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车库离单元楼太远就没买,停车位每年要两千多吧,物业也是两三千每年,在我们这是最贵的了。我们这是小县城,有的小区物业一年就三四百块。
“没买车库和停车位,车不让进小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及居住安宁的权利。
并且物权法规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宪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以上法律规定均是对业主“自由出入居所”的法律依据。
这种行为侵犯了业主“人身自由权”以及对小区公共停车位享有的“共有权”。
业主作为居住小区的一员,有权利驾车自由出入自己小区;
并且,业主作为小区、居所的主人,其来访亲友也应当享有在小区内临时停车去访问业主的权利。
按照居民小区建筑规划规定,开发商建设居民小区,应按车位配置比例要求为小区配置规定数量的停车位,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地面上停车位。
利用小区建筑规划区内属于业主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的“地面露天停车位”,因其土地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内上述“地面露天停车位”权属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内业主均有权对这部分的“地面露天停车位”进行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
因此,开发商或者物业服务为不正当利益,对没有买车库和停车位的业主不让开进小区,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此问题,可向地方政府物业服务行政管理机关——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控告 物业此侵犯业主不合理、不合法行为,要求予以处理、制止、改正。
没有任何人有权力阻止业主回家的路!能否停放在小区,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1.根据描述,你小区停车位应该是地面以上的。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地面以上的公共车位不得买卖或者出租。进行停车管理,需要征得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拿出这个手续,那就是违规收费,可以拒缴。
2.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需要小区一半以上业主签名同意收取停车费,或者报经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并有物价局关于停车费的收费批文,对于收费标准应该是经过同意后的且公示过的价格,而不是物业公司自己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3.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的相关决议并授权物业实施,或者取得政府批文。那么你的车没买车位可以临时进小区,一般是即停即走。如果长时间停放那就肯定不合适了。
4.如果你小区的停车位是地下的,且是人车分流的。那么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开发商所建的附属配套设施。如果是这个情况,那么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或者出卖车位,这是一种合法合规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拒绝你的车辆进入是可以的。但是临时停车还是允许的。
具体情况你还是看物业公司是否能拿出合法的收费手续吧。有合法手续,那你就交钱租车位或者买车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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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很多小区里都是这样存在的!
这个合理或者是不合理的事,真的是一个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析的!
如果你,就说你!如果你是小区的物业公司的经理的话,你一定会说这样做就是合理的!
如果你是这个小区买了车库和停车位的住户,你会说,我也不管他合理不合理,我不买他也不让我的车进来,我买了我的车就可以进来,就有我的停车位的,至于别人买不买与我没有关系,你让不让他的车进来也与我没有关系,反正我花钱买了车库买了车位那就是我的,别人也不能给占用了!
如果把你还原了你,你没花钱买车库和车位,即使把你的车放进了小区,小区的车库车位都是别人花钱买的,一萝卜一个坑,那你的车能停在哪里?难道你还能把车开进那没有车位的草坪里吗?
所以这个事,这个问题,在我们所有的小区的管理中,基本上都是这么管理的,花钱买车库买车位的小区住户就可以把车开进小区,停在自己花了钱买的车库或者车位上的,而没有买车库车位的小区的住户,也只能把车停在马路上了!
小区的公共资源有限,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满足不了小区住户的停车的需要了,所以在我们城市的马路两侧,就都划上了停车位的,把本来就不宽的马路,又在两侧占用了两排车道,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还是回到你的问题上来吧,小区物业这样的管理,其实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或者说这也是一个小区管理的灰色地带,或者说是管理的一个茫区,都说小区内的所有的资源都归小区的所有的业户所有,可是小区内的公共资源必竞是很少的,也是有限的,所以小区采取了这样的管理办法,你说是合理的,就有合理的道理,你说不合理,也有不合理的理由的!
那么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办?就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你花钱买车库买车位,如果你不想花钱买车库买车位的话,那你就把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让法院给你一个明确的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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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我们小区去年也是这样做的。
然后一位业主因为不让车进,把车放在门口,离车而去。
然后保安把车挪走。
车主回来报警车丢了。
最后都去了派出所。
最后成立临时业委会。
最后协调结果:
无车位者开车进入小区2小时内免费,超出收费。具体按照当地标准。
最后很多业主为了方便,办理了长期租赁。
地上车位大概一个月60元。仅限于晚间。白天按小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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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理没有,还是看实践经验吧。
小区道路是保证车辆通行的,不是停车位。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管制车辆出入,物业限制没车位车辆出入行为不违法。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执业律师,经常关注社会、教育管理等问题,有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没有规距,不成方圆。
每位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小区管理到位,安全,和谐,便捷,祥和。
现在很多小区已实行了人车分离,为安全计,小区内不允许小车进入,小车只能驶入地下车库。
有的小区是可以让小车进入的,但必须停在规定的停车位上。
如果一位业主既没买地下车位,又无地上车位,你行入小区内,准备把车停在哪里?
结果只能是停在一个不允许停车的地方。
这种人多了,小区的规则,秩序还能保证吗?
换位思考,作为花钱买了车位的怎么想?
其余广大业主对于小区小车乱停现象又怎么想?
自己的家当然应该让你进去,但你进去后破坏规则公约,将车乱停乱放,是完全可以对你施以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