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生活百科知识

注册/登录|最近发布|今日推荐

主页 综合百科生活常识数码科技传统文化互联网健康时尚影视娱乐教育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数码科技

哥嫂车祸去世了,留下个12岁儿子,我不想养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3-07-05 11:46关键词:儿子,车祸,去世

哥嫂车祸去世了,留下个12岁儿子,我不想养可以吗?

点赞1、天水市 网友:大怪咖i

(原创)哥哥的亲儿子,你的亲侄子,除了他爸妈之外,你就是这个十二岁孩子的年轻亲人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可养,但他们不合适,因为年纪大了,精力不支。你养最合适,一是对得住哥哥,二是对得住你父母。三是你养大之后,这孩子准会孝敬你,令你高兴。

不瞒你说,我的父亲从小就是在他的姑姑家长大,是他的姑姑从五岁时把他抚养长大后,为他结婚成家后回我们村生活的。因为姑姑的养育之恩,使我的父亲念念不忘。终生尽孝。姑姑去世后,父亲每每都为她上坟烧纸钱。还教育我,永久不忘他姑姑的恩情。现在,我与姑奶奶(父亲的姑姑)家的后代,仍然保持着亲密良好的关系。目的就是为了听父亲的话,长久报答那种养育之恩啊!

姑姑不是亲生父母,但如果能够把其侄儿养大成人,可算是人间大爱。深信,侄儿不会不报,定会真心相报。因为,侄儿的亲人就是养育他的姑姑!

鼓起勇气,坚定信心抚养吧!孩子并没有多高要求,尽姑姑所能即可!

点赞2、金昌市 网友:闻弦音

哥嫂双双不在世

留下年幼子十二

你不养他谁养他

你是他的最亲人

平台发声你不养

人伦大义过不去

一母同胞天地大

兄死弟弟担义务

人心至亲血脉浓

假如你是没能为

交给社会你记住

单得有力就得邦

没哥侄子是亲人

谁让咱生七尺躯

自顾不活也叫人

但得有得一口气

侄子至亲你为大

为大就得担责任

自己无能心有侄

世人不笑你这人

点赞3、南宁市 网友:泪眼苍狼

十二岁,再有个六七年,就可以独立了,或者上大学,可以勤工俭学,或者工作,亦可以自力更生,怎么说,他都是你的侄子,看在他爸爸份上,你就尽一点义务吧,老天会给你补偿的!

点赞4、衢州市 网友:你是远方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不想养哥嫂因车祸去世后留下的12岁的侄子,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肯定没有任何问题,当然是可以的,只是有点太无情无义了。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父母因车祸事故而去世后剩下的这个孩子,如果没有60周岁以下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来抚养的话,肯定就属于孤儿。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这个12岁的未成年人小男孩,就是一个标准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这样的人,毫无疑问必须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之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

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孤儿是从原来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之中单独分出来的又一种特殊对象,其享受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要比另外两种对象,即: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年人和特定类型、等级的“三无”重度残疾人享受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标准高得多。例如:某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中的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751元(城市)、480元(农村),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已经达到每月1360元(集中供养)、1000元(分散供养)。其真正目的是:保证这些已经遭受了人间最大不幸的未成年的孩子,能够衣食无忧地继续上学,长大之后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第二、祖孙之间、侄子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法律义务问题。分开来说:

1、祖孙之间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孩子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如果孩子还有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有相应的抚养能力,自然就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抚养孙子/外孙的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请看截图)。


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超过60周岁,已经没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应该在帮助孩子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解决了生活来源问题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在一起生活,以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督促孩子认真学习,当好未成年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保证其健康地成长。

2、父母亲的兄弟姐妹,对侄子肯定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讲,对于这个可怜的孩子,孩子的父母亲同辈份的兄弟姐妹们,肯定都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亲属们完全可以不管这个孩子,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讲,他们确实没有承担这份法律上没做出任何规定的义务,你还真给他们说不上任何的不是或错误。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没有法律义务,但肯定有相应的道德义务。人活在世人,除了必须遵守最低限度之内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之外,还应该自觉遵循我国优秀的传统家庭道德,自觉维护全社会的公序良俗,这也是毫无疑问的事情。试想一下:哥嫂因遭遇恶性交通事故同时死亡,留下一个尚在上小学的12岁的男孩子,如果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话,尚可有一个存身之处;如果完全没有的话,做为近亲属的叔伯姑母们、舅舅姨妈们,如果也完全不顾一母同胞的血肉亲情,不体恤孩子的现实困境,完全置之不理,那他们还有哪怕一点儿正常人的感情吗?这些人还是人吗?法律当然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但在人伦道德方面,被人戳脊梁骨则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的结局。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是感情动物,会念及亲人,会遵守社会普遍认可的伦理道德标准。

第三、这个孩子今后的生活,究竟应该怎么样安排?做为一个经常处理这类难肠事的民政人,我认为要做如下的安排:1、由亲属们积极地出面沟通、联系,尽快给孩子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彻底解决孩子今后的生活来源问题,并且肯定完全够用。此类事情,在民政部门办理的过程中,肯定也会一路绿灯,没有任何问题。这样一来,无论是任何亲属当法定监护人,还是照料日常生活,起码不用他们再负担孩子的日常生活费用,减轻亲属们的经济负担。2、慎重地征求孩子的意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顺利成长的原则,由亲属们共同协商,给孩子确定一名法定监护人,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这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又可以把监护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防止出现推诿扯皮。一般来说:以爷爷、奶奶最为理想;次则外公、外婆;再次为父亲的兄弟姐妹们,最后为母亲的兄弟姐妹。3、如果实在没有亲属照料,可与县级民政部门协调沟通,申请到县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儿童福利机构进行集中供养4、如果以上几点均办不到,在有合适的收养人时,也可以在征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将孩子送给收养人收养。此时,一定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这里要强调的是: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等于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与原来的家庭、亲属的血缘关系、法律关系将会被彻底地一笔勾销。从此一拍两散,唯愿以后各自安好,从此互不干扰,当然血亲也就成了陌路人。

