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做过一件很变态但是你自己觉得很享受很刺激的事情?
一时的变态不能任由疯狂,短暂的享受可能忏悔成伤。
说实话,提问讲的事情,我真的干过。在我还没有结婚时,我进入一家国有的金融机构,端上了随时都可能打碎的泥饭碗。
单位是那种老式但挺高大的平房,第二年的夏天,因为开窗的缘故,一到了晚上,室内的顶棚上便爬进了很多条壁虎,不但身上长满了让人发怵的花纹,还特别能跑爱动,经常把顶棚上的石灰墙面碎片碰掉下来。因为同事们都是当地人,晚上大多都回家,往往只有我一个人留下来值班。于是,我经常担心,会有壁虎掉下来,如果正好落进脖领子里,那该有多么可怕!因为顶棚太高,我也一时没找到可以驱赶的工具。
那时,对汽枪管得还没有这么严,一次,一位城里的同事回家带回来一支汽枪,还带了几盒子弹,我试了几枪,发现特别准,于是灵机一动,便冒出来坏水。当晚,我手持汽枪,还将单位里的电警棍放在身边,将枪口对准顶棚的壁虎,手指一扣,便有壁虎被打下来,然后,我拿电警棍上前,发现没死的,马上电击,电流太强,往往随着一道弯曲的弧线和“卡卡”的声响,壁虎的尾巴都被电成了灰。
那年夏天,我大约打死了几十条壁虎,后来,壁虎也学精了,发现有生命危险,便不再来我们的营业室,而是全跑到隔壁的信用社去了。
我当时也曾感觉刺激享受,更为解决了单位的小麻烦而洋洋自得,可是多年后,我却忏悔了:人,应该对生命心存敬畏,壁虎并没有伤及人类,我怎么可以无端剥夺它们的生命?因为这事,至今我除了打老鼠蚊子苍蝇,不会再杀别的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