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上黄色网站被抓,是个人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2002年陕西一对夫妻在家观看成人录像,警察进入侦查,最后反而赔偿了29137元!
一个人在家里浏览成人网站属于违法行为吗?毕竟现在的网络是很发达的,手机也是能够上网的,而且隐蔽性非常强
还有一些人经常浏览这些不雅视频后,很可能就难以控制自己,然后出去寻找“失足女”,这样的话不但花费掉钱财,还可能被感染疾病,而且一旦被抓到是要拘留的,对于一个人的名声影响特别大,既然如此,那么浏览黄色网站违不违法呢?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上网的方式有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一个人在家里观看不雅视频,通常属于个人行为
在很多人看的,一个人独自在家里面观看浏览这些“黄色”网站,是属于个人行为了、并不违法
我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根据一些律师的讲述,一个人只是单纯的浏览黄色网站,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因为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实在太普遍了!如果这是违法犯罪的话,被抓起来的人或许会有很多,所以一个人在家中独自单纯的浏览成人网站,并不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以下这些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虽然说一个人单纯的浏览黄色网站,并不构成违法,但是产生了一些附随行为的,就会违法,严重的还会犯罪
首先第一条就是你把这些视频进行了复制和下载,然后进行了传播甚至是售卖,这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行为
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在我国的刑法中,就有一条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如果有以下行为的,就会构成犯罪
比如组织多人来观看,甚至是收听这些淫秽制品的,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罚款,如果情节恶劣严重的,被判的刑期会更长,能达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要罚款
在90年代网络还没有普及,人们想要观看电影,都是通过录像机或者光碟,在那个时候有很多的录像厅,白天通常会播放一些武打片、枪战片、警匪片、恐怖片等等
但是到了午夜场,一些老板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就会播放一些不雅录像带,其实这就构成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那么就是非常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老板就是在组织多人观看这些不雅录像,更关键的是这种行为同时也构成了传播淫秽视频来谋取利益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刚才说到的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两条罪名最大的区别就是,是否以牟利为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363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存在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有一些女孩子拍摄不雅视频,然后在网络上进行售卖,那么就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为她有制作(拍摄、录制)、贩卖、传播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在家中浏览成人网站,然后还把这些不雅视频下载下来,接着又进行售卖的话,同样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不过,有一些电影仅仅只是有短暂的描述,主体上还是很正常的,所以要看这一部电影是否为法律所禁止的,还要通过“鉴黄师”来鉴定,比如是否露骨、在电影中的比重等等,总而言之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对不放过一个坏人