毫无疑问:这是最为惨痛的亲情悲剧!!多少有一点儿人性和良心的亲属们,都不会把事情做得这么决绝,这么不留任何余地!眼睁睁地让一个12岁小男孩经历一次又一次不可承受的人间惨剧!!在此,我郑重呼吁普天之下的人们,假如十分不幸地遇上这类事情,还是以更善良、更有担当一些为好。

点赞5、衡水市 网友:谢宁和

你这说的是人话吗?你为什么不想养?你养了,你哥哥家的财产都是你的了。那可是你哥哥的亲儿子,你的亲侄子,除了他爸妈之外,你就是这个十二岁孩子的最亲的亲人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可养,但他们不合适,因为年纪大了,精力不支。你养最合适,一是对得住哥哥,二是对得住你父母。三是你养大之后,这孩子准会孝敬你,令你高兴。鼓起勇气,坚定信心抚养吧!孩子并没有多高要求,尽叔叔所能即可!

点赞6、内江市 网友:生活本色

你可以不养,畜牲,
你可以养啊,血源之亲,赞
所以,养与不养,
你看着办,
人、鬼之间就隔道门,选择权在你手里,
大凡做好事,就会有委屈,有付出,有牺牲……
相反,一身轻松……
你哥嫂在看着你啦,你侄子也眼巴巴的看着你啦,
这是你的家事,我们无权干涉,既然你在头条里发问,
本人忠言相告: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点赞7、北海市 网友:晴雨天

哥嫂车祸去世,这是大不幸。而最不幸的是哥嫂留下的12岁的儿子。12岁的少年失去父母,无疑是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这时候,但凡有点能力的亲戚朋友,都应该伸去援助之手,但是,最应该去抚养他的,还是应该最近亲的亲属。作为当叔叔的,或者作为当姑姑的,在哥嫂因车祸去世时,最应该积极抚养这个可怜的孩子,使这个孩子不要失去亲情的关怀,能够健康地长大。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叔叔和姑姑,没有对侄子的抚养义务。所以,你不想养,那也是完全可以的,如果你已经没有了父母,或者你的父母年事已高没有抚养能力,那只能把你的侄子送进孤儿院,由政府抚养了。不过,一旦由政府抚养,侄子和你的亲情也就断了,你也不用指望侄子再认你当叔叔或姑姑了。当然,如果你没有能力抚养,那是另一回事,相信侄子也是能理解的。

按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这个规定,可以明确,父母是法定抚养人,父母去世或没有能力时,有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成为法定抚养人。而叔叔和姑姑,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抚养人之内。


12岁的孩子失去父母,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至18周岁。但前提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有抚养能力。从法律上讲,一般是指60周岁以下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题中,12岁的孩子,正常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应该已经达到60周岁,基本失去了抚养能力。除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退休人员,具有一定的养老金。

那么,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作为祖父母的儿子或姑娘的叔叔或姑姑,为什么不能替父母尽一点抚养责任呢?从亲情上讲,血浓于水,侄子和你是一家人,这时候真的应该主动的把侄子领到家里,将其抚养成人。将来,侄子肯定也会像孝敬父母那样孝敬你的。当然,如果你实在没能力抚养,也不必自责。法律也不会干涉你,相信党和政府,不会让你的侄子饿死!

点赞8、瑞安市 网友:按键伤人

哥嫂车祸去世了,留下个12岁儿子,你的辈分无论是大伯、叔叔、姑姑、姨妈、舅舅法律上确实是沒有抚养侄子,外甥的责任和义务。



若有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可以抚养几年,待孩子自立参加工作,从一般国人的习惯,和你们都有血缘关系,哥嫂车祸有赔偿金,可以作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用。


一个丧失父母的孤儿,作为有血统关系的至亲,无论哪一位抚养侄子或外甥,待他长大成人后,一定会报答你抚养他大恩大德,好人必有好报,积德行善必有余庆。


点赞9、柳州市 网友:法克鱿

可以,那是你的权利。

换了我也不会养,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上我没有义务养侄子,谁也不能强迫我,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二,侄子已经十二岁了,年龄有点偏大,而且已经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即使养也不会养熟,怕自己会白白付出,以后养个白眼狼。养亲戚是最难的,我是宁愿养个猫狗也不养亲戚,真的是出力不讨好。

三,我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没有多余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扶养侄子,而且我的配偶和孩子也不同意这件事,容易造成家庭矛盾。

四,从血缘上讲,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和侄子是关系最近的,他们扶养孩子也是最合适的,当然,我们作为亲人,可以给孩子出适当的赞助费。

五,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侄子的命就是那样,如果真的无家可归,那么该去哪就去哪吧,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知识推荐

八哥问答——日常生活学习知识分享。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669@163.com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 闽ICP备2023007808号-3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Copyright 2023 www.1260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