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应该怎么赔偿?
员工在职期间查出重疾,除非证明疾病由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导致,即:职业病,否则单位是无须给你赔偿的。
员工如何判断自身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呢?
可通过职业健康体检,在专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会得出结论:员工所处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与疾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职业危害因素包含:辐射、有害化学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不同的危害因素会导致不同类型的职业病。
如果疾病不是由工作环境引起的,那员工生病期间可诉求哪些待遇?
1、职工休病假期间,公司应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如癌症、瘫痪、精神病等),医疗期限一般为2年(24个月)。
3、若医疗期满后,职工仍然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n+1个月工资)。
所以员工患病能否得到公司赔偿,得先去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判断是否为职业病。若不是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病假,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医疗期结束后,公司若要解除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便是我对此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否要赔偿,重点得看患癌症的起因是否与公司相关。
一、如果是工作引起的,那么公司要这样赔偿!
如果公司的工作环境中涉及胶水等化学品、辐射、粉尘等危害因素,然后员工长期在里面工作,因此得了相应的癌症。比如长期在粉尘的工作环境工作,入职时身体很健康,之后查出得了肺癌,那么公司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因此这种属于职业病了,正常来说,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环境里工作,公司每年都要给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等,马上要调离原工作环境。如果公司不管不顾,最终员工得了职业病,比如粉尘导致的肺癌,那么公司承担的责任就很大。
这个我们可以查职业病相关的规定,一般职业健康体检,只会给出“疑似职业病”的结论,最终还要专门做职业病鉴定,才能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和工伤有点类似,但比工伤的赔偿要多得多。
二、如果不是工作引起的,那么公司要承担这些责任!
如果公司的工作和环境没有任何问题,是员工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得了胃癌,那么公司基本上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公司可以按照非因工负伤或员工个人患病来处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病假。首先让员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请病假,并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等病假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仍然无法从事公司的任何工作,或者客观情况导致已经不能取公司工作了,那么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从人情角度有点那个,但法律是客观的,不是公司的责任导致的,那公司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
总的来说,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处癌症是不幸的事,但公司是否要赔偿,则重点看患病的原因。
上班期间查出来癌症,单位是不赔偿的,这又不是工伤事故,是疾病导致的,不过要是去医院治病,医院可能根据你入医保的情况能有减免药费的报销,机关单位的可能给报销百分之八十左右吧!
如果你得的癌症,医院确定和你从事的职业有关,可能有相应的补偿,那也得医院出具证明,证明你的病情是由于这个职业病导致的,才能得到单位的部分赔偿金。只有职业病导致的癌症,可能单位会有赔偿,关键是医院的证明才会又效果,但是医院可能不会给你开这个证明……除非你医院有过硬的关系。
多数癌症病人,即便是在工作期间查出来的,单位也没有什么责任,不会得到任何赔偿的,还是自己掏腰包治疗吧!
在单位上班期间查出癌症,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有一小部分人是在工作期间患癌症的,但是,不可能每个患癌症者都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
一般工作单位、公司,职工患癌症是自己的事,没有法律法规支持每个癌症病人向供职的单位提出赔偿。你若向单位索赔,必须打官司,看看你胜出率有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败诉后的诉讼费你自己负责!
除非你是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如生产或长期接触甲醛、苯及笨的化合物、石棉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高危行业,并且要经过法定的职业病防治所认定,劳动者患癌是否与劳动环境存在因果关系?
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生产大量石棉粉尘的环境工作中,吸入大量的石棉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以到法定职业病机构做体检,拿到诊断证明书,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但是如果你是长期吸烟,导致肺癌,你只能去起诉烟草公司,在我们国家,肯定败诉,因为香烟盒外有标识“吸烟有害健康”。在美国,好像有人得到高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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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是一种疾病,在职职工查出癌症,如果只是自身因素导致疾病的话,一般单位是无需赔偿的,就像在职期间感冒了也要找单位赔偿?在职期间得高血压了也要找单位赔偿?在职期间得糖尿病了也要找单位赔偿?都是疾病,只不过大家从认知上理解癌症比较严重,找单位赔偿可能吗?没道理呀!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职业性肿瘤
虽然大多数疾病都是自身因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如果该职工长期从事某一项工作,因接触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造成了疾病,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目前,在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有一项是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这十一项职业性肿瘤,如果被确诊为属于上述其中一种职业性肿瘤的话,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进行赔偿。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患重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真的赶上这个事了,也要直面的去面对它,既不上班,又要公司养活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公司是需要盈利的,不是福利机构,对于得重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病职工来讲,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医疗期内是不允许解除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职工本人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一般为3到24个月。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工作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除了需要支付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个医疗补助费,也可以理解为因患病,公司给的一种补偿。
单位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查出患有癌症,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参考单位是否有过错,单位的过错与劳动者的患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劳动者是否死亡。具体内如如下
一、患有哪一类癌症、患癌原因是什么?
