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批捕了,原因是诈骗罪。律师说两个月以后才能取保候审是真的吗?还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法律界普遍认为的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时间是37天之内,也就是逮捕之前。37天后要么逮捕,要么取保。
在逮捕之前取保候审的几率是很大的,逮捕是比较严厉强制措施,批准逮捕,那检察院是认定现有证据证明你涉嫌触犯了刑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基本上证据确凿。除非是大案子。为了办案需要,在掌握一部分证据后,先把涉案的人逮捕了,再进行调查。这种情况下的,部分情节轻微的从犯可能后面取保,不予起诉。
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但是由逮捕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难度是非常大的。本办理案件,有遇到过。但很少。举例子
1-故意伤害案件,轻伤一级,在邻里纠纷导致的扯打。对象无前科,未持刀。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取得邻居谅解,后面取保。
2-诈骗案件,诈骗金额8000元,无前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家里人积极赔付,取得被害人谅解。这种盗抢骗类的,一般是与被害人素不相识的 这种情况下,赔付,取得谅解都是很难的。要么看经办人愿不愿意给你们双方一个平台说说。要么就是律师出面跟对方说。
所以说取得谅解,取保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逮捕后2个月放出来的说法就有哄人的嫌疑的。为何要强调两个月?这个律师要么很牛,要么很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侦查期。两个月后放出来。一,律师能找出证据,证明嫌疑人无罪,并且说服公安或检察院。这是牛律师的本事。二,律师与公检法的关系不错。知道这个嫌疑人是大案件中的小角色,逮捕是为了保证办案时间需要,之后会相对不诉或判缓刑的。两个月后取保也有可能。三,律师和检察院关系好,两个月侦查,案子还是在公安手上,之后会移送检察院,其认为自己有能力让检察院取保。四,哄人,能骗一阵是一阵。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朋友被逮捕了,原因是诈骗罪,律师说两个月以后才能取保”这个问题我说一下以下看法。
我们专注做刑事案件,一般有机会取保的都会在37天以内检察院还没有做逮捕决定的时候争取做取保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通常说的“刑事案件黄金37天”。你朋友现在已经被逮捕了,因此两个月后取保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实务中我也没接触和经历过有这种情况,有关五六个月后请我们律师做辩护工作出来的。五六个月出来的机会都要比逮捕后两个月取保出来机会大。
一般是没机会了
对于诈骗罪这个罪名来讲,它是规定在《刑法》第五章财产性犯罪里的罪名,也就是说这个罪名和人身危险性无关。它是以非法获取财产的数额多少来定罪量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在37天以内就会被取保成功释放出来,如果是37天还没有出来的话,一般来讲就没有了。
为什么说一般没有机会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将你提出的诈骗罪分情况讨论;
1.比如你朋友是单人单案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实施了这个诈骗行为,这种的话你现在两个已经批捕的话呢,你朋友两个月也是出不来的。比较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话刚开始就不会逮捕的。
2.如果是团伙性的,团伙性的诈骗罪,逮捕的方式和单人作案的一样,比较证据搜集和批准逮捕的思路差不到一样。两个月后才能取保的概率也是几乎没有的。这个律师讲两个月后可以做取保。有这个可能性,当时这个取保结果律师在里面的作用是很有限的,而是37天逮捕以后公安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在两个月的侦查期,两个月以后公安机关将这个材料交给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这个时间内搜集到的证据不足以逮捕或者是情节轻微才会让他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出来,这种情况下在在实际情况的话还没有见到过。
3.还有一种是诈骗罪是公司诈骗类型,那就看你朋友在公司里面是做管理层的或者是在里面只是一个员工,这种情况下就要分情况,如果你朋友是在里面的管理层或者主管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放你朋友出来的。如果只是刚进去不久的还没具体参与的普通员工,这种情况下37天以内也就会被放出来,而不会等到说逮捕以后还要再等两个月。
最后总结一下,如果取保出来的,都是在37天之内,不管是自己出来,还是律师做工作出来,都是有机会的,请律师做取保机会要大一点,毕竟对办案机关说法释理正确认识案情是有帮助的。如果是五六个月或者六个月以后请律师做取保也有机会,可以做羁押必要性审查来取保。但已经逮捕了,还要在等两个月才能取保,这种机会非常小了,而且和律师的工作才取保的关系不是很大。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谢谢,更多问题请关注,评论都可以。
目前很多律师都是非常的不负责任,甚至可以直接了断的说他们才是真正的诈骗犯。
三十七天内检察院要么批准逮捕要么不批准逮捕,也就是说要么取保候审放人,要么继续关着。三十七天是公认的黄金救援期,如果能够做到不批准逮捕,基本上对于案件本身已经是胜利了一半了!
