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担保缓刑期间可以外出打工吗?
可以的 但是要按时按规定去指定派出所报到!我一个朋友打架 也是缓刑 开始一个月去报道一次 (写书面材料 这个月 去哪里 干什么等等)后来好像三个月一次
缓刑期间要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应当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正当理由是指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
社区矫正对象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理由、经常性去往市县名称、时间、频次等,同时提供相应证明,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批准一次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批准的期限内,社区矫正对象到批准市、县活动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活动情况。到期后,社区矫正对象仍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
在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因为其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暂不执行所判刑罚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的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在执行,这就是缓刑。(针对是否有再犯罪的危险,重大不良影响,实务中并没有具体认定的方法)
缓刑该怎么执行?
缓刑由法院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执行的方式为社区矫正。
什么是社区矫正?
1.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对判处缓刑的犯罪人执行社区矫正都有什么规定呢?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
1.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所居住的市是指直辖市的城市市区、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和县级市的辖区。在设区的同一市内跨区活动的,不属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如果社区矫正对象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在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
3. 离开时间超过7日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每次批准外出的时间不超过30日。
4. 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30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间累计超过30日的,应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5. 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什么才是社区矫正对象需要离开的正当理由?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的正当理由是指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
结语: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员,法律并没有剥夺犯罪人员的自由,由于该犯罪人员必须执行社区矫正,所以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外出是需要经过批准方可离开,缓刑期间外出打工如果符合社区矫正对象需要离开的正当理由的,不需要有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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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你要看你打工所在地的司法所同不同意接收你。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