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改嫁了,到老的时候再回来,儿子还有赡养义务吗?
丈夫去世后,为了能抚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她果断选择改嫁,可是当她老了之后回到老家时,她的三个儿子并不理解她因此都不愿意赡养她。
这位母亲她年轻的时候跟村里的一位小伙子情投意合,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双方父母也没有反对,结婚五年之后他们一共生下了三个儿子。
在他们结婚之后的第六年,她的丈夫因病去世了,家里有四位年迈的老人以及三个年幼的儿子,两个家的一切开支都得由她一个人来承担。
为了能使家里人过上正常的生活,她在28岁的时候离开了家乡,到浙江温州去打工挣钱。在打工的日子里,她非常勤俭节约,除了日常开支之外,不舍得在多花一分钱。
每个月都把自己挣到的90%的钱都寄回家,刚开始她的收入还是勉强能维持两个家的生计,但是一年之后,她的公公婆婆因为年迈体弱,经常生病,而且三个孩子都需要上学。
因此,她工作所得的收入,已经远远不能应付家庭的开支。当时正好她所工作的工厂老板看上了她,要娶她为妻,而她为人老实,把自己的经历和现状都告诉了她的老板。
原本以为老板会因她有三个孩子而嫌弃她,没想到她老板反而觉得她是一位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女子,所以坚持着要娶她为妻并且还答应她,跟她结婚之后,愿意一起承担她家里的一切开支。
但是唯独不能接受四位老人和三个孩子搬过来跟他们一起居住,她觉得只要能把老人的病治好以及把三个孩子抚养长大,自己委屈一点并不算什么。所以她答应了老板的要求。
她的老板也很信守承诺,每个月按时给她资金,让她寄回家,如果有老人和孩子生病的情况,还会多给。她们结婚的第一年就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出生不久,他们一家三口回老家来探亲。
但是被她以前的公公婆婆拦着,不让她跟孩子见面,也劝她以后不要在回来了。为此她经过丈夫的同意之后,接走了自己的父母到浙江跟他们一起生活,并且每个月依然按时寄钱回来养公公婆婆以及孩子。
可惜,她的公公婆婆并没有把她寄钱回来的事实告诉孩子们,孩子们一直都以为是自己的爷爷奶奶抚养自己,所以她的三个孩子对她都心存不满。他们长大之后结婚时她有回来,但是都被孩子们冷嘲热讽的赶出门。
在她67岁的时候,丈夫去世了,女儿也早已经成家立业,她便带着八十万元现金回到村里,想把钱分给三个儿子,然后和儿子,儿媳妇一起居住,安度晚年。但是她的三个儿子都不搭理她,连家门都不给她进。
无奈之下她把六十万元捐给了村里,村长以为她想不开,想离开人世,所以才会一下子捐这么多钱,因此问她:你的三个儿子都不愿意给你养老送终,你把这么多钱捐出来,你以后依靠什么来养老。
她说:我还有二十万元,也足够给自己养老了,我明天就坐车回浙江,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回来了,看在我为村里捐款的份上,乡里乡亲的,希望村里人和我的三个儿子搞好团结,帮着他们一点。
村长答应她之后,她便离开了村里。她走之后村长心有不安,便去找她的大儿子谈话,村长说:你们的母亲已经老了,你们为什么不愿意赡养她。大儿子说:我们需要她的时候她在哪,现在她需要我们了才知道回来。
村长说:她若不是为了你们三个能长大成人,她也不至于背井离乡去打工,也不会嫁给一位比自己年长十岁的男人,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大儿子说:她嫁是她的事,我们是爷爷奶奶养大的。
村长又说:你们动脑子想一想,你们的爷爷奶奶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你何时见过你们的爷爷奶奶干过农活,挣过钱?倘若不是你们的妈妈寄钱回来,你爷爷奶奶以及你们三兄弟,很难活到今天。
大儿子听了村长的话以后,沉默不语,村长又说:就算你们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你们的母亲也是你们最大的贵人,也是你们人生路上最大的功臣,如果没有她把你们带到这个世上,你们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听完村长的话之后,大儿子恍然大悟,流着泪打电话给两个弟弟来家里商量,最终决定去把母亲接回来。但是村长只告诉他们,他们的母亲明天要回浙江,具体是坐飞机还是动车,还是客车离开以及具体的离开时间,他们都不知道。
