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手戴手铐和正手戴手铐有什么区别?
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不过,有经验的民警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对症下药”,选择反铐或者正铐。
手铐是国家专政机关最常使用的一种戒具,目的是限制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活动,防止其逃脱和最大程度上保障民警的人身安全。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相关规定,当违法犯罪分子可能出现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时,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在实践或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的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被反铐,而有的是被正铐,有人说“反铐”代表此人是重刑犯,而“正铐”代表此人违法犯罪行为轻微,不具有太大的危险性。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其实不是,“正铐”或者“反铐”都可以起到限制活动的作用,在选择何种方式时,一般与所处的环境和达到的目的相对应:
一,“反铐”的应用场景
首先明确一点,“反铐”一般出现在抓捕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制服并投入到看守所或监狱中后,一般是不会“反铐”的,当然也有例外,这种情况我们下文还要讲到。一般来说,“反铐”适用于以下场景:
1,常见于“抓捕过程中”;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刑事犯,警察可以使用手铐,一般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趴在地上,或者双手抱头蹲下,此种情况下更适合“反铐”,双手往后一掰就可以铐上了;
2,适用于“身强力壮”的犯罪嫌疑人;相较于“正铐”,“反铐”最大的优势是更能限制活动能力,最大程度上打消罪犯或犯罪嫌疑人逃跑、反抗的想法;
3,“反铐”能限制奔跑;人在奔跑的时候,双臂摆动速率越快则奔跑速度越快,相较于双臂抱在身前,双手后背的奔跑速度更慢一些。因此,当发现被捕者有可能逃脱时,“反铐”更有利于限制其奔跑;
4,“反铐”便于押解;反铐后,左右各一个民警抓住其两个胳膊就可以了,这一点比“正铐”后只能抓住他的肩膀更具优势;此外,反铐押解是民警在后、犯罪嫌疑人在前,更能保障民警的安全;
除了以上应用场景外,“反铐”还能最大程度上起到“威慑”的作用,毕竟反铐需要两个胳膊后掰,这是极其痛苦的,尤其是那些身材较胖的犯罪嫌疑人。
总之,“反铐”常见于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越嚣张、越反抗、身体素质越好、越有一些出格的想法(比如危害性、逃脱、自杀自残)时,“反铐”的概率越大,毕竟民警在抓捕时要同时兼顾被捕人的“完好无损”和自己的人身安全。
当然,对于一些抓捕归案但拒不交代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审问的时候也可能“反铐”,目的是使其“难受”,打破他的心理防线。
二,“正铐”的应用场景
“正铐”的应用场景在实践中应用更多一些,基本与“反铐”的应用场景相反,比如:
适用于一些不反抗的犯罪嫌疑人,一些不具有危险性的,直接连手铐都省了;
反铐多适用于刑事案件的涉事人,正铐多适用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比如老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可能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不具有“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显著轻微的人;
还有一种情况是给犯罪嫌疑人“留面子”,比如大庭广众下抓捕,正铐后在手上盖上一件衣服,避免他人驻足观看、指指点点。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实践中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是“正铐”还是“反铐”,在选择时往往根据抓捕或办案经验,相较于“正铐”,“反铐”更痛苦、威慑力更大、更能限制活动,因此常适用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和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
除了上文讲到的正铐和反铐外,还有一些方式,比如抱腿铐、抱物铐、手脚连铐、连物铐、押解铐、斜背铐等,而对于一些罪大恶极、极度危险的犯罪分子,还有可能采取“驷马铐”,即手铐脚镣并用,将罪犯的双手背铐后再和脚镣链接,最大程度上限制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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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个真实的事例,来说明一下正面戴手铐和背面戴手铐的区别。就因为正面戴手铐,差点要了我们几个警察的性命。
地点: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时间:1996年4月。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在湖南省龙山县抓捕一个盗窃数头耕牛的犯罪嫌疑人,连夜押解回县。
我们三人,一人驾车,两人将嫌犯夹坐在后排中间位置。警车是一辆老式的北京212吉普,前后排之间没有隔离栏。嫌犯四十多岁,看样子老实巴交,我们放松了警惕,将手铐拷在了他的前面双手上。
在路上,嫌犯不说话,丝毫不问案件方面的事情,也不套近乎。车辆行驶在崎岖不平的山区公路上,嫌犯不时地盯着窗外,并不时地挪动身体,似乎有些反常。我们也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幸好一路平安到达了县局。连夜突审,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交代了合伙盗窃十几头耕牛的犯罪事实。通过对他的认罪悔罪教育,他明显有了悔意,发誓重新做人。
他还交代了他内心深处的罪恶念头,让我们听了后怕。就在我们押解他回来的路上,他几次想起身,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制造交通事故,他好趁机逃脱……
这就是正拷与背拷的区别。
反手与正手戴手铐的区别非常大。正手戴手铐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行动能力,而且不那么难受。反手戴手铐让犯罪嫌疑人几乎失去行动能力,而且非常难受,尤其是时间加长的情况下,难受程度会不断上升。不过在工作中,因为反铐会让嫌疑人很难受,另外遇到嫌疑人要吃饭、小解、大解时很麻烦,一般警察也視情尽可能不采用反铐方式。但正手铐的风险无疑会比反手铐的风险为大,在车辆等狭小空间内,最好是给嫌疑人腿部绑约束带,正手铐的同时把手铐与腿部约束带连接,使嫌疑人失去行动能力,防止危害,也不会让嫌疑人太难受。
反手戴手铐只会出现在大街上、路边,公共场合。
一是民警担心对方跑了。
二是对方身体和力量上民警1-2个人遇到紧急情况没有十足的把握。
三是对方是极其危险的暴力人物。
四是民警为了逮他花了不少人力,财力,太气了!