3、翻墙浏览成人网站
网络需要净化,建设黄色网站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坚决打击的,只要发现了这些网站,就会被封禁掉,所以有的人就会通过翻墙的方式,来浏览这些网站
有一名男子就是采用了这样的方式被警方带走的,因为他进行了非法的国际联网,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所以哪怕你没有传播,也没有贩卖、组织多人观看,但是采用了翻墙的方式,同样是违法行为,这是一种绕过相应的IP封锁、域名劫持等等,实现了对网络内容的浏览
一些人就通过翻墙(绕开法律管制)的方式,实现了对境外服务器的访问,所以已经涉嫌违法了,因此大家要记住,千万不能采用这种方式来上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上网的时候,都要遵循法律的规定
三、2002年,一对夫妻在家观看成人录像,警察介入后反而赔偿
早在2002年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一个案例,一对陕西延安的夫妻在家里观看成人录像,警方接到了举报,迅速赶到了现场,而且警察透过窗户也看见了电视机上播放着成人录像
然后他们就敲门进去了,夫妻听到有人敲门,就把电视机关掉了,家里也就只有他们夫妻二人,在盘查的过程中,发生了争执和撕扯,警察的衣服被撕烂了,连手也被对方抓破,然后这对夫妻的男方被带走罚了1000块就释放回家了
因为当时他不配合警方的调查,还跟警方发生撕扯打骂,甚至拿起碟片砸向警察,拒不交出观看的“黄碟”
所以两个月后男子又被带走了,这一次说他是“妨碍公务”,所以要刑事拘留,警方还要求逮捕男子张某,不过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继续补充侦查
后来抓他的公安分局还对张某进行了赔偿,因为经过医院的诊断,发现张某存在多处软组织挫伤,而且还有精神障碍,所以警方撤销了此案,还赔偿了这一对夫妻29137元,并作出道歉
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一个人在家单纯的观看成人视频,并不违法,但如果组织多人观看,还有制作、复制、传播、贩卖这些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了
其实,除了文中说到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区别就是在于贩卖和传播,虽然说个人单纯的观看并不违法,但也是违背道德的,如果看多了,也很可能产生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营造良好的上网环境,提高自身的修养,多干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老是沉浸于此
大家好,对于:“在家浏览黄色网站被抓,是否违法?”我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一般情况如果“被抓”很可能就违法。问题来了,一个成年人在家看黄色网站是否违法呢?我觉得一个成年人在家只是看黄色网站,基本属于个人行为!但是注意这种行为属于“瓜田李下”。
第一.我国对色情网站的管理很严格,很多黄色网站是上不了的,那就需要使用一些非常手段比如“翻墙之类的”。这样可能会引入木马或者大量不良信息。这些有可能会带来网络严重的影响!
第二.我国对于色情信息管理非常严格,比如禁止贩卖,传播淫秽视频和图片。禁止聚众观看淫秽色情网站。禁止向未成年人透露淫秽网站信息等等。这些人即便一个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有关部门都有可能怀疑有以上行为出现。
第三.我国对“色情行业”的定义是违法的,那么制作淫秽录像,图片也是违法的。那么为了进一步落实,肯定是不希望这个行业有市场。就好最好大家都不看黄色网站。
那为什么有被抓的可能呢,就我个人了解有三个原因:第一.就是浏览的黄色网站是被网警标记过的,这种一般在家正常浏览是看不了的,但是有些人用一些非常手段可以看。比如“翻墙”或者去到一些公共区域(比如使用一些商场(尤其是国外老板开的)的网络)。
第二.就是浏览的一些网站,存在下载行为,尤其是大量下载,然后在一些交互软件上,进行贩卖,传播。
第三.就是浏览的时候被人家举报,比如即便在家看,被别人知道了,别人去举报。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抓。毕竟有时候成人浏览黄色网站,必须要注意时间,地点。千万不能让未成年人接触到!
如果以上的那些行为都没有触犯,一个成年人就在家看下黄色网站,我觉得应是个人行为。就算被有关部门打电话问候,也就是说服教育。还有必须注意,浏览黄色网站,有可能会让很多网络诈骗集团知道个人信息!所以个人尽量不要注册,填写个人私人信息!
当然最好是不要看黄色网站!文明上网!