所以他们兄弟三人,只好连夜兵分三路赶到客车站,动车站,飞机场去守候,等待母亲的出现。一直守到第二天的中午,小儿子在动车站看到了母亲,就把母亲给拦住了,想把她接回家。
但是她不愿意,但是小儿子很聪明,他死活不让母亲上车,然后打电话给两位哥哥赶来火车站。最后三个儿子跪在母亲的面前哭得像个小孩似的,向母亲认错并且求着她回家,她才肯回来。
母亲回来之后的第二天,为了表示感谢村长对他们做思想工作,迎回了母亲,他们兄弟三人在家里设宴,邀请村长全家人来他们家里吃饭,可是村长却只孤身前来并且还带着一小箱子的钱。
村长说:这是你们母亲捐给村里的钱,我看你们三个也不容易,就把钱给你们送回来了,留着给你们三兄弟日后分家,建房子用。但是他们三兄弟说,他们不要分家就要跟母亲居住在一个家里。
所以只收回了三十万建一栋新房,剩余的三十万捐给了村里。如今母贤子孝的他们过得很幸福,三个儿子带着自己的媳妇负责务农,而母亲身体也还算硬朗,所以在家里负责帮他们做家务。
通过了解他们家的事迹之后,我认为村长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话燥理不燥,母亲把子女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对于子女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功劳,如果没有母亲,子女们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我认为,不论是母亲因为要抚养孩子而改嫁,还是因为自己的幸福而改嫁,在她老了之后,子女们都有法定义务以及道德上的义务去赡养着他们。
每一个人都是从自己母亲的肚子里出来的,并不会因为母亲改嫁,她就不在是自己的母亲。孩子在母亲的肚子里呆了十个月并且身上留着母亲的血,这个事实不会因为母亲改嫁而改变。
因此,母亲改嫁到老了之后回来,在法定上子女们有赡养她的义务,在道德上也有赡养她的义务!
我妈和我爸是七十年代的早婚,她和我爸18岁时就结婚了,当时是我们村子年龄最小的一对夫妻。爸妈在19岁时生了我大姐,第二年就生下了我小姐,第三胎就生了我,也是男孩的排行老大,第四胎生下弟弟后妈妈就做了结扎手术。
用我们老家的话说就是,爸妈的孩子很稠,姊妹四个都是“手牵手”出生的隔年童。
那时候我们姊妹四个小,就靠我爸妈上班挣工分,劳动力弱自然就是村子里的打款户。
不过,我们也没打几年款,就赶上了分田到户的政策。我们6个人分了18亩的田地,并与3家邻居伙分了一头大老水牛和犁子耙等农具,那时候农村的人口少人均合的地亩也比较多。
就这样爸妈靠种植的18亩田地和喂养的几头猪养活我们全家,我们一天天的长大,日子也一天比一天的好了起来。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们日子逐渐好转的时候爸爸得了一场急病突然去世了。
我们的天当时就塌了下来,爸爸是家里的顶樑柱,顶樑柱一倒房子就塌了。
为了支撑起这个家,妈妈学会了用牛犁田耙地,摇耬撒种,当起了种田的女大把儿。大姐为了减轻妈妈的劳累也学会了犁田耙地,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一个会犁田耙地的女孩子。
犁旱地还不要紧的,特别是犁田耙田最累人的活了,我们这里是丘陵地区大都是不断青的蹋田,犁田的时候犁子上粘满了稀泥巴,牛走到田头的时候妈妈掂不动犁子,就用两手抱着犁把子跟着老水牛转弯。
有一次耙白田妈妈也想像爸爸那样站在耙上耙田,由于耙上的泥巴太光滑了妈妈的脚一打滑一下子就摔倒在了田里,好在老水牛通人性,妈妈“吁”了一声牛就站住了,她费了很大力气才从耙底下爬了出来,小腿肚子也被耙钉给耙破了两个血口子。
大姐见妈妈不能耙田了就上去替她耙田,老水牛刚走了两步大姐也摔倒了水田里。妈妈搂着大姐哭了,那一次她们哭的很伤心。
那时候我才10多岁如果下到田里,泥巴和水就会淹着jiji。
后来还是一个男邻居帮妈妈把那块田给我们耙好的,他给妈妈说:“在水田里耙上太光了,你站耙上有危险,就在耙上压个粪缘子耙田,多耙两遍泥巴也一样的可以耙粘和。”
爸爸才去世的那两年也有热心的邻居看我们一家种田太可怜了,就劝妈妈改嫁或招夫养子,就是再重新招个男人帮她干活。
可妈妈哪个方式也不选用,她说出的理由是
①改嫁的痛点很多:
●自己的四个孩子都10多岁了,以她的条件肯定只能嫁带有孩子的男人,那样前娘后母的孩不仅会有生不完的暗气,可能还会使家庭的负担更重。
●嫁给没有老婆的光棍,人家可能还要自己亲生的孩子,自己年龄大了又结了扎,再回扎挨刀自己受罪不说,生的同母异父的孩子之间疑有亲疏远近也会发生矛盾。
与其可能会面临那么多的烦恼和矛盾,还不如咬紧牙关挺几年等孩子们长大了就好过了。
②招夫养子有利有弊
●招夫养子虽然能找一个帮你干活男人,但人家也担心将来把你的孩子养大后,会把他一脚踢开,撵出家门。所以,人家是不是真心实意的给你干还一定呢,如果招了一个好吃懒做,心胸狭隘的男人可能会有生不完的气。
