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
你好,想要了解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最权威的就是看三定方案。但是,有些单位的三定方案不对外公开,这时切忌不能以主要领导的级别去套单位的级别,因为主要领导高配的情况非常常见。此时,相对靠谱的就是看“排名靠后”的副职级别。
为什么要特别标注“排名靠后”,理由如下:
正常而言,单位的正职会跟单位的级别一样,比副职高一级。例如,正科级单位的正职是正科级,副职是副科级。
但是,有些正科级单位“排名第一的副职”会跟正职一样是正科级,其他副职仍是副科级。此时,你不能根据一位副职是正科级,就说这个单位是副处级,因为这个单位的正职仍是正科级。
又比如,一个单位的正职是副处级,副职有正科级、也有副科级,级别并不统一,最低的与正职差了两级。此时,就要以排名靠后的副科级副职去推断这个单位是正科级,单位的正职和若干名副职都高配了。
下面,我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首先,以总工会为例进行说明。
目前,各级总工会的主要领导普遍高配,县总工会主席基本都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个人明确为副处级。
但是,县总工会在三定方案是明确的正科级单位,相信也没有几个人认为县总工会是副处级单位。
相应的,县总工会除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会明确为正科级之外,其他副主席一般就是副科级,排名靠后的副职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其次,介绍一下非常容易被误解的公安系统。
目前,各级公安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都由同级政府的副职兼任,例如市公安局局长由副市长兼任,个人明确为副厅(局)级。
而且,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中有不少会明确为正处级,因此,很多朋友认为是公安局是一个副厅级单位。
其实,这也是不对的,市公安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下属机构,与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一样,在三定方案中都是明确的正处级单位。
只不过,因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庞大警察队伍的管理需要,各级公安系统的内设机构普遍存在高规格设置的情况,例如,市交警支队通常都会明确为副处级单位。
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公安局的规格,我们去看一下公安局的副职(包括副局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除了常务副局长明确正处级之外,其他肯定有正处级的、也有副处级的。
这就说明市公安局是正处级单位,只不过局长和部分副局长进行了高配。
然后,再介绍一下同样非常容易被误解的几个常委部门。
以地级市为例,所谓的常委部门是指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委办,这些单位的一把手都由市委常委担任,个人是明确的副厅级领导。
但是,除了纪委这个独立的一级组织之外,其它常委单位都是市委的组成部门、下属机构,在三定方案中都是明确的正处级单位。
举个例子,假如市委统战部是副厅级单位,那么统战部的副部长、纪检组长应该全部都是正处级。
事实上,除了常务副部长和兼任正处级单位一把手(如市民委主任)的几位副部长之外,一般有两三位副部长是明确的副处级,纪检组长也是明确的副处级。
同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委办也是如此,副职有正处级的、也有副处级的,整个单位就是正处级架构。
最后,说一下中管高校。
所谓的中管高校,是指书记、校长纳入中央管理、由中央任免、明确为副部级的高校。
因此,很多人将这些中管高校称之为副部级高校。
如果这些高校真的是副部级,那么所有的副职(副书记、副校长等)应该都是正厅级,但实际上,这些副职有正厅级的、也有副厅级的,由此可见,中管高校就是正职明确高配的正厅级单位。
综上所述,想要判断一个单位的规格,相对比较靠谱的还是看排名靠后的副职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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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识别一个单位的级别规格其实很简单。直接看“三定”文件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很多人看不到“三定”。除此之外,最有效、最准确的就是看其大规模【副职】的级别。
因为一个单位的主官最多有两个,可以“高配”、“平配”或者“低配”,变数比较大,所以很难百分之百地匹配单位级别。
但【副职】远不止两个,往往有若干个。大多数【副职】的级别一般比单位规格低半格,几乎不会错。毕竟很难出现大规模的【副职】同时高配或低配的情况,大规模【副职】还是平配。简单举几个例子:
一、以地级市公安局为例。大多数的副局长是明确的副处级,所以单位就是正处级,而不是副厅级。现实中,公安局长为副厅级的原因是其由副市长兼任,这是副市长的级别加成缘故,不是公安局长的原因。
这里,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高配”。