我邻居就因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被警察叔叔找上门来带走了。
前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还在头条上写文的我突然听见楼道里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出于好奇,我开门出去看了看,只见楼下停着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楼上有人在大声说话,说的好像是“把电脑和手机都带走”之类的话。
不一会儿,几个警察带着楼上的男性邻居赵某下来了,并把他带上警车拉走了。
我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于是叫住了一名协助警察办案的小区保安,给他点了一根烟后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我那四楼的邻居赵某因为在家上黄色网站被警察叔叔找上门了。
后来听说那人在当晚就被放了出来,不过,他的电脑和手机全被扣押了,警察经过调查了解后扣押了他的那两样“作案工具”,并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警告。
经了解,他喜欢浏览黄色网站,并且通过一些下载软件下载了几部视频后储存在电脑和手机里供自己观看。
那天晚上,他又一次在浏览黄网时搜索到了一个他认为“非常有意思”的网站,然后把这个网站的网址分享给了他的一个朋友。
当时他的那个朋友在酒吧喝酒,收到他分享的网址后,于是和几个朋友在酒吧里打开了网站,结果在浏览不堪内容时恰好遇到了警方的治安检查,他们聚众浏览黄色网站的行为被当场查获,在现场调查的过程中,那个朋友向警方交待了他传播黄色网址的行为。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他之所以当晚就被放出来,原因是他分享黄色网站的行为尚未达到传播的条件,没有达到法定的“严重后果”。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条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上述案例中,赵某浏览、下载淫秽视频的目的只是为了供自己在家观看,主观上没有牟利、传播的目的,虽然他在观看期间给好友分享了一处网址,但是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所以按照本罪的构成条件,他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是怎么认定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是构成非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必备条件。
一般来说,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人次多、品种多、影响坏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上述案例中的赵某,虽然下载并分享了黄色网址,但未达到法定的“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条件,并且其分享的网址并没有在社会上扩散,造成恶劣影响。
故,赵某的行为达不到刑法处罚的条件。
但是,他的行为虽然构不成犯罪,可是已经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可以依法给予拘留或罚款。
警方没拘留没罚款的原因是,他下载的淫秽音像数量不多,分享网址时也是“内聚型”的传播行为,仅传给了好友,并没有面向社会大众传播,而且只是传播了一次,所以,民警只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告。
总结
综上所述,在家上黄色网站,只要不影响周围邻居,不下载、不复制、不传播的行为是属于不被提倡的个人行为,尚达不到违法和犯罪的构成条件。
浏览黄色网站的危害性
浏览黄色网站,除了有碍身心健康外,还容易成为性犯罪的诱因。
此外,黄色网站不可能让你白看,那些网站上往往布满了软件下载、网络赌博、注册会员等陷阱,其目的就是要搜刮你的财产,一旦上当受骗,将悔之晚矣。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在上网时一定要做到非法弹窗不点击,非正规软件不下载。
一个派出所的朋友告诉我,在家看黄s网站被抓,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幸好发现得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浏览黄s网站是属于不健康的行为,应该马上制止,在家浏览黄s网站被抓,更是有可能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以下三种情况,已经涉及到了犯法:
1.非法传播淫秽资源:如果仅仅是夫妻或者情侣,为了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一起看,这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在观看的过程中,还邀请其他人来一起参与,哪怕是自己的好朋友也不行,众人一起观看,已经构成了黄s资源传播罪,这是不允许的。
2.非法下载黄s违规作品:如果观看者在过程中,采用截屏、下载或者转发淫秽作品,就会遭到相应的惩罚。
情节轻的,有可能就是简单的批评教育,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有可能被拘留,外加相应的罚款。
3.使用“翻墙”手段,非法浏览黄s网站:由于我们对于黄s作品的打压,国内没有黄s网站的服务器,个人不得使用VPN翻墙,浏览黄s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平台上贩卖的VPN翻墙软件,也是违法的,除了相关机构授权访问国际网络外,个人不得私自用自建网络“翻墙”,访问国外网站。
浏览黄s网站,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它的危害更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1.非法的线上交易:有案例表明,有的黄s网站上,被植入了大量的hdd广告,就像网络购物一样,浏览者面临一个巨大的金钱骗局。
在当前给定的内容被播放完成后,网站的页面会弹出一个窗口,提示消费者如果想看更多更优质的内容,可以购买或者预定,这个时候,如果浏览者把持不住,就有可能坠入魔道,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2.偷窥和监视个人隐私:有案例表明,黄s网站浏览者,由于采用的是非法的,带有木马病毒的网站,浏览非法作品,个人的电脑,就有可能被坏人监视。
违规者应用非法的手段,获取观看者的隐私,从而进行勒索,索要更多的报酬,因此,浏览黄s网站的人,得不偿失,给自己造成了极大人身财产危害。
除了以上的客观危害,浏览黄s网站,还给我们造成更多的危害和损失。
1.浏览黄s网站,影响心身健康:长期浏览黄s网站,会给自己的心身,带来严重的危害。
身体的机能肯定跟不上,导致自己的内分泌失调和精神恍惚,如果长时间观看,还可能对自己的身体功能,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自己的事业心也会遭到磨灭,整天浑浑噩噩,度日如年,毫无价值可言。
2.影响家庭和睦,破坏夫妻感情:一个人长期观看黄s视频或者图片,就会忽视了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从而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的和睦
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多多交流,在现实生活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维持好自己的家庭,这才是最重要的。
怎样杜绝黄s网站带来的危害?