●招夫养子来的男人人家可能同样会要自己亲生的孩子,自己同样要承担回扎挨刀和高龄产妇的风险。
所以,妈妈认为招夫养子也不是上策,只有自己咬牙独自把孩子养大成人才是上上策。
因此,妈妈为了我们姊妹四个不受别的男人的委屈,她不知暗暗的流了多少泪,哭了多少场,在劳累中落下了一生的残疾和病根,大姐也因为小时候下田干活过多的原因,也落下了风湿腿疼的残疾。
就这样在泪水和汗水的陪伴下我们一家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转眼10多年过去我和姐姐弟弟都长大成人了,虽然我们姊妹几个没有出现大官和富豪,但我们普通人的生活过得还是不错的。
两个姐姐都嫁在了当地,在县城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和幸福家庭。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知道家庭的难处,我从17就辍学到浙江的一个家具厂里去打工学做家具。老板看我年轻英俊干活麻溜,看图下料和拼装都轻车熟路,业务也上手得很快,不久就提拔我当了车间主任。老板的女儿大学毕业后见我阳光帅气也不嫌我的文化程度低,就与我恋爱结婚了,婚后我们生育了2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弟弟也是从16、7岁就跟村子里的熟人,到深圳打工去了,经过积累他和别人伙开了一个工厂,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
我们姊妹几个都结婚成家后,都让妈妈到我们家里来住,她说住不习惯,喜欢一个人在老家里居住。田地也没有让再她种了,我和弟弟每人每月给她打1000元的生活费。大姐和小姐在我两兄弟小的时候为我们的家庭付出的太多了,就不让她们承担妈妈一分钱的费用了。
我把姐姐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外甥安排到我岳父的家具厂里,当了一个质检厂长,当然,姐姐的儿子也是和我一样都是从基层员工做起来的。弟弟也把小姐的女儿安排到了他的工厂里,薪资和待遇自然也是比较优厚的。
我们之所以样做就是想回报两个姐姐在我们小的时候对家庭付出了太多的姊妹真情。
2009年的时候妈妈一个远房的大姐也就是我的远房大姨,说我妈妈一个人在家里有点太孤单了想给她找个老伴。那个老伴是大姨同村的比妈妈大3岁,他的老伴也是几年前病逝的。他的三个儿子和二个女儿也都结婚成家了,3个儿子都有自己的打桩机,目前,老头跟着大儿子的三个桩机中的一个桩机帮忙,儿子一年包吃住给他60000元的工钱。
妈妈听说让她再找老伴后,她觉得嫌丢人现眼就是不愿意,她说:“都5、60岁的人了,孩子小的时候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孩子都长大成家了,再去嫁人把儿女的脸面往哪里搁啊。”
姐姐就打电话给我和弟弟商议问我们愿不愿意让妈妈再找个老伴。
我听后对大姐说:“现在都啥年代了,妈妈的思想还那么保守,只要那个老伴真心对妈妈好,我和弟弟都同意,咱姊妹几个南一个,北一个的没人照顾妈妈,给她找个老伴替咱们照顾她,不是很好的事吗。”
就这样妈妈改嫁给了大姨村庄的那个老伴了,继父和他的儿女们对妈妈也很好。说实话,妈妈年轻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长的就是村花。
从此,继父也没有外出帮儿子看桩机了,他们老夫妻就在家里过起了晚年的幸福生活。
在妈妈改嫁的这些年里我们一直在和妈妈联系,过年的时候我们姊妹几个还带着老婆孩子到继父家里去看望妈妈给她们拜年。
去年冬天继父因病去逝了,尽管继父的儿女们要妈妈还继续一个留在那里,他们说会像对待亲妈妈那样对她。
可妈妈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想回家,于是,我们就把妈妈又接了回来。
去接我妈的那一天,继父的大儿子正好在家里他和老婆给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给我们践行。
吃饭之前妈妈拿出了60000元钱递给了继父的大儿子说:“大运,这是你爸留下的60000块钱说是给我养老的,他看病的钱都是你们弟兄三人拿的,今天我回去了就用不上这钱了,这钱你们弟兄三个一人20000分了吧。”
大运站起来走到妈妈跟前动情的说道:“妈,就算你在我爸的床前站一夜也是我妈呀,何况你们还生活10来年呢,这钱是爸爸给你的就是你的,我们谁也不要,你就安心的拿着养老吧。”
大运的老婆也坚决不要。
