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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你凭什么不加班?

提问时间:2023-07-05 12:06关键词:年轻人

年轻人,你凭什么不加班?

点赞1、厦门市 网友:一抹妖娆

这个题目应该叫做: 年轻人凭什么加班?

回想刚毕业那一年,真是暗无天日的加班,一周只休息一天,每天回到家已经快半夜。

加班费一毛都没有,回家打车也不报销,老板会说,你丫怎么不和海尔海信比比看。拜托,人家一个月拿我三个月的工资好吗。人家买房子都有内部福利,您能给我什么福利呢?说到加班费和涨工资,那立刻就是另外一张面孔:公司有公司的难处,年轻人要有韧性.......这大概就是剥削的本质吧。榨取一切可以榨取的剩余价值。

那一年我也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越忙越胖,越加班越长肉” 。当我加班一年涨了18斤之后,然后再看看和我一样的加班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刚毕业两年之内的年轻人。

诚然,我也承认,刚毕业的时候往往工作做的不到位,的确有加班的可能,但是我想更多的是,老板应该给那些加班还不要加班费的员工鞠躬,因为就是因为他们的隐忍和坚持,尽自己的努力,在没有加班费,工作不高的情况下,也依然珍惜自己当下的这份工作。

点赞2、德惠市 网友:初遇见

6岁以前,爸妈指着一袋薯片说


“看到没,只要你今天一天都听话,这就是你的”


18岁以前,班主任指着某大学的艺术照说


“看到没,只要你这三年都努力学习,这就是你的”


22岁以前,辅导员指着学校的就业数据和平均薪资说


“看到没,只要你努力够多,这就是你的”


………



22岁以后,老板指着一栋门前停着跑车的别墅说


“看到没,只要你今天加完班…”


我心中一丝窃喜。



“加完班以后把材料送过来,我就住这。”


“给我秘书就行了,不用打电话叫我了,也不用进卧室找我,我有别的事要忙。”


“好好干啊,公司很看好你,回去的时候别告诉别人我也对你说过这句话。”


“顺带一提,你今天迟到20秒,还在公司放了个屁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扣100块,希望你能在别的方面弥补回来。顺便把加班用的水电费结一下。”


……


“我现在有点醉,记不太清,你今年是不是34了?”

点赞3、濮阳市 网友:黑暗之神

这个问题没什么特别之处,有意思的是回答当中有一大半劝人不加班,但你仔细看一下答题的时间竟然有一半在晚上11点钟之后,我不敢说这些人肯定每天加班,但能够晚上熬到这个点不睡觉文章还写的这么有条理的人,肯定有熬夜加班的习惯。

加班到底好不好,当然不好,人的一生追求工作和休息的平衡,没有工作就没有成就感,没有休息就没有生活乐趣,少了哪一样都了无生趣,但我们现在的普遍现象是牺牲过多的自我时间将生活的重心放在了工作上,有些人是抱着“成名要趁早”的事业理念而每日超负荷运转,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自我要求加班,而大部分人则为时代洪流所裹挟,不得不加班,有些人觉得这家公司加班太多就换一家公司,结果换了公司加班时间更长。现在不但是民营企业加班,到了公有单位甚至国有企业都很少有到点下班的,医院上班正常都要加班两小时,而且并没有有忙有闲的区别,常年如此。

我不想为加班辩解什么,但事实上你无法逃脱加班的命运,你一想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到哪都要加班,国家落后别人数百年,靠的是什么不断的缩短这种差距,你每次看到我们国家航母下水、战机升空、国际场合抬得起头、国民出国旅游任性扫货你猜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人口增长那么慢,生产效率并不比别人高,是怎么在短短的40年间迅速拉近与欧美国家的差距的,你要说是凭你的聪明才智,我能笑你一百年。

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没听过叫做“你不干、有的是人排队等着干”,这句话绝对是驱动你加班的最恐怖武器,有很多人都是怀着对这句话的深深恐惧而上班,你最怕的也是别人比你聪明还比你勤奋,遇到这样的人你是不是毫无还手之力,只有更加的勤奋才能勉强活下去。

