑提拔你作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同时,在提拔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特别是在试用期期间,既不能符合干部晋升的条件,也不符合降格使用的规定,没有正当的理由是很难调动的。
其实你作为一个刚刚提拔起来的,并处在试用期岗位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不应该在试用期内有这种想法,也不能为了回县城去想如何调回县城的事情,如果你付诸了行动,比如到处托关系,走后门,这在以前可能能够办成,但是在现在的形势下,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等过了试用期,在县城有合适的位置,可以通过合法的申请渠道向组织部门提出,走正规的调动程序,今后回到县城,不管是到哪个部门,都可以保住副科级领导这个位置。如果硬要在试用期内想办法回去,不但无法调回,还有可能组织上会认为你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决定,即使你回去了,在公务员队伍中,可能你就永远只能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那你呆在公务员队伍里,又有什么作用呢,这一辈子的前程可能就提前画上句号了。
综上所述,你作为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虽然这个职务不高,但也是一个干事创业的平台,也是一个能发挥自己能力的岗位。如果仅仅是为了能够回到县城而不顾自己今后的前程,那么你这个公务员可能就白当了。既然已经进入了公务员的行列,就要按照体制内的规矩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后有了好的成绩或是工作业绩,要回县城机会肯定比现在要多很多。
我在乡镇工作过11年,对乡镇情况相对比较熟悉。机构改革后,乡镇副科级人员分为两种人员:第一种是乡镇副职领导,比如: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副镇长、人大副主席等乡镇领导;第二种是副科级的乡镇部门领导,比如:经济发展办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根据2019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提拔担任各级政府领导,不需要试用期;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内设机构领导,副局长等),试用期为一年。
因此,若题主属于第一种,即担任乡镇副职领导,是没有试用期的;若题主属于第二种,即担任乡镇部门领导(经济发展办主任),试用期为一年。根据题主的描述,可以肯定题主是在乡镇担任XXX办公室主任。
题主在副科级职务试用期内想调回县城?以我多年的乡镇工作经验,可以肯定告诉你,几乎不可能调回县城,原因有三:
第一、从大的方面来说,组织任命干部,一般都会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任职期限,比如2年、3年、4年或者5年,没有特殊原因,不会在短期内作出再一次调整。这是一个常识,频繁调整干部岗位职务,也不利于干部成长,不利于单位履职尽责。
第二、从默认规矩来说,题主担任的副科级有1年的试用期限,在这一年的期限内,个人岗位原则上是不能有任何变动的。这为里什么说是默认规矩,因为确实没有规定“试用期干部不能调整岗位。”若真是在试用期内调整了,那外界会怎么想?是不是此人能力素质达不到要求,是不是此人廉洁自律方面出了问题,是不是此人凌驾不了任职单位?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出了这些问题,肯定是组织部门的责任,毕竟是组织部门考察的干部。所以试用期内调动,那不是打组织部门的脸吗?组织部门是强硬部门,会让你打他们脸吗?答案是否定的。再说,现实情况中,我们见过几个试用期干部调动的?反正我在体制差不多20年,从来不见过。
第三、从调动难度来说,从乡镇调到县城,没有外力支持真的很难很难。我在乡镇工作过多年,深知从乡镇调到县城的难度和艰辛。一个快退休的镇长或书记,要想调往县城等待退休,都要运作好几年才能成行。关系不够硬的镇长书记,即使到了县城,也只能担任县直单位副局长二把手。乡镇一把手都这样,何况你还是个副科级干部呢。
综上,建议题主坚持到试用期过后才提出调动,这样既不违反默认用人规矩,也可以实打实副科级职务调出。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试用期是可以调动的,一般都是组织动议,有进一步使用、重用的韵味。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应当是刚提拔的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而且未满试用期,想调动回县城工作。这种情况下,要回县城确实是有难度的。
一、未满试用期的干部,虽有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的要求,但是在实际中,出于工作需要,也有一些在试用期的干部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因此,你在试用期内要调动到其他单位也是可以的。
二、你是组织上刚提拔的副科干部,是属于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在一个县内从乡镇调整回县城,必定要经过县委组织部。对于一个刚提拔的干部来说,如果没有很过硬的理由,在试用期内由于个人的原因,要调整工作岗位,而且是从乡镇调整回县城,组织部门一般是不会同意的。你没有说你的理由,估计理由也不是很充分,因此,想要组织部门同意,是很难的。
三、如果你想以自愿辞去副科领导干部的办法来换取调动回县城的办法,可能也难以如愿。因为你的辞职,会让组织上认为你是没有担当精神,对组织的安排不满意或者是不服从组织的安排。因此,就会留下不好的印象。那么,在你辞职后进行适当安排时,可能就不会安排你回县城工作,也许还会让你继续留在乡镇磨炼。如其这样,那何必辞职呢?
四、如果确实想回县城,你必须找到一个工作方面的充分的理由。比如说你有某个方面的特长,回县城既可发挥你的特长也可使某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你可以找到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县领导,让县领导去向组织部门或者县委的一把手反映,要求调整你回县城的单位,这样组织上可能会从工作需要方面考虑,将你调整回县城。这种办法,难点在你要有特长,而且要有相关的县领导愿望出面帮你协调。当然,还得县委领导同意。
五、如果你是以个人理由想回县城工作,估计这个就很难很难了。你可能要找关系了,一般的关系还是不行的,必须要有过硬的关系,可能要找到县里的一把手才可能办得了。因为因个人原因想回县城工作的人肯定不止你一个,可能有很多。而且你在乡镇工作的时间也不长,并且还在试用期,要组织照顾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没有过硬的关系,没有说得上话的人帮你的忙,几乎是难以办得通的。
六,你目前的情况,最好是别想调回县城的事,先在乡镇工作,并努力做出成绩,在你分管的工作中,使某项工作在全县的乡镇中出彩。等你试用期结束了,正式任职了,成绩也有了。你这时候向组织提出你对全县抓好某项工作的想法,如果得到组织部门的认可,说不定会将你调整回县里的职能部门任职。这样既能调整回县城,也会对你的前程有利。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见解,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