除了这四种想不出来其他的了,也只有这四种情况下,才会反手戴手铐。另外一种可能是在需要口供和证据的时候,对方不说,会让对方不舒服吧。
正手戴手铐
一:告诉他,你跑不掉了,也没这本事。
二:方便用个衣服遮挡,留点面子。
三:就这本事,完全不需要担心啊!
附加:看守所里面提审戴手铐都是前面拷,除非打架被处罚戴脚链、连体铐。
监狱里面,压根就不戴这个,双手空空。
可别犯罪啊!要不然冬天戴手铐可冰可冰了。尤其是上法庭,家人看着好好一个大闺女,怎么穿着大棉衣,戴着手铐、脚链,多伤心,多痛心。
我们都知道“手铐”是一种戒具,主要用于控制“犯人”进行暴力反抗或者是有脱逃倾向的犯人。
手铐的佩戴方式大致分为三种“正铐,背铐,斜肩铐”。三种不同的佩戴方式有着不同的作用,正铐,对于一般犯人而言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也就意味着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并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刑事处罚。背铐,这种佩戴方式主要针对有暴力(行为)倾向的罪犯,如果背戴手铐无形中给罪犯脱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斜肩铐这种方式不常用,因为它只适用于那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充当“牢头狱”多吃多占 打架斗殴者均适用于此方法。
当一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被投入到看守所进行羁押“手铐”方可解除。重刑犯人(死刑犯)所佩戴的“脚镣”不予解除。另外在看守所其间办案人员若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为其佩戴手铐也是有相关流程的,办案人员提审犯人是有提票的并把它交给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相当于出入库的证明),然后在警戒区外等到等候同时把“手铐”(自常)交给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为被提审人员佩戴完毕并带出监号外移交给办案人员。提审结束把犯罪嫌疑人送回监号同时取回提票。
看守所铁门的最下方有一个小窗口,这个小小的窗口两个作用,作用一,在日常生活中这个小窗口用于为在押人员传递食物。作用二,就是当在押人员听到传唤自己的名字时把双手伸出小窗口,由工作人员从监号铁门的外面把“手铐”戴好,然后才能打监号的主铁门带出来交给在等待区的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询问结束依然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带回监号,但为其解除“手铐”的方式与带出时的操作却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先打监号的开铁门,犯人带着手铐进入间号然后工作人员锁好监号门,犯人在监号内把带有“手铐”的双手伸出小窗口的外面再由工作人员解除并将“手铐”返还给办案人员。
看出所的在押为这一系列的流程编出了一个 顺口溜:
手铐敲门必提审,伸出双手吓掉魂。面向墙壁听指令, 切忌东张西望瞅。走路低头铐双手,喊到答是谢为首。
它大概的意思也就是说,每当工作人员提审“犯人”总是会习惯性的用手铐敲两下铁门。所谓的吓掉魂是指那些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的犯人,因为他们的上诉 一旦被高法驳回并维持原判,也就意味着被执行“死刑之日”。当被带上手铐的那一刻,走路一定要低头切勿东张西望,违反此规定是要受到相关处罚的。当听到传唤自己名字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喊“到”讯问结束返回时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道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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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看是在什么场合,反手戴手铐一般是在抓捕现场才会出现,因为怕出现反抗、怕出现逃跑、怕会出现挟持,影视作品里应该看的很多了,正手戴手铐可是方便的很。所以在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都是反手戴手铐的。而在审讯或者在看守所、在监狱里基本上都是正手戴手铐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是定性了,没有机会再出现可以走空子钻的时候属于比较稳定的。在监狱在看守所如果出现反手戴手铐那不用问肯定是搞事情受到惩罚了。这就是正手戴手铐和反手戴手铐的区别了。
尽量别给嫌疑人戴手铐,容易吃投诉!!!