但其实,你到医院里走一走,看一看你就会发现,很多时候和健康比起来,事业的成就根本不值一提,我们大学里的一个著名教授,名声享誉国际,40岁就患上了肺癌,另外一个搞汽车赛道设计的专家,也是年纪轻轻的肺上就感染了真菌,这两个疾病没有一个是免疫力正常的人会患上的,想想正值壮年,不是经常加班熬夜哪会免疫力这么差呢?没有健康的功成名就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和职业成就无可厚非,但如果靠无休止的加班换来我觉得并不值得,人生在世物质的需求和精神的欲望永无止境,适可而止多一些悠闲,让自己多一些时间思考一下生命的意义更加重要。

点赞4、松原市 网友:亡校之生

1、是否需要加班是因人而异的

对于一份工作来说,不加班的原因,就是要做的事情对于工作者来说工作量小,工作难度也不高。可以条理清晰的在工作时间内创造足够多的价值。

但是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是大还是小,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人,工作效率,思考能力,熟练程度也不相同,这些人对于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的判断也不会不同,刚入职的新人,对什么都不熟悉,一件事情就会有许多需要时间摸索的工作难点,那么适当的加班,能够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也未尝不可。能够胜任工作后,就可以适当的调整休息时间啦。

2、是否需要加班来自我加压

职前菌看过一篇文章叫《做一个在路边鼓掌的人》,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很强的竞争意识,希望站在聚光灯下,也有人希望做一个追随者,希望与世无争的欣赏和赞美他人的成就,那么,在做好手头的工作后,他就转向自己的兴趣,而不是加班工作,这也是一种人生选择,并不是什么悲惨的事情。有冲劲,渴望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也是一种人生选择,这自然而然就需要加班,来自我加压,在能够完成手头的工作后,还腾出时间拓展更多技能,提到更高的水平。

3、事情是做不完的,加班也需要适度调整

一些崇尚狼性文化的公司和创业公司加班是家常便饭,但有些加班是混乱无序的,是为了加班而加班的一种内耗,我们现在会看到一些新闻,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加班猝死,长期的高压工作,工作效率反而会变慢,人的健康也会出现危险,我们是需要时不时的停下,调整一下身体和工作的状态,思考如何优化工作效率的。

点赞5、南阳市 网友:紫铯伊人

二十多岁的花样年华,谁愿意把大好青春埋没在格子间里?

可若不是出身富贵,有什么资本年轻的时候享受安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牙坚持和奋力拼搏。如果不想三十多岁的时候焦虑,也许,你没有更多的选择。

除了少数装模作样为老板表演的加班,我们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不会白白浪费,可以学到更多的技能、积累更多的经验、结交更多的人脉、收获更多的回报。

可以问问你认识的成功人士,有哪一个年轻的时候没加过班?


社会很简单,靠实力说话,当你是个菜鸡的时候,最好不要成天强调人权,因为根本没人鸟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在职场随心所欲!

不正规的小公司,加班,恨不得把你一个人当三个人用;正规的大公司,也加班,恨不能把你变成三头六臂九条腿……

什么时候你可以对加班说不,当你有一天无可替代,你才可以恣意妄为!

我们今天加班,是为了有一天可以不加班。

年轻的时候,你懂得比别人少,做的比别人差,如果还理直气壮的踩点下班,多一份力都不肯出,多一点苦都不愿受,你怎么可能不吃亏?

你活该被批评、被挤兑、被冷落、被开除!

能力差的时候,加班是一种态度,这个道理都琢磨不明白,成天想和老板PK劳动法,你咋那么天真呢?

工作的前几年,是最好的升值期,学东西最快,犯错又最容易被原谅,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受点累吃点苦,低下头弯下腰,但是,这会照亮你明天的路!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份工作不辛苦,容易的事从来不值钱。


我家境平庸,父母都是工人,老爸在我大学毕业之前,买断下岗了,读的大学也一般般。第一份工作,我住在公司,坦白的讲,都不是加班多不多的问题,我甚至没有上下班的概念,休息的时间,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学习。因为我知道,没有任何退路,只能咬着牙往前冲。

如果我是富二代,我也愿意放飞自我享乐生活,我不是富二代,但我并不沮丧。自己奋斗出来的生活,更有滋味,更值得回味。


有了烦恼找明哥,找了明哥乐趣多,关注明哥聊求职,我们的故事就开始了~

点赞6、醴陵市 网友:風聲鶴唳

加不加班,真的是每个人的自由,

不但是自由,而且还受法律的保护!