回到主题,如果律师在37天内都无法为你取保候审的话,那逮捕以后我想这种就根本不可能实现了,负责任的律师都是会在37天以内全力为你取保候审,因为这也是对他们最有利的事,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他们以后的辩护工作会轻松很多。你这个律师我想纯属就是属于那种极度不负责任的律师,这种律师就是完全收了钱不干活的。
我也是和你有一样的遭遇,涉嫌合同诈骗罪,三十七天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的。我也是让律师为我申请取保候审,三十七天的时候他告诉我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以后再为我申请取保候审,我还傻乎乎的被骗。后来才知道,不批准逮捕自然就会取保候审,还需要申请吗?结果可笑的是,我出来的第二天也就是第三十八天,我家人故意打电话问律师,说我有没有被批准逮捕,结果律师说通过检察院内部朋友知道我们十几个人已经全部逮捕了,事实是十几个人全部都没有批准逮捕。
在这里其实我也是想对那些律师说,当事人找你们辩护,不单单是让你们传话或者简单的敷衍的,花钱对于当事人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事,而是人家把所有的希望,把对法律公正的期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有可能因为你们的不负责,导致当事人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期,最终让那些可以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不需要承担那么重责任的人而深陷沼泽。把这个律师最好换了,别让他影响了案件的最佳时期,刑事案件瞬息万变,别耽误了!希望你能有个好的结果。
因不清楚个案的具体情况,小编只针对普遍情况来说说取保候审。
首先,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公检法的任何一个阶段,随时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其次,取保候审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是人保;一种是财保;
再次,因为是经济类犯罪,可以尽量争取从轻处罚,积极退赃,主动认罪。
最后,留意取保候审有期限限制,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凭“有关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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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此说明一下,取保候审是一种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此可知,通常是不存在两个月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说法。
其次,说一下取保候审的黄金时机。大原则就是取保候审趁早为妙,公安机关立案后开始对案件进行侦查,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拘传,如果认为涉嫌犯罪,可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后,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因此可知越早取保越好,未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取保相对容易;检察院批捕后,即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此则增加了取保的难度。
被批捕后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可以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意见书,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然也可能退回补充侦查。实务当中,过了刑事拘留的37天的黄金期,批捕后取保几率就很小了,由此可说最重要的一点是选对委托人,刑事案件一定要注意时间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值得信任的律师,更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很荣幸回答这个问题
朋友因为伪造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系证书被批捕的,整个流程我都有参与。
1??流程是这样的,1到31天,在办案民警那边,也就是公安警官有一定的证据复合批捕的条件,这一段时间是最好的时间取保候审阶段。
2??就是办案民警有一定的证据,把相关资料提交给检察院31到37天时间,证据充分就直接进去法院流程,证据不足就退回公安局,急需调查相关证据,在从新1个月,有3次退回的机会。
3??,就是法院流程了,证据充分就直接判刑,现代社会不会说没有证据就可以上法院的。
总结-整个流程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参与进来的人越多,取保候审越困难。
朋友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捕,律师称两个月后方可取保。不知这个律师是家属委托来的还是自己随便问来的说辞。不管何种,我建议家属小心,尤其是涉及到金钱的时候。