1.反对浏览黄s网站,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保证自己不看的前提下,积极地向身边的人传播正能量的事情,远离hdd,人人有责,只有这样,我们才有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和网络世界。
2.增加户外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情绪,更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和自身发展,锻炼身体,提高我们的体质,是享受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
总之,在家自己,或者和自己的妻子、女朋友,一起浏览黄s网站,本身不犯法,但是如果涉及到传播、宣传和销售,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非法翻墙浏览国外网站的行为,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文明上网,人人有责!
个人在家浏览的话,网警一般是不会抓。如果带上别人一起浏览的话,就有可能沟通传播淫秽信息罪,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个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未转发、传播的,不是违法行为。民事领域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
自己下载后刻录为光盘保存可以么?自己邀请他人一起观看可以么?通过一起浏览下载淫秽物品案件处罚后又撤销的典型案例,说清楚上黄网的违法界限到底在哪里!
按照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上黄网浏览应该是不违法的。答案是:不全对。本文将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说清楚浏览黄色网站唯一合法的情况。另外也会将涉嫌违法的其它几种情形一并解释清楚。让看完本文的人心里都有一个清晰的界限。
(某知名被查涉黄APP封面)
典型案例:
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许,家住四川宜宾某县城的杨军(化名)关掉电脑,正准备从家中外出时,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他以为是亲戚来家做客,急忙去开门。打开门一看,门外全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最主要的是这几位陌生人全部身着制服。这几人正是宜宾市公安局联合侦办组的案侦民警。
有些蒙的杨军根据民警的要求,带民警来到自己卧室内。民警依法对杨化军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式电脑硬盘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后,民警在电脑里查出大量从网络下载的涉嫌淫秽色情物品,包括视频文件39个(约7G),淫秽黄色图片526张(约80M)。
(杨军被查获的电脑内涉案视频等)
原来:男子杨军平时喜欢上网,一次偶然机会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面的成员不时在群里上传一些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出于好奇,杨军经常浏览这些黄色淫秽物品。但是因为群里人数太多,传发的淫秽物品比较多。导致自己有时候来不及浏览就被覆盖。
于是他开始疯狂地下载这些黄色东西,并在电脑里专门建立了一个文件夹用来保存。供自己随时“欣赏”。直到他被当地警方抓获前一刻,仍然下载了很多图片与视频保存起来。
最终处罚:办案人员根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最终办案部门对杨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网络配图:查获的电脑内淫秽物品)
事件发酵:
被处罚后,杨军感觉自己很委屈,于是在网络发帖诉冤。帖子中,杨军承认自己浏览并下载了淫秽物品。但是自己并没有制作、传播、复制等行为。认为自己被罚很冤。
最终认定结果:
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作出决定的办案单位迅速召开法制会议研究此案件处罚是否得当。最终经复查认为,对杨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已于2010年3月24日对杨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小结:此案件处罚所依据的是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该规定明确了个人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本案例中杨军仅仅是浏览、下载了淫秽物品。并未制作、复制、传播。所以说显然杨军的行为是不构成违法行为的。
根据某报社在网络上发起的网络调查中:97.5%网友都认为“自己看不传播并不违法”,其次有相当一部分网友承认自己有过浏览、下载的经历。但并未传播。
案例讲完了,案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杨军仅仅是浏览并下载了淫秽物品。这就是杨军被处罚后最终被撤销的根本所在。那是不是就说明我们可以随意浏览下载也不是违法行为呢?