不过,在决定加班与否之前,还是先讲两个故事吧:

加班的朋友

这是我身边的一个朋友,企业培训师,自由职业,一天税后净收入8000,再加上其他咨询和顾问费用,差不多一年是80-100万吧。

他年轻时候也是屌丝逆袭过来的,不过真的很拼。

他当然不用加班,可是他工作的时间比普通人真的多的不止一点点,飞行航程超过98%的人,连他在机场的时候都在写课程,另外,他还抽空写书,而且已经出版了两门。

另外一个是咨询公司合伙人,三十多岁,很年轻,年收入过百万。

他的航空旅程是超越了99%的人,不是在加班就是去加班的路上。

不加班的朋友

之前我在一个独立院校当老师,工作特别轻松,一周十节课,根本不存在加班这么一说。

后来,我觉得职业发展太受限了,就自己跑出来。

天天加班,到完善十一点多,不是公司要求,是我自愿加班学习。

同时期有个老师,之前在华为上班,后来嫌累,跑到那个独立院校去当计算机老师。

然后一个月五千块钱不到。

后来,还是觉得钱少,想去找其他工作。

发现真的不好找了。

肠子都悔青了

……

我个人的观点是,什么工作生活平衡,真的是想多了。

对于没有关系和背景的人来说,要么是年轻的时候学习成长换来高收入,要么是轻松安逸但是收入低。

必须二选一,没有其他选项。

当然,加班也要分情况,是重复性、琐碎性的技术含量或价值的工作,还是对于自己的学习、成长与提升有帮助的工作。

是前者,能逃避就逃避吧,是后者,可千万不能逃离。

不过,有时候,你必须做前者,才有机会做后者啊。


总结一下就是:

  • 看自己的价值观和理念,想要高收入或好的发展,加班真的难免;

  • 区分加班的性质,是重复性、低价值工作,还是有助于你的学习、成长和提升;

  • 基础工作也必不可少,毕竟分工就是这样子。


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区留言。

觉得不错的,别忘了点赞和关注~

点赞7、福清市 网友:梦三国

加班,常常被人认作是努力工作的一个象征,然而我们是否有想过,过多加班可能是一个病态的工作状态,所以在讨论加班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加班的频率和强度。

年轻人凭什么不加班是一个多答案的问题。偶尔且适当的加班相信没人会拒不接受,我们不能接受的常常是超出正常负荷意外的过度加班。

有的年轻人具有很高的工作效率,在工作内容安排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要求,这就完全没必要加班了。

有的年轻人进入的行业决定了工作本身加班就比较少,例如很多制造业的制造工程师,由于制造业的清冷,业务量不是很多,所以在很多时候也是不用加班的,而金融以及互联网是出了名的和时间赛跑,加班几乎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了,这种工作是无法避免加班的,但是毕竟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在这种行业里。

有的年轻人为了在工作的同时完成提升自身能力的目的,加班往往是不愿意的,有的人想要出国读书,那么下班了回去准备雅思专业课等考试显然就比加班重要的多,加班,在年轻人的身上是最廉价的投入。而提升自己可以在三五年后看到明显的飞跃。

还有的年轻人经济上完全没压力,在事业上也只是想着简简单单,那么这一类人就更不愿意加班了。

年轻人凭什么不加班?凭的是加班并不是年轻人最好的选择。加班,是让执行人员来承担弥补管理的不足,企业运营的不足而已。

点赞8、西宁市 网友:小任性

近年来,有很多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其实对于公司对于老板的一些行为都感到非常地诧异,因为有些时候你在公司里工作会发现公司内卷严重,而且领导会通过996的方式来让员工不断地免费加班无偿加班,作为员工在公司里工作,只能是无休止地坚持下去,大家并不敢反抗,所以只会被公司所利用。

近日便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有位女研究生小张在进入公司工作了半年之后,由于在周末期间拒绝加班,结果就被公司开除了。

小张觉得在周末期间员工就应该去休息去娱乐,如果领导总是让员工在假期在周末加班,那么就是在变相地压榨员工。而在周末主动休息之后,小张便被公司开除之后,小张便跟公司打了官司。

