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后,对方不迁走户口,我该怎么办?
辛辛苦苦买二手房,但是发现对方的户口确不迁不走而又没有办法将其强制迁出,确实是一件让人比较头疼的问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呢?
户口不迁走,到底归谁管
首先,购买二手房而产生的户口问题,房管所是不会管的,他们只管房屋产权交易、登记,完成的是房屋产权交易。
派出所管吗?毕竟我们的户口都是在派出所办,没错,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但是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要求原来的房东将户口迁出,他们只是户籍管理,按规定办事,也就是说,如果原房主不配合,从法律上是不能强制房主迁出户口的。
那么,问题来了,公安机关管不了,法院能管吗?也不行!为啥?因为这个不归法院管,如果涉及民事纠纷,比如说你们就户口迁移问题设定了违约金条款,可以找法院,但是如果只涉及户口迁移,真管不了。
防患于未然:购房合同中约定
所以,如果要想法院来处理户口纠纷问题,必须在买卖合同当中约定户口一旦不迁出,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如果有这样的条款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事后签订这样的补充条款,如果没有法院真的管不了。
但是最近出台了一些新的迁户口的法律条文和政策,可能会为大家解决部分,这样的纠纷。
2018年2月28日,上海市房管局和上海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通知》(沪房市场〔2018〕21号),新网签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18年3月1日版),新增了第十一条卖方户口强制迁出条款,该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下责任: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之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超过30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根据该条款的约定,在卖方逾期迁出户口超过30日时,买方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卖。
但是这只是上海地区的法律条文,全国其他地区暂时还没有出台,所以我们只能参考。
感谢邀请:买房后,才知道对方不迁走户口,您想让我怎么帮您呢?通常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明,该房产内有几个人的户口,有无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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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出该房产后,大概什么时间能够迁出?该房产内的学位有无就学儿童?这都关系到房产的含金量,有学位的房产要比没有学位的房产要贵不少,有的甚至达到十几万之多!
特别是名校学位,多少人求之如渴!不惜花费重金,只要能有学位即可。
如果您已经买了房子,但是原业主是不配合还是另有原因?比如是没有地方迁户口?还是只是暂时占用?所以要您本人与对方联系,配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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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给原产权人建议:(1)建议他将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产权人的同意,才能迁入直系亲属的户口处。像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当地派出所的批准了。
如果是要迁入非直系亲属处的,需要当地派出所的批准。但是一定不能造成居住困难,给社会添麻烦。
因此,迁户口入户,一定要得到产权人的同意方可。
(2)原业主如果暂时没地方入户的话,建议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买到新的房屋之后,再迁出,挂到新居住地即可。
这件事易尽早处理,否则会影响以后的房屋的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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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建议,希望能帮到您!大家还有更好的建议吗?请在评论区留言!
您可以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着房产证,变更户主,落户,之前的那家他们只能以非亲属的方式把户口挂在您的那个房子,这对您不会有啥影响,对那家倒是有点麻烦
起诉
首先,要看当地有没有发布什么政策文件,如何处理的。例如:
关于印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公规〔2016〕3号第九十六条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
(一)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
(二)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
(三)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四)迁出户口告知书。
其次,合同中是否约定户口迁移的违约责任问题,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张。
目前对于户口迁移法院是没办法判决的,目前在法律上的规制方式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等方式以“钱”逼走
起诉一定有用!!!
起诉不是要他迁出户口,而是履行合同
法院无权强制迁出户口,但现在很多城市派出所在跟原房主多次沟通无果或者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是可以把户口迁到集体户上来的。
关于居民将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业主拒不迁出户口的,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将其户口迁至户籍地社区(村)公共户。告知原业主七个工作日之内,将户口迁出。逾期不办理,公安机关将原业主及同户人户口迁往社区(村)公共户。使用与公安机关登记不相符的户口簿,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提醒大家,签合同一定要留户口押金和物业押金,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购房者因户口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卖方未迁出或逾期迁出户口造成买方户口无法迁入,购房者以此为由起诉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卖方赔偿一定数额违约金、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等,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围,法院可依法作出处理;
(2)如果购房者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而向法院起诉,则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为户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
这个一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都是可以解决的。
亲身经历过好几次,成都是绝对没问题的,当然其他地方,估计也应该是大同小异。
户口,一般归属于街道办或者派出所,房管局不会管,法院也是无权干涉这个事的。很正常的,诸位见了全国各地的法拍房,有法院保证落户的事吗?
