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留的宅基地儿子翻盖了新房,现在要卖掉,该分给女儿吗?
按现在政策是,房子谁出资建造,房子产权归谁。关键要看翻盖新房时,是儿子全部出资,还是有女儿协助,如全部由儿子出资,那么就不应再分给女儿。如果有女儿协助就要考虑女儿协助部分的价值。
不过有一种持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农村卖房是不会增值的,但如遇持殊情况,比如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补贴特高,那么,女儿作为家庭成员,扣除儿子建房投资后,超值部分应适当协议分给女儿一部分。
再者,女儿若已出嫁,也就罢了。如果年记还小,仍要跟着哥哥生话,房子产权可以视为哥哥所有,但作为妹妹应享有合法的居住权。一旦哥哥将房子卖了,就等于剥夺了女儿的居住权,女儿岂不要流落街头?这种情况按法律讲,房子本身就不适合卖,既然卖了,就应出点钱,给妹妹租间房子。
还有,既称儿子翻盖了新房,说明原来房子上的东西又重新用上了。这就等于说,部分房子上的东西还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既这样,就不能看作是儿子全部出资建房,为此如果这样,也应将卖房钱分给女儿-些。
我是广西某个小县城的,我们这边女儿出嫁了,娘家的宅基地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管兄弟怎么样分,或者变卖或者拆迁都跟你没关系了,祖祖辈辈传下来都是如此,目前还没有见过哪个出嫁的女儿还来跟兄弟分这些的。
宅基地属于集体,父母不在了,宅基地不是遗产。儿子盖了新房,产权属于儿子,宅基地随房子走。女儿不要想了。如果真想要,看看父母老房子拆下来的材料值多少钱,如果被儿子用了,让儿子补偿一下。
养老需要女儿吗?需要就给,不需要就不给
人呢,要知足,别什么都想要,当你什么都想要的时候,一呢你会很不开心,二来姐弟之间也会出现裂痕。
看房证是谁的,房证是儿子的,女儿没有份,房证是老人的就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没有遗嘱的,女儿有份,只不过因为新房女儿没出钱,儿子有证据证明全部出资,女儿会得的很少,
这问题好奇怪呀,这又不是拆迁,为啥要分给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