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际战争与社会上打架相反,最终战败方赔款?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看动物世界的时候就能知道,作为草原之王的狮子是按狮群和领地划分的。每个狮群都有一只公狮子做头领,其它母狮子就是它的妻妾。而当另一头外来的公狮子打败了现任头领的公狮子,外来者不仅会赶走原来的公狮子,还会把原来公狮子的小孩全部咬死,并霸占所有母狮子,成为新的狮王统领。
狮子如此,动物世界也是如此,国际社会更是如此!这就是丛林法则。
在国际社会上,法则是由强者制定的
;而在现实代社会上,法律则是由人民群众制定并获得绝大部分人的支持通过的,是所有人必须遵守的规则。违背了这个规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这个方面是不能以打架双方的强弱来界定的。
因此可以断定,国际社会和社会打架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制定法则的人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是双方综合国力的展现。当一方把不平等“条款”强加给另一方时对方不妥协,往往用战争手段去达到目地。战争是残酷的,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人们在反对战争的同时,却无奈的认可这条博古通今,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一切唯我不服就干,是强国的混蛋逻辑却一贯屡试不爽。弱国用理,强国用兵。有理,既便是去“联合国”又奈我何。
战争离我们很近。只有加强军备增强国力,则机亮剑,震慑敌对。愿春来战去,和平永驻。
这个问题挺美观:
社会上是打架:
国际上是战争:
所以打架和战争不一样:
至于赔款吗?
战争成本高就得赔款:
打架成本低:
所以就不一样了!
社会上打架有约束,国际战争没有
胜为刀俎,败为鱼肉。
因为没有上帝。。
都是最强武力方定规则。社会打架最强武力方是警察。国际战争有时是打赢方,有时是五常。
这是个好问题!!!因为社会上打架有公安警察管着,有国家法律在制约着,以此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正义,而国际战争则没有这个约束,奉行的是简单的持强凌弱法则,战败者为防止失去土地、权利等,不得不以赔款来讨好战胜国。试想,这个社会没有法律 、没有公安警察,打人不犯法、杀人不偿命,打败架的一方为防止打胜的一方进一步取其性命、夺其家产、谋其妻女,只能以金钱来获取战胜方的一时和平。
“为什么国际战争与社会上打架相反 ,最终战败方赔款? ”
因为无论中国历史还是世界历史,都是“胜者王侯败者寇 ”。战胜者想怎么处罚战败者都有有理,战败一方只能无条件的全部接收战胜者出的任何条件 。这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世界上哪有什么公平,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 ,不听他的他就打你,就像我们经常调侃的那样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
“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