法院的判定也是上了热搜,因为法院认为其实公司方面开除员工行为属于违法,所以责令公司方面作出相应的赔偿。

小张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她觉得很多大学生在公司里工作就是如此,他们并不敢反抗总是妥协,那么公司方面可以通过一些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规定来处罚员工,甚至会克扣员工的收入,所以每个员工在公司执行任务的时候或者是在工作期间,千万不要被领导一些个人行为所迷惑。

很多网友看到后都觉得其实在进入公司工作后,一些领导根本就不考虑员工的感受,总是动不动就处罚员工,让员工在公司里加班,如果员工不想工作不想熬夜,可能就会面临非常大的竞争,甚至会被公司直接辞退,一方面很多员工在公司里渴望得到领导信任,但是另外一方面大家也并不想花费太多时间去工作去加班,所以大家会主动地选择离开公司去寻找新的岗位。

笔者认为:在进入公司工作后,很多员工拒绝周末加班拒绝假期加班,可是有些公司老板却会义正言辞地告诉员工,如果不加班那么就会丢掉工作,所以会有很多员工会主动地留在公司里工作,甚至会听从领导的谎言,但是当领导的谎言一在地得逞之后,那么领导可以说会欺负员工,他们会主动地克扣员工的工资,甚至会让员工无休止地加班。

那么如果让领导尝到了教训,或者是在公司里工作,员工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相信领导再也不会欺负其他的员工,因为大家已经证明了自己不是好欺负的。

今日话题:你会因为加班辞职吗?

点赞9、珠海市 网友:小米粒

关于“自愿加班”,资深律师教你说“不”

编者按: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面对不可能完成的超高绩效考核、各种随时都要进行的工作任务。“回家加班”已成为不少人的生活常态。非常讨厌,但不得不做。但不少公司竟规定,这种完不成绩效回家赶工进行的加班属于“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不说,身体的损伤也不算工伤。前不久,又有人因此过劳而猝死。面对这些细思恐极的剥削规定,难道劳动者就没法反抗了吗?

“小文,这篇文章你编一下今晚发出来吧。我希望明早看到10万+。”晚上8点,当小文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回家,刚吃上一口热饭,就收到了老板的微信。参加工作以来,家已经成了他另一个办公室,微信也成了24小时随时待命的枷锁。

这几乎是现在青年人每天都要面对的场景。

前不久,江苏省苏州市的文先生就这样挑灯夜战,加班了4小时,猝死。随后文某家人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院,但文某就职的企业不仅没有主动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还在法庭上自辩称,因文某并没有在办公室,加班实际出于“自愿”,猝死也并没有发生在工作场所,因而不算工伤。最终法院裁定,企业对文某的死负部分的责任,赔偿家人20万元。

回家加班就是自愿加班?一旦有伤害也不算工伤?这听上去不合理的事情,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被蒙蔽的“自愿”加班

大家都知道,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在内部规章制度中对加班规定:加班需要经过申请、审批等流程,经管理者同意后才可留下加班记录,作为劳动者获得加班报酬的依据。但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简单,各类企业里充斥着没有被记录但不得不做的“加黑班”。

这样的加班竟也有人加?但还不少呢!毕竟,往往领导的微信都加了,就得面对他们24小时的,明确或隐蔽的威慑与裹挟。一些公司还有所谓的环境、氛围和“企业文化”所影响,即使按照公司的安排事实上进行了加班,也无法留下正式的加班记录。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加班工资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这样的加班也就成了传说中的“自愿加班”,无法向公司主张加班费。

现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在法治保障不健全、资本对员工压榨严重的现实下,我国劳动者素以能够承受较长的连续工作时间、忍受低报酬甚至免费延长工作时间著称,劳动法加班费相关条款也曾被人称为“睡眠条款”。

不算工伤的“过劳死”

有些人说,“自愿加班”纵使被逼无奈,但也是社会氛围使然,忍忍也就过去了。但如此日日夜夜的累积,最终拖成“过劳死”,把性命搭上,真是不值得了。可怕的是,所谓“过劳死”还不一定算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对因工作突发死亡有所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8小时的抢救时间”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时空范围限制,成为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也成为“过劳死”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主要依据和争议点。

