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一般跟谁好一点?
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为了有利于小孩成长,小孩三周岁前一般法院会判给母亲抚养,女方抚养期间男方有探视权,男方根据自愿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应当按时支付小孩抚养费,教育费。
如果是小女孩一般都是母亲抚养为主,小孩三周岁后,男方可以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先协商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仍然由法院依法判处,此时法院会考虑谁的经济条件优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成长。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影视明星刘凯威和杨幂离婚案,法院就是考虑到小糯米的成长环境优于女方,最终小糯米判决由刘凯威家庭抚养,杨幂随时有探视权和生活几天的权利。
根据楼主的描述,你完全适合新(婚姻法)第五、第六、第七条之规定,小孩的抚养权可以发生转移,虽然转移发生变化,但是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和要求每月与小孩生活几天的权力,这些问题应当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上写清楚,避免矛盾的发生。这也是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相关链接新(婚姻法)有关条款规定:
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离婚必须要出示离婚材料即(结婚证)。
新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先要各自找出原因,确实不能生活在一起,没有了感情,又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或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协议离婚。
新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违背法律原则,擅自转移财产,一经查实,需要负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关于房产问题,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一方父母子女的赠与,该房产非共同财产,不作分配。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够成为夫妻就是一种缘分,有了家庭要有更多的责任,只有维护好小家,才能让我们的大家庭更加繁荣昌盛。一定要珍惜我们的家哦!
多少男女因为爱情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却最终挨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最终形同陌路。既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就好聚好散,准备好离婚的材料,各自重新开始吧。
离婚了,照一般惯例孩子尚小,妈妈关心孩子细心周到,应该跟妈妈为好,但有好多妈妈为了离婚后,再找对象沒有负担一身轻,不要孩子的也不在少数。
如果判决给爸爸或者妈妈,十有八九不是爷爷奶奶,就是姥爷姥姥带,父母离婚孩子是最大的无辜受害者。
总之把孩子的抚养问题处理好,如果父母离婚,孩子已成年,孩子是父母亲生的可以两面走,反正去父母家都一样亲。
谢邀:根据古人一句话“硬跟讨吃的娘也不跟坐官的老子。”这句话说明了孩子在娘跟前受的苦和罪少一点!可是不管怎样情况,五六岁前最好母亲带!经验告诉我们孩子五六岁在母亲庇护下成长,长大心理就会正常一些,反之不管后天怎样教育,孩子心理都很反常!建议尽量让母亲带孩子五六岁后男孩父亲带,女孩一直由母亲带!
建议还是跟着妈妈吧,至少可以把他照顾的好!主要是现在好多爸爸,从孩子生下来就在孩子上身没投入多少精力,直接做了甩手掌柜的,那让孩子跟着这种爸爸怎么可能会照顾好啊?
1.从男女思维来看,男人理性,女人感性
老话说的好,宁有乞丐娘不要宰相爹,我觉还是有道理的。见过好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大部分男人选择了房子,而女人选择了孩子,这与男女思维有关系,男人天生理性了,所以他们会更加关注自己利益,而女性的感性决定了她会对孩子更上心。
现实有好多例子,男女离婚的孩子跟了爸爸,结果男人二婚后就不怎么管孩子了,后妈好还行,要是有一个自私冷酷的后妈,那样的孩子真的太惨了!
2.从社会分工看,男主外女主内
照顾孩子大部分都是妈妈,二爸爸主要是在外养家,所以妈妈在孩子小时候比爸爸对他影响更大,所以还是联系孩子跟着妈妈。
另外想说,既然生为人父人母那么,就请你好好珍惜与孩子的缘分,对他负起责任!不要因为你们婚姻的不幸而让孩子沦落为牺牲品!
跟爸爸还是跟妈妈,并不妨碍你对孩子的责任!
你好,我是情感领域的创作者,如果大家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谢谢!
夫妻离婚对孩子伤害是最大的,两人实在过不下去,矛盾无法调节的时候,我想离婚可能就是最后一个选择。那么这个时候就尽量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就需要看孩子跟着那一方会更好,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孩子的一方。
孩子成长过程最大的需要就是陪伴,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就没有时间来陪伴孩子,照顾孩子的成长过程,那么就应该把孩子交给有充足时间照顾孩子的一方。第二,有足够经济条件的一方。
这个经济条件就是足以能够支持孩子的成长,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任何收入或者收入微薄,这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培养过程,就需要把孩子交给有经济条件的另外一方来抚养。这样孩子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和良好的成长过程。第三,有良好行为习惯的一方。
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老师,父母良好的行为习惯会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如果其中的一方有不良的行为习惯,比如涉嫌黄赌毒,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等等这些影响孩子成长的不良行为习惯。那么孩子就应该归给另外一方进行抚养,以确保不会受到这些行为习惯的影响。
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充足的物质条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要综合的考虑到这些因素,择优选择,尽量的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确保孩子能够正常的成长。
我个人觉得一般跟着妈妈好,爸爸给些钱。
首先父母不应该是自私的父母。我觉得离婚完全ok.但是父母都应该把孩子当回事,放在心上。不能因为离婚就不爱孩子了。跟着妈妈,爸爸不管了,跟着爸爸,爸爸不管了。或者即使一方带着,也觉得孩子是拖油瓶,不管不问。或者有了新欢就更忽略孩子了。像有的妈妈确实带着孩子。但是再嫁,孩子明明受委屈,妈妈让孩子忍让,就是为了能有人养。甚至妈妈又有了一个孩子。就更让孩子忍耐,也逐渐对孩子失去耐心失去爱。寄人篱下不好过。哎,可怜呀。
孩子是大人的责任。不能因为和孩子没一起住就不想付出了。生下孩子最起码要负责孩子到十八岁。养孩子不能想着回报。养孩子不是投资。
我也想过,如果我离婚我会怎样。我想过很多次。琢磨过很多次暂时的想法就是我不会带着孩子。我没房没钱没人给看。首先不安全其次没钱真的太难了。但是我还是会在孩子附近工作。休息就来看孩子,如果公婆没意见,我当然希望可以离婚不离家。前提我公婆超级喜欢我的孩子也照顾的不错。我不是说多舍不得孩子,只是觉得孩子是我心甘情愿生的。我就要对他负责人。尽量给她母爱。否则我会内疚的无法开心过新的生活。
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否则会不安心。
父母离婚后,小孩和谁生活对成长更有利?
其实,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最大,跟谁都一样,无法弥补小孩心理的那种创伤。
父母离婚后,小孩跟谁,是一场大战。
很少有和风细雨的商量的。
如果妈妈是一个顾家,爱心细致的人,就跟妈妈吧。
如果妈妈不是一个很顾家,对养孩子也不是很热心的人,
那就跟爸爸。
当然,如果爸爸是一个不着家,根本没时间管小孩的,
那妈妈再差,也是要跟妈妈。
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平心静气的商量好,
比如互相探视的时间约定等等,
这样对小孩来说还算说好的。
如果一方尽是逼着孩子不准和另外一方见面,
那真是很糟糕的事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真不想说这种事,
一个人,什么命,命中注定。
董哥懒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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