显然不是,杨军的案例仅仅是个例案件。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清楚原因!
(网络配图:手机浏览不健康网站)
只浏览下载,并未复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违法么?
此时只有一种情况下是违法的,那就是——“翻墙”访问国外色情网站违法!
除此之外,一个人在家浏览有色网站,单纯的下载淫秽物品的行为,没有了后续的其它行为。那么既不违法也不是犯罪行为。
“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翻墙”登录境外网页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处罚: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被警方查获并处罚的翻墙浏览有色网站案件)
自己下载后刻录为光盘保存,复制到U盘保存等行为可以么?
答案是不可以,系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淫秽信息进行下载后光盘刻录和U盘拷贝等复制行为,典型的符合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处于拘留或罚款。
(将淫秽物品刻录到光盘上属于典型的复制行为)
下载后刻录为光盘、复制到U盘传播不牟利或者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可以么?
假如是复制后不为牟利,单纯地寻求刺激等目的的传播:
根据《刑法》第364条第1款之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此行为传播的方式可以是以下几种: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开庭审理现场)
假如是复制后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通过声讯台向100人次以上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的;制作、复制影碟50张以上的;获利5000元以上等等都可以按照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报道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自己邀请同学、朋友等他人一起观看可以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违法行为的认定与金钱没有任何关系,不管你是为了牟利还是为了寻求刺激。都是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直播淫秽表演被抓)
写在最后:
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夹杂淫秽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生理、医学知识和其他自然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在查禁之列。
淫秽物品本质上就是一种精神鸦片。很多时候,我们有着很强自控力的成年人都可能会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更何况是涉世未深、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来说,无疑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造成极大影响,甚至诱发青少年的其他各种犯罪行为。
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连通,网上与网下紧密相连,人们在虚拟世界里若行为“不端”同样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而且虚拟的网络社会更是有着雁过留痕的特点。其实在网络世界里,我们每一个人就是在裸奔。
一旦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时候,不仅仅是证据齐全,更是毫无躲藏之处!所以在看似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我们更应该谨言慎行。
全文结束,共计3300字。码字不易,请勿抄袭。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欢迎一起交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感谢您的阅读评论转发。
(学法知法守法)
定义是否违法是看你是否有传播淫秽色情情节,如果是自己存储的自己看不会被抓,如果浏览网站或从别的途径得到淫秽视频是违法的。
个人看法
成人看黄色网站,很多人都干过这事,包括我,
如果说犯法,这事可能涉及到传播和售卖了,碰到这两点,确实犯法了。这里还有个事,就是下载后翻拍,有的是有版权的,这时再传出去,可能会多个官司的。这里会根据传播数量和利益来量刑处理。
如果个人在家看,或两口子在家看,不存在什么犯法,就是警察到家,也就警告差不多了,这里没什么传播等行为。也可以说是曾加性行为乐趣而已。
建议,不要用家用电脑登陆黄色网站,可能会对电脑造成麻烦的。毕竟是网络连接,会留下你个人网址的,
说真的,这年头有几个没浏览过成人网页的?
食色,性也!浏览成人网页没有什么肮脏之说,毕竟浏览成人网站,是很多老司机必备的娱乐项目。
年轻的时候,没有女朋友,生活单调、枯燥、索然无味,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总得找点乐子,适当释放一下自己青春的荷尔蒙。所以浏览成人网页也不失为一种解压的方式,方法。
所以,个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没有转发、也没有向他人传播的,只是自己单纯欣赏的话,是不会构成违法犯罪的,这是个人行为。
不过,世上的事谁说的准。有的人就是显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想当初在成都上班的时候,宿舍有个哥们简直是个另类。
他老家眉山的,老喜欢在宿舍谈论三上老师的作品,自己不但喜欢看,还非要下载下来,保留在手机里,慢慢欣赏,有时还拉着宿舍的人陪他一起欣赏,真的是无语了。
有次,这哥们在宿舍看片,把声音切换到耳机模式,直接变成音响公放。
关键是这哥们还浑然不知,还念叨着这耳机声音怎么这么小,是不是耳机坏了?