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确诊病例确定劳动者患有哪一类癌症,是什么原因导致劳动者患有该病。如劳动者是一名办公室行政,但因长期吸烟被确诊为肺癌。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系自己长期吸烟所致,与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均无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不存在任何过错,所以对劳动者被确诊为肺癌的结果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劳动者患癌是因为工作环境所致,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存在大量粉尘的环境工作,吸入大量的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二、劳动者是否已经死亡
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受伤、死亡,只要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如劳动者患癌后在工作时突然发病,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如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在48小时内死亡,则构成工亡,公司则需按照工亡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亡赔偿款。既是劳动者是因为自身疾病发病身亡的,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四十八小内容死亡这两个条件,公司就得按照工亡赔偿标准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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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员工不幸患癌,也就离被单位解除合同不远了。
想要获得单位赔偿? 除非你能够证明所患癌症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那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五谷杂粮里没有长生不老之仙丹,生病是免不了的。进了单位定期检查身体,那是企业给职工的福利,企业的目的就是希望职工人人健康。但凡检查出有病就尽早治疗,尽早恢复健康?反之,一个无工作的人,哪有这么好的福利?小病不知,大病扛着,健康毫无保障。尤其是癌症这样的难治之症,它的发病起因仍然还是个迷,怎么能责怪企业并要求赔偿呢?这是毫无道理的。企业不是提款机,也不是无端让人赔钱的冤大头。
除非能证明癌症与职业病相关,否则,单位是不用赔偿的,但是如果单位缴纳了医保,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如果你能确定是因职业病导致的癌症,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因为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为工伤,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所以,要求单位赔偿的关键是:看能否认定为职业病。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企业不是福利机构,不会动不动就赔你钱。
工作期间查出癌症,哪种情况,单位需要赔偿。
第一,属于因为工作引起的癌症,属于职业病,单位就得赔偿,举个例子:如劳动者患癌是因为工作环境所致,比如劳动者因长期在存在大量粉尘的环境工作,吸入大量的粉尘,导致患有肺癌,符合职业病认定条件的,可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参考工伤等级赔偿。
职业病工作单位是要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造成的,单位不做赔偿。比如你是一名办公室行政,但因长期吸烟被确诊为肺癌。你被确诊为肺癌系自己长期吸烟所致,与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均无关。那么,用人单位对你被确诊为肺癌不存在任何过错,所以对你被确诊为肺癌的结果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单位需要不要赔偿,不是劳动者说了算的,是需要相关机构来进行诊断、鉴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如果你觉得诊断有误,或者有相关证据来证明患癌这件事跟单位有关,那么你可以在仲裁过程中提出主张,提供证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三,你在病重期间,法律赋予重病员工多久的病假期?医疗期是根据工龄计算,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 个月。在大量的司法实务当中,用人单位如果让员工休了24个月的病假,而员工还要继续休病假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以医疗期满为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你在病重期间,工资怎么发?对于病假员工的第二个保护就是医疗期间的工资。就拿上海地区的法律来看,员工在医疗期间的工资是根据其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享受病假工资的:
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60%发放;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到四年的,按本人工70%发放;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80%发放;
连续工龄满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发放。
当然,如果你是因工伤住院的,工资的计算方式就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根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个问题首先应该确认的不是赔偿问题,而是癌症是否与工作直接有因果关系。只有工作环境导致的癌症才会被认为是职业病,单位才会赔偿。如果所患癌症不是由工作环境造成的,或者不能证明患癌与工作有关,那么单位就不会赔偿。当然,如果单位基于人道主义给予赔偿,那当然是可以的。
为了更确切的让你理解,我还是举例进行说明癌症与工作和赔偿之间的关系。
比方说我们熟知的石棉工厂,那里面的车间环境就容易导致员工患上矽肺进而癌变,这种情况就属于职业病,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员工在普通的电子厂上班,平时的工作环境也很好,没有接触什么刺激性或者有害物质,突然有一天某员工被检查出患了肺癌,鉴定认为跟员工长期吸烟有关,那么即便员工天天上班,单位也不会负责该病的赔偿责任。原因也简单,就是患癌与工作环境无关,所以单位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责任。
一句话,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被查出癌症,能否得到单位的赔偿,关键看是否与员工上班的工作环境有关。若有关联,则单位必须赔偿,反之单位可以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