除了上述两种手铐,还有斜背手铐和打脚镣的呢!
老实说,怎么戴手铐,并没有明文规定!
我们这都是依靠经验来做的:
老实的、小案件的正手戴手铐!
暴力犯罪、不配合的反正戴手铐!
当然了,能不戴尽量别戴!
戴手铐容易,去掉难!千万别随意给人戴手铐!
上班的第一天,前辈就告诉我,不必要尽量不要给人戴手铐,除非有明确的证据!
我就不听老人言,吃了大亏,被人告到了督察队!
大概是10年的夏天,我那时候刚上班没有多久,分到了派出所!
大中午的接到报警,说是一个宾馆有人被强奸了!
接到这种暴力案件,我也不敢耽搁,其他民警还在午休,只有我和小王(化名,新来的民警)在值班室待着。
我给同事老民警打电话,让他下来看着点值班室,我和小王俩人开着警车直奔现场!
到现场发现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在一个房间里,女孩小芳(化名)说男孩小郑(化名)强奸了她!
我和小王也没想那么多,直接按照强奸案嫌疑人给小郑戴上了手铐!
期间小郑一直说冤枉,他和小芳是男女朋友!
我们告诉宾馆老板,房间不要动,等会刑侦大队会派人过来勘验现场!
等我们回到派出所,老民警老周(化名)已经等在了值班室,毕竟是对我们两个新人不放心。
老周到询问室分头询问了两个年轻人,很快就断定应该是纠纷,情侣吵架了!,让我把手铐去了!
哪知道小郑反倒来了劲儿!坚决不让我把手铐去掉,还说要投诉我们,滥用警械!
我也没办法,眼睁睁的看了小郑打了投诉电话!
毕竟,是我们的工作有瑕疵!
十多分钟后分局督察队就来了,调查了情况后对我进行了口头批评,并要求我对小郑道歉!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我当即就向小郑到了歉!
从此以后,我们几个都吃一堑长一智,慎用手铐!
发现嫌疑人,宁可多派人手一人抓着他一直胳膊,也不轻易用手铐,免得吃投诉!
除非是有确切的证据才会上手铐!
手铐的几种戴法和区别!
1、正手戴手铐!嫌疑人活动比较自由,也比较适合签字、谈话!对轻微违法的嫌疑人,以及比较配合的嫌疑人,和在办案场所内活动的嫌疑人适用!
2、反手戴手铐!嫌疑人活动不方便,胳膊基本动不了!适用于不配合的嫌疑人,或者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以及不太配合的嫌疑人。
另外!在押解途中都要打背铐!
3、斜背铐!一只手从腰部向后,一只手从脖子向后,用手铐拷上!
这适合反抗比较激烈的嫌疑人!
4、脚镣,一般从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审外出的嫌疑人都会戴脚镣!
以前,听到一种说法,就是手铐反铐的人罪恶深重,手铐正铐的人罪恶较轻,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执行由执法人员负责。
反手戴手铐与正手戴手铐区别不少,我有几位老战友退役后,被分配到公安部门工作,一干就是30多年,经他们的手缉捕歹徒无数。我们在一块聚餐聊天时,不断谈到他们缉拿犯罪嫌疑人的情景。
据在公安局工作的老战友们说,遇到缉拿强奸、杀人、放火、团伙犯罪、叛国投敌、打砸抢主犯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时,公安人员在摁倒犯罪分子时,就会选择给他们戴上反手手铐。这是因为防止他们垂死挣扎进行反抗,戴上反手手铐后他们也无力畏罪潜逃,因为他们摔不动双肩,就跑不快。
有时在捉拿一些身高马大的犯罪嫌疑人时,公安人员也是给他们戴上反手手铐,这是防止他们五大三粗力大无比,在押送他们的路上进行反抗。
而戴正手手铐的一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没有反抗意识,比如一些经济犯罪嫌疑人,都是一些官场上的人物,为了面的给他们戴上正手手铐,出门时怕邻居看到丢人,再给他们手铐上蒙上一件衣服。
戴正手手铐的犯罪嫌疑人还有些小偷小摸、车辆肇事犯罪赚疑人、职务犯罪等,一些相比较罪刑轻的犯人都是戴正手手铐,因他们没有反抗意识。
综合上述就是给犯罪分子戴正手手铐和戴反手手铐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