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本质是“丛林法则”你赞同吗?对此你怎么看?
恶霸强抢民女,你看到后,怎么办?
如果首先考虑好处,那么,肯定是支持恶霸有好处,甚至是非常大的,决定你生活质量的好处。
可是,千百年来,却很少人敢公开支持恶霸,而是提倡行侠仗义,扶助弱小。
这是为什么呢?
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作为万物之灵,人是有智慧的,有良知的,是懂得区分善恶的。
否则的话,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呢?文明二字,存在的意义何在呢?
有人认为仍然是丛林社会,其实是犯了极端化的错误。
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确实有,而且永远不会灭绝,但是,却也永远不会成为主流。
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道自在人心!奉行丛林规则的人,必将受到大部分有良知的人的反对。
其实,那些言必谈利益的人,根本就不明白,人世间最重要的,不是利益,而是正义。
如果利益是最重要的,几十年前那些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们,又是为了什么舍生忘死,英勇不屈呢?
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道义,才是高于一切的。
古人都知道的道理,我们好多好多人都忘记了。几千年前,我们的先贤从森林中走了出来,教导众生,走向文明。
今天,好多人言必称利益,任何时候都是首先考虑有没有好处,甚至认为弱肉强食是正常的,实在是太可悲了!
谢谢打赏!另,丛林法则一直伴随人类而存在,但随着文明程度的进步,越来越多国家认识到必须通过建立一个好的法律制度,让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让其社会变得越来越公平公正和和谐。一旦做到了这一点,地球上的大量人才和资源都会朝这个地方流去,它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发达和富有,越来越适合人类生活居住和个人事业发展。最终其社会文明程度就越来越高,成为人人羡慕之地。
社会的确是丛林法则,我很赞同,各有各的国情,各有各的家庭,大难来时各保各,世界就是这样一但有人的地方就有你我他,就有斗争,有好有坏,有人想的国家也有人只想着自己,大天世界无奇不有。
不赞同,如若如此,大家都可以去大街抢所需了。这与狼虎豹鹰有何区别?
所以,社会的本质,是在一个公平、合理、人类共识的规则里,大家凭能力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如果,规则不合理,或者执行规则的人不守规矩。那么就会乱套,就会丛林法则,人人不守信用了。
谢谢邀请。
我赞同社会的本质是丛林法则。
一 、何为丛林法则?“丛林法则”就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表现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社会的本质就是丛林法则,表现在国际社会上尤其是如此。比如:大国欺负小国、强国欺负弱国就是完整的诠释。世界上头号强国的美国,自建国200多年以来,对内屠杀原居民,将原有2000多万的原居民,屠杀得只剩500多万人,这500多万人躲进深山老林才得以幸免;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开疆拓土,抢夺他国资源。他侵占了墨西哥的大片国土,在全世界搞殖民,他发动了侵朝、侵越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阿富汗战争等,抢夺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他搞美元霸权收割全世界财富;经常挥舞制裁大棒,欺凌他囯……,所有这一切,充分体现了丛林法则。
此外,世界各个国家也保留了这一规律法则。只是表现形式温柔、文明一些而已。比如能力强的优于能力差的、有智慧的拥有比别人多的财富,有的人年收入多以亿计,有的人仅能温饱,甚至还有一些困难人群需要国家扶持。
我们国家最人性化,对那些在竞争中被淘汰成为困难群体的人,实行扶贫、低保 、五保的办法,来保证人们的生活安全。
三、自然界、除人以外的其他动物,也是丛林法则。一棵大树,剥夺了小树的阳光,使小树生长不良或是被阴死;一群狼有狼王统治这个群体;一群猴子,公猴争夺同母猴的交配权,互相撕咬,最后那个优胜者统领猴群並得到绝对的交配权;一群羊有头羊,其余的跟着头羊走;一群鸭、一群鹅,有头鸭、头鹅,全群跟着领头的走……
所以,我赞同社会的本质是丛林法则,而且还表现在自然界、社会界的所有动物群体。
(图片来自网络)
丛林法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众化。自古就有一句名言,人往人处走,正如现在国家提倡的城镇化,是一样的。人也只能从单纯的个体,走向群体,这不但是社会的本质,也是人心所向。只有丛林化才能利于社会的发展,也才能互相帮助互相交流,团结一致,发挥更大的优势。这就是高级动物一人类的生存法则。
被自私自利之人掌控了权力的社会,就会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社会。而在毛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新中国就是一个人人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平等的国家。党员干部在生产建设劳动中,吃在前,享受在后,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答: 不认可。丛林法則,通俗点讲也就是生存法则,为了生成自然界的低等动物就可以以强欺弱,弱肉强食,这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它是不受人性及社会性的因素的影响而影响的,再说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所以就只能是强者获胜。这是无法改变的现象,然而人类社会就不同于无序竞争的原始丛林,人类社会是由智慧生物构成的。而人类是属於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會要遵守的生成法则,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要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人类不同于低等动物,人类的强或弱都是暂时性的状态,因为人与人之間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天赋的人权,天生我才必有用......
目前是。国家之间是从林法则。国家内部力争人人平等,自由竞争。
自然法则是强凌弱,社会的本质比自然高明一点,本质是差不多。人类简史都在改变奋斗,而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