原条款强调的是“由于工作紧张”。一些地方规定基本上按比较接近“过劳死”的要求来解释“工作紧张”。例如上海市曾经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因下列原因造成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1)企业安排职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2)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3)企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职工完成超额劳动的;(4)其他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工作紧张的。”

遗憾的是,“工作紧张”这一标准在实践中劳动部门很难操作,所以在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时,干脆修改成简单易行的48小时标准。这其实是一个倒退,因为《试行办法》已经形成了过劳死制度的雏形了,如果经过实践的丰富,包括司法案例的积累和实施细则的出台,很可能最终建立起我国自己的过劳死认定体系。但新《工伤保险条例》则背道而驰,形成一个奇怪的条款,从文字表述上看不出和“因工”有任何关系。另一方面,在现实中缺乏过劳死制度的情况下,这一条款一旦废除,大量因过劳死于、病于岗位上的劳动者,就更无望获得任何法律救济了。

一位设计员加班因过度病倒急救中 图片来源:搜狐新闻

这样,核心问题就在于,如何将“工作强度过大或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变为对劳动行政部门来说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例如,日本政府于《职业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认定指引》规定了“过重负荷”引发的疾病,可被认定为职灾予以赔偿,而“过重负荷”分为三类,包括发病前一天内的“异常事件”;发病前一周内的“短时间过重负荷”;以及“长时间过重负荷”(具体是发病前一个月内加班时数超过100小时;发病之前2-6个月平均每月超时80小时;其它工时之外的负荷)。

在我国,政策上可以考虑采用上述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即劳动者/家属提出是由于过劳导致疾病/死亡的,可初步提出证据(如近期工作成果等),由用人单位举证工作强度并不过大或没有连续过长时间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也可组织医学鉴定劳动者的既往心血管病史等,综合确定是否工作导致的疾病/死亡。当然,类似于日本的时间标准,需要医学专家结合我国工作人群平均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来科学确定。这样更科学、也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所以解决之道,是重新回归到工伤的应有之义,即因为工作紧张/劳累/压力,而导致心血管等疾病,包括死亡。只有这样,才能重新构建应对的方法,从根本上破解这一条款的困境。直面过劳死问题,解决“因工作过劳”的判断问题,不仅可以保护因工作过度而死亡的职工的权益,而且可以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因工作过度而发生心血管疾病的职工。那些像文某一样工作过劳,却死在家中的职工,才将有望获得保护。本条款应当修改为“因为工作强度过大或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导致发生疾病或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应对策略:保留一!切!证!据!

当然,一方面我们呼吁法律条文的细则能够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作为出发点;另一方面我们劳动者自身,在加班问题上,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在劳动过程中就要注意取证。虽然对于加班费的追讨发生在加班已然进行之后,但大多数人以较强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疑会增加用人单位肆意逼人“自愿加班”的成本,从而减少这种“加黑班”的现象,让更多人远离“过劳死”的危害。

这就具体到证明加班存在的问题上,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

崔某于2012年5月14日入职北京市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崔某月工资3500元,该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但未支付崔某周末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工资。2012年度6月至12月崔某双休日加班26天、十一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2013年度1月至10月崔某双休日加班3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9天,崔某认为公司应支付自己加班费共计24942.52元。双方于2014年4月11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因加班工资和其他纠纷,崔某提起劳动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认为,关于加班工资问题,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崔某为完成其职务的要求,可有合理的自愿加班时间。自愿加班工资在确定崔某的工资时已经有所考虑,因此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崔某主张的加班情况,崔某提交考勤报表、打卡记录、考勤系统电子软件予以证明,崔某提交的证据之间可以相互印证。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及情况,认为崔某提交的上述证据为真具有高度可能性,因此对上述证据予以采信,并据此认定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崔某双休日加班3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6天。该期间其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故公司应支付崔某该期间双休日加班工资12068.97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896.55元。