殊不知,这憨憨,把声音开的老大,我们听了都受不了他的行为,连隔壁住户都听到了,最后还招来了宿管阿姨,把他狠批了一顿。
还有一次,这哥们直接被请进派出所了,回来就被公司开除了,让他立马滚蛋。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这哥们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地,别出心裁,把自己手机里保存的好资源通过网络上传到不良网站上去。(听说上传作品可以提高会员等级,获得更多解锁方式)
期间,有陌生人添加他的联系方式,说可以用钱买他手里的资源,还说希望他能多上传点精品内容。
他一听,感觉找到了一条发财的门路:既可以挣点零花钱,又可以提升自己的会员等级,何乐而不为。
于是,说干就干。他当时真的以为没什么。
哪知道,隔了一段时间,有个陌生的电话打到他的手机上。
原来,这个电话是附近派出所打来的,来人直接告诉他,他们所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这哥们在浏览这个成人网页,还有在近期上传作品,希望这哥们来一趟派出所,配合说明一下情况。
这哥们当时吓坏了,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但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一趟所里。
好在警察也没有为难他,只是狠狠批评教育了一番,把他给放了。
后来,这件事被公司领导知道了,直接让他三天内离职,让他走人。
所以说,有些事情,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该来的,还是得来。
其实,成年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纯属个人行为,只要是不下载,不传播,一般问题不大。
如果真有人在家浏览成人网页被抓,那么一定存在下面几种情况。
一:这类人抱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想法,自己欣赏好资源不过瘾,还要有组织拉着身边朋友一起欣赏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了(传播淫秽信息罪),这类人被抓也是迟早的事。
二:有的大神自己欣赏“好资源”不过瘾,还要把好资源下载起来,通过网络传播给他人欣赏,或者通过网络复制,传播,贩卖这类好资源,就有可能违法犯罪了。这类人,被抓也是情理之中的。
三:有的人在家观看浏览成人网页,国内的资源不过瘾,还要通过技术手段,翻墙浏览国外的资源。那么,这类人也迟早会被网警盯上,被抓也是早晚的事。
四:浏览的不良网站是被网警重点盯防的,或者是被网警重点标注的话,你如果频繁浏览这类不良网页,就有可能被网警盯上,到时候被抓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所以说,个人在家浏览不良网页是否违法被抓,关键看你是否满足上面的几种情况。
不过话说回来,网络上不道德的网页最好不要轻易浏览,不然会出现下面的几种情况。
一:成人网页里面充斥着许多垃圾信息,垃圾病毒,你如果一个不小心点击的话,就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个人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
你想想,为了点击不良视频,而付出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这划得来吗?
二:如果用手机经常浏览成人网页,就会导致手机卡顿,严重点手机会中病毒,以致手机报废。
三:经常浏览成人网页的话,大概率很有可能被网警盯上。轻则打电话通知你去派出所,简单接受下批评教育。严重点就是通知你亲人,让你“名声在外”,周围人笑话你。
四:过多浏览成人网页,会影响成年人的心智,也会影响个人日常行为,严重点甚至会违法犯罪。
说真的,浏览色情网站会对身心健康和隐私安全造成伤害,所以说,在这里,我不建议大家经常浏览这类网页,没中招是不幸中的万幸,切记,切记!!!
文明上网,人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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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在家浏览黄色网站,纯属个人行为,只要是不下载传播,应该是不违法的。但如果是多人聚集观看,大声喧哗语言下流,这是有可能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