都没有的!
成都楼市观察员,一个有专业、有态度,三观比五官还正的良心观察员,值得信赖和支持!
房产知识小课堂
给大家说下亲身经历的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一个朋友,在成华买了房子,本来就是为了上户让娃儿读书的。
可是原业主也需要用这个上学名额,不愿意迁走户口,原本买房子的时候,是通过担保公司过手的,所以这个问题没有约定清楚。
怎么办?
新业主,拿着新的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到二仙桥派出所登记公示。
21个工作日之后,原业主户口被从房子上挤掉了,新业主落户在房子上面。
这种就是最简单便捷的方法,直接去当地街道办或者辖区派出所,一般原业主不配合迁户的,都可以进行公示挤掉,然后自己重新落户上去就是。
派出所户籍中心
实际上,户口问题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属于重要问题,一般都会有相关约束的。
即便是没有相关约束,也会在购买洽谈的过程中,双方约定好的。所以原则上,一般是遇不到这种事情发生的。
既然愿意签合同卖房子,那么首先户口这个事的相关肯定是考虑清楚了的。
那么临时不愿意迁户口,肯定事出有因,大多数都是为了娃儿报名读书之类的。
如果你没有娃娃读书之类的需求,那么延迟些落户,也不是不可以的。如果你也有娃娃读书的需求,那就不能答应。
相关证件
当然,事有例外,偶尔也能碰到那种出尔反尔,事后耍赖的业主,不肯迁走户口。
真遇到这种人,该怎么办?
其实也好办,两权相害取其轻,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假如全款买的房子,你钱也付完了,对方却不配合迁户口,那么就只有走街道办公示了。
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一般来说,即便是过完户,那么银行大概率还没放贷款的。这个时候去协商户口的事,如果原业主不配合,那就不用担心了。
银行放款,是需要最后风控审核的。
比如这段时间,你大额借债,其他债务导致征信逾期,牵扯财务纠纷等等,银行都不一定会放款的。
如果这个时候业主不配合,你直接就挑明了来说,不配合那么尾款不是那么好收的。
一般来说,尾款基本都超过总房价的一半,谁都知道轻重的。
写在最后的话:
实际经验中,基本上不存在无法落户的情况。如果真的存在了,那么都是特殊情况,难以处理的。比如法拍房的案例中,原业主牵扯诉讼、刑事、贪腐等等,有些户口是不能动的。
常规二手房,人都在,大概率也涉及不了户口无法动的情况。
拿着房产证门牌证去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会强制迁走户口的,也就是把户口落在公户上。新手回答勿喷 谢谢
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流程,你可以拿着房产证。门牌证直接去所辖派出所,要求他们迁出户口,因为你是房产所有人,是可以落户的。
一般派出所会把原来的户口迁出到公共户口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人情占据多一些,派出所会联系原户主,要求他们迁出,以免影响新的户口迁入,如果对方拒不迁出,产生的经济纠纷及后果要由原户主自行承担,派出所会尽到告知义务,同时也要保护新户主的权利。
所以你可以不用太过担心,可以先让派出所人员去协调,实在是协调不成功可以走正常的迁入迁出程序。
另外根据各地户籍制度的不同,还要准备相应的材料,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可以给派出所打电话咨询,都是很方便的。
建议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在购房协议中说明户口问题,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当我们用毕生的钱去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交接时,他户口不转走,我觉得可以通过中介,解决这个问题,再有一个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用钱来制约他,不要把所有的钱都打给他,应当留一部分,原房主把户口迁走以后,在把余下的钱转给他,这样这种问题就会减少
原户口不影响新户口迁入,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新业主提供房产证信息给派出所可以要求派出所把户口移出,派出所收到申请一般会通知原业主限期移出,如果原户主联系不上或者超期未办理,派出所会把原户籍信息移至当地的集体户口
所以买卖二手房,户口问题不用太担心,合同约定好迁户口事宜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