最后,妈妈拿出3沓钱对继父的大儿子说:“大运,这样吧,还有月把就过年了,这30000块钱就算妈妈提前给3儿子发的压岁钱,你们每人10000吧,别在谦让了。”
看他们让得很实在,我说:“大运哥,这是妈妈的心意你就收下吧,这也是留个念想。”
妈妈回来后,我和老婆直接就把妈妈接到了厂里,我对妈妈说:“你要是住急了到弟弟那去玩一段也可以。”
“妈,你就安心的住在我这里吧,没事的时候我让妈妈教你跳广场舞,我们这里很热闹的。”老婆也在一边安抚着妈妈。
写在最后:乡农认为母亲改嫁主要有两种原因:
①丧夫原因:母亲和丈夫共同生育的有子女,需要母亲和父亲共同抚养才会顺利的把孩子抚养成人,父亲是家里的天、是家里的顶樑柱。当父亲去逝后就等于这个家的天塌了,房子倒了,为了维持子女的生命使他们长大成人,母亲重新改嫁找个丈夫帮她抚养孩子也是万般无奈的选择。
②离婚原因:当母亲和父亲因为某些原因家庭不和而离婚后造成了子女分离,母亲又重新找了一个老伴,这都是大人之间的恩怨。子女们应该做到的是,记住:母亲离婚后无论改嫁到了哪里她都是给了你生命的妈妈。
解答:母亲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撇下的有子女改嫁后,而若干年后母亲在改嫁的哪一方生活不下去了,又重新回到了她当初撇下的子女那里去了,这些子女对母亲就有赡养义务。因为是母亲给了你生命,才使你拥有了你眼前的一切,没有母亲你也就来不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因此,无论是从社会公德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被撇下的那一方子女对母亲都有赡养的义务。
谢谢你的邀请:
在正式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的看法以及我的答案也就隐藏在这个故事情节之中,随着故事的结尾我的答案也将会慢慢揭晓。
今天我要讲的这个这个故事发生在三十多年前,而且是发生在我们家的族内部的真实故事,并且整个故事中的几个主人翁就是我的四爷爷他们一家人;他们夫妻二人一共育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大儿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走丢了至今下落不明,只剩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我四爷爷生前是一个很能干的木匠师傅,他的木工手艺在那个时代也可以算得上是远近闻名了,平时不但在本地为别人打造家具等物品,有时还会去外地给别人打造家具,就是因为有这个木工傍身所以他们家的生活在那个时代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天妒英才就在他四十二岁那年外出打工归来时被人抢劫后勒死在了当地县城的旅店里,由于当时的刑侦技术相对落后,所以直到最后也没能够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只能草草结案由家属领回死者遗体自行安葬。
由于四爷爷的突然去世就像晴天霹雳一样,弄得整个家庭措手不及,而当时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也随着这个顶梁柱的突然倒下而终结,当时他们的三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只有几岁,而年龄最大的不过也只有十二三岁;这时抚养三个孩子的重任自然而然就落在了刚刚守寡的四奶奶一个柔弱的女人身上。
就这样四奶奶守寡十余年独自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三个孩子抚养成人,可是就在两个儿子即将成家立业的时候,她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年龄相仿同样丧偶的男子贾某,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两人便选择了登记结婚,再婚后的四奶奶常年和继夫贾某生活在一起,平时很少回来,只是偶尔会回到两个儿子家住上几天;因此两个儿子成家后与她的关系就开始慢慢的发生变化了,特别是两个儿媳经常会在外人面前抱怨婆婆的不是,经常会说一些什么婆婆自私自利只顾自己潇洒快活、完全不顾儿女死活、从来没有帮她们照看过孩子之类的话。
五年前在我爷爷的葬礼上我再次遇到了回来参加葬礼的四奶奶,葬礼期间我们聊了很多,在我们聊天的过程中她突然对我说:“孩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今年应该有二十二岁了吧”?