从上边这个案例可以学到什么呢?我们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通常来说,在与单位的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在信息方面总是处于弱势的地位,单位如果转移、隐藏或否认相关证据信息的存在,则将对劳动者相当不利。因此,法律设置了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与行政法上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不同,劳动法上的举证责任首先应由劳动者承担证明事实存在的初步责任,否则就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缺少足够明确的加班手续可供证明加班事实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提交考勤记录、打卡信息,以及公司负责人要求加班的指令,如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等材料,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如果所提交的证据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彼此间能够相互印证的话,也将会有较大机会得到仲裁庭和法院的采信。

在证据方面,考勤和打卡记录、其他证人证言等材料通常只能证明这段时间劳动者留在单位,但不能证明自己并非“自愿加班”,因此在举证的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可以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清晰证据材料,在进行劳动仲裁和诉讼中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有利局面。

作者:任民有

编辑:默默然

美编:黄山

土逗原创

点赞10、沈阳市 网友:綪碟雙飝

1.只能说社会进步了,大家的观念提升了,90的观念也不是8070的人人可以理解的,更不是缺钱的年代。

2.加班我觉得分为好多种,并不是说年轻人一定不加班,

这个沟通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就是一个沟通的问题,但是年轻人有自己处理事情的优先序,可能从加班来讲并不是第一位的。

另一个就是加班成为家常便饭,每天固定12,14小时,甚至变着法子不支付补偿的这种,这个就只能说公司的管理很有问题了,怪不得年轻人


3.熬夜加班伤身体,这个大家都明白,不是生活所迫,没人愿意靠夜班挣钱生活

总之,社会变了,其实不是年轻人不愿意加班,没有人愿意加班,很多时候加班都是基于一种对工作的热爱,对于事业有自己的追求,而不是被安排来加班的无奈,我相信未来的职场随着社会的进步,夜班将会被越来越拒绝,员工的薪酬也会持续上升,绝对不是免费的劳动力,即使老板安排加班,你也要考虑加班费给你带来的成本有多大,甚至劳动部门是否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是个问题,

几个应对的建议:

1.管理者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提升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

2.采用灵活的工作时间的方式,晚一点上班,早一点下班,都可以,主要是工作要保质保量的完成

3.出勤不是最重要的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才是

4.办公地点可以的话允许home office,不来公司也可以

5.不要夜班,如果是制造业的话,少人化,通过机器人等方式减少夜班人员,同时提升夜班补贴和关爱福利。

点赞11、本溪市 网友:瑾色长安

昨天遇到一个IT男,当我们问起他的工作加班多不多的时候,他说,当其他人各种加班的时候,他依然每天六点就下班,一点也不喜欢加班,偶尔一两天还可以,多了就跟老板反应,就不干了。

当时听完之后特别震惊,在我的印象中IIT工作加班是特别多的,即使不是996的节奏,基本上也是需要加班到至少九点的。

细问这下才知道,这个男生今年才来北京,毕业已经6年了,但是目前的工资收入也只是刚毕业的工资收入。瞬间我明白了为什么他挣得少,因为他的工作态度决定他的薪水。

年轻人,你凭什么不加班。

01

每个纪录片叫《56up》,我选了14个不同阶层的孩子,每七年给他们拍摄一次,但最后拍摄的结果让我们震惊,有什么样的家庭,就会接受怎样的教育,从而决定自己的一生怎么度过。

如果我们不够努力,我们可能很难摆脱原生家庭的影响。

02

最近朋友圈被《凌晨3点不回家:成年人的世界是你想不到的心酸》的视频刷屏,视频里讲了三个深夜加班的例子,印象最深的是实习生晚上加班到3点制作PPT,却在最后快要完成的时候突然死机,没有保存上,最后只能重新制作。

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做了半天的东西,却发现没有保存上。但是这个事情又没有办法交给其他人,只能自己加班,重新做一遍。

成年人的世界,有着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辛酸,只有自己经历了才能知道,心酸,多么的可怕。

03

不努力,没有人可以替我们坚强。

当我们原地踏步的时候,而这个世界在不断的进步,我们就是一种变相的倒退。

比如说最近小伙伴在玩区块链,有一句话叫币圈一天,人间一年。

错过早期红利的时候再往前追,已经没有办法再追到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留给努力的人。

年轻人,当你想要随心所欲的购买商场里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当你羡慕那么说走就走旅行得人,当你想要给父母和爱的人更好生活的时候,就会意识到努力是那么的有意义,年轻人,你凭什么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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