二、以国防大学为例。由于其校长为正战区职、上将,所以很多人认为国防大学是正战区级。其实,不然。其排名靠后的两名副校长是明确的正军职、少将。假设其规格为正战区级的话,不可能同时出现若干副校长为正军职的情况。所以,其学校规格是副战区级。
类似的情况,同样适用于军事科学院(副战区级)和国防科技大学(正军级),军改后这三家军事院校都分别降半格。
三、以副省级城市为例。副市长都是国标正厅级(城市内部也称“副市级”),比城市规格低半格,对应非常吻合。
国家部委里的副部级国家局,与副省级城市情况相同。副职是中管正司局级干部,同样比单位规格低半格。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澄清。我们熟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则不是副省级规格,他们只是拥有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很多人将这种权限错误地与行政级别划等号。
姑且不说区“四套”班子“一把手”的级别。单从众多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厅级”的事实就可以看出,新区的规格是正厅级。如果新区是副省级,怎么可能出现一大批的【副职】是副厅级?
(题外话: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只有区委书记由市委常委兼任,属于高配。区长、区人大主任和区政协主席都是标准的正厅级干部,由市委提名而非中央提名)。
四、最后看争议最多的31所中管高校级别。高校领导班子包括:书记和校长、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委以及副校长,这三个层次。
单看众多学校副校长级别,大多数都为副厅级,很多还是由类似学校的人事处处长、计划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等正处级领导晋升而来。所以,中管高校的规格就是正厅级,而不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副部级”。
也有人会说:书记和校长“一直”都是配备副部级,而不是“偶尔”配备副部级,学校理所当然就是副部级。这种说法其实简单地将领导级别与单位规格划等号,忽视了关键所在。
这里的关键点就是:这31所中管高校太关键了、太重要了,承担了重要的教书育人、科研攻关等任务,所以长期高配副部级主官,以便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促进自身发展。毕竟相比地方政府、央企国企,高校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她的本质需要依赖财政拨款或其他经费支持,总体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较高的领导配置规格,是有利于高校长期发展的。
说白了就是看最后一名副职的级别,深圳市副市长是正厅级,那么市长就是副部级,副省级城市!
东莞市副市长是副厅级,那么市长就是正厅级,东莞就是地厅级城市。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一、看三定方案。
这是最准确的办法。2019年最新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每个单位定规格、定编制、定职责,都有清清楚楚地表述。按照我国行政体制,大多中央级部门为正部级,省级部门为正厅级,市级部门为正处级,县级部门为正科级。
但也有高配的单位。比如对标县一线,县委党校、县总工会等单位,由于职能重要,高配为副处级单位。
当然也有低半级的单位。比如县一线,也有二级部门,为副科级建制,各地类似但又不尽相同。
二、看编办批复。
各级党委都有编制委员,下设办公室,简称编办,专门管理各单位规格和编制情况。有一些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需要明确相关规格等信息,都Uh上级或同级编办批复文件为准。如:我县有一个AAAA级景区,近年来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原来县上审批的正科级规格的管委会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后来市编办审批为正处级建制,提升了规格,管委会领导也由市级组织部门任命。
三、看“一把手”级别
比如县一级,县级部门大多为正科级建制,但也有个别单位例外,尤其是一些重要职能的单位往往会高配,如公检法一把手就为副县级,这和常委兼任部门一把手还有差別。通常把这些单位称为副县级单位。
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但对四个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对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副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省市县的行政级别是逐级递减的。
想了解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最好的办法是看机构编制本,里面有详细的机构、人员三定情况,单位是什么级别、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编制一目了然。但是机构编制本属于单位内部资料,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掌握情况,可以随时调阅外,其他人特别是体制外的人根本无从知晓。所以很多人对于单位行政规格的认识多数是统计加估计,判断模棱两可,不是特别准确。
那么,该如何判断体制单位的行政规格?