当时我出于好奇,便开始问她:“奶奶我的情况您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啊”,她笑了笑然后告诉我:“你的情况我当然清楚了,因为我就是在你一岁的时候离开家嫁给那个人的,如今已经有二十一年时间了;这些年在你叔叔婶婶他们心里一直都觉得我这个做母亲的亏欠了他们,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即没有尽到一个作为母亲应该尽的责任,同时也没有尽到一个作为奶奶应该尽的义务。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当初我之所以会选择改嫁其实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当时你叔叔他们两个人的年龄也已经不小了,马上就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可是结婚总得需要房子吧,但是当时咱家却连一所像样的房子都没有啊;我作为一个女人家本身就没有什么赚钱的能力,你让我拿什么去为他们兄弟俩同时盖两所新房子供他们结婚用,幸好当时有人家你贾爷爷帮衬着我,你叔叔他们最早盖房子的钱以及后来他们结婚举办婚礼所花的钱大部分都是你贾爷爷出的,况且当时我走的时候你姑姑她年龄还小,为了不拖累你叔叔他们我只能带着她让她跟着我们一起生活,人家你贾爷爷也接受了她并没有说什么;人家对我有情有义我总不能忘恩负义吧,所以思前想后我才最终决定和人家办理了结婚手续;其实说白了我之所以选择嫁给人家也是为了报恩啊”。
听完了四奶奶对整件事情的讲述我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那一刻我不仅突然体会到了老人家作为一个丧偶母亲的那种因生活所迫而导致的辛酸与无奈,同时也真正的理解了“母爱”这个词的真谛并且深切的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四奶奶的儿女们在心底里多多少少肯定会对她有一些怨气,但是从整体而言他们三个都还算得上孝顺,平常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都会一起看望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并且每年都会和继父那边的几个儿女共同为两位老人过生日,偶尔也会把两位老人接回自己家住几天;其实四奶奶的两个儿媳本性并不坏都是属于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坏心眼儿,只是平时闲着没事就爱时不时的抱怨几句图个嘴痛快而已。
从道义的层面而言,那些婚姻中途被迫改嫁的母亲们之所以会选择改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中绝大多数的母亲都会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子女过上更好的生活才会选择牺牲自己的,母亲虽然改嫁了但是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没有因为母亲的改嫁而发生任何变化;所以在道义层面上作为子女的我们更应该好好赡养对自己生育之情和养育之恩的母亲。
从法律的层面而言,即便是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为了自己的幸福而选择改嫁那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法律上既没有规定母亲在丧偶后不可以改嫁继续寻找自己的幸福,也没有规定母亲改嫁后自己原来所享有的被赡养权以及子女需要承担的赡养义务会随着母亲再婚而自动终结,所以那怕只是单纯为了履行法律义务我们也必须好好的赡养自己的母亲。
其实无论是在道义层面上母子之间的血缘亲情,还是法律层面上母亲改嫁后仍然享有的被赡养权以及子女需要承担的赡养义务都不会因为母亲的再婚而终断,所以无论出于孝道报恩尽孝也好,履行职责也罢我们都应该赡养我们的母亲。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道义层面而言还是从法律层面而言作为子女的我们都应该该无条件的赡养自己的父母,当然也同样有义务去赡养改嫁后的母亲;可怜天下父母心虽然她改嫁后离开了我们,但是曾经毕竟是她赋予了我们生命把我们带到了这个充满光明的花花世界,因此无论到什么时候无论她曾经做过什么她都是我们的母亲,这种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是到什么时候都无法改变的;其实仔细想想那些被迫中途改嫁的母亲们哪一个背后没有一些心酸无奈的故事呢,又有几个婚姻中途被迫改嫁的母亲真正能够做到为了自己的晚年幸福而完全不顾自己年幼子女的死活呢,所以作为子的我们女一定要在仍有双亲可以尽孝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去孝敬父母,千万不能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时再去后悔。
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吧!我亲婶子的情况就和题主的问题类似。在二十多年前,叔叔一家也很幸福,婶婶在家种地抚养孩子,叔叔农闲时到城里打工。
一个月也能挣个四五仟块钱,每年都有几万的收入,虽说当时不富裕,但是论条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属于中等水平。 二人结婚以来,生了三个孩子,两女一儿,老大十岁是儿子,老二7岁是女儿,老三四岁也是个女儿。
一年秋季,叔叔种完了地,跟着建筑队到郑州打工。他是个架子工,在工地上只管搭架子扎纲筋 ,虽然工资高,但是有风险。他和包工头是表亲,工资拿的比别人偏高一些。
叔叔会来事,又能吃苦,活又干得好,所以深受2头的喜爱,工头偶尔也会多开些工钱给他。还请他一起吃饭,收买他的心!叔叔挣的钱还真的不少 ,那时候家里的日子也过的很轻松 !
