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法官私下里说赔付的不够交判决费的。调解的话能多给点,所以选择了法院调解,现在后悔了。能撤销调解吗。
谢谢邀请,生效后的调解协议是不能撤销的。理由或原因如下:
?①、法院调解生效的协议,与法院判决书一样,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论原告或被告,如果是其中一方,单方面撤销协议,都将意味着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或责任。而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违约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还是会以执行(兑现)而告终。
?②、已达成生效的法院调解协议,亦是自愿原则的体现。还意味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其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也不可当着平时的“戏言”玩玩,而自己打脸自己。换言之、其失信行为在法律面前,就似“歪嘴巴照镜子”,当面丢丑…。
?③、假如拒不执行法院调解的生效协议,将会承担或增大相应的法律成本。这包括诉讼费用或执行费用,亦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不值得再次违约,而显失体面。
?④、虽然说你是采信了法官的建议,才同意了调解协议。但也说明法官的意见,是正确合理的。而经你同意后,亦具合法性和有效性。
据此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您应该自觉遵守执行,亦为上策。谢谢您的阅读!
法院调解协议生效后,后悔了能撤销调解吗?
当事人(原告)将对方诉讼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庭(开庭前)前调解。或者在庭审中“调解阶段”组织原被告调解。
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中,原被告双方自愿同意调解,人民法院制作“调解笔录”,原被告签字。随后,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原被告签收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当即生效。
初审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民事调解书》不能“上诉”,更不能“反悔”。
另外,除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以外,其余《调解协议》皆可以反悔。
当事人反悔《民事调解书》唯一救济途径是“再审“。但是,申请“再审”的前题是初审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有“明显“的错误。否则,难以进入“再审程序”。
调解书和法院的判决书同等效力,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平等原则,或者有新的证据能推翻目前的调解结果,否则法院的调解书作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调解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任意撤销。
当然有新证据也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
你说过的话能收回吗?[抠鼻]
公民发生民事纠纷,当事双方人如果自行调解处理解决不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法院调解的话,法院受理后,会依法依规按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处理。
不过法院在受理申请调解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双方达成协议处理,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出申请撤回要求。
但是一旦法院受理经依法依规作出了调解裁定,并且制作了调解通知书送达了当事人,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亊人就是后悔了,法院作出的调解通知文书是不可随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