一、逮捕后两个月后方可取保的说法无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我们会争取在批捕前申请变更羁押措施,一旦逮捕了,后续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难度会增大。毕竟,若无其他新事实、新情节,让人打脸推翻自己做出的决定,不太切实际。
二、如果家属并未委托律师且有意委托律师的,那么越早委托越好。
很多当事人被抓以后心态是慌的(侦查机关会利用这个情况来突破口供),家属也会焦虑。此时委托律师,律师就可以去了解情况,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如犯罪嫌疑人有何生活需要,律师也可代为转达。
如果本身经济能力有限,无力自行聘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对表示有关系可以捞人但要求给钱疏通关系的,要谨慎。
实务中会有这么一类骗子,具体可能是什么人我就不多说了,大家搜搜新闻也能有所了解。反正,家属自己要多加小心,免得人财两空。
建议撤销这个律师吧。
首先,这种“两个月以后才能取保候审”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一个案件确实没有无罪、取保候审的辩护空间,即使等两个月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去提取保也无济于事,毕竟批捕决定是检察院作出的。
当然,司法实务中只有极少数案件是属于“绝对”没有辩护空间的案件,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可以去争取的。有无罪空间的案,首选无罪辩护;没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则要通过罪轻辩护争取最有利的结果,这是当事人、家属、律师面对一个刑事案件首先应该确定的“宗旨”。
其次,当事人被拘留之后黄金37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对于有辩护空间的案件,37天之内申请取保往往是最佳时机,理论上的可能性也最大。
但是我们遇到不少案件,当事人找到我们时都已经错过了黄金救援期,理由会有很多种,比如之前没有接触过刑事案件,不懂批捕的利害关系而疏忽了;比如之前的律师说侦查阶段没有卷宗,无法了解案情,没有办法辩护等等。错过就错过,没有办法回头,只能力尽可能去补救。
怎么补救?首先是确定前提:刑事案件绝不是一个坐等的过程,不管辩护空间多大,每个阶段律师都有相应的工作,都应当力尽可能的去争取。
就拿取保候审来说,已经批捕的案件,确实无法再去阻击公安呈捕、检察院批捕,但是并不影响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批捕之后刑事案件仍在公安阶段,辩护意见最应对接的仍然是公安机关,随着案件的进展,如果公安机关发现当事人存在无罪、罪轻事由,仍有撤销案件的职权。
很多人会说公安已经呈捕、检察院已经批捕,再去辩护还有用吗?
金律师认为,任何以案件事实、证据为理由、有法律依据的辩护意见都是有用的,如果担心辩护意见可能不被办案机关采纳就不去做,这是立场的错误。刑事案件从办案机关的立场,也是不断充实、发现新证据的过程,有罪、罪重证据越多,办案机关能够定罪、量刑的可能性越大;当然这个过程中因为新证据的更新,如果发现当事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也可能会做出无罪、罪轻的处理结果。
所以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同样至关重要。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外围调查了解案情,依法指导当事人如何应对办案机关的讯问、应对刑事诉讼程序,同时向办案机关出具法律意见。
当然有两类情况属于例外:一种是极少数确实没有任何辩护空间的案件,当事人大可不必浪费时间、精力、财力;另一种是当事人受人忽悠,相信侦查阶段辩护“无用论”(同样适用于检察院阶段的“无用论”),对于有辩护空间的案件,是需要律师、当事人、家属三方的有效配合才能争取,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以一个一线刑警的身份告诉你,律师有时候不能信
律师说的可能指的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这是逮捕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办案期限,超过期限不能办结需要继续查证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对有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
(二)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注意什么?
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履行二项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市县,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吿,传讯及时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
根据情况,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见面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办理,在法院法院也可以办理,检察院的类似于取保候审的程序叫无羁押必要性,取保候审不代表无罪,律师说两个月以后才能办理是空话,只要符合条件,审判前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取保候审不代表无罪或者轻罪,或者是暂时证据不足也有可能,所以家属把注意力放在是否取保候审上意义不大。甚至很容易落入不法人员的欺诈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