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上班5年,年体检查出高血压,厂里要求员工辞工,员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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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上班5年 ,也是一名名符其实的老员工。在企业组织的体检中查出高血压,厂里要求员工主动离职,企业 这种做法合不合适?员工心里一定不好受,因为在单位工作了5年,现在叫自己辞工走人,那以后没了收入怎么办呢?
作为局外人,我觉得单位让员工辞职也有他们的道理,员工此时有想法也属正常,因为人都是自私的,在涉及到自身前途或利益时都会有想法的。那么他们的想法谁是谁非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有三点:一是,体检查出的高血压是否在医嘱下不能继续上班?二是如果让老员工辞职,应该怎样合理处理;三是如果员工不愿意离职,而且医嘱可以继续调岗工作,企业又该怎么办?
体检结果,是否适合继续在工厂上班,这个结论是否有医生嘱咐交待过?
作为一年一度的员工体检,本就是好事情。是企业给老员工的一种福利。一般比较正规上规模的企业才会这样做。要说,企业这样做都是为了员工好。但是在体检过程中,对查出有病的。作为企业方面,应当要针对这种情况,要与医生联系,搞清楚这些有病的人,是否能继续在工厂工作,或者说,通过换岗的形式还能不能继续为厂里效力。
这个确认的过程很关键,无论是对员工本人负责也好,还是对企业保留人力资源也罢。都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如果企业仅凭体检报告说明的病情,而未搞清楚,这既不能说服员工主动辞职,也不能很好地为企业留下人才,如果 这种情况的员工占有一定的比例,数量不少,在这种情况下随意处置,会对企业以后的招人用人带来不良影响。
只要把情况搞清楚,把结论定性准确。那么,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好交待。因为,作为员工,有医生的结论,不能继续工作,如果继续工作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加重病情。当然要以治病救人为主要。没有哪个员工为了钱什么都不要的。作为企业,把事情说清楚了,把事情办得公平有理有据,让员工心服口服,也不会对其他的老员工或新员工造成企业不良的影响。甚至还会在他们心目中认可企业的公平公正、有责任感的行为。所以,不要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如果让老员工辞职,应该怎么处置
如果体检结果经医生交待或明确结论,员工不能继续在工厂里上班了。只能离职回家治病或调养。那么,作为东家的企业,应当给员工讲清楚来龙去脉,并且依法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支付离职补偿。不要学一些不良企业,用各种上不了台面的卑劣手段去逼迫员工自动离职。
如果说,员工太老实,不会维权,也许会糊弄过去没事。但是,如果员工知道企业要员工离职,应当知道支付离职补偿金的事情。那么,企业无论怎么弄,员工一般不会放弃几万元的补偿金不要吧。除了万不得已中途放弃之外,一般都会与企业斗争到底。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和谐是重点,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比比皆是,企业又何必为了本应承担的责任而与员工纠缠到底呢?
为了企业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员工离职事情。不留后患,让员工安心离开,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这才是正道。
如果员工体检情况经医嘱,可以调岗继续留厂工作,那么企业应当如何办理?
当企业得知员工体检结果时,如果经与医生再次确认,病情轻微,稍加休养的人可以调岗继续工作 在厂里 工作。并且,员工又想留在工厂继续上班的。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与员工沟通,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要么给他们换到适合他们继续工作的岗位,要么让他们先休假一段时间,好好调养身体,经复查达到上班要求的情况,则欢迎回厂继续上班。企业也要把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总之,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可以参照这个方法,与企业交换意见。如果血压不是很高,经医嘱通过吃降压药可以很快恢复到正常水平,那么,企业也会考虑留下你继续工作。如果你的血压过高,仅凭吃药都很难降下来或者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降下来,那么,你可以辞职回家治病了。在这过程中,可以和企业说好,你主动辞职,企业要支付你应该支付的离职补偿金,你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离职。
如果企业始终不愿意辞退你,不愿意支付离职补偿金,并且员工通过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员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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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高血压是否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如果有影响,且不能调配其他岗位的,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一年一个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所患高血压并不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单位“劝退”的,你可以不予理睬;若强行不让上班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实名投诉,也可以向人社部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这个问题我建议询问专业人士,可以找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律师咨询,专业解答肯定比我们这些业余的要强,毕竟这种事情关系到你自身以后的利益,而且他们这个做法于情于理也不合乎情理。
给厂里工作五年,出工出力出时间,现在人身体出了状况就让辞职,这种事怎么都说不过去,员工辞职之后日常生活的收入来源怎么解决,资料费用怎么计算,怎么解决。各种问题都需要解决,公司让你辞职他们直接没有责任了,如果给你辞退也没适当的理由,也需要缴纳违约金。这明摆着不想负责人。
如果能搞清楚这是公司哪个部门那个主管的提议,然后带着这个问题去询问专业人士,让他们给个专业解答,最终看什么处理结果最合适,然后跟公司沟通,不可能说让辞职就辞职,后续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的来源谁来解决。
根据题主的这个问题,我理解,应该是用人单位认为职工被体检出了高血压,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有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了医疗期和劳动合同解除的两个问题。
首先,来看看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的医疗期就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职工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呢?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职工的医疗期要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的计算标准是(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所以,虽然被检查出了高血压,但是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职工是在医疗期之内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职工的医疗期已经满了,那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吗?不是的。
职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认为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为生病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过鉴定确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才可以应职工生病不能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经过鉴定,生病职工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生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要求职工本人提出辞职。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不顾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强行与生病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能辞工,厂里不想要让它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