但是就在那个秋天,叔叔在上架子时,由于脚下打滑,从三楼失足摔死了。由于是亲戚关系,他老表答应赔他三十万,但由于他也是刚组建筑队不久,并没有那么多钱。
只付给了我婶十来万块钱,之后,虽然打了张欠条,答应今后会慢慢还,但一拖就是好些年,至今这笔钱也没给完。你说都是亲老表,他的生活也够艰难的 ,你总不能逼死他吧 ?人总是要顾及亲情吧 !
这十来万块钱,没有多久就让婶婶给花完了。你想当时除了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一年到头确实要花不少钱,叔叔走时堂弟才十来岁,堂妹七八岁,老三四五岁,所有的担子一下子都压在了婶婶的肩膀上,一个女人家,能受得了吗?
她们 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不要说吃肉,平常婶婶连青菜都不舍得买 ,只吃自已地里种的菜,炒菜油都很少放。三个孩子的衣服也是这个穿罢那个穿,烂了补补再接着穿。
也许是太难了,婶婶的家人便劝她再找一个,就这样她后来听人劝,才找了现在这个男人李叔。李叔我们同村,和我们不一个姓。他老婆得了急病死了,给他留下个十来岁的儿子。
他也是既当爹又当妈拉扯着儿子, 人都说没有女人的家不像家 ,死了老婆 的男人,出门打工挣钱倒行 ,但是回到家里面却连一个煮饭 的说话 的人都没有,家里面乱的一团糟 ,还算一个家吗 ?
衣服脏了破了不人补,儿子吃饭睡觉也没人管 ,眼看着性格越来越内向 ,见人连说个话都不敢说 ,真的是很可怜 。人都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这话一点儿不错 ,李叔看到儿子如今的模样,生怕他会出什么问题 。所以他决定要给儿子再找个妈妈 。
正好遇见了我婶,又是同一个村的,知根知底,经过媒人撮合 ,二人一拍即合 ,便顺利的走在了一起 ,结婚了!婶婶也住进了李叔家里,但隔三差五还是会回叔叔家住几天。老三这时才四岁自然跟着李婶生活,好在李叔只有一个儿子,没有闺女,人家待老三跟亲闺女一样,从来没有打骂过。
又停了几年,堂弟初中毕业就不再上学。而是花几万块钱买了一辆货车开始拉货做生意,所以赔叔叔的十万块钱没过几年 也很快给花完了 。
后来堂弟到了18岁,堂妹16岁,堂弟仍然拉货跑生意 ,堂妹到了郑州去打工。又过了两年,堂弟也盖上了房子,并娶了老婆,还生了一双儿女。堂妹也嫁到了城里,也有了儿子,小俩口在城里卖建材,生意不错,一年能挣个几十万,一家人过的挺好的!
婶婶刚嫁到李叔家,老大老二当时心里确实不爽 ,一来是妈妈离开他们 ,没有人照顾自己,二来是外面有很多风言风语 ,说了妈妈很多不好听的话 ,三来是爸爸刚去世不久。
一时半会儿还转不过来这个弯儿 ,四是在邻居面前觉得没面子,所以他们没法接受 妈妈改嫁。另外儿子女儿结婚后,因为婶婶没给他们看孩子,也惹得他们心烦生气。
他们认为婶婶只顾自己,没有给儿女帮忙,孙子孙女都不带,很自私。媳妇也在背后埋怨,说婶子考虑的不周,慢待了孙子孙女和外甥,而只呆在李叔家,对自已家的关心不够!