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综合副职和内设机构的设置分析,而不是简单以主要领导级别来判断。
单看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最容易出现判断误差
因为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是可以高配,或者通过兼职岗位的行政级别来体现。
举个简单例子。
地方常委部门的正职都是地方领导,很多人便以领导级别推断其单位规格比同级党政部门高半格,这是不对的。事实上,不论组织部长、宣传部长还是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地方六大常委部门的正职脱离党委常委这个职务,其职务级别与同级的其他党政工作部门无异。之所以他们个人的行政级别会高半格,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上,这是法定的地方领导,而不是单位职务本身。
比如地级市的市委组织部长,一般由市委常委兼任,组织部长这个职务是正儿八经的正处实职,由市委任命;市委常委才是副厅级领导职务,这个职务的惯例权在省委,因而通常由省委组织部下文任命。两个职务的任命方式清晰显现了级别层次。如果仅看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行政级别,很容易误认为组织部是副厅机构。
除了常委部门,容易将正职个人级别与单位规格混淆的还有总工会、法院和检察院等几个单位。总工会主席一般由地方人大副主任兼任,不熟悉情况的可能会把总工会主席的个人级别套到单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不属于地方领导序列,但享受地方副职领导待遇,很多人也会错把法检两长的个人级别等同于单位规格。这都是误区。领导个人级别仅仅代表个人,不能反映单位。不同的是,法检两长的行政级别是法定的,不是高配,而其他部门正职的行政级别通常由兼职职务“高配”体现。这是法检两院的特殊性体现。但法检两长也仅仅代表个人,不是单位规格。具体原因且看下面解释。
要准确判断单位规格,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副职和内设机构级别
单位正职的个人级别可以作为判断单位规格的重要依据,不过并不绝对准确。要准确判断一个单位的规格,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单位副职和内设机构级别,尤其以内设机构级别最为准确。
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在三定中正常的设置,正职级别最高,副职比正职低半格,内设机构正职又比副职低半格,内设机构的副职以及基层人员以此类推。
打个比方,一个正厅级单位,那么其正职的规格是正厅,副职低半格也是副厅,内设处室的处长(主任)应该是正处,副职是副职;副厅级单位,主要领导是副厅,副职是正处,内设机构正职也是正处;正处级单位,一把手是正处,副职是副处,科室负责人是正科;副处级单位,正职副处,副职正科,内设科室负责人是正科。
掌握了上述规律,很容易推断出一个单位的行政规格。方法就是上面说的两个:
第一,以副职级别来推断。假设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副厅级,如果这个单位是副厅级规格,那么其副职应该是清一色的正处,如果其中有副职不是正处,而是副处,那么百分百可以肯定这个单位不是副厅级单位。地市级常委部门就是典型,这些单位的主要领导都是副厅级,但是其副职除了常务明确正处外,其他很多副职都是副处,明显不是正常副厅级单位应有的设置。
当然,副职经常有高配级别的情况,以此来推断单位规格难免会出差错,那么接下来就看内设机构规格,绝对错不了。
第二,以内设机构来推断。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正常来说比单位正职低两级。比如正处级单位,单位正职是正处,那么往下降两格正科应该是正常配置。反向推理,一个单位的中层正职是正科,那么单位正常的规格应该是正处。如果中层正职是正科,而单位主要领导是副厅,那么显然领导是高配,其级别只是代表个人,而不是单位。地市级法检两院就是例子。目前市级法检两长的级别都是法定副厅,如果单位规格也是副厅,按理其副职应该都是正处,内设机构正职应该也是处级,但实际上法检两院的副职除了常务副职是正处外,其余副职有正处,也有不少是副处,内设机构部分是副处,但更多是正科,由此可见地市级法检两院并不是标准的副厅级规格的单位,尽管其正职是法定的副厅。