其实事实并非这样,当年婶婶 选择再嫁 也实属无奈之举,眼看着儿子闺女都大了 ,可儿子连盖房的钱都没有 ,娶媳妇的钱更是不知道在哪里,没有钱难道让儿子打光棍不成?
一个女人又挣不来钱,你说她有什么本事能给儿子娶上媳妇呢?多亏李叔家里条件还算富裕,人家是出钱又出力,确实从中帮忙不小,不然的话,她哪有什么能力盖房子,给儿子娶媳妇呢 ?就连彩礼钱大部分都是李叔帮他们出的。
以及后来订亲结婚,他花的钱可多了去了!李叔帮了我家大忙,做为人我们都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她一个女人家 拿什么来报答李叔呢?也只能以身相许 ,报答他今世对堂弟家的恩德 ,我是没齿难忘,永记在心,要用自己的后半生来报答他 ,让他幸福 ,做人绝不能忘恩负义。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李婶还是懂的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李婶才和李叔结了婚,这一切 ,不都是因为人家有恩于婶婶家吗 ?她总不能当一个薄情寡义的小人吧 !
小结:由此可见,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为了自己的儿女 ,母亲什么都可以牺牲 ,包括身体和爱情 ,甚至于生命 !后来,李婶的两个儿女也慢慢的理解了李婶儿当时的困难和不易,并慢慢的解开了心结 。
常言道:"母子连心 ",毕竟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 ,所以呢他们又顺理成章的 重归于好了 ,现在 ,李婶儿时不时的 会被儿子和女儿请到他们家里 ,给他做些好吃的东西 ,买上几件新衣服 。
逢年过节 还会带上过年的礼物,到李叔家看望 他的妈妈和李叔,感谢李叔多年来对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特别是这两年把李叔当成了自己的亲爹来对待 ,还为李叔过了生日,买了生日蛋糕 。
到每年的五一或者国庆节 ,一双儿女还会喊上自己的妈妈和李叔 ,一起到全国一些知名景点,风景名胜区 去旅游 ,使两位老人晚年的生活过得幸福又快乐 ,人都说:"好人自有好报"可见这句话还是说的有道理的,李叔的心血也没有白费 ,如今的堂弟堂妹就跟李叔的亲生儿女差不离了!
题主问 :母亲改嫁 以后再回来 ,儿女还有义务赡养他们吗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母亲改嫁那是她的自由和权力,别人无权干涉 ,既使她改嫁但她仍是你的妈妈。子女是有赡养父母义务的 ,如果不赡养父母 ,则会构成遗弃罪 ,是犯法的 。
父亲去世,妈妈改嫁并没有错,所以按照法律我们也要赡养自己的母亲,这点儿是没有什么异议的 !我国是礼仪之邦,孝敬父母那是天经地义的 。
不孝顺不赡养父母 那是可耻的 ,是法律所不容的 。所以呢 即使母亲改嫁 ,老年以后我们也应该赡养她 ,让她老有所依 ,老有所养 ,度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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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有一个真实故事,给你一百个理由你都不说不养。
故事是这样的,一家三口,一对夫妇,一个儿子,日子也过得一般。儿子在18岁时,父亲病故,还欠下些外债。在儿子正需要母亲的时候,母亲决定改嫁,儿子再三劝阻,母亲还是走了,嫁给县城一个老光棍,老光棍好吃懒做,家里也十分贫困,唯独有一个半亩大的大院子,和三间破房子,其母亲嫁过去过的保姆一样的生活,老光棍的日子则过得更加逍遥自在,着实感觉幸福。
再说儿子,自打母亲走后,本来家庭就不一富裕,父亲去逝切断了经济来源,还增添了外债,母亲改嫁又失去了生活上的照顾,因而日子过得也很艰辛。干脆把门一锁,外出打工了。
10年后,老光棍艳福享尽也一病而去,其母亲自然就继承了全部财产。如今又赶上了拆迁,房子虽不值钱,光那个院子就要赔三套楼,另加5O万元,因拆迁,母亲暂无住处,就回来找儿子,儿子正愁没楼房娶媳妇呢,天上掉下个大馅饼来。所以二话没说,欣然接受。
你说,这样的情况你能说不养吗?还用纠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